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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乐队 (4)

当然我们大多数时候还不错,有时候他还给我讲一些让我听不太明白的黄色笑话,我内心里有点儿烦他,觉得他不是一个正经人。但他教给了我最初的音乐知识。我就靠那个人教我的东西走进了大学音乐系,这事儿想起来就叫我有些吃惊。当他一下子站在了省城的师大门口时,白花花的阳光铺在了他的身上,他觉得非常快活,他终于离开故乡了!离开故乡的人才能长大成人!我永远也不会把骨头埋到故乡。他想,我死也是死在流浪的途中。他一边模仿着鸟语,一边朝校门里走去。这里到处都是人,比他见到的树还多。他很快活,他变成了一只鸟。可不久后他发现他又进了一只新的鸟笼。总有一些东西是他不满意的。现在我突然恐惧有一天我会变成一只兀鹫,因为我与众人是如此不同,我总是担心有一天我醒来后就变成了一只丑陋兀鹫,浑身散发着一种臭气。结果我真的变成了一只丑陋的兀鹫,我刚把脑袋钻出了蚊帐,就引来了一阵尖利的恐怖的叫喊,所有的同学都惊恐地看着我,因为我变成了一只有着尖尖的嘴和一双凶恶眼睛的兀鹫。

场景三:城市午夜里的前进

仍旧是在城市的黑夜里。城市的黑夜是一个巨大的海洋,每一个人都在这面巨大的海洋中保持着微弱的呼吸。对于莫力的YES乐队来讲,他们已经习惯于在城市的午夜里前进了。前进!这是他们惟一习惯的步态。而在夜晚,只有在夜晚,那些焦渴的心灵和音乐的灵魂才有可能复活。城市的午夜是音乐与灵魂的温床。现在他们一共四个人,他们是主唱莫力,贝司手简宁,这是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现在仍旧在首都师大读书。主音吉他手则是一个叫木胡塔的维吾尔族人,他技艺非常精良,高鼻深目,被称作是天生的吉他手。而鼓手就是美籍印第安族人埃特尔。这是一个身材颀长的精瘦的男人,动作敏捷有力。他总能使人想起美国电影《与狼共舞》中的印第安人的形象。我们必须要在午夜前进,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哪里需要我们我们就出现在哪里。我们是午夜的精灵,是黑夜的孩子。我们是最好的。

这是在哪里?这是第一使馆区旁边的“大西洋”酒吧吗?

要我们唱些什么?他们走进烟雾弥漫的“大西洋”酒吧想。门口停了不少外国使馆的人开的那种黑色敞篷吉普,有一种美国大兵已经先占领了此地的感觉。不远处,国际大厦、长富宫饭店和赛特购物中心楼顶灯火辉煌,到处都是世界各种著名产品的广告灯在闪烁。他们走进了酒吧,黑暗之中的各种石桌石椅边坐着的全部都是人。已经没有我们的地方了,莫力嘀咕道,我们马上就上去演唱。有人已经在台上唱什么歌了,他们看清楚那是一支来自马来西亚的爵士乐队,他们在唱一首叫做《帕伯军士的孤独之心》之类的歌,充满了感伤的雨季气息。呆会儿我们给他们来点儿野的,莫力对埃特尔说,你的鼓今天要打得更狂暴,彻底镇了这帮杂种。镇了他们?黄种印第安小伙子埃特尔笑了,我看到有不少美国白人,他们杀了很多我的祖先。我一定要镇死这些人。简宁对莫力说:这几天我的觉老是睡不够,我一上课就打瞌睡,今天晚上我们还要去不少地方吧?他问莫力。莫力的嘴角掠过了一丝微笑:午夜里的前进。该咱们上台了。我们是他妈的最好的乐队,世界上最出色的摇滚歌手也比我们差!我们上台去吧!

