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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师父一出手

敬贤没想到胖子会有朝一日离他而去,当胖子有一天突然跟他提起想下山的决定的时候,敬贤也感到很是意外,但同时也觉得轻松了很多,毕竟,胖子吃得比别人多不少,庙里一直以来入不敷出的,没有几个香火钱,让他们下山化缘也大多懒得去,哪里来的那么多的粮食供养这些家伙。

胖子自己倒是很有信心,因为他觉得自己也是学了几招儿的,也算是武林界的新秀了,这次下山就是要除暴安良,特别是要找到那个之前欺负过自己的人,那是胖子5,6岁的时候,被同村的一个大他几岁的孩子戏弄,被马蜂给蜇成了香肠嘴的故事。

没想到这才没走多远就遇上了山贼,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山贼,而是一群变异了的狼人,这些恶魔正是多年前毁灭了自己村庄的那一伙,更没想到的是,自己这平生努力了好几年练就的一身硬功夫,竟然也没能挡住狼族的围殴,眼看就要变成人家的夜宵了!

好在师父在关键的时候出现了,心中一阵感激:师父毕竟还是喜欢俺这个徒弟的!但实际上,敬贤此时不过是打此地路过而已,本来是打算闲着无事,下山溜达溜达顺便去看看另一座山上另一座庙的方丈老友的,倒霉就倒霉在正好儿看到不远处的胖子正和狼人们玩儿的正嗨呢!

敬贤哧溜一下躲在了一棵树后,静静地不说话看胖子勇斗山贼,心想要是胖子就这么被吃了也就算了,虽然有些于心不忍,但说实在的,自己当了主持以来,本庙里来来往往的和尚多了去了,哪个不是要么提前下山各奔西东,要么就是都老死在自己前面了?就算是百分比的菩萨心肠也早就变成了铁石了,所以也不是很在乎胖子会变成狼人们的哪盘菜。

但说到底还是心底里那尚存的人道主义,让敬贤不能坐视一条鲜活的胖子就此而去,敬贤在犹豫了半盏茶时分,终于是正义了战胜了邪恶,清了清嗓子,勇敢地站了出来。

胖子肯定是不想变成肉菜的,开始时还是有信心能够战胜困难的,但那些怪物一变身,胖子就心虚了,也是有些后悔,当时在庙里要是能虚心求教让师父再多教给自己几招或许会化险为夷了。不过此时,也无需多虑了,师父在场,狼人的目标就可以转移了。

敬贤其实心里也是发毛,毕竟生平第一次和非人类战斗,之前就算是自己成了半仙以后,也只遇到过一两次坏人,自己没费啥事儿就把事摆平了,但要和非人类战斗,胜算几何还真是没有把握。

胖子欣喜若狂地喊了声“师父!”就朝敬贤飞奔过去,狼最喜欢追东西了,和狗都是一个习惯,只要你喜欢跑,它们更喜欢追!狼人们一窝蜂似的随着胖子向敬贤冲去,敬贤这时是真的后悔要帮胖子这个忙了!

关键它们不是几只狼崽子啊!这么多长着锯齿獠牙的怪物围了上来,谁不担心会变成它们的晚餐,就算是敬贤这样的高人也不敢大意。

敬贤其实会的本领也不只一两样儿,有的就如同游戏里逐渐升级解锁一些技能的意思差不多,就是偶尔的机会,突然发现自己有某种神通,比如有次敬贤去茅房,吭哧了半天也没有丁点儿出货,这才发现自己只要吃了的东西就是全部百分百给吸收了的,除了因为会出汗要不断补充水分外,吃饭就是可吃可不吃的事了,不吃不觉得饿,吃了也拉不出,秒变貔貅了。

还有一次是,敬贤去庙后的人迹罕至的深山里溜达欣赏春景,看弯弯的山路边,一棵松树下有几棵漂亮的小蘑菇,模样可爱至极,尤其是对酷爱吃蘑菇的敬贤来说,当时就口水三尺长,浑然就忘却了,越是好看的蘑菇越是不能下嘴的说法,就如同越是好看的女人越是小心谨慎保持距离一样。

