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向天晴被退学已经过去了三天,周五,温软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奶茶店的时候听见里面的说话声。
“听说了么,历史系的沈夏尔被小混混顿在后门巷子了。”
“啊?真的吗,这也太大胆了吧?不怕被人发现么?”
“嗐,这年头谁敢多管闲事呢,我男朋友认识里面的头头,说是他们要把沈夏尔给那啥了。”
“不会吧?”
“谁知道呢?”
温软蹲下身子假装系鞋带,一字不落地把这些话听完,没有任何犹豫地赶向后巷。
后巷是夜宵摊的驻地,比起B大正门算是偏僻的地方,白天没什么人,很冷清,但一到晚上就会是人山人海。
由于夜宵摊子太多,有些摊主懒得搬来搬去,索性把桌椅留在那儿,这儿空旷,放的也多,久而久之就是桌椅无数,曾经有人在后巷约架,就地取材地掰铁棍,轰动一时。
总而言之,算是个比较神奇的地方。
在路上的时候温软给林斯欲打了个电话,但他没接,于是温软编辑了一条信息发过去,叫他尽快赶过来。
她是聪明人,瞻前顾后的,想过很多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想过这是圈套,但她不敢用自己的死党去赌这个万一,无论是刀山火海,她都会去。
她可是温软,少林寺小魔王,打小就是打架过来的,一直没输过,这次也不例外。
温软赶到后巷是四点四十五分,在此之前,林斯欲回复了她——五点赶到。
一到后巷温软就知道和奶茶店一样,都是向天晴的圈套。
后巷转角,七八个画着浓妆的女生等在那里,头发挑染过,时兴的颜色都有,虽然没有特别好看,但也不算太精神,一见到温软,她们纷纷从桌子上跳下来。
向天晴走在最后,她嘴里叼着烟,对着已经被人团团围住的温软呸了一声,一口唾沫连带烟被吐出来,然后被踩灭,像是什么轨迹。
也许是因为奶茶店的事有了心理阴影,也许是因为害怕林斯欲,这口唾沫没有吐在温软身上。
向天晴朝温软笑,她的口红很艳,和她遮掩在妆容下的疲倦对比得生动。
“温软,没想到吧,还是我,不知道该说你单纯还是兵不厌诈,同样的招数上当两次,真是蠢货。”向天晴一把捏住温软的下巴,迫使她抬头,打量了这张脸一会,扭头问她们,“都认真看看,这位就是B大设计系的温软,我的学妹,大名鼎鼎的纯情校花,好看吗?”
有人嗤之以鼻,“嗤,我还以为是什么货色,原来是个靠脸上位的bitch,要我说还没有晴姐万分之一漂亮。”
有人附和,“就是,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哪儿信得过?我说也是有意思,看着柔柔软软的,名字也没什么力气,抢男人咋这么能耐?”
吹捧的话向来是最受用的,向天晴得意地翘起嘴角,松开手,效仿温软拿纸巾仔仔细细地把手擦干净,边擦边说:“狐狸精转世,什么不可能?”
“咚!”
“温软你还敢动手?!”
“砰!”
看着向天晴脑门上缓缓流下的鲜血,围着温软的人都吓傻了,尖叫起来:“杀人啦!杀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