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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信誓此夜中

“我也知道你能听到,我知道你会回来!”郝维明也裂开笑容。

几十年的老树在这一刻如沐春风,了无生气的生命,像此时玉米地下边依旧松柏茂盛的树林,被逆转的时间重新赋予了生命和生机。

玉米地下边,被时间砍伐的树桩早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些生机盎然的树木。

他不自觉地郑重了许多,竟然改用了普通话,无意识地就很标准。

“你的普通话怎么这么标准?”陈希一下子就听出来不对劲。

她早就熟悉了他一口口音浓重的椒盐普通话。

说实话,他根本就连椒盐普通话都说不好啊。

人家椒盐普通话好歹也会改二四声的。

他根本就是随缘啊,该改的不改,不该改的改,能把人听得尴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所以听到他突然便鼻音完全区分,二四声标的全对的普通话,她就觉得不可思议了。

郝维明也是一下子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他做了这么多年生意,普通话不标准人家都当你乡巴佬啊!

加上当年跑出去找她,走南闯北,为了交流方便,学了普通话、粤语、闽南话、吴语,杂七杂八都学了不少。

普通话当然标准啊!

按儿子说的,至少可以考一个普通话一乙,粤语二甲,闽南语二甲,吴语二乙……

儿子平时都跟他飙普通话,偶尔也飙粤语“我有吔要同你讲”,偶尔闽南语“哇嘎哩共”,吴语“吾刚侬听(四声)”,英语……

没想到习惯了呀,普通话就飙出来了!

他咽了一下口水,极力想怎么恢复椒盐普通话,但普通话一旦说顺嘴,想找回原始调子就没那么简单了。

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用普通话回答:“难道你真以为我不会说普通话吗?天天听你说,其实我早就学会了,只是在家说他们也听不懂不是吗?”

陈希一双纯净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莫名的喜色,然后怕被看见似的瞥向了侧面,但还是点了点头,“哦”了一声以表示自己知道了。

郝维明一直盯着她的,怎么会没发现她那么明显的表情变化呢?

心说,姑娘你傻乐个什么劲啊,一个普通话而已,我还会粤语、闽南语、吴语、东北话呢!

当然,他不会说出来炫耀的,刚刚圆了一个谎,他可不想继续深陷质疑之中,再用更多的谎言去填补自己的傻嗨。

而且还有正事要说。

“你们要去哪儿?”郝维明道,“以后我去找你。”

上一辈子他去了很多地方找她,从南到北,自东向西。

整整七年,他离开家七年,找了她七年,可最终没能找到她。

这个国度太大了,那时有22个省,3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00多个地级市,300多个县级市,一共600多个城市,面积960万平方公里。

别说七年,就是七十年他也走不完。

他们娘俩走的时候也没说过她们要去哪里。

当年傻乎乎的,头脑发热就跑了出去找她,都没想过去哪里找,只是想这个城市找不到,就到下一个城市,一个城市一个城市,总能找到。

走走停停,边打工边找在深市工地搬过砖,在首都街头被城管追过,当过盲流,一度饿得在街上要过饭,与风阳县拖家带口讨饭的农民一起睡过天桥底下……

后来才能去查到何姨何红梅的原籍。

他仍是去了那里,不过被人告知何家人早就搬走了,根本没见何红梅和陈希回去过。

至于搬到哪里,无人知晓。

至于去调查人家搬去哪里,他没那个本事。

自那之后,他就再没半点关于她的消息。

直到几年之后,他遇到一个初中同学,从人家口中才得知了她已定居美利坚,与一个男人结婚,男方也是一个华人,好像是一个留美医学博士。

得知这一切,本就身心俱疲的他才彻彻底底的死了心。

心灰意冷地拖着疲惫的身体与残缺的心灵回到那个他已离开七年的家。

他常常在后悔,自己当时为何不说一句话。

为什么像一个憨包一样,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做,放手任她离开。

他想,那时的自己肯定觉得她离开柳坪大队,离开她那个混账爹就能过好日子,就会快乐。

宁愿牺牲自己的快乐也要让她过无人打骂、无人欺侮的日子。

只要离开柳坪,离开宝源县,就无人认识她母女俩,就无人因她娘的身份,给她白眼瞧。

其实现在想一想,那时的想法真的可笑。

不说她娘与她走到哪里都要被人认为是没男人在旁的寡妇带孩子。

就连自己认为的她一定会因为离开这里而快乐,也是愚不可及的想法。

她是百分百对柳坪喜欢不起来的,可如果她真是走的那么开心,她就不会因为自己的几声呼唤立刻回头。

自己应该理解了,她是不舍的,对于自己,她是留恋的。

他曾让她失望地离开了这里,现在他怎么能再一次错失良机呢?