当敬贤刚把那几棵小蘑菇采摘下来,还没有吃就放在鼻子底下那么一嗅的时候,一股异香扑鼻而来,顿时就觉得头晕目眩一头栽倒在地,心中暗叫一声:哎呀!蘑菇,有毒!如果当时有救护车,估计马上就要打120了,但毕竟还是在古代,除了树上有几只围观吃瓜的松鼠上窜下跳看热闹的外,就只有那草丛花木中乱飞的蚊蝇了,那几只松鼠叽叽喳喳地欢快的叫着,此刻,作为松鼠,它们也找到了一些心理平衡,其中有些膨胀了的松鼠竟然似乎在说那人真是傻缺,我们低等动物的松鼠一族都知道那是毒蘑菇,作为人类竟然智商还不如我们?笑死松鼠我们了!

敬贤当然不知道松鼠的那些小心思,只是觉得一头倒下的时候,身体虽然暂时有些麻痹,但脑子还是很清楚的,而且也相当有信心,凭自己现在的半仙之体,用不了半分钟就能自愈!要是就此真给毒死了,那倒是自己的幸运日了,毕竟多年以来一直苦寻作死的办法都是未遂!

但这一次,敬贤发现了自己的一个新技能,他穿越了!确切地说是他的神识穿越了,肉体还是躺在几百年前的这座山的这棵树下。

敬贤眼前出现了从未见到的景象,那如山峰一样耸立的看着像是人类居所的摩天建筑,那错综复杂的泛着光的条条大路,和路上跑的有着金属外壳和四个轮子和房子一样大小的速度极快的东西,敬贤不知道那是汽车,还有更奇怪的是,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块小砖头大小发着荧光的板子,而且都是目不转睛地一刻不离的盯着那块不断变幻着画面的板子看个不停,敬贤当然也不知道那是当时的手机。

不过敬贤的穿越之旅也仅仅是自己神识的穿越,自己的身体自然还是留在了原地,不然敬贤估计就不会回到这个万恶的旧社会继续当个穷苦的和尚了。

敬贤还发现了自己的一个技能,这个技能他自从用了一次后就再也不想用了,那是一个寒冷的雨季,百无聊赖的敬贤在自己的房中盘腿打坐,怎奈脑子里胡思乱想,丝毫静不下来,心想,这下坏了,自己修为多年,每每静坐的时候,都能片刻让自己完全沉浸在一片虚空之中,而和这个世界短暂地隔离开来,这一次怎么就不行了呢?

越想越是烦躁,不仅自己的神识无法安定下来,更糟糕的是,竟然又开始回忆起自己出家之前的种种凡尘俗事起来,特别是这一刻,敬贤想到了自己的发妻。

那是自己一生的挚爱,只是这爱来的莫名,去的突兀。

敬贤本来年轻的时候是个读书人,家里也有几亩良天,按现在的划分,怎么说也算是个地主了。

正是家境比较殷实,所以这样的家庭一般也寄希望于培养后生们读书识字,将来进京赶考,或许能中个一官半职,地主之家也就摇身一变升级为官宦之家了,这确实充满希望的光宗耀祖的事。

敬贤读书也确实不错,只是自己的考试的运气不佳,人家是逢考必过,自己则是逢考必不过!考来考去还只是个秀才,脑袋顶上连半点功名利禄都不沾。

敬贤灰心丧气透了,只是因为老爹曾许诺给他,村东头的王寡妇家的闺女小月将来给他当媳妇,有这一天盼着,敬贤还多少有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不然这三番五次的打击,还真有可能四处找寻一根麻绳儿,再找棵歪脖树帮个忙,自己把自己给了断了算求!

终于等到了那一天,所谓人生的四大喜事,其中,金榜题名时,敬贤是没得盼望了,这洞房花烛夜确实是每个正常的人都有经历的,除非就认定了一辈子当光棍儿吃狗粮的。

和小月一起过上了一段没羞没臊的幸福的生活,敬贤登上了人生的高光时刻,其实无非就是有一天本县的一个衙门口儿的官人找到了他,让他当本县的一个主薄,也就是一个文职的官员,估计敬贤平时无聊的时候做过的一两首无病呻吟的诗词也有所传颂出去,算是出了一点小名吧!

