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流逝飞快,一转眼,厌世已经陪我度过了两个春秋。我也害怕过,退缩过,可这并使我所想的。
一开始的时候,我特别害怕,厌世的花期,事实证明:我最爱的厌世,就是跟别人不一样,这么长时间以来,厌世总是这般模样。
而且每一次带给我的感受都是不同,厌世是我最好的倾听者,因为她从不会打断我的发言。
我爱她,可以把命都给她,但是她绝对不可以背叛我;不然就毁了她,因为我想和别人一起分享。
你说,我的想法偏激吗?我的初衷不对吗?我……我只是想让她多爱我一点,这有错吗?我只是爱她啊——
她没有不开心,没有反抗,甚至一丝其他的感受都没有。我知道她也许不爱我,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爱她,这就够了。
小猫啊,你还小,没有体会过那矢志不渝的爱情,不理解,不怪你。因为我曾经也不懂,但遇到了厌世,我就什么都会了。我还不够好,厌世她也不介意,这就够了。
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出现了两极分化——在那家讨厌鬼家里时,只有黑灰白三色,可是要跟厌世在一起,我就能看到各种各样滤镜下的颜色。那颜色可美了,我从未见过呢!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就与厌世制定下了一个计划,计划很简单,也很困难。不过没关系,因为快要完成了已经。
小猫啊,你知道吗?他们心心念念的无人展览馆,其实是我开的。你猜,如果他们知道了,会是怎么样的呢?
所有的展品已经快要收集好了呢!我的仆人也很忠实,听话呢!
我的东西,占了这么长的时间,是时候还给我了!嘻嘻!
你笑着,看着小猫,眼底的寒意不禁让小猫打了一个寒颤。
小猫听完你的话,向你道歉:“对……对不起,早知道我就早一点动身去寻你了。我……我……对不起。”
你摸着小猫的头说:“要跟我一起吗?计划,还缺一个搭档。”原本把头埋得低低的小猫,瞬间抬头,用大大的猫眼注视着你。水汪汪的眼,一时的失神,随即勾唇一笑。
第二天一早,你们就动身回去了。离时比来时要方便得多的多,不一会儿,就到了。
推开门,入眼,便是一家子相亲相爱的人。小猫担忧地朝你看去,你回一个淡笑,安慰他:不要担心。
“回来了。”一句似反问的陈述,简短的话,以及漠不关心的态度。“嗯。”轻飘飘的话,疏离的态度。男人知道,但是不作为。
“孺……你怀里的是什么?”康斯坦丁诺斯·艾伦原本惊喜的语气在看清你怀里的东西是,突然冷漠。
“是……是……是一只可爱的小奶猫,请问还有什么问题吗?哥哥~”诺切切的你,像你怀里的猫一样软糯,绵绸。
“你养不起它,把它给我丢出去,现在,立刻,马上!”康斯坦丁诺斯·艾伦生硬的语气,不容置疑的态度,丝毫不在你的感受,就上前抢猫。
——————————————————————————
文到了,开心吗?就是有点少啊!——,唉,我的错。
各位晚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