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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译者序

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1895-1925),是在死后半个世纪才被追认是俄国诗歌奠基人之一和俄国两大诗歌传统的主要代表之一(另一人是马雅可夫斯基)的。20世纪90年代初后,叶赛宁作为“民族诗人”的地位更为突出。叶赛宁对俄罗斯大自然的亲近,对俄罗斯(尤其在俄罗斯农民这一层面上)命运的关注,对俄罗斯文化的洞悉,对俄罗斯语言的锤炼,这些经过时间的证实,已使今天的俄罗斯人对于20世纪20年代高尔基所给予他的“伟大的民族诗人”的评价有了共识。

叶赛宁于1895年9月21日(公历10月4日)出生在俄罗斯中部美丽的奥卡河畔梁赞省梁赞县康斯坦丁诺沃村的一个农民家里。13岁以前,叶赛宁在富裕的外祖父季托夫家度过了童年和少年,受到博闻强记、知书识理、善讲古老传说、爱唱民歌的外祖父的深刻影响。在外祖父家和整个乡村民间文学的氛围里,在美丽的自然和悠远的传统的背景上,叶赛宁的心田里早早地孕育起了诗的种子。他常常沉醉于充满诗情画意的乡野,耽于幻想与梦境,向往古老俄罗斯田园牧歌式的人间天堂。1909年,叶赛宁进入斯巴斯-克列皮克教会师范学校就学。1910—1912年,他初露诗才的锋芒,写出像《湖面上织就朝霞的锦衣……》《稠李花飞似雪片飞舞……》等咏唱美丽的家乡田野的清新迷人的诗来。1912年从教会师范学校毕业后,他只身去在莫斯科当店员的父亲处,当了一阵子店员,因不愿伺候老板娘而还乡。1913年,叶赛宁再次去莫斯科,任一家印刷厂的助理校对员,业余参加苏里科夫文学与音乐小组,常在工人中散发传单,参加工人的集会,遭到过警方的搜查和盯梢。由于深感自己文化素养不足,叶赛宁进入沙尼亚夫斯基人民大学,补修哲学、历史等课程。他的诗歌创作热情进一步高涨,但反映城市现实的兴趣很快被对家乡和童年的回忆所取代。身居城市而心驰乡村,叶赛宁以一种在别离后备觉珍贵的心情写出许多夺人心魄的优美抒情诗,这被城市的文艺沙龙刮目相看。娉婷的白桦、芬芳的麦穂、欢唱的溪水、镀金的针叶都谛听着诗人那颗恋乡爱国的赤子心的声音:“假如天国朝我喊叫,‘快抛开罗斯,住进天国!’/我定要说,‘天国我不要,/只须留给我自己的祖国。’”(《你多美,我亲爱的罗斯……》)1915年,叶赛宁由莫斯科专程去彼得格勒(1924年起更名为列宁格勒,即今圣彼得堡)求见大诗人勃洛克,受到热情的接见。勃洛克听他诵诗后称他为“才气横溢的农民诗人”。从此,因师法勃洛克的抒情技巧和在得益于其举荐的优越条件下,叶赛宁很快成为闻名全俄的抒情诗人。1916年,叶赛宁应征入伍,在皇村服役。1917年二月革命爆发后叶赛宁才离开军队,同年,他的第一部诗集《亡灵节》问世。

由于新旧交替的历史转折所形成的种种复杂矛盾和由此而引起的个人生活中的几次婚姻悲剧,诗人的创作道路上始终是荆棘丛生、布满坎坷,甚至在写作富有革命热情的作品的同时,仍不时在诗篇中流露悲观绝望的情绪。在多首晚期抒情诗中,诗人想到了死,在长诗《黑影人》(1925年)中,诗人用“黑影人”这个意象物化了当时主宰他的矛盾心态:使他身陷困境者的象征——黑影人时时处处缠着诗人,诗人想用拐杖痛打他,结果把镜子打碎了。诗人用象征手法向人民暗示:要摆脱绝境,就必须自我毁灭。1925年12月27日,叶赛宁在抑郁症发作的情况下自缢于圣彼得堡一家旅馆,当时刚满30周岁。近年来,不断有人认为叶赛宁并非死于自杀,而是亡于他杀,理由是他的创作与言论背离并干扰了当政者的方针,但至今评论界尚未正式更改原有的结论。但就我所译叶赛宁书信含有的某些信息在我身上所产生的直观感受而言,新的结论更符合生活的逻辑。

叶赛宁是俄罗斯的乡村诗人,是俄罗斯的民族诗人,也是俄罗斯的悲剧诗人。叶赛宁的悲剧,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重要的是乡村与城市关系处理上的悲剧,是传统文化与现实政治关系处理上的悲剧,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对后世各国文学艺术的发展都具有借鉴作用。