敬贤这回算是有正经工作的职场中人了!每天都穿着小月给浆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骑上家里祖传的那匹还可以骑几年的大白马,穿村越巷,一路烟尘地去远在三十里地外的衙门去上班,那感觉和现在大城市里朝九晚五的都市精英们差不多。

其实小官儿也不轻松,主要不是差事本身有多繁重,而是官场中的勾心斗角,让本来就不太喜欢交际的敬贤倍感心累。

尤其敬贤本来还是有些小贪心的,对积攒财富有着浓厚的兴趣,只可惜自己的职位不过是个清水衙门,很难有外快肥缺等着下手。

尽管如此,敬贤还是找到了一条小小的发财之路,那就是登记衙门的账本儿的时候,小小不言地篡改一下,比如,本月该给衙役发薪水的时候,专挑那几个老实巴交,平日里不爱得罪人的老衙役下手,从每个人头上克扣掉几分散碎银子,虽然不多,但攒起来,一年也够买几亩薄田的了。

如此下来,敬贤除了本来的收入外,还多了份外快,手头儿宽裕了些,每月发薪的日子,老婆都会早早地守在大门外,盼着老公的那匹白马绝尘而来,因为她知道,这个日子口儿,敬贤总会给她买来各种小礼物,有时是几匹漂亮的绸缎,有时是县城里的特色小吃,或好看的首饰珠宝,当然不是真金白银的那种,但只要好看就行了。

本来是计划着,待夫妻二人手头再宽绰些的时候,来年生个大胖小子的,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敬贤终于还是遭到了同僚的暗算!

自打敬贤入职第一天开始,就发现那个同样是身为主薄的老杨的神色不对,表面上对敬贤还是和颜悦色,客客气气,但不知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总是一种让人看不透的感觉。

老杨有五十多了,在衙门里干了小三十年了,可职位却半点儿都没升迁过,这么多年下来,还是个小小的主薄,眼看自己都快要退休了,手里头却没攒下多少钱,儿子也大了到该娶媳妇的时候了,没有钱,只能继续打光棍儿了。

老杨本来不是坏人,只是世道艰难逼良为娼了。

老杨发财的路数其实和敬贤都是一样的,主要是靠克扣员工的薪水,而且也是挑那几个老实巴交的下黑手,只是自己没有敬贤下手那么狠而已。

但敬贤来了以后,自己的这条财路也就断了,主管发薪的工作由敬贤接替了,而且敬贤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门道儿,开始了自己的揩油之路,这让老杨恨的压根儿痒痒,天天晚上睡不着觉,就琢磨着如何才能把这小子给除掉心里才痛快。

机会不负苦心人,老杨最终还是找到了敬贤的茬子,那是其中的一个老实巴交的衙役,有天脑袋突然明白过来了,发现自己的工资单总是觉得有些不对劲,最终顿悟,原来自己每月都被悄悄地算计扣了几分银子!

当时这个衙役疯了似的到处找院子里的歪脖儿树,有好心的还真帮他找了一棵脖子歪得恰到好处的大树,十分方便上吊寻死的主顾,院子里吵吵嚷嚷,连县官大人都惊动了。

上面问询下来,老杨逮住机会,跟县令那里添油加醋地一顿抹黑敬贤,而且证据确凿,敬贤就是辜负了本县对他的信任,利用手中的职权给自己谋了小福利。

县令大怒,敬贤即刻就地关押起来,等着哪天开庭审判了。

敬贤家里人急得团团转,自己的老父亲急火攻心竟一病不起,媳妇小月整日里茶饭不思,天天就是托人四处联络,想托人把敬贤身上的官司给平了,但没有钱,就是再好的关系也是惘然,就这样一耗就是大半个月过去了,敬贤的官司是一点进展都没有,整个家里都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受着煎熬。

和敬贤一起关押在大牢里的还有一个狱友,比敬贤年长得多,是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儿。问起为何也被关在牢里,却自己也一头雾水,好像是因为自己和本地一个赫赫有名的悍匪头子长得比较像,就这样被当地官府给拿了进来顶包儿,估计今年秋后就要问斩了。

敬贤摇头叹息,但这老头儿却并不以为意,好像根本无惧死在眼前,还笑眯眯地拍了拍敬贤的肩膀说道:“小伙子,不要贪生怕死,生死不过就是一个一个轮回,相信我,我们会在另一个时空相遇的!呵呵呵!”。

敬贤当然是不信的,心中以为那老头儿不过是求个心理安慰而已,所谓人死如灯灭,哪来的前尘后事呢!

