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夫人(1811—1891)美国女作家,被林肯总统称为“写了一本引起一场伟大战争的书的小妇人”。《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她最著名的代表作。
庄园主赛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奴隶汤姆和女奴丽莎的儿子卖掉。丽莎听说后,连夜带着儿子逃往加拿大。汤姆被卖往新奥尔良,在途中,汤姆救了一个小女孩的命,孩子的父亲将汤姆买过来当家仆。小女孩病死后,其父根据女儿生前的愿望,决定解放黑奴,可还没来得及办法律手续,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奴隶主的手中,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
书中还有许多在拍卖场被拆散的母女、母子,这些妻离子散、骨肉分离的场面的描写具有撕心裂肺、催人泪下的效果和震撼人心的力量。作者就是要用道德激情打动读者,唤醒美国人民的良知,使之看到奴隶制践踏人性的罪恶。在作者看来,奴隶制的根源是人心中的邪恶,要消灭奴隶制就要依靠基督教的感化力量净化人心。
这本书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