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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冬日来客

浪子的冲动已经平息,坐在我的身边一言不发,似乎有点难为情。他预料的凉爽两个小时前已经降临——从南边的大洋吹来一股凉风。如果吃完午饭就睡觉,一觉醒来你简直不敢相信还在先前那个国家。我们仿佛在常下阵雨的春天的傍晚,来到另外一个气候宜人的半球,驾驶着汽车奔驰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我们又一次忘记正在诺兰笔下描绘的灼热、贫瘠的蛮荒之地苦度日月,而是安身立命于南太平洋的一个欧洲。热风和燃烧的荒草曾经让我们惊恐不安,逼迫我们看到生活的真实,可那只是瞬息之间的事情。

大街上,人行道两边挂着波斯地毯,灯光照耀的橱窗里摆着意大利皮鞋、法国香水、德国摩托车。每一个店铺里都摆着欧洲——一个好久以前便不复存在的欧洲——的古董。那些古董的风格全是我们所追求的。古董、画和许许多多具有中国风格的艺术品摆得琳琅满目。那些玩意儿我们样样需要,又样样都不需要。浪子推开门,我跟了进去。那是一扇玻璃门,很牢固的黄铜铰链,比我的视线稍低一点有几个手写的金字:林德纳。门窗都挂着厚实的窗帘,从外面看不见里面的情形。如果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便会明白林德纳的含义;如果不知道,可就很难猜出它的意思。

蜂鸣器响了两次,画廊那头的三个人——两个男人并肩而立,一个女人坐在一张桌子后面——都朝我们这边张望。画廊的墙壁和天花板都是白色,地板用涂了漆的波罗的海松木铺成。给人印象最深的是明亮的灯光。浪子从光滑的地板上走过,我跟在后面。母亲经常怀着冒险的心理和崇高的目的,就像一个爱报仇雪恨的凯尔特人,骑着自行车从俯瞰海斯汀斯的山上飞驰而下,脚不蹬踏板,手不捏车闸,迎着扑面的山风,嗅着大海的咸味。其他独居的女人都很欢迎她,邀请她去家里喝茶。她们的感情对她是一种鼓励。欣赏了她们的科尔波特瓷器,或者南特高瓷器——如果是有钱人家的话——之后,她继续上路。她把外套垫在屁股下面,挥挥戴手套的手,告别了那些女人,网球鞋使劲蹬着踏板,一弓身又飞驰而去。

浪子离我两步之遥的时候,两个男人中年纪较轻的一个向我们走了过来。我有足够的时间打量他。他看起来超不过三十岁,中等身材,但是走起路来背稍微有点驼。也许是故意做出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要么就是为了显得与众不同,独具一格。他穿一件灰蓝色衬衫,袖子挽了几圈,系一个松松垮垮、绿色和金色相间的蝴蝶结领带。一副分量挺重的眼镜挂在一条链子上面,在脖子上晃晃悠悠。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浓密的棕红色唇髭。走到离浪子几米远的时候,他伸出胳膊,微笑着说:“浪子,我的老伙计!”他的问候之中包含着倦怠、歉意、表示感激的愿望,甚至欠账之感。就好像在一个泥泞的夜晚请来医生,病人却没有大病,只不过是得了忧郁症罢了。他走过来,搂住浪子的肩膀,两个人回转身从我身边走开。等我意识到浪子并不打算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时,我感到非常惊讶,甚至有几分屈辱。他那副样子好像压根儿就没我这个人似的。我想,他或许早把我忘到九霄云外了。

画廊两侧挂满了钢笔画,我被向导丢在一片“不毛之地”之后,注意力被一幅画给吸引住了。我向那幅画走过去的时候,颇有点不解其意。起初我以为画的是埃尔斯圣石[14],走近以后才意识到是女人的裸体。我从远处看以为是风雨剥蚀的山石,实际上是一位无名模特高耸的屁股和双乳之间黑魆魆的沟壑。她的头、手和脚都没有出现在画面之上。画家是霍雷斯·布朗兹凯。我盯着这幅画研究了小会儿才意识到从画框的玻璃上看得见浪子。他站在桌子旁边那几个人中间,正比比画画和把他领过去的那个人——(我估计他就是那位林德纳)谈论什么。另外那个男人——个头比较高、年纪也比较大——身穿一套黑制眼、和我一样站得稍远一点,正在观察他们。他似乎十分注意地倾听一场用他听不太懂的语言交谈的谈话。我从比朗兹凯黑色线条还要深沉的镜面上看着,直到他们走出镜框,才不得不回转身从正面观察他们的一行一动。

