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秉风骑了摩托车,浑身冷得很,进屋到现在稍稍缓和了,缓解尴尬说:“我去喝口水。”
“嗯。”闫珍躺下,翻过身去。
只听见“啪——”的一声,水杯碎裂。“怎么了?”闫珍翻身起来。
“闫珍,你……怀孕了?”只见路秉风手里拿着她白天忘在书桌上的诊断书,错愕着看向她,眼神似有惊亦有喜。
“轰——”闫珍的头脑轰然崩塌。
“宝贝,你怎么不告诉我?这么大的事情……”路秉风的表情里藏不住喜悦,“我以为是你胖了,原来是我们的孩子……”
“够了!”闫珍不悦地打断他,“本不想告诉你,既然被你发现了,我也就直说了,我不打算留这个孩子。”
“为什么?”路秉风错愕。
“你自己难道不清楚吗?”闫珍冷笑。
“你在说什么?”路秉风的表情有些僵化,似乎预感闫珍要说的话。
“路秉风你说过的,这辈子只爱我一个人,可是就在今天这句话你说给了另一个人听。”闫珍低头,不争气的泪水还是流了下来。“如果已经不爱我,为什么还要瞒着我,我就活该被蒙在鼓里?”
路秉风彻底僵住了,“闫珍你在说什么?”
抹了抹泪水,闫珍抬起头,满脸的泪痕,“咱们分手吧,我真的没办法和一个满嘴谎言的人在一起。”
路秉风只觉得自己最以为牢固的东西在抽离他的心,曾几何时,他和朋友们喝大了还吹牛:闫珍离开他除非铁树开出花!而现在站在他眼前的闫珍决心离开他,是那样的坚定,她还是那样的美丽,一如当年第一次跟跑在他身后的倔强的小模样。还记得他第一次告白还是室友出的主意,叫他去买束花肯定成功,他摸摸兜里只有不到一百块,就跑去鲜花市场批发了一束,可是当他来到闫珍的宿舍楼下,闫珍这样的公主,不乏富有的公子哥追求,却被他的一束批发玫瑰俘虏。仗着闫珍死心塌地跟着他,一路离开她的家乡来到他的老家南城,他一直认为是自己的魅力,是自己的帅气叫闫珍离不开,但是却万万没有想到,原来闫珍也会有愤怒也会有失望,他曾想过这辈子就算对不起她也要将事情结束的速度放慢一些,叫他还能在她这里温存,但是转眼看着这个每天都忙于月饼和汤圆,疏于打扮自己的女人,他觉得年轻活泼的嫣嫣更适合他雄心勃勃的朝气,他以为会是他决定着这段关系的始终,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是她先提出了分手。
想到要失去她,他心中酸涩无比抽痛万分,转身开门,“闫珍你今天情绪不好,等你冷静了我们再说。”
听到关门声,闫珍将自己的脸埋进被子,哭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