直到有一天,老头儿从怀里颤颤巍巍地摸出了一本发黄的卷册,薄薄的不过几页还都有残缺,看上去也是有年头儿的物事了。

“小伙子!”老头儿神色郑重地将那本薄册递到敬贤手上:“我估计我活不了多久了,你呢还有希望,老夫掐指一算啊,你最多再呆个三月就能重获自由了!”。

“九爷,这是何意啊?”敬贤手中轻轻抚摸着那本薄册,满脸无辜的眼神望着老头儿,狱中,敬贤知道老头儿名叫李阿九,平日里也就都称呼他九爷。

“这个是老夫当年曾在本地一个小庙担任主持的一份证明,就权当是一个资格证吧,我把他郑重地传给你,你要是出来后可以去这座庙里继承我的衣钵。”老头儿语重心长,满脸慈祥地说道。

“我,我还是有老婆的人啊!”敬贤连连摇手,一张黑漆漆的脸也变成了黑红色。

“敬贤啊!”老头儿突然说了这个名字,看着敬贤诧异的表情接着说道:“我现在赐您法名敬贤,我已算到,你出来后应该是一身清净了,那时就去寻这个脱离尘世的清净所在吧!”。

“九爷,您这是什么话?!”敬贤好像听出了几分端倪,有些激动地辩解道:“您得说清楚,这是什么意思?啥叫一身清净?!”。

“哎!”老头儿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敬贤的肩膀:“世事难料,所谓,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到时你就知道了,我现在说了就是泄露天机了,当然,老夫希望你一切都好,如果到时没有什么情况,你要是不愿意去,你就把这个薄册送到我师弟那里,我会给你个地址。”

敬贤听的是心中是拔凉拔凉的,脑门儿上的冷汗都出来了,自己安慰自己,心说这老头儿八成是因为要掉脑袋给惊着了,一天到晚胡言乱语的。虽然脑子里这样想,但还是把老头儿给的薄册揣在了怀中,随口敷衍了一句,老头儿冲着敬贤微笑着点了点头,似是了却一桩心愿似的倒头就睡,片刻就鼾声四起,敬贤心说,这老头儿的心可有多大!

不出所料,半个月后的一天凌晨,天还黑着,老头儿就被狱卒给叫起来了,然后奉上了一顿大餐:三两猪头肉,一碗老烧酒,还有一大盆儿白米饭,敬贤看着老头儿狼吞虎咽的直流口水,但给他吃他也吃不下,都知道那不过是餐断头饭!

老头儿临走的时候,神色甚是从容,真有种向死而生的感觉。老头儿无儿无女的,也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还把藏在墙角儿的一个破包袱里的几两散碎银子留给了敬贤,敬贤最看不得钱,顿时激动得涕泪横流。

“九爷!”敬贤略带哭腔儿的说道。

“哎!记住我的话,死亡并不是终点,一切都会重来!”

空荡荡的大牢里留下老头儿的这句话,转身随着狱卒大步流星扬长而去,敬贤蹲在地上,双手抱住头,久久缓不过神来。

三个月后,敬贤也从大牢里步履蹒跚地走了出来,重见天日,敬贤的眼睛都受不了外边的阳光,眯着眼看了看外边的世界,仿佛自己又获重生了一般。

世界还是这个世界,但人却不是以前的人了。

家里为了把敬贤从狱里捞出来,变卖了所有家产,自己的老父亲也驾鹤西去了,就连自己已经发誓钟爱一生的老婆小月,竟然不辞而别,不知所终。

这难道就是九爷说的,落了个“一身清净”?敬贤经历了一番牢狱之灾,对人情世故便也看得淡了些,一切随它去吧!敬贤心中想到。

衙门里是混不下去了,但自己也不是没有去处,怀揣着九爷的任职资格证明,地方也不远,往西三十里的一座大山,站在当地都能看的到那白云缭绕的山峰,那半山深处就是九爷交代给自己的一个养老去处,一座有几百年历史的古庙。

