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云母城来了许多人,他们从京城一路跋涉,就着康二爷入城的热闹一起来了。树大好乘凉,跟着康二爷的队伍,一路上自然安全许多,尤其是横跨半个王国的迁徙,本来连日赶路已经让人精疲力尽,要是还担心安全问题,时刻防范的话更难消受。
队伍断断续续延绵十几里路,从城门上远远可以看见,道路上扬起的尘土铺天盖地,马车载着家眷护卫,锅碗瓢盆,像搬家的蚂蚁排成一条长队进城。
疲惫的人们垂着头坐在马车上,发干的嘴唇一直闭着,谁也不言语,只是时不时往前看一眼前方,和马的状态。车行很慢,前面的康家的人已经到了城下,准备排队进城,后面的人还在十里之外,虽然离城只不过十公里,也得有半天才能到达。
然而在这长队的最后面,有辆马车不徐不急,缓缓地向队伍前面加速走去,将一个个车影抛向远方。
马车很精致,却并不张扬。
车身笼罩着紫色曼陀罗花纹丝绸,车前一左一右分别挂着一盏罩灯和一个铃铛。铃铛和着马步的摇晃叮叮作响,清脆悦耳,偶尔引来几只飞鸟或蝴蝶驻足。不仅因为铃声,还因为马车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味,那是从马车里面散发出来的,但是飞鸟蝴蝶不知,它们跟着车上盛开的曼陀罗越飞越近。
马车并不颠簸,马是好马,日行千里的良驹;车是好车,镶金轮毂,梨木车身,遮风挡雨不在话下。
车厢内,微风阵阵,轻香袅袅,壁陈明珠,恍然白日。貂皮坐垫醉了美人,软了酥骨,让人乐不思家。
然而这车里面坐着的两个美人——如果能算美人的话,并没有醉。相反,这两个一老一少的女人,却很清醒。老女人本很精致,无奈冷着脸,脸上还有一块不大不小的斑,影响整个观感。小的才十五岁,名叫周雨,生得小巧玲珑,一张娃娃脸,一张嘴露出那可爱小兔牙,却也别致。
小女孩掀开车帘,朝外边看了一眼,眼里充满兴奋,然而除了恹恹的人群和远处起伏的山峰,再无别物。
“师父,这车走这么慢,还要多久才能进城?”
“小雨,不用急,天色尚早,,照这样的速度,不到晚上就能进城。”
“什么,还要到晚上才能到,不是只有十几里路了吗?”
“想必前面的人已经到了,排队检查需要时间,现在进城的人这么多,自然比较耗时。”
“这东门那么堵,那我们能绕回去南门吗?南门肯定没人。”
“你就别动那心思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这半年时间,你天天惦记着回家,不就是想去见你那风哥吗?”
“师父,……,”
小女孩羞射地低下头,两朵红晕遍布双颊,露出两个小酒窝。她双眼泛着笑,活像两片微醉荡漾的小月牙。
半年前肖阵风一句玩笑,她认真了,为了给肖阵风治病,她跟随师父离开了云母城,今天她回来了。
她不置可否,陷入沉思:这一次她能治好他吗?
“咱们当初离开云母城,不就是为了今天回来吗?”
“是啊,终于回来了。康家、京城三大家族都有人来,可真是鱼龙混杂啊,这次的云母城可热闹了!我们跟了这些人这么久,现在是该算账的时候了。”
“对啊,那我们干脆下车走算了,这马车速度还不如我们自己走快呢,反正这马车也是从康家偷来的。”
“什么叫偷,这叫借,有借有还,不还才叫偷。在没有确定他们进城之前,我们都不要下车。”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小女孩放下车帘,心有不甘。
“快到家了,你已经履行了你的诺言,我也只能帮你到这里。能不能治好你的风哥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希望看见你进入常青宗,我能教你的已经教得差不多了。”
“嗐”,老女人看着小女孩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马车驶过一个小山坡,山坡后面跟着几辆马车露了出来,里面的人纷纷探出身来,都看向前面的马车,他们个个膀大腰圆的,一看就是军伍中人。为首的人盯了一会,沉思了一下,对手下人作了个嘘声的动作。
“没错,就是这辆,这就是康家的车,大家不要轻举妄动,以免打草惊蛇,待我去报告康爷。”
前面马车的老女人似有所感,默默地笑了笑。
“后面有几只老鼠哩,他们说我们是蛇。”
东门城门上,守路官胡大哥,名胡汉三正忙得不可开交。他现在已经是百卫了,也就是说他底下有一百人,不久之前他还是一名副百卫,在这个职位已经十年了。
这两天进城的人特别的多,城门这边人手不足,许多其它地方的官兵也过来了。
城内车水马龙,张灯结彩,清道夫进进出出。城外门口更是锣鼓喧天,熙熙攘攘的人群排成两队,夹道欢迎来自京城的大人物。
站在首位的自然是城主陆南天,后面则是三大家族族长和云母城里的名门望族了,各自穿得精神体贴,容光焕发,笑容可掬。他们时不时的打量着对方的衣著打扮,希望从中看到一些不易注意到的不够完美的细节。
正所谓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
乌央央的车队划着整齐的步伐向城门前进,滚滚马蹄与车轮卷起层层尘烟,将它们整整包围。它们高昴着头,屏住呼吸,迈向城门,接受属于它们的荣光,不,是他们的荣光。
站在城门上的胡大哥这时可得空了,他站在城楼上,俯看下面一阵阵喧闹,没有多少喜悦,就是这么一群人已经让他们忙得几天没休息好了。在他身后的有一个小孩子,正是风言,他才刚够城墙垛口高度,穿着一身极不合身的盔甲,高于头顶的长矛拿在手十分滑稽。
自从来到云母城之后,肖阵风就刘家的地盘上找了个住处安置那些小孩,位置刚好在药铺与刘宅中间。风言在大海家开元成功后跟在了新结实的胡大哥身边,做个专门跑腿的小兵。
风言虽然人小个子小,话也不多,但的确是一个好的跑腿兵。才来几天就跟周围的人混得脸儿熟。大家总喜欢在旁边看着他拿着长矛,一边哄笑:小孩,来帮我拿一下这个矛。于是,这个小个子就抱着一大把长矛走来走去,更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守路官看不下去,就让他跟了自己,因为他能修炼的缘故,对小风言倒是刮目相看。
“听说肖阵风救了你们兄妹,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肖大哥是我们的大恩人,他人很好,把我们兄妹带回来还给我开元,现在我可以修炼了。”
“嗯,修士就是比我们这种普通人有优势。你年纪这么小,为什么来当兵。我们当中修士可不多,你胡爷我当了二十多年的兵也没见过几个,他们要不做了大官,要不去了军队里。”
“胡爷,当兵好啊,有饭吃,有钱拿,还不受人欺负。”
胡汉三摸了摸小风言的头,眯着眼望着城下人流,似乎想起什么往事。他扶着城墙指了指人群,再回头看向风言,轻叹了口气,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
“不受人欺负,那怎么可能,你还小,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什么时候什么人都有可能受欺负。弱肉强食,有些人弱,就有强者欺;山外有山,有些人强,自有更强的人欺;还有一些自欺欺人的,更有倒霉的人,连天都欺。”
“那胡爷有人欺负你吗?我长大了能当百卫吗?”
“当然,只是你胡爷年纪大了,欺负一个老人也没什么用。”
“那他们呢,我以后就当他们那样的。”
“他们啦,你别看这些人现在风光无限,人前人后簇拥着,受人尊崇,私下里也还是要受欺负的。”
“那我该怎么办……”
“你自己首先要好好修炼,别担心,以后的日子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