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邻建交暗藏玄机
宛如宿命的注定。李鸿章以直隶总督兼任北洋通商大臣后的第一个外交对象,竟不是欧美列强,而是中国一衣带水的东邻——日本。
日本嘉永六年六月初三(1853年7月8日),就在大清国深陷一连串惨烈内战的同时,日本发生了黑船开关事件。从此,日本和大清国一样,被迫卷入了欧洲列强构建的力学世界。经过十五年的内部斗争,日本于1868年(清同治七年)改元明治,举国维新。从那一刻起,日本人开始全力追赶欧美列强。
他们不仅变革了传统的政治、军事、经济、教育诸般制度,甚至连国民的衣着服饰、发型居所也进行了大胆的转型。他们的口号是:殖产兴业、文明开化、富国强兵。
这种敢于将自己置于不文明、不开化地位,举国一心,奋起直追的姿态,是非常令人钦佩的;但其背后所暗藏的弱肉强食与远交近攻的指导方针,又是令人忧心忡忡的。
同治九年(1870年日本明治三年)八月初八,日本以柳原前光为使,先到天津拜见了直隶总督李鸿章和三口通商大臣成林,随之向中国递出了建立现代外交关系的国书:大日本国从三位外务卿清原宣嘉,从四位外务大辅藤原定则等,仅呈书大清国总理各国事务大宪台下:方今文明之化大开,交际之道日盛,宇宙之间,无有远迩矣。我邦近岁与泰西诸国互订盟约,共通有无;况邻近如中国,宜最先通情好、结和亲。而唯有商舶往来,未尝修交际之礼,不亦一大阙典也乎?曩者我邦政治一新之始,即欲遣钦差公使修盟约,因内地多事,迁延至今,深以为憾焉。兹经奏准,特遣从四位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正七位外务权少丞藤原义质,从七位文书权正郑永宁等于中国。预前商议通信事宜,以为他日我公使与中国定和亲条约之地。伏翼贵宪台下接右官员等,取裁其所陈述,谨白。
这份国书,调子不可谓不高,措辞不可谓不亲善。但高调与亲善的背后,隐藏着的却是近乎残酷的外交现实。
照纸面上的说法,各国建立现代邦交是必然的,也是互利的,可是,所谓“我邦近岁与泰西诸国互订盟约,共通有无”的背后,隐藏的却是西洋列强强加给日本的一连串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些不平等条约,日本政府是日思夜想,急于消除。鉴于军事力量与西洋列强差距太大,日本政府只能寻求和平修约之道。因为当初列强在签约时以日本法体不完备为理由,强加治外法权给日本,为了打开僵局,日本政府不惜快速全盘引进欧式司法系统和警察体系,并在维新之初就组建了庞大的出访使团,游说欧美列强国,希望能够通过证明日本已经可以在法警体系上与国际接轨来换取列强的修约。可是,残酷的现实却是,当初列强以日本不够文明为理由签订了不平等条约,现在日本“文明”了,列强还是不同意修约。
这才让日本政府进一步确认,当前的国际形势就是四个字:弱肉强食。
至于“邻近如中国,宜最先通情好、结和亲”同样暗藏玄机。
首先,日本认为如果能够在和清国的条约中,写进“天皇陛下”的尊号,即谋得与清帝平等的地位,则日后便可以用上国身份与下国朝鲜交涉。其次,日本还期待着援引“利益均沾”原则,希望能不通过战争就能够获得欧美列强在不平等条约中获得的利益。
所谓利益均沾原则的产生,必须追溯到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的善后处理。
当时的大清国的君臣们很为一个新问题殚精竭虑。他们发现,西洋夷国并非只有一个英吉利,现在英国独家获得了五个新通商口岸,难保其他国家不生艳羡之心。到时候,我们若是拒绝这些国家的要求,结果只能有两个:一是战火重燃。
二是这些夷国投靠英吉利,打着英国旗号来贸易。一样的金发蓝眼,让我辈如何一一验明正身?如此“德在英夷,怨在大清”,岂不折了老本?协商的对策就是:因势利导,一视同仁。
因为“一视同仁”,所以皆大欢喜;又由于“因势利导”,所以可收“以夷制夷”之效。国策就此制定,麻烦也随之而来。
美法两国成为了第一批幸运儿。两国在华代表不无震惊的被“宣布皇恩”,特准两国商人可以进出五个新通商口岸,并且“一切章程悉照英吉利办理”。美法两国就这样没发一枪一炮,就获得了除“割地赔款”外,英国在战争中艰难取得的所有战果!这可真是天上掉下的大馅饼。但无论是美国人还是法国人,显然都不打算帮天朝对付“英夷”。在接下来的《中美望厦条约》与《中法黄埔条约》中,两国不仅获得了更多的利益,而且将天朝“一视同仁”的原则以条约的形式确立下来。这就是后人所熟知的“利益均沾”原则。
这一来可真是遗害无穷。
既然只要有一个国家与大清国签订新的不平等条约,其他国家就可以在天朝仁慈的大皇帝的“一视同仁”下获得同等利益。那么谁又会不乐于看到大清国的麻烦不断呢?打输了一国倒霉。打赢了大家一齐分红。于是,便有了“阳讬和好,阴怀吞噬,一国生事,诸国构煽”的局面。
其次,天朝慷慨许下“一视同仁”原则的一刻,自然不会想到,自地理大发现以降,世界各大文明间的黑幕业已揭开。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和民族国家思想的传播,主权国家越来越多,到时候大家都来“均沾”一下,纵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如大清国者,也是万难供养的。
现在连小日本也打着文明开化的旗帜,来玩利益均沾的游戏。长此以往,如何收场?
