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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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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收假,哪怕只放假三五天,学校都会呈现出一种新气象。这种气象就像春天里的光,能在瞬息之间感觉到它,但你要是用心捕捉,它反而不见了。表面的、物质上的东西是存在的,在锦华中学的教学楼,楼道被清洁工打扫得干干净净,那块倒计时牌重新漆过,上面的字迹更加鲜明;没人看见是谁漆了它,是谁在上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更换着日期,似乎这项工作不是某个人干的,而是有一双神秘的手,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干下的。

高三年级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上学期是启动、滑行,现在是继续滑行,但速度已明显加快,为最后的飞翔作冲刺。分班之前,整个年级显得有些躁动,现在是稳定下来了,大家心里都清楚,火箭班的人,可以考一流大学、重点大学,甚至可以考状元,重点班的人,一部分可以上重点大学,多数只能考普通大学,至于普通班,自然也就只能考普通大学,或者彻底放弃,想都别想读大学的事。这种带有预示性的分野,左右着每个学生的心劲儿。所谓稳定,就是这么来的。

但眼睛能看到的一切,永远都不能说它就是真实。我们看水下的船桨,船桨是弯曲的,但它是直的;我们看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胖子总是显得比瘦子矮,其实他们是一般高。正因此,有个外国哲学家才抠去自己的眼睛,免得眼睛让自己的心灵受到愚弄。高三年级表面的稳定之下,学生的内心在厉害地涌动,每个学生都在等待命运的裁决,但他们不认识命运,不知道命运长成什么样子,不知道它对人是否和气,跟自己是否亲近。为此,他们忐忑不安......

费远钟率领的火箭班,在六楼远离北门的地方。尽管北滨河路上的喧嚣,还不足以传达到教室里来,但火箭班的学生,肩负着为学校挣名誉和生源的使命,自然成为重点保护对象。

由于同学之间的重新组合,大家都觉得有些好奇,以前叫不出名字的人,突然坐到同一间教室来了,既觉得新鲜,又有一种荒诞感。

对那些从外班来的学生而言,感觉最具有荒诞色彩的,莫过于郑胜了。

可以说,这一届锦华中学的毕业生,长时间都是在郑胜的阴影里生活与学习的,从初中开始,他就成为不可企及的标杆,老师把他挂在嘴上,同学也把他挂在嘴上,连那些扫地、送开水和守门的工友,也都把他挂在嘴上,他是山头上的旗帜,每天不说一说他,就要失去目标似的。后来,他变了个样子,在课堂上胡乱插言,外班学生没听到过他说些啥,只是听相识的学友转述过,但转述得很不周全,听上去云里雾里,学友就告诉他们:如果我转述周全了,你们更是云里雾里。这件事情,使大家不但没看轻他,反而越发感觉到他的神秘和高深。

再后来,有一些学生看轻他了,那是因为老师也看轻他了,提到他的时候,都摇头,扁嘴,而且声音小小的,不像以前那样,仿佛郑胜这个名字是一颗鞭炮。到最后,发现看轻他是错误的,因为他一忽儿考得好,一忽儿考得差,好和差,都不是由他的水平、而是由他的心情决定的,就像若干年前中国一个著名的教练,接受采访时总是说:这次我本来没打算让队员破世界纪录,开赛前我看见某某国家领导人来了,就叫她们把世界纪录破掉算了,让领导高兴高兴。那可是破世界纪录啊,人家拼了老命、做梦都在想的事,他却可以临时作出决定。那时候这批学生还非常小,但听上去也觉得好玩,并学着大人的口气说:"他在吹牛!"现在他们明白了,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郑胜就是这样的人。

像郑胜这样一个传奇人物,竟然跟自己做了同班同学,怎么会没有荒诞感呢?

