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大铭对现在的长相很满意,他以前可是一个十足的大胖子,体重起码两百斤往上。
现在不仅长得清秀,还有了胸肌和腹肌,每次摸到自己的腹肌他都能笑出声来,再也不用担心因为肥胖而英年早逝了。
龙玲珑也好奇的看着面前的人,陆大铭从脏兮兮的野人变成了一个清秀的少年,这种变化太大了,大的让她一时有些不适应。
陆大铭冲她一笑,露出了一嘴大白牙。
“你的伤好点了吗?”陆大铭关心的问道,要是伤势严重,他不介意继续背她。
龙玲珑点了点头:“好多了,陆兄,我们是不是该离开这里了?”
“现在吗?可是天快要黑了。”
说实话,对于一个路痴来说,晚上赶路实在不是一件好事,他白天都能迷路,更不用说晚上了。
“实不相瞒,我有一个很厉害的仇家正在追杀我,我们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很容易会被她追上,到时恐怕会连累陆兄。”
龙玲珑也是想了很久才会把仇家追杀的事情告诉陆大铭,既然已经被他救过一次,林妖是不会放过他的,她不会允许杀自己的事情被外人知道,那样,她在宗门就无立足之地了。
以林妖的性格,陆大铭已经上了她的名单,以后一定会全力追杀。
陆大铭的脑子在全力运转,这种蹚浑水的事情他是打死都不想参和,救了这女人一次就不错了,她就是再好看也不如自己的小命重要。
看陆大铭低着头龙玲珑多少猜到了他的心思。
“我也不愿连累陆兄,这就为陆兄指出去山崖城的方向,你我就在这里分别吧!”说完,龙玲珑脸上出现了可怜的神色。
可惜,陆大铭没看到,他在用脚踢着地上的石子,像是在犹豫要不要离开。
就算看到了,他也一点没有要当英雄的意思,这种事情能躲就躲,还是赶紧去落叶山要紧。
“在下没多大本事,和姑娘一起,怕是会拖累你,既然这样,那就多谢龙姑娘了。”
陆大铭用复杂的神色的表示自己经过了激烈的内心挣扎,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不就是表演吗,谁不会,陆大铭非常看不起龙玲珑口不对心的应答。
“此去东北方向就可到达山崖城,不过陆兄要小心了,说不定我的仇家已经等在那里了。”
龙玲珑说的很真诚,还带着一丝担心,好像很为陆大铭的安全着想。
“威胁我,好看的女人果然没有一个简单的。”
陆大铭腹诽,嘴上却说着感谢的话:“多谢龙姑娘提醒,在下一人应该也能吸引一些注意力,说不定能让姑娘摆脱险境增加几分把握。”
龙玲珑暗自咬牙,陆大铭在她看来就是块滚刀肉,油盐不进,在宗门中她可是天之骄女,多少师兄师弟想方设法的向她献殷勤,她连看都不看一眼,眼前清秀的少年难道是个瞎子,看不到自己的美貌。
陆大铭没有片刻的犹豫,说了几句没有营养的废话,丢下一句“保重”从地上捡起自己的大骨头转身就走,片刻间就消失在树林里。
天快黑了,虽然陆大铭对晚上赶路心里没底,可待在原地他心里更虚,还是赶紧离开为好。
看着陆大铭消失,龙玲珑苦笑了一下,以她清冷的性子,能把计谋用到这种地步已经算是极限了,再深一步她就干不出来了。
顺着龙玲珑指引的方向,陆大铭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终于走出了森林。
一块巨大的石碑屹立在森林的边缘,石碑上,一个中年男人负手而立,遥望远方,旁边站立着一个妖娆的女子,一身红色衣衫艳丽夺目。
陆大铭刚出现就引起了两个人的注意。
尤其是那名女子,在看到他手里的大骨头后露出了妩媚的笑容。
陆大铭看到石碑,就感觉到了不对,再看到上面的两个人,直觉告诉他,这可能就是龙玲珑的仇家。
他靠近树林的边缘向外走,目光直视,不看石碑的方向,掩耳盗铃的事情也只有陆大铭做的出来。
“哼!”