总理衙门最初的反应近乎应景:既然“中国与贵国交通和好,交际往来,已非一日”,又何必非要学西洋人那一套呢?其潜台词就是要说服日本维持现状,仍在传统邦交框架内交往,如此一来,自然不存在什么利益均沾问题。本着这个处理原则,总理衙门在回复日本使节的公函中唱了一个更高的高调:“缘贵国系邻近之邦,自必愈加亲厚。贵国既常来上海通商,嗣后仍即照前办理,彼此相信,似不必更立条约,古所谓大信不约也。惟于贵国货物到上海时,先行通知上海道,验货纳税,两无欺蒙,自可行诸久远。似较之泰西立约各国,尤为简便。
此乃中国于贵国格外和好亲睦之意,谅贵国必明晰此情也。”
这一番情理日本人能“明悉”吗?其实关键不是明不明悉,而是人家接不接受。事实上呢?日本政府当然明悉这意味着什么,于是也就注定了不会接受。
那日本坚持立约的理由又何在呢?
柳原前光在回复前述公函时,同样先唱了一番“一衣带水”、“友好邻邦”的高调,接着话锋一转,一口气说了一大串理由。其中较重要的有如下四点:
一、若大清不允,则他柳原难以回国销差。
二、中国商民在日本贸易者甚多,由于中国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与日本签订通商条约,导致在日本的中国商民“常为泰西各国所欺凌”。
三、在他们使节团离日来华之际,西洋列国驻日代表纷纷前来阻止。为什么呢?原来,在他们看来,清国一向以“天朝上国”自居,不通世界大势,只有败在强者手中才被迫承认现实。故而西洋小国来华订约,无不遭拒。只好回头找英法之流的大国代为出头,这才了事。想你日本一个东洋小邦,此一去必是自取其辱。但柳原自称坚信中日“一衣带水”,自古“友好邻邦”,还是来了。来了,大清国果真不允,这不是让西洋人瞧咱们东亚兄弟的笑话吗?
四、“英法美诸国,强逼我国通商,我心不甘,而力难独抗,于可允者允之,不可允者推拒之。惟念我国于中国最为邻近,宜先通好,以翼同心合力。”
其中第三条最为关键,近乎要挟。其潜台词很简单:若大清国当真不允建立新式外交关系,那日本政府没办法,也只有学那些西洋小国,也从英、法中选一个当老大,再来和你交涉。到那一天,是允还是不允呢?允了,有失颜面;不允,丢失利益。而无论允与不允,本该成兄弟之邦的日本,都注定会变成敌对势力的跟班。
对于刚刚经历了两次鸦片战争的挫败,还没有从圆明园被烧的阴影里走出来的大清国来说,这个要挟还是很有力的。于是也才有了十月八日恭亲王领衔上奏,请许与日本订约。对此,太后与皇上均表同意。反而是时任安徽巡抚的英翰,以前明倭寇为由,认为总理衙门此举无异于引狼入室,故而坚决反对与日本订约。于是才又引出两江总督曾国藩、直隶总督李鸿章师徒二人的两份大手笔奏章来。
曾老师与李学生的对策
先看学生是怎么说的。
在李鸿章看来,倭寇是一个特殊的历史问题。明初大行海禁,“禁绝互市”。后来又疏于沿海管理,结果“滨海奸人,得操其利,勾结导引,倭寇遂剧”。——换言之,明朝倭寇正来源于拒绝通商。
其次,日本既已与西洋列国订约通商,“援例而来,似系情理所有之事”。而且,从历史上讲,日本从不曾做过中国的属国,这是完全不同于朝鲜、琉球、越南的历史经历。日本人“总欲比照西国立约成例办理,明春该国使臣前来,自须有一番辩论”。但若转而因怕麻烦而拒绝订约,那就不免引发更大的麻烦。
何以这样说呢?原来,中国终究还是要严防日本。原因却不在于历史上倭寇的劣迹,而在于现实中的潜在威胁。李鸿章早已注意到:“日本距苏浙仅三日程,精通中华文字,其甲兵较东岛各国差强。正可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这次更在奏折中明确指出:“日本近在肘腋,永为中土之患。闻该国与西人定约,广购机器兵船,仿制枪炮铁路,又派人往西国学习各色技业,其志固欲自强以御侮。究之,距中国近而西国远,笼络之或为我用,拒绝之则必为我仇。”