别人觉得荒诞,郑胜更觉得荒诞,只是他们的方向很不一致。他进入了一个新的梦境,这个梦境与他所处现实的联系越来越弱。也可以说越来越强。春节这几天,他受着父亲无微不至的照顾,这种照顾里面,隐含着一种自甘卑微的因素。他的父亲不仅爱他,还崇拜他了。这让郑胜多么厌恶!他也说不清为什么,他没有厌恶过昆虫,没有厌恶过老鼠,父亲捡回来的那些带着别人唇印的瓶瓶罐罐,还有那些说不定擦过猫屁股狗屁股的皱皱巴巴的纸张,他也没厌恶过,但他厌恶父亲,厌恶父亲对他的好,更厌恶父亲对他的崇拜。他在厌恶里舔食父亲的爱,并尽可能地把爱回报给父亲。只是他早就明白了,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他是早早地被供起来的人,因此,他的回报,也不能普通。普通的回报等于没有回报。

"费老师那天怎么会到陆军医院来呢?他怎么又对我爸说了那些话呢?"

这个问题,一直在郑胜的脑子里盘旋。在此之前,他主要想的是另一件事。就是他分班考试时写的那篇作文。当然,作文的故事完全是虚构的,但情绪和情感一点也没虚构。他多么希望费老师能从中看出一些什么。费老师可能看出来了,也可能没有,因为从没就此找他谈过话。年前费老师评讲考试题目的时候,先说郑胜那篇作文写得好,说了好的地方,紧接着又列出一大堆缺点(全是郭老师的那些意见)。作文的缺点也好,优点也好,都不是郑胜关心的,当费老师煞有介事地评价他那篇作文的优劣时,他对费老师也充满了厌恶,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

在新的教室里,郑胜坐在最后一排。这样安排座位,并不是根据个子高矮来定,而是根据分班考试的成绩来定,前二十名,自己选座位,他们选定了,班主任再据成绩好坏进行分配,但事先也说明了,不管好位子孬位子,都不是一坐到底,而是每月一换,换位子的依据,自然还是分数;到了高三下学期,摸底或者诊断考试就更少不了,班主任每月综合一次成绩,并将位子进行调度。也就是说,只要站在教室门外朝里一望,就知道这段时间谁的成绩好谁的成绩差。

"我到底成差生了。"郑胜想。

他曾若干次设想过自己成为差生的情景,一度时期,那几乎也成为事实,但那种事实并没用外在形式固定下来,因而不像现在这样触目惊心。有时候,他听到一些从外班来的同学议论他,口气里充满敬佩,但那种敬佩带给他的是难以言传的悲哀。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当你成绩好的时候,尽管你很沉默,很孤独,但迟早会在沉默和孤独中爆发,如果你成绩差,就只能在沉默和孤独中寂灭了。郑胜感觉到自己的身子重起来,不停地往下坠。他已经坠到了水平面之下,可人们还在仰视他!--这就是他最感荒诞的地方。

新学年开始,费远钟经常找他到办公室谈话:

"郑胜,坐在最后一排是什么感觉?"

"郑胜,你要仔细想想是怎样走到这一步的。"

"郑胜,现在你坐最后,不是坏事,是好事,你是该醒醒的时候了。"

"郑胜,我们大家都相信你,我尤其相信你,下次调位子的时候,我不给你安排,我让你自己选!但是,你要给我让你自己选的理由。"

"郑胜,还是那句话,学校领导对你的期望,我们老师对你的期望,都没有变!"

不管老师说什么,郑胜都听到了,但听到的不是他现在的自己,而是另一个自己。那个自己在高空中,就像烟花,早已经炸开,归于黑暗。因此,老师的话与他现在的自己无关。

那个归于黑暗的自己,在大声地向老师呼救,可老师听不见。

跟费远钟说的几乎完全一样的话,别的老师也对郑胜说过,冉校长和张成林,都对郑胜说过,郑胜也都听见了,可是,他连呼救的想法也没有了。

他体内的血液再一次叫喊起来。

老师上课的时候,他几乎一个字也听不见,就听见自己血液的叫喊。要是他彻底放弃,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后面那么严重,然而他不能彻底放弃。他没有资格这样做。独自养育了他十多年的父亲、老师的目光、还有他的自尊心,都不允许他这样做。因此他必须挣扎。他不愿意相信自己已经陷入了沼泽,越挣扎被埋葬得越快。当泥浆淹没了他的腹部,接着是胸部,接着是颈部,恐惧感才铺天盖地地袭卷过来。他必须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了,否则就没机会了。

