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盖茨小时候就非常聪明,尤其对新事物充满了兴趣,爱动手摆弄个什么。盖茨的父亲是位著名的律师,母亲是位教师,他们希望儿子将来能考进哈佛法学院,做一名优秀的律师。
盖茨13岁时就表现出了惊人的创造天赋。这一年,他为玩三连棋,编写了他的第一个软件程序。由此,盖茨对计算机的喜好简直到了心醉神迷的地步。他说:“计算机太伟大了,你一旦操作了它,你就知道程序是不是在起作用。从别的事情上,你得不到这种快乐。”
然而,盖茨的父亲对此并不感兴趣,他依然坚持让盖茨考法律专业。1973年,盖茨考入哈佛大学学习法律专业。
入学后,盖茨陷入了极度困惑之中,因为他对法律专业提不起半点兴趣。他置专业于不顾,依然投身到他喜爱的计算机中,与好友艾伦互相切磋,共同编制程序,忙得不亦乐乎。盖茨对自己开创的事业充满了信心。1975年,他们共同创办了自己的公司。
1976年,盖茨感到自己再也不能在学校学习枯燥无味的法律,不愿再为此浪费大好时光了。他不顾父母亲的再三反对,毅然从多少青年才俊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退学,投入到了他无比喜爱的计算机事业中。
每日自我领悟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如果你选择你的兴趣所在作为自己发展的方向,并且有着极强的信心,那么恭喜你,你已经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当然,在你选择的这条道路上可能会充满着艰难险阻,也可能会遭到许多人的反对甚至嘲笑,如果你能坚持下来,并且有着战胜任何困难的决心,那么,你离成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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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记住,你所崇拜的每一对象都是人,都是同你一样有血有肉的凡人。他们每天同你一样做着各种普通的事情。他们也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身上也会感到发痒,早晨起床时嘴也会发臭。所以偶像崇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戴 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