所以大清国要占据主动,就不仅要与日本订约,而且“将来与之定议后,似宜由南洋通商大臣就近遴委妥员,带同江浙熟习东洋之人,往驻该国京师或长崎岛,管束我国商民,籍以侦探彼族动静,而设法联络牵制之。可翼消弭后患,永远相安。”——即不仅要打开国门让日本使节驻扎进来,我们的使节更要走出国门,常驻日本。这就是李鸿章的处方。
至于他老师曾国藩的奏折,则更注重两次鸦片战争以来的历史教训。大清国处理外交事务缺乏“熟思审处”,但求一时痛快,留无数后患,这次对日本若再蹈覆辙,必使之“转向泰西各国介绍固请”,到时更难收场,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地处重洋之中,单纯的陆权文明很难对之造成致命打击,“以元世祖之强,兴师十万,以伐日本,片帆不返;明世倭患,蹂躏东南,几无完土;卒未闻有以创之。”相反,日本“习闻前代故事,本无威慑中土之心,又与我素称邻邦,迥非朝鲜、琉球、越南臣属之国可比。其自居邻敌比肩之礼,欲仿英法诸国之例,自在意中。”
曾国藩还遇见到中日贸易会日趋繁盛,不仅日本商人来,而且中国商人往,如此来往既多,自然要依公法各自管束双方商民。“日本自诩为强大之邦,同文之国”,坚持依西洋诸国成例订约,本也无不可。“但条约中不可载明比照泰西各国总例办理等语,尤不可载有恩渥利益施于各国者一体均沾等语。”随后,曾国藩更高度概括的提出了一条订约方针:“礼数不妨谦逊,而条理必极分明。”
经过这一番摆到桌面上的反复辩论,朝野上下总算在订约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既然日本坚持按新游戏规则定约,并留下了一份议约底稿。中国要驳回其“利益均沾”的非份之想,至少也要拿出一份反提案。
就在这年的十月,清廷决定裁撤三口通商大臣,另设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这就把李鸿章推到了前台。
于是,先由李鸿章与津海关道陈钦,就日方底稿逐条签注意见,并初步拟出中方条规。同时抄送曾国藩处咨询利弊,兼请其督饬苏沪洋务委员,悉心酌校。
于是也才有了江苏按察使宝应时和江海关道徐宗瀛,会拟《日本通商条规》一本,送津参考的一幕。
一场艰苦而漫长的外交拉锯战,就此开幕。
中日外交马拉松
同治十年四月,日本特命大藏卿伊达宗城为正使,外务大丞柳原前光为副使,来华商订中日修好条约。
照例,他们依然是先到天津拜会李鸿章,然后李再将其照会转呈中央,静侯下文。如此一来二去,实在麻烦,清廷遂特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江苏按察使宝应时与直隶津海关道陈钦为帮办,与日本代表交涉邦交事宜。
这次谈判,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张力。矛盾的焦点,自然还是那个“利益均沾”原则。为了获得这个好处,日本人真是软硬兼施,手段用尽。无奈李鸿章就是不让步,不仅不让步,话还说得特别圆滑,为什么中国坚持此次修约要“异于西例”呢。那是为了两国“别开生面”。为什么两国要“别开生面”呢,是由于大清特别看重与日本的邦交。所以要特别向友邦表一表“优待邻邦之隆情”。
面对李鸿章的外交太极拳,日本人遂再次施展其狐假虎威的间接路线。
柳原前光说,贵国的好意,敝国完全理解。可是,“修好通商之款”虽说是由中日两个主权国家订立,但一旦形成条约却必然“与别国相关”。柳原像透露巨大秘密一样说道,这次伊钦差(伊达宗城)离开东京时,“各国公使有来送行者,诘以此行将与清国结盟连横等说。伊钦差应之曰:但看他日约成,便知其实。一笑而别。”如果贵国“准予西人成例,一体定约”,就可以免除洋人的猜疑。反之就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