这天,历史老师朱敬阳上课。到了这时节,早已没有新内容可讲,如果不评讲考卷,不评讲殚精竭虑押出来的题目,老师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教学生猜答案的方法--戏称"猜字母";所谓"猜字母",是针对选择题而言的,由于微机改卷,高考选择题的题量很大,每年高考前,各科教师都要做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教会学生做选择题时具有这样的本事:我分明不会做这道题,却能在A、B、C、D等选项中八九不离十地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办法五花八门,除了传统的归纳法、演绎法、排除法、类比法等等,还发明了好多种新方法。考生用了这些方法,在选择题上捞到的分数,都有大面积提高。这天朱敬阳教的就是"猜字母",他说同学们,我们来设想一下,如果ABCD包括后面的EFG(如果有的话),都是一个字母,我们姑且叫它Y,你们该如何选择?

学生面面相觑,心想既然是一个字母,不是就没什么可选择的吗?朱敬阳以为学生回答不出,正得意地将粉笔往讲台上一扎(那支蓝色的粉笔断掉了,朱敬阳的指头狠狠地戳在桌面上,痛得龇了一下牙齿),正要公布他认为是自己研究出的新方法--他习惯于把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当成发现,他在办公室经常说:"最近,我研究出了一个×××。"说得格外郑重,甚至带一点神秘,可他"研究"出的那个东西,在书上写得明明白白。为此,他不知受了莫凡宗多少的奚落--没想到教室后排一个人举起了手。

--举手的人不是郑胜吗?

朱敬阳愣住了。

他愣住,是因为郑胜有多少天没举过手了,还因为郑胜的那双手,和以前一样,是根枯树枝。

朱敬阳当即就有了不好的预感,但既然他把手举起来,就让他说说吧。

"郑胜同学,你讲。"

全班同学都把脖子扭了过去。

郑胜站起来,说:"朱老师,你说的不就是直觉法吗!"

朱敬阳很沮丧,说对,就是直觉法。

郑胜说:"这太简单了,当你使尽各种办法都找不到那个正确答案的时候,你就把所有的选项看成一个,这个'唯一'从哪里来呢?只能从直觉中来!朱老师你可以在黑板上列出了二十六个字母,任何人把二十六个字母猛地看上一眼,其中有一个字母必然会首先跳出来,这个跳出来的字母就是跟你此时此地的心境最合拍最亲近的,就是你的直觉,因为字母不会走路,它是被你的直觉呼唤出来的。当它出来之后,其他所有字母都消失不见了,它成了唯一。"

虽然朱敬阳要讲的就是直觉法,但他决没思考到郑胜的这个程度,即使思考到了,话也不会有郑胜说得这么漂亮。他脸上有些挂不住,正准备叫郑胜坐下,郑胜却说:"其实直觉法是不可靠的。"

朱敬阳眯着眼睛:"请陈述一下理由。"

"所谓'确信',事实上是一种疯狂的和极端无把握的证明。我们之所以那么相信直觉,是因为我们不愿意对事物表示怀疑,对老生常谈的观念不愿意作最起码的思索和检验。"

朱敬阳的脸暗红暗红的。他下了讲台,又朝前走了两步,说:"我们并不是说直觉是第一位的,我们是在用尽了其他办法都毫无结果的时候,才把直觉法搬出来。"

但郑胜只管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噼里叭啦的。

后面的话,就像岚烟从山上跑过,找不到它的脚印。

朱敬阳的心里叫了一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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