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遇见她。回忆已经有些模糊不清,时间在脑海里落下一层一层的雪霜;想抓住,却抓不住什么。
二十八岁的他活在这个让人窒息的世界上。作为一名机械工程师,每天都是做不完的工作,跑不完的路,签不完的合约,和画不完的设计图。
偶尔还会回过头看看,在回忆里的她。
他还没看到她留长发的样子,没看到她穿连衣裙的样子。他说,像她这么假小子的女生,以后一定找不到老公。
“你才找不到老婆!我以后一定要找一个长得又帅又高又多金的老公!”
这天早晨一醒来,那红色信封在堆满累积了好几个月的信的信箱里显得格外刺眼。张宇在晨跑后回到家,把所有的信都搬回了楼上,准备一封一封拆开。
全部都是广告,和这个月的水电费,而那封红色信封大概又是哪位高中大学是的好友寄来的喜帖,一看到就心烦。
他好像是他那一届剩下少数未婚之一。
但是当他打开那红色信封,又看见那一小张千与千寻的图片时,愣住了,心跳也好像在那一时暂停住。
只有她才会给张宇寄千与千寻的图片。
那是他们的秘密。
林曦。
张宇习惯性地系上领带,穿上西装,顺手拿着公文包就走了出去。早上八点的上海已经人山人海,这天早上汽车的喇叭声比平时的都要刺耳。张宇骑着自行车,与他身上的衬衫显成了明显的对比;但是他不在意,即使他的那辆奥迪A1已经在车库里停了两个月。
因为林曦在认识他之前是骑自行车去学校的,而他,作为一名称职的富二代,每天都是由他父亲接送;那时候,林曦为了和他多说几句话,后来就不骑车了,每天挤公交就是为了在他之前到学校。在那之后,张宇为了陪林曦那么几分钟,也开始做公交回家。
刚开始,他真的不习惯。
“富二代,叫你坐公交真是委屈你了!”
“那你就唱‘生命之名’给我听。”
‘生命之名’是《千与千寻》的主题曲。
张宇的父亲是商人,因为广告设计这一方面赚了不少钱;张宇从小爱画画,所以他本来是要被送去国外的美术学院学绘画,再被送进广告设计的。
“你觉得,在现在的社会,学美术找得到工作吗?”张宇曾冷漠地看着远方,对林曦说,“我很任性,但还没任性到要拿自己的未来来打一定会输的赌。”
高三那年,林曦曾劝过他不要去学机械工程,因为她很清楚他根本就不适合;而张宇只是说他是他母亲手里的傀儡。
林曦并不认识他的母亲,只知道他的母亲要他一定顺着她的意愿。
“张宇,我就是看不起你!我就是看不起你这么胆怯!我就是看不起你不能好好做自己!”
也许张宇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林曦那天在雨里对他说过的话。
他后悔了。
现在的生活可以满足他所有,足够的收入,足够大的房子,这一切的足够却无法填满他内心深处的一片空白。
那是被林曦带走的。
“张宇,今天又骑自行车来啊?”
“对啊,习惯了。”
“不是我说,你那辆奥迪不开的话,是可以送给哥的,我不介意是二手!”
张宇笑了笑。他并不喜欢机械工程师这个工作,但是却因为这份工作找到很多损友,也是很好的朋友,也算是离开林曦之后的一点安慰。
“走吧,就你,开辆奥迪人家妞都不要你泡!”
张宇尽量不想被人看出今天的他不太正常。有时候他以为放下这一切,用平常心去对待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他以为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他应该很开心,不带任何包袱走到她面前对她笑着。
记着林曦说过她很爱他笑起来的样子,因为他有酒窝。
“张宇,这个档案你等下看看。还有这份合约,没什么问题你就签了,一切工程你包括吧。对了,迟点和我一起去下工厂看看程度,经理又在催了。”
“知道了慕惠。”
“都是同事,就别这样连名带姓地叫了嘛。”慕惠笑了笑,“工厂后你和我去吃顿饭吧,你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吃饭多冷清啊。”
“慕惠。”张宇站了起来,“不用了,晚餐我有约。”
张宇早就发觉到慕惠对自己有意思,其实也许不止她一个。每次看到她们张宇都会想起林曦,想起她天真的样子,是这些在他身边的女人没有的。
“有约?女生吗?”
张宇忍住自己暴躁的脾气,说道:“是。我等下去请假,这几天我要北京一趟。”
“北京?!你为了一个女人去北京!张宇我喜欢了你这么久你不领情,你不看看有多少男的排着队要追我!你!你!……”
慕惠的声音引来了不少女同事的注意,哭的哭,笑的笑。大家本来就不太喜欢慕惠,明明只是个小小的秘书,却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倒追张宇不说,张宇应她一句她就会到处和别人说是张宇追的她。这种世纪大笑话,让张宇很是无奈。
“张宇,你真的开窍了?”
“张宇,你啥时交的女朋友?怎么都没和我们说一句?”
“我说呢,都三十了,该找了!”
“今天我请客,大家都来啊!特别是我们的女同事们,大家辛苦了!”
……
张宇的脾气本来就不太好,林曦老说他这么暴躁的脾气肯定没人会忍受的住,还特地给他做了薰衣草包,说是在他生气的时候可以拿出来闻一闻,来平静住他的坏脾气。
“好了。”张宇叫住了他的损友们,“我今晚和我妈吃饭。”
“那去北京是怎么回事?”
“我朋友结婚,叫我去做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