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犀看不得小凤凰焉哒哒的模样,又挑了几个黄澄澄的枇杷给她,小凤凰吃了好吃的又高兴起来。
“王爷,我们穿过城西这片枇杷林,就到京城了。”基于王爷不愿意从正门回到京城,他们只好另辟蹊径。
漠王面无表情的俊脸,在听到枇杷林后稍微有些动容,还记得心妍特别爱吃枇杷,他就在北城买了几片枇杷林,想等她嫁给他之后,带她去摘枇杷。
后来,她嫁给丞相之后,他也每年给她寄枇杷,都是他亲手摘的。
突然有点羡慕还能摘枇杷送给他的时候,虽然天各一方,虽然她已经不属于他,但毕竟那个时候,她还活着,活在他知道的地方。
林一是王爷的贴身暗卫,自然知道王爷听不得枇杷这两个字,正想说要不然绕路算了。
不料,却听林子里传来了嬉笑声。
“灵犀,快捡快捡,我要摇啦。”小凤凰晃悠着树枝,小尾巴都要翘起来了。
小丫鬟气鼓鼓的,“小姐,慢点慢点,您小心点儿,千万别摔了。”
漠王仔细听了一会儿,然后让侍卫在外边等,自己一个人进枇杷林里。
只见不远处枇杷树上坐着一名不过二八年华的少女,树下一名着绿衣的小丫头在捡枇杷,看得出是一对主仆。
漠王走进一看,树上的少女竟然和心妍有几分相似,特别是眉眼之间。
如果当初自己与心妍成婚,他们的女儿应该就是这个模样,被宠的无法无天,较之心妍会多一分俏皮,少一分沉静。
树上的大小姐察觉到有人来了,随意一跳,从树上下来,抬眼朝来人看去。
其实光是看来人的衣着和身形,加上京城也流传过漠王的相貌俊朗,大概能猜出这是谁。
“民女见过漠王。”大小姐口头上见过,却并没有行礼。
漠王倒是没有想过对方的警惕性那么强,刚刚一跃从树上下来,让他惊了一惊,怕这女孩被摔疼了。
不过,对方一眼看出他的身份,说明这名女孩儿应该是名千金小姐,知道一些风声,比如,漠王要回京之类的传闻。
大小姐记得在传闻里,漠王莫擎是个异常俊朗的男子,今日一看果然名不虚传,而且看上去比丞相年轻不少。
难怪娘亲喜漠王,大小姐觉得自己娘亲的眼光很不错,而且漠王到现在都没有成亲和纳妾,这份神情又有哪位男子可以与之相比。
“打扰了,刚刚经过此处,看到枇杷想起了故人,就想进来看看。”漠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和一个陌生人说自己的心事。
真是个长情的人,大小姐对他更有好感了,“灵犀,把那框枇杷送给漠王吧。”
漠王连忙拒绝,怎么能拿小孩子的东西,“好意心领了,今日还要赶路就不必了。”
大小姐第一次送礼被拒绝,但是没有气馁,“以前有好心人送过我和母亲枇杷,这些就当是回赠了吧。”
莫擎一听,再加上李栖梧神似白心妍的脸,这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等到侍卫们久等王爷不出,正在担心之时,接到信号他们立刻就进去了。
然后,每人抱了一筐枇杷出来,看到王爷爬树摘枇杷的他们,有些怀疑人生。
怎么好好的王爷,来到京城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难怪提起京城就讳莫如深呢,这个地方风水有问题。
莫擎没有想到,在进入京城这个令他痛失所爱的地方,还可以遇见故人留下的孩子。
看来,即使没有母亲的陪伴,这个孩子自己还是长成了他们所期待优秀的样子。
灵犀皱皱鼻子,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刚刚这个漠王还拒绝收枇杷,下一刻就亲手摘枇杷送给她们,不止如此,还说要送她们回京城,理由是,两个弱女子拿不了那么多枇杷。
王爷让下属去买辆马车,本来队伍里都是男人,加上漠王也不需要乘轿,所以没有预备轿子。
大小姐毫不客气接受了漠王的好意,和漠王等人浩浩荡荡向京城去了。
众侍卫:不是说从城西进京城,别大肆铺张吗?现在大摇大摆从正门进入是怎么回事。
“小姐,漠王以前认识我们吗?”小丫鬟有些奇怪,总感觉漠王对小姐处处照顾。
比如说这顶轿子,只是临时买来的,上面却铺了软垫,还是丝绸的,以及桌子上还摆放了好几盘水果点心。
大小姐觉得轿子舒服,都快睡着了,“应该不认识。”反正她没有见过漠王,漠王也没有见过她。姑且当做不认识吧。
林一一向最明白王爷的心思,“是白小姐的女儿吗?”
自家王爷点点头,有些得意,“很聪明的孩子,也很有礼貌。”
林一稍微放下心来,果然心病还须心药医,只要是关于白小姐的事,王爷都会尽心尽力。
不过要是让众贵女听到漠王的评价,恐怕会吐血,有礼貌?见到公主都不行礼的那种?气哭祖母的那种?
虽然长公主未免仗势欺人了一些,虽然张氏对她也一直无视,但是真的和礼貌沾不上边。
京城百姓远远的就看到了浩浩荡荡的阵仗,有人猜测,会不会是漠王回京了。
这话一出,大家都炸了锅,漠王是众多人心中的信仰,想当初漠王随皇上出征,平定叛乱,年岁不过弱冠。
后来,凭一己之力把还是皇子的皇上捧上太子之位,最后登基为帝,那个时候也刚及弱冠。
这是京城有志男儿的信仰,不求世袭爵,只求征沙场,就是来自对漠王的评价。
如果漠王他想,他完全可以登上皇位,不过这个世界的皇位是上天指定的,加上他人品正直,从没有这样的想法。
百姓们听说了都放下手头上的事,出来迎接漠王。
林一扶额,看着夹道欢迎的百姓,他就知道,王爷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
“看来漠王真的很受欢迎呢。”灵犀看着外边兴高采烈得像过年的百姓们感慨。
大小姐微微揭起帘子,的确很受欢迎,这么有魅力的人,在晋国太少见了,恐怕皇上游街百姓都不会有这样的热情。
长公主在府中听说了,连茶都不喝了,赶到城墙上,想看漠王一眼。
百姓欢呼过后,就开始有人议论了,眼尖一点儿的人奇怪,“怎么漠王的侍卫都抬着枇杷?是北城的土特产,进贡给皇上的吗?”
“是啊,好奇怪,以前有幸见过漠王回京的景象,应该不会有轿子才对。”众百姓紧盯着队伍中间的轿子。
正在这时,灵犀想着揭开帘子看看外边,隔着帘子看不清楚,这一揭帘子百姓又刚好盯着,大小姐立刻和百姓们打了照面。
灵犀被众人炽热的目光吓了一跳,连忙把帘子放下,只是这短短一瞬间,外头的百姓已经看清楚了。
“轿子里怎么有女孩儿?”百姓继续八卦,“莫非是漠王在北城生下的女儿?按照年龄,大概也又那么大了。”
众人觉得有理,“难怪要带着轿子,小姐当然不方便骑马。”有人甚至说:“刚刚那一眼,就发现小姐和王爷长得可真像啊。”
天知道那么远,隔着那么多人,他怎么看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