那个年纪大一点的人走到靠后墙放着的一个书橱旁边,打开一个纸包,里面是一幅没镶框子的油画。他把画靠一堆书放好,退后几步。他和林德纳,还有那位女士都没有看那幅画,而是把目光投到了浪子的身上。浪子朝那幅画走了过去,淡蓝色的工装裤在画廊明亮的灯光照射之下呈紫色。裤料薄得发亮,好像要磨透了似的,遮掩不住他那窄小的屁股和瘦骨嶙峋的腿。他左面的裤腿上有几条粉笔画的印迹,似乎是被一位学生恶作剧画上去的。

浪子盯着那幅画看了一两分钟之后,又往前走了几步,在离画几厘米远的地方蹲了下来。那是标准的“蹲”,双脚着地,两手抱膝,屁股快挨着了地板。缕缕青烟从他嘴角那支香烟升起,在鬃毛一样坚硬的头发间缭绕,猛一看就像正在拢一堆做饭的火。他让我想起曾经生活在资源渐渐耗尽的内地的库里斯人。不过这种联想也许并不准确。他或许更像一个中国农民,蹲在洪水暴涨的河岸,耐心地等待洪水退去之后回家。这景象对于我十分熟悉。仿佛深藏在脑海中的一个画面。看见浪子,我仿佛看见了自己。许多年以前就这样蹲在河边等待涉水过河的机会。

浪子从地板上抓起那幅画站了起来。他伸长胳膊把画举在脸前,用夹着香烟的焦黄的手指戳了一下,烟灰落在稍稍倾斜的画面上,被厚重的油画颜料分开,像毛毛虫一样,簌簌落下。他把画漫不经心地递给林德纳的同伴,差点儿掉在地板上。“是他,是多贝尔的。除了他谁能画出这样的画?”他毫不掩饰自己的轻蔑。那人半信半疑,他又从他手里一把拿过那幅画,用手指不停地点打着。“这儿!那儿,瞧!颜料渣儿都要掉下来了。用不着非得有签名,是他的画儿。”他从那个高个子男人身边走开,不再谈论这个话题。他的目光在空空荡荡的画廊扫来扫去,有一刹落在我的身上,然后又像不认识似的向别处移去。

那天晚上,离开林德纳的画廊之前,浪子买了一幅画。是一幅十二三岁的裸女的全身画像。那姑娘有一半亚洲血统。画的调子很冷,平平淡淡,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汤姆·林德纳从他的存画中拿出这张给浪子看的时候,浪子已经喝得晕晕乎乎。那会儿,我们都喝多了。浪子醉得最厉害。他没有付钱,汤姆·林德纳硬要卖给他,便做成了这笔买卖。我从大街上朝那三个人最后瞥了一眼。窗帘大开,他们正站在画廊灯光明亮的橱窗后面,女士居中,每人手里拿一杯香槟,看我们跌跌撞撞把那幅少女画像放到汽车后排座上。汽车启动的时候,他们招了招手,三个人就像舞台上谢幕的演员,自我感觉极其良好。

他住在俯瞰小城的一座小山上,濒临从里士满[15]流来的那条河。那是一座已经破烂不堪的砖房。他说是他的曾祖父1876年建造的。我一直待到黎明,待到他在起居室煤气炉前的地毯上进入梦乡。这间屋子拥挤着古旧的家具、字画、空酒瓶、旧报纸,就像我们和格特鲁德·斯比斯吃午饭的那家酒馆的接待室一样,散发着一股霉味儿。我关掉煤气炉,给他身上盖了一件外套,踮着脚尖走进晨光之中。虽然我已经把他平平安安安顿在自个儿的家里,但是就这样离开,心里还是有几分内疚,总觉得应该陪着他直到他醒来才对,不该扬长而去。

门厅里正对前门立着一面很大的可以移动的镜子,镶着用红木雕刻得非常精美的框子。我回转身推开前门,从镜子里面看见自己走进隐蔽在这幢房子后面的花园。我态度坚决地从那花园走开,意识到在浪子的“领地”我未免“走得太远了”。离开浪子的时候我不由得生出这样一个念头:我也变成“镜中花,水中月”了。我关上门,又退回到门廊。门楣上有一个圆盘,镶嵌在黄褐色的砖石和暗红色的陶土中间。我停下脚步仔细观察。圆盘上面刻着一对翩翩起舞的凤凰,在这两只神秘的大鸟下方刻着两个字:“复兴”,似乎是这个家族的箴言,八束葡萄叶装饰圆盘,形成漂亮的图案。

我走过挂满露珠的草坪,开着车穿过空空荡荡的大街。睡梦中他看起来更像个孩子——娇小、脆弱、心灰意懒,两只掌心相对的手压在面颊下面,双腿向窄窄的胸脯蜷缩着。就好像曾经有哪位权威人士教给他按这种孩子应采取的传统姿势睡觉,而他一直没有违背这一教导。

