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时候,我12岁,你8岁。那年我顺利考上了厦门市康乐第二小学。
周末的时候,我和弟弟写完老师的作业,在家里看动画片的时候,弟弟觉的饿了。
弟弟来到了我的面前说:“哥哥,我饿了。”我说:“嗯,哥带你去吃午饭。”就这样我把门锁了,就带着弟弟去吃饭。
10分钟后,我们两个就到了吃饭的地方,我跟老板说:“叔叔,我有两份炒饭和扁食。”然后我们等着吃,然后我和弟弟聊天,20分钟后,煮熟了。
我和弟弟开始吃了起来,非常好吃,我吃的津津有味,过了半个小时后,我们就吃完了。
然后我付了钱,对着弟弟说:“弟弟,我们去玩。”
我们来到了玩具店,然后我了30元买了金箍棒和一把剑玩着。
我们两个在门口,我拿着剑,你拿着金箍棒,在打打杀杀,非常开心。
过了几个小时,累了,然后我们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