在一阵恍惚中,他们已经站在了台上。突然之间,他们那种狂乱和暴躁的音乐就爆发了出来,把很多人都吓了一跳,一些人的身体震了一下,他们的肌肉在放电,他们还一时不太适应他们的这种风格。有人在喊:滚下去!有几个橘子滚上了台,其中一个砸着了木胡塔的额头。他冷静地扫视着黑暗之中躁动的人群。他把他们都看成了没有头羊的羔羊。突然传来了桌子被掀翻的声音,酒瓶和其他东西砸碎在了地上。会出乱子吗?有女人尖叫着在逃离酒吧,好像有人醉了。谁要和谁打架?那个洋人和那个喝醉酒的中国人吗?有人在叫,莫力没有理会那些人,他手中的话筒拿得更近了,一会儿,酒吧里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来,这一次莫力唱得非常温柔,他选了一首表现青草阳光大地的歌,他的歌让很多人安静了下来。女人们重新安定,他们的歌声像一条山洞中的暗流一样流过了那些孤寂的心灵。他们唱完了。酒吧经理按约定,把唱了三首歌的钱给了他们。一共四百块钱,每人一百元。这比打发一群饥饿的狗要好一些吧?下台后莫力自嘲地对木胡塔说,刚才打中你额头的橘子呢?找回来,我要吃掉它。

他们仍旧在黑夜中前进。现在他们坐在地铁里。这恐怕是最后一班地铁了,因为时针马上指向夜晚十一点。一线地铁车厢中几乎空无一人。他们四个人手拿着家伙,全部都戴着墨镜,这使得他们看上去像是从其他一些奇怪的鬼地方来的人。在莫力的对面坐着一个大约有三十岁的漂亮的少妇,和他们面对面坐在一起她感到有些紧张。她一定害怕长头发的人,莫力为了消除她的紧张感,取下墨镜对她笑了一下。他们都可以感到地铁轻得像一架纸叠的东西在晃荡着向前走。地铁一下子就到西单站了。出了站口,他们都感到外面起风了。这使得他们竖起了衣领。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一个叫“三味书屋”的地方,那里每周五晚上都要搞爵士乐晚会,每周六要搞民族音乐晚会。三味书屋是鲁迅他老人家读书的地方吧?简宁问莫力,对,正是这样。

他们来到了三味书屋,发现那里的爵士音乐会已经开始了。在台上唱歌的是一个菲律宾人模样的男人,他唱歌的声音和姿势都叫莫力有点儿讨厌,觉得他有点儿娘娘腔。莫力四下里张望,希望发现几个老朋友,可周围的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他好像看见了几个搞电影的人,那些人被称作是“第六代导演”,莫力有点儿弄不明白第一代到第四代是些什么人,他一直弄不明白电影界的这种说法。他看到有一个桌子边坐着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女孩,脸形很像麦青。可她已经到天国去了,他沮丧地想。这里倒很安静,人们即使在交谈,也显得有文化和雅气一些。该我们了,埃特尔说,我可能打不惯这里的鼓。因为鼓这东西太重,所以埃特尔大多用酒吧里自备的乐器。三味书屋的鼓可能是借来的,我担心把它给打破了。他们鱼贯上了台。有人说他们是YES乐队,他们想听到些掌声,可是没有,看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听说过他们。他们开始演唱了。

那种声浪一开始就击倒了一批人的自信。莫力这次用了痛楚的嘶叫来表达他对失去女友的痛心。他的这首叫做《麦青》的安魂歌撕心裂肺,那种声音像一把天梯,在高音处直入云霄,一直上到了天空最深的地方。听者无不动容。他们都听出来有一个年轻美丽的灵魂飘入了天空。莫力是痛楚地呼唤着他的已经去了天国的女友,他那平时的文雅与平和被一种带有锋刃的东西给取代了。所有的人都静了下来,他们的心乱跳。这是在三味书屋的二楼,而一楼的图书营业大厅里,有一个老者在翻阅《东方》杂志时听到了从远处传来的歌声,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地下,疑心那歌声是从地府下传出来的。后来他侧耳倾听,听到了楼顶的宁静。那歌声触动了他在朝鲜战场上与一个朝鲜女兵的生死恋。当然这谁也不会知道了。他听了一会儿,又接着在翻阅《东方》杂志了。