像前世一样,让这段年少时的缘分从指尖溜走。

让那个梦,那个遗憾再纠缠大半辈子。

……

郝维明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等待着她说出那个他半辈子都想知道的地方。

但她的回答让他发懵,一阵茫然和疑惑升上心头。

摇头是什么意思?

是不想说,不能说,还是不知道?

他心里隐隐升起一股急迫和紧张感。

陈希抬起头,看到郝维明那张有些紧张和茫然的脸,心里一下子涌出说不出的感觉,像吃着了蜂蜜似的。

但是她怕他着急,连忙说道:“我娘没告诉我,我问过她,但她说那是一个秘密。”

郝维明点头,他知道陈希不会和自己说谎。

她如果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他的。

这是她曾向他说的,也是他曾希望她能那样做的。

尽管郝维明点头,诚恳地表示相信她,但陈希的心头还是升起了一股焦急和愁苦的情绪。

她是聪慧的,她知道如果没能告诉郝维明自己要去哪里,就等于让他无法找到自己。

她心头像着了火一般。

但郝维明的心里何尝不也是着了火一般呢?

明明追了过来,却仍然无法得到她的去处,他比她更着急啊!

“我到了地方给你写信,到时候你就知道我的新地址了。”她灵机一动,满脸兴奋地说。

郝维明闻言先是一喜,然后就皱起了眉头,微微摇头道:“这个办法不好。”

“这个办法怎么不好了?”陈希满头雾水,但很快反应过来,“信肯定得是长富叔去取哟,他一定会知道的,他会告诉我爹的。”

郝维明点了点头。

除了陈希所说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柳坪这个地方太偏远了,邮政信件根本覆盖不到这里。

加上一年到头本就没什么信件,所以就算有信也都是队长开会时去取。

而且这年头大队长几乎没有去县镇里开会的机会,取信就变得更不可能,一封信拖延半年一载很正常,有的寄一封信,三五年后未送到收信人手中。

反正写信的方式郝维明觉得不太妥当,他不禁感叹起未来那便捷的通讯方式,就算有个座机也好啊!

他想了想,既然不放心让她的未来地址经别人的手再传给自己,不如就不知道的好。

自己跟她定一个见面的时间地点吧。

但他知道这未来这个国度这个省份会发生不小的变化,自己得定一个不会有太大变化的地方。

距离见面的时间也不能太长。

他生怕因为时间太长,出现任何一点意外。

“你想考大学吗?”郝维明问。

他记得她一直想考大学的,只是年纪还小,家庭条件又苦,无条件继续上学,但她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人聪明得很。

“想!”她点了点头,“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考大学!”

“那你就不用写信告诉我你住在哪里,我们以后在一个大学见面吧!”郝维明说。

她有说不出的惊喜,觉着他这个办法真好,有着某种说不清的好处。

既不会被她的那个爹陈长良知道,又像是一个约定,像热妮娅·鲁米扬彩娃和谢廖扎之间美丽而真挚的约定。

“那到时候你拿一束铃兰站在大学的门口,我穿一身漂亮的、洁白的长裙,就是开学日的早晨,我们在校门口见面。”她有些向往地说。

她第一次读到热妮娅·鲁米扬彩娃和谢廖扎的故事就喜欢上这个故事,喜欢漂亮的长裙,喜欢热妮娅·鲁米扬彩娃热烈的人生。

“我怕找不到铃兰,其他花可以吗?”

要说这个时代去哪里找一个花店,倒是几乎看不到的,吃饱穿暖是大问题,谁有闲情逸致买花呢?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轻声细语地说话,心里却一点烦躁和不耐烦都没有。

或许是重生改变了他也说不定。

也可能是她那样天真烂漫的样子让他提不起一点不耐烦,反而觉得异常的亲切和怀念。

她皱着眉头,郝维明还以为她要不高兴,却听见她说:“确实很难找,那都秋天了,还是爆米花吧!我闻到那东西的味道肯定就能一眼看到你。”

郝维明忍不住就笑了出来,说道:“好。”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到了蜀都你哪里去找玉米呢?没人卖你一包爆米花那么点玉米吧?”

她说的不错,买多了浪费钱浪费粮票,但若只买那么半斤八两,去爆个爆米花,人家还真懒得理你。

“这还难得倒我,我去附近地里给你偷……不是,给你掰几根玉米来。”郝维明连忙更改措辞。

爆米花的事情,怎么能算偷呢?

七十年代末年的时候,蜀都还不算大,东西两城区外全是郊区。

那个蜀地以及南方的天气也没有后来热,农作物成熟时间要晚上一些,大约在八九月玉米才成熟,掰玉米也比较晚。

所以郝维明说去地里偷玉米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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