那个年代,其实当不当和尚,出不出家也都没有什么所谓,完全看当时自己的处境和感受,兵荒马乱的,当和尚还是当兵,亦或是当贼,不过都是一个职业,都是为了混碗饭吃而已,所以,敬贤思想上也没有什么纠结,何况自己现在基本上算是家破人亡了,自己也没有什么别的本事,除了提笔能写几个字,看来出家当和尚也许就是上天给自己留的一个最好的出处了,而且还是个主持的岗位,相当于现在的职场上的空降高级主管了。

敬贤手里还有九爷留给自己的银子,够雇一头毛驴坐着去那山里的费用了,就这样,敬贤骑着驴,一路颠簸总算到了山脚下。

山不算是巍峨挺拔,但也显得有几分清奇,尤其那山顶上远远看去,像是一只蟾蜍的头,在过往浮云的映衬下显得活灵活现,除此之外,却也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了。

上山的路只有一条,虽然蜿蜒崎岖,但也绝不会走错。顺着这条陡峭的山路慢慢爬到半山腰,路边一处不算很开阔的地方便是九爷给自己指点的那处古庙了。

庙门紧闭,红墙下杂草丛生,敬贤拍了拍门,脑袋上便落满了震下来的灰土,不由得打了几个大大的喷嚏,便也惊动了更多的尘埃下来,一时间鼻子里酸痒难忍,眼泪便流了下来。

拍了半天门,也没有人来给开门,想象中的好赖也有个欢迎仪式的,看来也要成为泡影了。

其实那山门稍一用力便推开了,里面连门栓都没有的。敬贤走进院里,庙里显然已久无烟火了,四处都是枯枝败叶,那端严正坐的佛像也全是灰尘,几乎都看不出是塑的是什么佛来。

敬贤长叹了一声,摇摇头,心想看来自己一辈子就要在这座破庙里过了,还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善男信女来烧香拜佛能给些布施,让自己好歹有口饭吃能活下去呢!

想当初,那九爷估计也是在庙里实在混不下去了才下山的吧?不过就是点儿太背,本来下山是想找个饭辙,没想到却被当成了山贼抓了个顶缸的,最后落这么个可悲的下场,虽然本尊并不觉得可悲。

敬贤其实还是有些领导才能的,所谓领导才能,就是能够从无到有来创造条件去经营壮大,那些自己创造不了条件而只能靠别人创造条件的,那是当不了老板的。敬贤确实有老板的素质,如果换做现代,那说不定混个百万、千万富翁的也是很有可能的。

运气还不错,敬贤刚发愁带上山的那三天的口粮刚见底儿的时候,本庙就开张了,一对老夫妻上上来烧香,把带来的一口袋粮食布施给了敬贤。

本庙又开门的消息逐渐的传播开来,远近十村八乡的百姓陆续的都有来山上拜佛的,加上最近天下太平了些,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迫切,山上的香火也就越来越盛了。

敬贤觉得自己光杆儿司令也忙不过来了,比如,自己要自制一些香火,这要花去很多时间,还有寺庙里面的打扫卫生,关键还是要自己来埋锅造饭,这些活儿下来就占用了自己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平常连佛经都没多少工夫儿念诵了,咋说作为一庙的主持,连佛经都不会背几段儿,那不真成了假和尚骗吃骗喝了!

所以,招人的计划迫在眼前。要说敬贤的运气也真是好,刚有这个想法的时候,第二天就有人来自报家门了。

来的是个年轻人,长相憨憨的,眉毛粗重,眼睛有神,但一看就是穷苦人家的出身,一问,确实也是如此,家里也没有啥人可惦念的了,对人世间也没有啥可眷恋的,出家是比寻死更保守一点的做法。

先不说此人与佛有缘,就是这人居然会烧菜做饭,这可让敬贤大喜过望,正愁一个可以帮自己打下手的徒弟呢!

