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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2015 (9)

我舅舅的这些逸事是他自己羞羞答答地讲出来的,但小舅妈也有很多补充:在碱滩上躺着时,他的那话儿软塌塌地倒着,像个蒸熟的小芋头。你必须对它喊一声:立正!它才会立起来,像草原上的旱獭,伸头向四下张望。当然,你是不会喊的,除非你是小舅妈。这东西很听指挥,不但能听懂立正、稍息,还能向左右转,齐步走等等。在响应口令方面,我舅舅是有毛病的,他左右不分,叫他向左转,他准转到右面;齐步走时会拉顺。而这些毛病它一样都没有。小舅妈讲起这件事就笑,说它比我舅舅智商高。假如我舅舅IQ50,它就有150,是我舅舅的三倍。作为一个生殖器,这个数字实属难能可贵。小舅妈教它数学,但它还没学会,到现在为止,只知道听到一加一点两下头,但小舅妈对它的数学才能很有信心。她决心教会它微积分。这门学问她一直在教小舅,但他没有学会。她还详细地描写了立正令下后,那东西怎样蹒跚起身,从一个问号变成惊叹号,颜色从灰暗变到赤红发亮,像个美国出产的苹果。她说,作为一个女人,看到这个景象就会觉得触目惊心。但我以为男人看到这种景象也会触目惊心。

小舅妈还说:到底是艺术家,连家伙都与众不同——别的男人肯定没有这种本领。我舅舅听到这里就会面红耳赤,说道:报告管教!请不要羞辱我!士可杀不可辱!而小舅妈却耸耸肩,轻描淡写地说:别瞎扯!我杀你干嘛。来,亲一下。此后小舅只好收起他的满腔怒火,去吻小舅妈。吻完以后,他就把自己受羞辱的事忘了。照我看来,小舅不再有往日的锐气,变得有点二皮脸,起码在舅妈面前是这样的。据说,假如小舅妈对舅舅大喝一声立正!我舅舅总要傻呵呵地问:谁立正?小舅妈说:稍息!我舅舅也要问谁稍息。在帐蓬里,小舅妈会低声说道:同志,你走错了路……我舅舅就会一愣,反问道:是说我吗?我犯什么错误了吗?小舅妈就骂道,人说话,狗搭茬!有时候她和我舅舅说话,他又不理,需要在脸上拍一把才有反应:对不起,管教!不知道你在和我说话。讨厌的是,我舅舅和他的那个东西都叫作王二。小舅妈也觉得有点混乱,就说:你们两个简直是要气死我。久而久之,我舅舅也不知自己是几个了。

我舅舅和小舅妈在碱场里陷入了僵局,当时我以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小舅妈不懂得艺术;所以她就知道拿艺术家寻开心。假如我懂得什么是艺术,能用三言两语对她解释清楚,她就会把小舅放出来。但我没有这个能耐。所以小舅也出不来。

刚上大学时,我老在想什么是艺术的真谛,想着想着就忘了东西南北,所以就有人看到我在操场上绕圈子,他在一边给我数圈数,数着数着就乱了,只好走开;想着想着,我又忘掉了日出日落,所以就有人看到我在半夜里坐在房顶上抽烟,把烟蒂一个一个地往下扔;这件事的不可思议之处在于我有恐高症。因为这个缘故,有些女孩子爱上了我,还说我像维特根斯坦,但我总说:维特根斯坦算什么。听了这话,她们就更爱我了。但我忙于解开这个难题,一个女孩都没爱上,听任她们一个个从我身边飞走了,现在想起来未免后悔,因为在她们中间,有一些人很聪明,有一些人很漂亮;还有一些既聪明,又漂亮,那就更为难得。所谓艺术的真谛,就是人为什么要画画、写诗、写小说。我想作艺术家,所以就要把这件事先想想清楚。不幸的是,到了今天我也没有想清楚。

现在我还在怀念上大学一年级的时期,那时候我写着一篇物理论文;还在准备投考历史系的研究生;时时去看望我舅舅;不断思辨艺术的真谛;参加京城里所有新潮思想的讨论会;还忙里偷闲,去追求生物系一个皮肤白晰的姑娘。盛夏时节,她把长发束成了马尾辫,穿着白色的T恤衫和一条有纵条纹的裙裤,脖子和耳后总有一些细碎的汗珠。我在校园里遇上她,就邀她到松树林里去坐。等到她在乾松针上细心地铺好手绢,坐在上面,脱下脚上的皮凉鞋,再把脚上穿的短丝袜脱下来放在两边时,我已经开始心不在焉,需要提醒,才能开始在她领口上的皮肤上寻找那种酸酸的汗味。

据说,我的鼻子冬暖夏凉,很是可爱;所以她也不反对撩起马尾辫,让我嗅嗅项后发际的软发。从这个方向嗅起来,这个女孩整个就像一块乳酪。可惜的是,我经常想起还有别的事情要干,就匆匆收起鼻子来走了。我记得有一回,我在她乳下嗅到一股沉掂掂的半球形的味道,还没来得及仔细分辨,忽然想起要赶去看我舅舅的交通车;就这样走掉了。等下次见到她时,她露出一副要哭的样子,用手里端着的东西泼了我一脸。那些东西是半份炒蒜苗、半份烩豆腐,还有二两米饭。蒜苗的火候太过,变得软塌塌的。豆腐里放了变质的五香粉,有点发苦。至于米饭,是在不锈钢的托盘里蒸成,然后再切成四方块。我最反对这样来做米饭。经过这件事以后,我认为她的脾气太坏,还有别的缺点,从此以后不再想念她了;只是偶而想到:她可能还在想念我。