一声冷哼从石碑上中年男人的嘴里发出,他用一种高高在上的目光看着陆大铭,仿佛是在看一只地上的蚂蚁。
陆大铭完全有理由生气,他很讨厌中年人的目光,尤其是这种目光还是看自己。
“哼……!
陆大铭用一声更长的哼声来回应中年人,同时,用更不屑的目光看向中年人。
中年人的神色瞬间变得冰冷,脸色沉了下来,在他眼中,连点星都没有的凡人小子根本就不看在眼里,还竟然敢用如此的目光看自己,简直是找死。
“前辈息怒,左右不过是个平凡人,还是正事要紧。”
尽管林妖对陆大铭很感兴趣,可想到黑焰骷髅的死状,她不认为眼前的楚前辈融神四境的修为是陆大铭的对手。
陆大铭也不愿意惹事,更不想替龙玲珑背黑锅,自己的麻烦还是留给她自己解决。
看着陆大铭兔子一样的跑了,林妖的笑容更满意了,只要没有这个她看不透的人在,相信龙玲逃不出她的手心。
以陆大铭的速度,当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后他已经看到了山崖城黑漆漆的城墙。
陆大铭长长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在荒山野岭过夜了,想想自己这段时间的经历,他几乎要哭出来了,现在,他再也不用去过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想起还要去落叶山灵云宗,陆大铭的脸色又难看起来。
这么大的落叶山,去哪找灵云宗呢?总不能随便找个人去问吧!
事实再次证明,陆大铭想多了,作为落叶山外唯一的一座城市,落叶山三宗在这里都有驻地,尤其是极道宗,连城门的守卫都是该宗的外门弟子。
夜晚的山崖城依旧热闹,当陆大铭在闲逛时看到灵云宗鸣涛阁的牌匾时,嘴里可以塞下一个鸡蛋了。
他一直觉得,这些神秘的宗门应该很隐秘,不会被普通人所知,可灵云宗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不仅把店铺开在了大街上,还把牌匾弄的金光闪闪,可以晃瞎人的眼睛。
灵云宗的店铺里很忙,即使是晚上也有客人上门,谁让灵云宗的丹药在落叶三宗内是最有明的呢!
鸣涛阁的伙计很感慨,虽然他在灵云宗内只是个外门弟子,可只要再历练几年,就能回灵云宗,到时宗门内辨别丹药灵草的职位总有自己一个。
虽说眼力有限,不能为宗门长辈效劳,可普通弟子的丹药灵草总要自己鉴别,费用自然是不会少的。
想到自己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伙计的笑容更灿烂了,呲着几颗大白牙把客人送出了店铺,就看到一个干净的乞丐走了进来。
说是干净的乞丐是因为这个人衣服洗的很干净,可却破破烂烂的,还赤着脚。
当看到那双脏兮兮的脚踩在店铺地毯上的时候,伙计的眼角都在抽搐。
要不是伙计见过很多奇形怪状的修行者,估计就要抄棍子赶人了。
“欢迎阁下光临鸣涛阁,我们灵云宗最有名的就是丹药,不知阁下需要什么?”
伙计把陆大铭堵在了门口,不让他继续向里面走。
他在来人身上没有发现星光之力,不是对方修为太高,就是他身上有隐藏修为的宝物。
至于陆大铭是普通人这一点,伙计没有想过,灵云宗的店铺可不是谁想进就能进的。
金光闪闪的牌匾只有修行者才能看到,普通人只会看到一块不一样的牌匾。
陆大铭没有说什么,直接把老头的信塞到了伙计手里,说了一句:“我师父让我来灵云宗的。”
这封信一直被陆大铭贴身藏着,即使被大鸟追杀的时候都没有遗失,只是上面的字有些模糊了。
伙计拿着信看了半天,疑惑的问:“方十是谁?在下在灵云宗也待了几年,从不知宗门内有个叫方十的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