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姑娘,我从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就已经心悦你了,回了南方部落以后,无缘再和吴姑娘相见,没想到如今又见到了,吴姑娘……”云凌的这番话说的带着南方部落特有的豪爽,还有中原人的一些羞涩,不过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吴以沫打断了。
吴以沫要是还不知道云凌准备干什么,那真是白活了。
吴以沫跟着洛神医四处行医的时候,也遇到一些形形色色的人,平心而论,吴以沫相貌不丑,可以说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加上同安定王妃交好,又是洛神医的亲传弟子,吴将军的妹妹,这样的女子在世家眼里就是当家主母的最合适人选,可惜……
吴以沫以前也听到过类似的话,早就见怪不怪了。
“云首领抬爱,以沫感激不尽,以沫的蒲柳之姿配不上云首领,还请云首领另觅良缘。”吴以沫行了个礼不慌不忙徐徐道来。
“吴姑娘不考虑考虑么?我,我是真心……真心喜欢吴姑娘的。”云凌不甘心的看着吴以沫,继续重复到。
“云首领,有没有人跟你说过我的事情?”吴以沫笑了笑,不过笑容中一半是落寞,一半是自嘲。
云凌几乎是没有犹豫的点头了,这一次轮到吴以沫愣住了。
既然云凌知道她的过去,怎么还会说出这样的话。
“云首领,我以前嫁过人,不仅如此,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了。”为了打消云凌的念头,吴以沫毫不留情的说到,嫁过人,以后还不能生孩子的女人,谁会要?
“吴姑娘,我都知道,但是我还是……我想娶你为妻,吴姑娘,你愿意吗?”
云凌的这句话着实吓到了吴以沫,以前也有很多人给她表示过爱慕之意,可是像云凌这样直接求娶的,吴以沫还是头一次见到。
云凌这一阵子说的这些话,在中原已经是大不敬了,吴以沫却也没有感到反感,似笑非笑的看着云凌。
“世上比我好的女子千千万万,云首领年少有为,什么样的女子找不下。”吴以沫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心里揣测云凌这番话的可信度。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云凌看着吴以沫的眼睛认认真真的说。
吴以沫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的看着云凌。
“吴姑娘,我云凌发誓,如果你愿意同我回南方,云凌这辈子不辜负吴姑娘,如有违背,天打雷劈,永世不得超生。”这个时候,谁还能怀疑云凌的真心呢?
吴以沫最终同云凌回了南方部落,洛神医知道这件事情后气得跳脚。
“吴以沫她……她这个不孝徒孙,气死我了!”洛神医和成敖下棋,每走一步棋都要说一句,在一旁的叶白霜掩嘴笑着。
“洛大哥,这会子以沫肯定一直打喷嚏。”叶白霜打趣到。洛神医大概也是意识到自己失态,咳咳了两声。
“我……”洛神医欲言又止。
叶白霜笑而不语,其实和吴以沫相处这么久,洛神医当然会有感情。洛神医是真的将吴以沫当成亲传弟子在教授。
没想到这一次太后寿辰,竟然把吴以沫赔了进去。
早知道事情会弄成这样,还不如早早的就和他这个弟子云游四方去……
叶白霜摸了摸鼻子,心里有一些愧疚,洛大哥怕自己路上生病,才让吴以沫跟着一起回京城,她倒好,直接把人给丢了。
“洛大哥别生气了,以沫下个月就要成婚了,洛大哥如果还想去参加徒弟的婚礼话,这两天就可以启程了。”叶白霜也不敢太过于开玩笑,一旦将洛神医惹生气了,谁的日子都不太好过。
“成婚?谁要去参加!”洛神医像是一只突然被踩了尾巴的猫,猛的站起身,一甩袖子,气势汹汹的离开了。
“哈哈哈,成敖,洛大哥刚刚的样子也太好笑了吧。”等洛神医离开以后,叶白霜直接笑倒在成敖怀里。
虽然洛神医年龄很大,可是洛神医那一张脸太具有欺骗性了,尤其是这种生气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郎绷着脸的样子,一点也不让人们觉得恐怖,反倒是很好笑。
“嗯。”成敖宠溺的看着叶白霜,仿佛叶白霜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
不知道云凌用了什么方法,反正说服了部落里的人。接受了吴以沫这个中原来的女子,也接受了吴以沫的身份,凭这一点来看,云凌确实是真心对吴以沫的。
这个男人也有手段,能够管理好南方,吴以沫跟着云凌应该不会受什么委屈。
吴以沫和云凌就这么成婚了,吴以沫成婚的时候叶白霜实在抽不开身,最终排纪培之常重阳两人去送了贺礼。
叶白霜心头的大石也算是放下了。两人回来的时候说,洛神医也在场,只不过云凌的新婚之夜并不怎么好过,上半夜醉酒,下半夜还是醉酒,吴以沫用遍了醒酒的方法,也没有让云凌醒过来。这事情到底是谁干的,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这一辈子叶白霜过得要比上一辈子好很多,她朋友并不多,认定的女子朋友只有吴以沫,灵犀公主以及林晶晶。
林晶晶现在已经是贵妃了,身份荣华,在宫中地位并不低。
无论幸福或者不幸福,这都是林晶晶当初自己选择的,所以叶白霜除了祝福之外,还真没什么好做的。
灵犀嫁给了祁修贤,跟着祁修贤回到了凌罗国,祁修贤已经保证,以王后之礼对待灵犀,灵犀经常给叶白霜写的信中,字里行间都洋溢着幸福,想必是过得还不错。
而吴以沫现在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叶白霜替他们感到高兴。
长平七年至三十一年,史称长平盛世。大渭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
邵修霖治国之道以道家清静无为思想为宗提倡文教。任用贤能,改革官职,整顿吏治。
政治上,邵修霖改革机构,对吏治进行了整治,提高官僚机构的办事效率,修订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