在碱滩上,我想营救小舅时,忽然想到,艺术的真谛就是叵测。不过这个答案和没有差不多。世界上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叵测”,假如有人知道,它就不是叵测。

我舅舅陷在碱场里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不擅长爱情。假如他长于此道,就能让小舅妈把他放出来。在我看来,爱情似乎是种竞技体育;有人在十秒钟里能跑一百米,有人需要二十秒钟才能跑完一百米。和小舅同时进习艺所的人,有人已经出来了,挎着习艺所的前教员逛大街;看来是比小舅长于此道。竞技体育的诀窍在于练习。我开始练习这件事,不是为了救我舅舅,而是为了将来救我自己。

最近,我在同学聚会时遇到一个女人,她说她记得我,并对这些记忆做了一番诗意的描绘。首先,她记得世纪初那些风,风里夹杂着很多的黄土。在这些黄土的下面,树叶就份外的绿。在黄土和绿叶之间,有一个男孩子,裹在一身灰土色的灯芯绒里,病病歪歪地穿过了操场——此人大概就是我罢——在大学期间我没生过病,不知她为什么要说我病歪歪。但由她所述的情形来看,那就是在我去碱场之前的事。

这个女人是我们的同行,现在住在海外;闻起来就如开了瓶的冰醋酸,简直是颗酸味的炸弹。在她诗意的回忆里,那些黄沙漫天的日子里,最值得记忆的是那些青翠欲滴的绿叶;这些叶子是性的象征。然后她又说到一间小屋子,一个窗户。这个窗户和一个表达式联系在一起——这个表达式是2x2,说明这窗户上有四片玻璃,而且是正方形的——被一块有黑红两色图案的布罩住,风把这块印花布鼓成了一块大气包。气包的下面是一张皱巴巴的窄床;上面铺了一条蓝色腊染布的单子。她自己裸体躺在那张单子上,竭力伸展身躯,换言之,让头部和脚尖的距离尽可能的远;于是腹部就深凹下去,与床单齐。这时候,在她的腿上,闪着灰色的光泽。

在这个怪诞的景象中,充满了一种气味,带有碱性的腥味;换言之,新鲜精液的气味。假如说这股气味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实在感到意外。但那间房子就是我上大二时的宿舍,里面只住了我一个人。至于说我在里面干了什么,我一点都记不得。这个女人涂了很重的眼晕,把头发染成了龌龊的黄色,现在大概有三百磅。要把她和我过去认识的任何一个女孩联系起来,很是困难。然而人家既知道我的房间,又知道我的气味,对这件事我也不能否认。她还说,当时我一声不响,脸皮紧绷,好像心事重重——忽然间精液狂喷,热烘烘的好像尿了一样。因为我是这样的一个心不在焉的尿炕者,她一直在想念我。但我不记得自己是这样的爱尿炕;而且,如果说这就是爱情,我一定要予以否认。

在学校里,有一阵子我像疯了一样的选课,一学期选了二十门。这么多课听不过来,我请同学带台对讲机去,自己坐在宿舍里,用不同的耳机监听。我那间房子里像电话交换台一样,而我自己脸色青里透白。系里的老师怀疑我吸海洛因,抓我去验血。等到知道了我没有毒瘾后,就劝诫我说:何必急着毕业?重要的是做个好学生。但我忙着到处去考试,然后又忙着到处去补考。补到最后一门医用拉丁文,教授看我像个死人,连问都没问,就放我Pass了。然后我就一头栽倒,进了校医院。我之所以这样的疯狂,是因为一想到小舅的处境,就如有百爪挠心,方寸大乱。

在寒假里,我听说化学系有个女生修了二十一门课,比我还要多一门。我因此爱上了她,每天在女生宿舍门口等她,手里拿了一束花。这是一个小四眼,眼镜的度数极深,在镜片后面,眼睛极大,并且盘旋着两条阿基米德螺线。她脸色苍白,身材瘦小,双手像鸟爪子,还有点驼背。后来才发现,她的乳房紧贴着胸壁,只是一对乳头而已,而且好像还没有我的大;肩膀和我十三岁时一样单薄。总而言之,肚脐以上和膝盖以下,她完全是个男孩子,对男女之间的事有种学究式的兴趣,总问:为什么是这样呢?我告诉她说:我爱她,这辈子再也不想爱别人。她扶扶眼镜说:为什么你要爱我?为什么这辈子不想爱别人?我无言以对,就提议做爱来证明这一点。但正如她事后所说,做爱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假如我真的爱她,就该是无缘无故的。但无缘无故的事总让人怀疑。由此得出一个结论,不管谁说爱她都可疑。经她这样一说,我觉得自己并不爱她。她听了扶扶眼镜说:为什么你又不爱我了呢?我听了又不假思索地马上又爱上了她。我和她的感情就这样拉起锯来。又过了一个学期,她猛然开始发育,还配了隐形眼镜,就此变成个婷婷玉立的美女,而且变得极傻。此时她有不少追求者,我对她也没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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