从此,敬贤就开始踏实地在此地一心向佛,一心经营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本庙的香火也越来越旺,寺院僧众也达到了建庙以来的鼎盛阶段,一度到了四五十人之众,以至于不得不用积攒的香火钱雇山下的泥瓦匠,翻修了十几间偏房,用作人员扩张后的集体宿舍。

敬贤的回忆虽然很冗长,但几乎就是在电光石火的瞬间,如过驴皮影一般在脑海中闪过,当下最紧急的是如何从已经蜂拥上来的几百个流着口水的狼人中间杀出去。

胖子已经很麻利地爬上了路旁的一株估计也有百年沧桑的老槐树上,像一只大猩猩一样,牢牢地占据了树顶,居然还拿出了一块香喷喷的窝头,一边啃着窝头,一边像看唱戏一样等着敬贤大战狼人了,给敬贤气得胡子都快飞起来了,心中恨恨地说道:就多余过来救这厮!

眼看狼人已经猛扑到跟前,喷出的臭烘烘的令人作呕的气息让敬贤觉得一阵反胃。敬贤双手一挥,眼前出现了一堵高墙,足有十几丈高轰隆隆平地拔起,瞬间把那些狼人隔在另一边。

敬贤得意的掸掸袖子,这种不过算是初级阶段的控物能力已经可以阻断疯狂的食人怪物了。在敬贤刚一转身看看胖子在哪里的时候,身后的高墙突地发出一声巨响轰然倒塌了,碎土石块到处乱飞,其中一块小石头不偏不倚飞出去,正砸在树顶上的吃瓜群众胖子,脑袋上顿时肿了一个大血包,胖子嗷喽儿一声惨叫从树上载了下来,在身子即将落地眼看后半生就要交代了时候,突然师父神奇的出现在身下,一个公主抱把胖子接住了。

胖子不由得流下了激动得泪水,敬贤心中却是一千只羊驼奔腾而过,心说,让这胖子摔挂掉算球,我真是吃饱了撑的!

狼人势力强大,要么就是敬贤的法术还是不够厉害。所谓死地则战,也顾不得多想,把胖子放到地上,这厮连声谢谢都没有,一溜烟儿似的跑了,边跑边大声叫唤着:“师父,您是最棒的,我先撤,您殿后!”,敬贤气得一口老血差点儿没喷出来。

敬贤知道,狼人一族已经祸害当地数百年了,不知有多少个世代流传的村子被这些四处作乱的狼族给屠戮殆尽。看来这次,老天是要借助自己的手来惩治这些祸害了。

可自己是修行的人,杀生总是不容许的,尽管面前这群生命是世间极恶的存在。

狼人已经把敬贤团团围在了中间,敬贤轻轻一跃就轻飘飘地跳出了重围,狼人循着敬贤的方向发出一阵凄厉的嚎叫又疯了似的猛扑过去。

敬贤还是大意了,胳膊上已经被狼人的利爪抓出了几道深深的爪痕,几乎见着森森白骨了。敬贤疼得汗都下来了,真想抽出腰中的桃木剑砍瓜切菜一般送这些畜生上路!

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什么完全的办法,敬贤用手一划,一个透明的玻璃似的巨罩把自己保护了起来,这是念力形成的气场。

狼人们纷纷地扑向这个透明的罩子,但都像跳在弹簧床上一样被远远地弹了出去,然后一个个摔得哇哇乱叫。

敬贤得以在罩子中歇息片刻,敬贤喘着粗气,胳膊上的深深的骇人的伤口还在冒着血,疼得敬贤压根儿里嘶嘶地吐着凉气,但好在自己也是半仙之体,伤口很快就慢慢滴愈合了,只剩下衣襟上的未干的血渍。

狼最怕什么东西呢?敬贤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问题,狼最怕的是猎人吗?如果是一只独狼,那这个答案或许是正确的。但如果是群狼,那这个答案肯定就是错的,对群狼来说,送到嘴边的猎人,无疑是一顿丰盛的晚餐。

既然没有狼怕的东西,那总不能自己一个老头儿,撸胳膊挽袖子冲出去和狼人硬抗吧?而且不公平的是,自己还不能把这些狼人都给宰了,而狼人显然是要把自己给弄死吃掉的。

敬贤突然又想到了羊!狼最喜欢的就是羊,自古以来,狼和羊的恩恩怨怨从未断绝过,狼对羊有恩吗?从羊的角度来看,狼是羊的万恶的敌人,但从造物主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狼吃掉多余的羊,那么青青草原迟早会被羊群吃成荒漠,没错,狼维持了食物链的平衡,维系了羊族的绵延流长。

一个主意跃然涌上心头,敬贤思忖了一下形势,这附近往东不过几里路就横亘着一处巨大的沟壑,那是本地比较特殊的地貌,一马平川的大地上,似乎是经历了强震似的,地面突然就出现了一条深不见底的裂缝,裂缝的宽度足可以把一套牛车悄无声息地吞噬进去。

敬贤摸了摸自己的裤袋,不错,那里还有自己昨晚上睡觉前磨牙剩下的一把干炒黄豆,大概能有几十粒左右吧!