第二天晚上,我拿着他借给我的一本书上了床。我非常累,想在临睡前读上几页,下次见面时好有话可说。这是一本老式硬皮精装书,是过去那种装帧精美的版本。不过现在已经破旧。金黄色布封面上方印着一个没有烫金的图案。我把这本书靠大腿立着放在脸前,心里纳闷是不是还会有精力读它,突然意识到这个图案和刻在浪子前门门楣之上的那个图案一模一样。我披衣而起,把书侧过来对着灯光仔细察看,发现两只对称的凤凰。这两只鸟似乎是在交配或者是相互争斗之前举行的某种跳舞仪式。我数了一下,图案外缘是八束葡萄叶子,下面没有什么格言也没有什么信仰的铭文。我打开那本书,散发出一股不算难闻的霉味。那是混合着烟、酒和浪子那幢房子特有的潮气的味道。扉页上印着这样几个大字:冬天里的客人。下面是副标题:北半球的生活。然后是作者的名字:维多利亚·冯。第二页是引自莎士比亚的《凤凰和斑鸠》中的诗句:

美、善、奇、雅出于单纯,

化成灰烬方见真,

凤凰涅槃得新生。

看起来,这便是对图案下面没有印上去的铭文“复兴”的解释,和浪子那幢房子的建造者——浪子的曾祖父不同的是,这位维多利亚·冯不曾希望她心目中的那只凤凰在火焰中再生。我正想看最后一页,无意中看到印在扉页下面的出版商的名字。原来是出版我的著作的那家出版公司。只是地址不同,在伦敦河滨马路。这本书的出版时间是1912年,如此说来,我的出版商的祖业那时候坐落在河滨马路。这种巧合使我非常兴奋,立刻翻开第一页读了起来。

他每隔半年回一次家,每次回来都好像通过一条暗道从一个陌生的宅第回到我住的那幢房子。他走了之后,我花好多时间想象那条暗道,常常觉得已经找到它的入口。好多年,我就靠这种胡思乱想使心中的忧伤钝化为一种尚可忍受的思念。白日梦里,我仿佛来到他的身边,在那块奇异的土地互诉衷肠,而那块土地与那条秘密通道只有一墙之隔。我和他在一起,就像中国神话中的凤与凰——大地蒙受神灵恩泽时降临人间的使者——在赐给我们容身之地的乐土,以一种极其完美的和谐舞蹈,表示我们心中的感激。孩提时代,有好长一段时间在我看来,岗坪园的日常生活和想象中的世界相比不过是凡夫俗子愚蠢的行为,是一个不值得我同情的无聊之徒的世界。母亲和姐姐们的话,不管出自怎样的善心和好意,我都充耳不闻。直到她们终于一个个不情愿地抛弃了我,不再把我看作是她们的女儿和姊妹,而是一个陌生的怪物。

他每次回来和上次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同,我自己想必也如此。可以说,我们每次相见都是新人,都经历了人生之旅的磨炼。我常常觉得父亲在我想象之中的那块乐土与我相伴。可是当真正的父亲回来之后,想象中的他便立刻“退避三舍”。而父亲总是事先不通知一声就突然回来。

十一岁那年,有一天天气很冷——大约1889年的冬天——我正在练习舒伯特的C大调梦幻曲——怎么能忘记呢?这首曲子是根据他动人的歌儿Der Wanderer改编的——完全沉湎于这首乐曲的意境之中,努力掌握不熟悉的指法,突然觉得旁边有人。我停了下来,在小凳子上回转身,看见他正站在门口。我们俩相互凝视着。刹那间,我觉得他是最纯洁、最可爱的人。我们没有拥抱,我们从来没有拥抱过,只是在惊叹之中凝视着对方那张思念已久的面孔。我们都沉湎于这首梦幻曲的华美之中。它的音韵在屋子里缭绕,就像一个全人类都必须承受的巨大的悲哀的幽灵。

“不要停下来。”父亲用轻柔的声音请求我。

“已经弹完了,父亲。”我赶紧从凳子上下来,想从离父亲最远的那个门溜走。

他朝我喊:“等一下,维多利亚,我给你带来一样礼物。”

我没有停下脚步,而是跑回到我的房间,锁好门,站在镜子面前,向想象中的那个姊妹庄严宣布:“凤凰回来了!”直到吃晚饭时才又见到父亲,正式场合的相见使我少了许多拘束和紧张。因为每个人都要表演一番,结果便掩盖了我心中的激动。否则我一定很难克制这种冲动。我相信,此时此刻,他和我的心情完全一样。他送给我的礼物正在我的位子上等着我。打开盒子的时候,大伙儿都瞧着我。父亲给八个姐姐带回从杭州买的十分漂亮的丝绸,给妈妈带回西藏产的地毯。