他们继续在城市中穿行,这时候已经是城市的午夜了,城市已减轻了它震颤的幅度,城市的夜空中飞满了蝙蝠和人们的梦境。可他们,YES乐队的四个人仍在前进。他们如同一支不知疲倦的小分队,穿插在城市楼厦的丛林中,去消灭那些渴望音乐与交流的人的灵魂的敌人。在他们的眼中,城市有时候也像是原始森林,到处是混凝土树木和塑料地垒,灯光在黑夜中变亮了,可他们不知疲倦,那些冷清的大街上仍有不少车辆在飞奔,很多午夜狂欢的人在行动。他们要去的下一个地方是“天地海”夜总会,他们要在那里唱到午夜两点。不少人在那里等着他们。这是北京刚刚开始的又一个午夜,空气变得清凉了,行人都在匆匆向家赶路,他们四个人坐在车里,在城市的午夜里前进。我们是最好的乐队,莫力想。

叙述人莫力

我们必须要呐喊,必须喊出我们内心之中的声音。当大陆都会因海洋升高而沦陷,山体崩塌摧垮,只有歌声是永存的。一个乐队就是一个活细胞,它有吞噬各种病毒和细菌的能力,从而使人更加健康。这是毫无疑问的。回想起我的大学时代,我是怎样为建立一个乐队在受着梦想的煎熬,我天天想的都是如何去建立一支真正的乐队,可以表达出我内心呼喊的乐队。而且这还是一种新的生活态度,一种新活法,所以从大学毕业没多久我就决定辞职不干了。一种梦想的火焰在我的屁股后面烧灼着我,我必须得向前走,我一点儿都不能后退。我他娘的必须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自己折腾自己。而实际上这也是很多出生于七十年代的人的想法。当所谓“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已经成为一个沾沾自喜的文化制造者的二道贩子,并靠着贩卖理想和倒卖婴儿赚了一点棺材钱的时候,七十年代的人只想着在风中孤绝地前进。

让那些清规戒律和各种狗屎禁忌见鬼去吧!我怒气冲冲从我任职的那所中学走的时候什么也没带,除了一把廉价吉他和一个婴儿一样的小铺盖。平心而论,我很喜欢我的那些学生们,每当我站在台上,面对那黑亮亮的一双双眼睛的时候,我就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我一开始就给他们讲起了“RockandRoll”音乐,可我们那伟大的最喜欢二胡的校长自然就不喜欢我,他一直想剥夺我的讲课权。那么我自己剥夺自己吧,我想。我立即去贵阳市的另一个区去找我的好朋友,YES乐队的鼓手聂双耳,这时他已经有一个价值九百元人民币的架子鼓了。我就鼓动他也辞职,我们可以天天练我们的技艺。那会儿聂双耳已经变胖了,他一毕业后饭量变得奇大无比,特别能吃,所以他很快就胖了起来,那会儿他喜欢上了一个不错的姑娘,那个女孩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她很少笑,脸总是带着一种冷漠的神情,她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她总谈什么都无意义。胖子聂双耳一边和我们在一起发疯地练习架子鼓,一边发疯地爱着她。可她却经常说他喜欢上她是一个错误。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变疯的。”她有一天对聂双耳说。她身上那种对一切都漠然的态度叫我们都感到害怕。她在一家军事院校教枪械原理,她每天都给她的学生们讲各种枪如何射出子弹去杀人的原理!我们恍然大悟,难怪她冷冰冰,一点儿也没有对生活和爱情的热情。我当时就敏感地察觉到也许聂双耳喜欢上她会倒霉的,因我那时还太年轻对女人还不了解,因为我长那么大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具体地用灵与肉的双重的爱来爱过我,所以我不知道什么是爱。也许爱是一种稀有的金属?我那时想,这种东西可能很难提炼吧?有时候聂双耳和她在一起很好,可有时候也经常吵架,一旦和她吵了架,聂双耳就变得无精打采,沮丧至极,像一年没有抢着热屎的狗一样叫我生气,他连打鼓的劲儿在这时候都没有了。爱情的力量我是到后来才品味到的,可那时我一点儿也不懂,每当我看到聂双耳垂头丧气我就恨不得在他的裤裆上踢上一脚。可有时候一旦他高兴起来,他会一个晚上都在他供职的那所中学的操场上敲个不停,一整夜都不停下来。聂双耳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被爱情的风吹得东倒西歪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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