干炒黄豆,是敬贤的最爱!甚至可以说,如果世间没有干炒黄豆这口儿,敬贤都会觉得人生毫无生趣!

一把干炒黄豆放在嘴里,在上下颚之间被舌头翻滚蠕动,然后被槽牙磨碎,唇齿间都洋溢着干糊黄豆的大豆香气,满满的幸福满足感油然而生并一发而不可收拾!

当然更加惬意的是在后边!那就是每天清晨,都不用上闹钟,敬贤都会被自己如雷滚滚的屁声给惊醒,梦中真的是以为是春雷滚滚,惊喜中朦胧地睁开睡眼,却被一屋子的乌烟瘴气给熏得直流眼泪!个中酸爽,只有谁放谁知道了!

现在,这把干黄豆被敬贤想到了另外的一个用场!

那个透明的防护罩瞬间被敬贤给撤下,同时把兜里的那仅存的一把干炒黄豆抛洒了出去,扔出去的时候,也觉得有些不舍,但此时此刻也只能割爱了。

一把黄豆在空气中哗啦啦地抛洒出去,敬贤心中默念着几句神圣而古老的咒语,那把黄豆落地的时候突然变成了一只只肥美可人的山羊!一只只胖的滚瓜溜圆,别说狼,就是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口水横流,恨不能马上支起铜鼓,拌上酱料!

狼人们顿时轰动了,无数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住眼前这一大群膘肥体壮的山羊!狼头儿发出一声响亮而又刺耳的哀嚎,那其实也不是哀嚎,那是喜极而泣的呐喊!似乎是在召唤那一群饿狼们:兄弟们!冲啊!开饭啦!!

羊群转移了狼群的注意力,敬贤顿时变得孤独而寂寞,像是众星捧月的明星走下聚光灯闪烁的舞台,此刻只有抄着袖子,看那群狼人围攻自己的那把黄豆。

羊群在敬贤的意念之下,撒腿狂奔,狼群紧追不放,跑得慢的几只,瞬间落入了狼口,惨不忍睹地被狼群撕得四分五裂,然后转眼间就被围上来的狼人嚼都不嚼地吞下了肚子,但估计这群狼平生第一次迟到了黄豆味儿的羊肉。

大部分的羊群还是在前面领路狂奔,狼群发了疯一样死命追赶,羊群和狼群卷起漫天的烟尘,估计远在四五十里外都能看到这壮观的一幕。

敬贤已经将自己浮到了半空,像个现代的无人机一样,以上帝视角注视着脚下大地上发生的一切,就差个高清摄像机能拍下这部活生生的大片了。

羊群已经将狼人引到了那条巨大的沟壑那里,羊群并不怕死,因为本来就是黄豆,它们短暂而伟大的生命无非是敬贤给赐予的。

此刻,羊群纷纷地奋不顾身地朝着那条鸿沟跳了下去,绵绵的惨叫声在腥浊的空气中回荡,狼人瞬间也追到了沟壑的悬崖边上,因速度太快,已然收不住奔驰的脚步,同样在惨嚎声中,纷纷坠入无边的地狱。

其实这些狼人也不用过分伤心,敬贤是不会杀生的,所以它们尽管罪孽深重,但不会让它们赴死,但会让它们生不如死。

狼人们发现在自己掉落的过程很长,本以为落地的时候会粉身碎骨,但出乎意料的是,落下的地方却是软软的很舒服,像是一张现代的席梦思大床

而这张巨大的席梦思床一样的软绵绵的东西,却更像是一块硕大无朋的琥珀,而这琥珀恰是那群引诱它们坠入深渊的羊群变的。

狼族们前仆后继地坠入到这块黏黏糊糊的果冻一样的琥珀中,努力地挣扎也无济于事,眨眼工夫,刚刚还凶神恶煞狂奔的群狼就都变成了包裹在琥珀中,变成了一个有史以来的最大琥珀化石!而和化石不同的是,所有的狼族们都没有就此死去,而是被永远地冻结在里面,也许有一天,被未来的考古工作者所发掘,那时的狼族或许会有重见天日复活的一天,不然它们就将被永远地凝结在这里,千年万年也无人知晓。