叶赛宁毕生忠实于俄罗斯的民族传统,他的审美理想始终与俄罗斯的乡村、传统和生态环境密不可分。俄罗斯乡村的枯荣、文化传统的兴衰、自然环境的变革时刻在左右着叶赛宁的诗歌创作灵感。由革命引起的在乡村及大自然方面的动荡变化招致了诗人一生的坎坷,造成他的悲剧归宿,赋予他的诗以一种忧伤的情调和悲剧的韵味。

叶赛宁的诗歌植根于俄罗斯民族的土壤,他通过形象的创造反映俄罗斯的历史和心灵,又从研究民间形象的创造来提高自己所创造的艺术形象的民族特质。他在谈到日常生活中的形象象征(毛巾上的绣花、屋顶上的小马、百叶窗上的公鸡等)时说:“这是一部关于世界的出路和人类的使命的伟大的历史性史诗[1]。”他又说:“我们的音乐和史诗是借助树木的符号而共同产生的[2]。”“一切都起源于树木,这就是我国人民的思想宗教。[3]”由此,不难理解,为何树木等自然意象在叶诗的形象宝库中占如此重要的位置,为何诗的形象性与音乐性能够如此水乳交融。他通过对民歌和古典诗歌的研究得出结论:“艺术家使词与词之间产生某种和谐,即词进入一个或多或少地相近的发音领域”。评论界赞扬叶赛宁在诗歌音乐性方面的突出成就:“这种高超的艺术技巧,我们继普希金之后,也称之为莫扎特音乐般的精粹,莫扎特音乐般的令人着迷之物。[4]”

但是在新旧交替的年代里,叶赛宁基于民族诗歌传统在人与自然一体方面的艺术探索以及由此而派生出的认为革命的改造有违自然的本性的一时迷误,始终被许多人认为是守旧或复古,是对新生活的反动。即使在叶赛宁去世之后,他的诗歌遗产仍长期被当作时代的落伍者的产物而遭到埋没。但诗人在生前并不屈服于任何压力,他在《波斯抒情》这部抒情诗杰作中表述了诗既要言志又贵创新,即既要与时代同步又要保持诗人自己在艺术上的独特追求的美学思想:“做一个诗人,就要歌唱自由,/让自由的美名广泛地传扬。/夜莺歌唱,它不觉得难过,/它在把同一支歌吟唱。/金丝雀唱的是别人的声音,/它是可笑又可怜的小铃铛。/世界需要语言的歌吟,/独特得哪怕跟蛙鸣一样。”他在《致普希金》一诗中把自己的艺术探索与对普希金的民族传统的继承视为一体:“虽然命定要受到排挤,/但我还将久久地歌唱……/好让我的草原之歌,/也能像青铜一样铿锵。”因为,诗人的抒情诗不但洋溢着对祖国和人民的感情,而且充满对大自然的感情。他的“草原之歌”定将像普希金的长诗《青铜骑士》一样万古流芳,永远在俄罗斯保持新鲜的艺术魅力。今天看来,叶赛宁歌唱自然的诗篇的艺术价值甚至超过了他歌唱革命的诗篇,请看他是多么富有保护生态环境的天才预感啊:“啊,林中遮天蔽日的雾气!/啊,白雪皑皑的原野的快慰!/多么想把我的两只手臂,/嫁接上柳树的木头大腿。”(《我踏着初雪信步前行……》)“母牛同我侃侃谈心,/用点头示意的语言。/一片芬芳的阔叶林,/用树枝唤我到河边。”(《我是牧人,我的宫殿……》)

叶赛宁对大自然的一片痴情,虽然受到了人们一时的鄙夷,但得到了大自然的厚爱与回报。多彩多姿的俄罗斯大自然的意象在叶赛宁的诗中升华为各种色彩象征:蓝色象征宁静,浅蓝色象征愉悦感,鲜红色象征纯洁,玫瑰色象征浪漫情调,红色象征不安,鲜红色和玫瑰色的结合象征青春感,黑色象征忧郁,等等。同时,人与自然的完全融合,使得叶赛宁通过自己的心觉随时让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相互贯通或彼此融合,极大地提高了诗的表情能力:“那天鹅的最后一唱,/抚慰你眼睛的彩虹。”(《山楂果又已红了……》)“这里仿佛歌声也具形,彩虹也发声”,“在天空这个蓝色碟子之上,/像一声犬吠,波涛闪出一道光。”(《变容节》)诗人在视觉之中出现了听觉,视觉和听觉在五觉之外的第六感觉(心觉)之中交织。

叶赛宁在诗歌,特别是在抒情诗上的突出成就,使他成为俄罗斯杰出的现代民族诗人。他的诗成为上继普希金下接苏维埃70年诗歌的重要环节,几乎所有现代俄国大诗人都从他的诗艺汲取过营养。当代著名俄罗斯诗人多里佐说:“我不能设想我的青年时代可以没有叶赛宁,正如不能设想俄罗斯可以没有白桦一样。他属于那些也许几百年才产生几个的诗人,他们不但进入俄罗斯文学,而且已经进入俄罗斯的风景,成为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

顾蕴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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