我喜欢一种感觉,独自站在落地窗前,隔着两层玻璃看着喧闹的世界。
不夜,代表了什么?
闪烁的霓虹灯仿佛触手可及,来往的人脚步匆匆,偶尔也有如我一般的人,慢下脚步,回想曾经的美好…
她是爱过我的,我想。
大概是我太令她伤心了吧。
我的高中时代,校服是真的不好看,学校的早餐是真的不好吃,但几乎每个人都不得不将就,也总有几个人呢不一样,家境富裕的她就是其中一个。
她是林香酒厂的大小姐,整个人都很温柔,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喜欢上了我。
她每天早上给我带早餐,或牛奶,或鸡蛋,三明治……到了节日是,还会给我买衣服,礼物…
我想啊,她对我可真好。我们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说真的,因为她,我的生活好过了不少。
我们大学也考在了一起,但是在同学面前,我从来没有提过她,我也不清楚是为什么。
某天一个系花给我递了情书,我才明白,我不喜欢她了,一个大小姐,连打扮都不会!
我跟她提了分手,看着她微微发抖的身体和紧握的双手,我皱了皱眉“:林婉,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会遇到更好的。”
“阿言…”她连声音都在抖,我真的厌恶极了她这副软弱的模样,什么都顺从我,让我感觉很腻烦“:林婉,就这样吧,以后各自好过。”
第二天我就跟那个系花在一起了,两个月后,我看见系花跟外院的一个男人进了宾馆。
我抽了一夜的烟,妈的,这婊子!
后来在大三一年中,我交了三个女朋友,但都因为我满足不了她们对金钱的需要而分手,我想,真他妈的糟心!
貌似,林婉从不花我的钱,想到这,我狠狠拍了一下头。
大四的时候,我稳了心学习,进了一家不大不小的科技公司,在我当上部门经理的时候,我又见到了她。
她还是很温柔,会打扮了,只不过,好像温和的眼眸中隐隐露出锐利的光,她在一家大公司当职,这次是来跟我们谈合作的。
我没有出现在她眼前,只是远远的看了她许久,叹口气就端着咖啡回了办公室。
第二次见她,已是一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这次是计算机系,外语系的共同聚会,至于为什么这两个系会一起聚餐,大概是因为银教授吧,他同时教两个系,为了方便,就全聚在一起了。
她变得光鲜亮丽,在同学中显得游刃有余。我一直没有说话,只是不时地抿着酒看她,她好像看见我了,但并没有说话。
我的酒量早已因为数次的饭局变得强大无比,从来不会醉,但今天,两杯红酒,就让我感觉眼前恍惚,仿佛看见了她红着脸给我送牛奶的模样。不禁暗自笑了笑,以后不再会了吧。
听她和别人的谈论中,我知道了她在三个月前离开了那家公司,进了国家外交翻译部,并且,两个星期后,就要去英国大使馆了。
听到这,我的心顿痛了一下,她,要走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在打听她的消息。她和我分手后再没有交过男朋友,林香酒厂迁到了桂林,她在两年前溺水了,先写丧命,救她的医生说,她一直在喊着一个名字:阿言…
她走了,我在机场远远的看着她,不敢上前,看着她和送别的人拥抱,我多想上前啊,但我有什么资格呢?
我在她登机后默默的离开,林婉,此生是我不珍惜,辜负了你。
她是爱过我的,只不过,我辜负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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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我抱着孩子在机场,她笑颜如花地向我走来。
我想如果后来没有追到英国,也许我们就这么错过了。
我问过她,我当初那么对你,你还爱我?
她温柔的笑着:爱上了,怎么会轻易放下。
“七年前你去我公司…”
“当然是因为你在那里,不然你以为盛世会看上你那公司?”她瞥了我一眼。
我抱着她“:老婆,我们要二胎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