这就是敬贤在被狼族围困的时候,在万分之一秒的闪念中捕捉到的一个讯息,这样的好处是,既灭了恶贯满盈的狼族,也没有犯了杀生的罪孽,当然了,救了胖子也算是搂草打兔子多积的一份功德而已。

想起胖子,敬贤心中就泛起一阵闷气,咋就收了这么个既无能还自私的徒弟呢?师父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他,他倒好,直接一溜烟得跑没影儿了!看来这么多年的师徒情谊也是薄如片纸呀!

敬贤看着眼皮底下,那慢慢合拢的巨大的沟壑,心中正生着胖子的气,耳边却突然听到有人喊了声“师父!”,转头看时,竟然是那个倒霉催的胖子不知何时悄没声儿的立在了一旁,此刻正满脸堆笑但又似乎心怀忐忑地看着自己呢!

敬贤本来想冷落一下胖子,让他也知道些好歹,但转念一想,自己也是有好几百岁高龄的前世高人了,何必跟一各肉骨凡胎的凡人,也是自己的徒弟较劲呢?于是,就轻咳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师父,您真是牛啊!一个人儿就把这狼族给灭了哈!”胖子说的口沫横飞,看得出,这马屁拍的也是由衷而发的。

“嗯!”敬贤虽然心中也是受用,但表面上还是要不形于色要淡定些的:“也是他们的造化到了,怨不得为师,何况为师也是为了救你,普度这一方百姓!”。

胖子连连点头称是,又眼巴巴地看着敬贤说道:“师父,我现在觉得自己还是学艺未精了,不知能否让徒弟再回山上重新学艺,我一定从头开始,好好做人!”。

敬贤一听胖子居然后悔下山了,自己胸中一口老血差点儿没喷出去!好不容易把这个吃得最多的家伙给轰出来了,还想回去混饭吃,门儿也没有啊!

“嗯嗯!徒弟你其实现在就差那么一点点,不用回山上苦修了!”敬贤不太会扯谎,语气显得支支吾吾的似乎有些理亏的样子。

胖子倒是实在,真的以为自己的功夫如师父所说的就差一点点了呢,欣喜之色溢于言表:“多谢师父!那弟子就此别过,不过临别之际,徒弟我还是想请师父能再赐教一二,我想如能得一两句师父的真传,必定将来能受用终生,受益匪浅的!”说完也不客气,直接跪倒在地,嘭的一声磕了个响头,真的是响头,居然把敬贤吓得一哆嗦,还以为狼族在地底下要破土而出呢!

敬贤还是按捺住心中奔腾的羊驼,面带慈爱的把胖子从地上搀起来,又微笑着伸出自己的鸡爪之手帮胖子掸落身上的灰尘,语重心长地说道:“为师也没有啥武功秘籍,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当初,为师进入山门,也没有师父教我,我是纯粹的自学成才地呀!呵呵呵!”。

胖子也被敬贤这种自学成才的精神所打动了,眼中满是崇敬和激动,声音都有些因为兴奋地颤抖:“弟子明白!多谢师父!”。

一个月后,胖子已经离开敬贤的小庙大约千里之外了,自己都不知道来到了什么地方,因四处已有逃兵作乱,自己不得不跑到本地的一座深山之中,也是找了个破庙躲了起来,好在山上野味不少,胖子既然已经算是还了俗,自然也没有了忌口,所以填饱肚子还是能凑合的。

除了每天要出去打些倒霉的过路的山兔、野猪啥的,胖子的主要心思放在了临别时,师父郑重其事赠送给自己的一本秘籍,此刻又双手颤抖地把那本秘籍捧了出来,凑在灯花昏黄的油灯下,那秘籍封皮上的几个大字尤为清晰:儿歌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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