盒子里垫着已经干枯了的银白色的茅草,那草触在手指上十分柔软,就像小兔子的皮毛,和雅拉河[16]边以及豪森[17]牧场的青草全然不同,只能是天国的神草。我从茅草中取出一匹闪烁着翠绿和金黄色的陶制的骏马。这匹马比例精确,栩栩如生,脑袋微侧,嘴巴半张,似乎对骑手的意愿十分敏感。它备着波斯马鞍,马衣上点缀着绿色盘花结和玫瑰花结。这匹矫健、高大的骏马只能是神话故事中的“天马”。我骄傲地看着它,觉得这匹神马能带我到父亲经常造访的那块遙远的土地。这是一匹专门为我的想象而制作的骏马。我小心翼翼地把马放回到那个铺满茅草的盒子里,放到一边。对于这件礼物的含义,我和父亲心照不宣,用不着非用目光表示心中的感激。我明白,从今往后我要跟他云游世界了。

母亲忍不住插嘴道:“我知道,维多利亚很感谢你呢!”她总是以这样的方式让我明白,为了我的利益,她不会承认父亲对我拥有任何优先权。我抬起眼睛十分轻蔑地盯了她一眼——那是一种死人对活人才会有的轻蔑。你太不了解这一点了,不明白我的目光会传达怎样一种感情。我记得她脸涨得通红。她是一个贤妻良母,生下了8个孝顺体贴的女儿,不愁衣食,体魄健壮。她是个爱尔兰人,会突然间大发雷霆,绝不留情。但我不怕她。为什么要怕她呢?我有自己的秘密。我微笑着等她让我离开房间,罚我不吃晚饭就上床睡觉。我知道父亲不会干涉。母亲是这个世界的女皇,是岗坪园的女主人,她的“领地”南起公路,北到小河,东起凉亭,西到那溜土生土长的树木。仅此而已,超出这个范围便是我的天地。也是他的。我压根儿就不在乎眼前这个世界,也不在乎它的奖惩。我嘲笑她们。凯瑟琳嫁给镇长之后,搬到布赖顿那幢大房子去住。我替她难过。在我看来,她被关进一座永难逃脱的监狱。

从收到这件礼物到那可怕的一天,许多年过去了。那一天,我才知道,不但妈妈和姐妹们的存在,就连我自己的存在,父亲在上海的中国妻子和儿子都一无所知。那天,一切才都水落石出——对于他在北半球的“正室”,压根儿就没我这样一个人。虽然我还不能断定,他年轻的时候是故意这样做的。但我相信,许多年以来是某种他所无法左右的力量剥夺了我们对于他的合法性。有些行为不能要求个人负责。古老的力量就像河流流过大地一样,从我们的心头流过,改变了我们以为会万古不变的事物的面目,移动了我们以为会永远静止不动的东西,磨蚀了我们在最古怪的梦幻中也不会触动的信念。我们不仅仅是自己想象中的那种人,而且是更加复杂的社会的人。我知道,作为父亲,他爱我,但他首先是从中国来的一个男人。

1908年5月27日,秋[18]高气爽,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的肩膀,父亲正处于弥留之际。我的同父异母哥哥——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人从上海专程赶来陪伴他。从窗户外面看得见他的身影。他站在父亲的椅子后面,等着接他的班。他是一个务实的人。我相信澳大利亚对他来说简直不值一提……我真想停下笔到树林里,到河岸和公路中间尚存的丛林地散散步……哥哥的身影已经从窗前消失。我的父亲,冯氏家族的第一代已经撒手西天,只留下我,还有我的马和我的想入非非。我三十岁了。为这次旅行已经准备多年,现在,跨上马背,死亡之神的准备也不会比我更充分了。

床头的灯依然亮着。那本书在我的手边,我拿起它,想起进入梦乡之前,已经读完了这本302页的书。我闭上眼睛,仿佛又看见她骑着那匹金黄和翠绿相间的神马,一溜小跑穿过阳光照耀的丛林,走进梦幻的世界。她就这样勇敢地踏上征途,奔向她想象之中的那块土地。十分清楚,孤独将不可避免。她的黑发在身后飘拂,神马在夏日明媚的阳光下激起金色的蹄花。尘土在桉树的枝叶间缭绕,久久不肯散去。望着远去的背影,我幻化成她。这也许是一个人身在其中时超越自己的办法。和那个人竞争的时候,是那样脆弱,就好像他们碰到了危险和困难一样。希望、焦虑和恐惧交织在一起,在你的脑海里跳荡。旅途中,与我们相对的是一个黑色的标志,高举着这个标志,她宣布她的作品于平凡之中蕴含着美、真、奇、简洁与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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