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发现,这本书虽然看起来纸张泛黄,墨迹也有岁月的厚重感,但是纸张却没有半点磨损的痕迹,一点都不像被翻过无数遍的古籍。
所以,这是假的?
叶欢豁然变色,把书扔回去,厉声道:“你居然拿一本假书来糊弄我!当我是傻瓜吗?”
对方有点莫名其妙,“你哪里看出是假的?”
叶欢把问题给他指出来,“纸张跟墨迹虽然看起来像是旧的,但是却没有半点翻阅的痕迹,怎么可能是古书?”
“这个,”对方也有点挠头,“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是这本书真的很不凡。”
叶欢却懒得再听他废话,转身就走。
“等一下,”对方着急了,声音都提高了几度,不复方才的沉重与淡定,他是真的等钱用。
叶欢回过头来,“你还想怎么样?”
看见对方把手插到裤袋里面去掏东西,叶欢吓得连忙后退几步,做出一个防范的姿势,伸出手颤抖着说:“你,你,你想干什么?”
对方见他这等架势,有点哭笑不得,他把手掏出来,原来是一个银白色的打火机。
叶欢这才松了口气,解除防备,站直了身子,想看看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对方把手提箱放到地上,左手竖直捏着书,右手吧嗒一声打着打火机,橘红色的火苗窜起来,在风中轻轻摇曳,他把火苗凑到书本底下去。
烧书?叶欢有点无语,这买卖不成也不用这么偏激吧,难道他以为我是以退为进,想压他价格,所以故意假装烧掉好逼我就范?真是太天真了。叶欢心中冷笑一声,决定翘起手来看好戏。
五秒,十秒,二十秒。叶欢瞪大了眼珠子,翘起的双手已经放下了,这书居然点不住?
蹭蹭蹭,叶欢两三步走到近前来。
真的在烧啊,可是为什么点不着?
深吸一口气,也闻不到烧纸的味道。
对方啪一声合上打火机,银白色的盖帽把跳动的火苗罩了进去,火光就消失了。
叶欢再一次拿过书,他仔细打量刚刚火苗燃烧的地方,居然一点痕迹都没留下,用手摸一下,一点都没发烫,虽然自己戴着手套,但是刚刚烧了这么久,总不至于一点温度都感受不到吧。
眼前发生的一幕有四种可能,叶欢在心中暗暗思索着。
第一,书是假的。
第二,打火机是假的。
第三,我看到的是假的,是幻觉。
第四,我是在做梦。
叶欢转头看看外面,阳光明媚,用手掐一下自己的大腿,疼!所以肯定不是做梦,如果是做梦的话,这么疼也该醒过来了。
他伸手揉揉眼睛,烂尾楼还在,书还在,人还在,所以也不是幻觉。
他朝对方伸出手,“你打火机给我看看。”
对方虽然戴着口罩,但是也能看到他的眼角抽动一下,显然知道叶欢在怀疑什么,他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强忍着被冤枉的屈辱,右手紧握打火机,微微颤抖,手背上青筋暴露,显然忍得很辛苦。
不过他还是啪一声把打火机拍到叶欢手上。
叶欢却没理会他的感受,拿着打火机端详一下,右手大拇指向上一弹,蹭一声打开打火机的金属盖子,凑到鼻子底下闻一闻,嗯,有火水的味道。
哧嗒一声,火苗又窜起来,轻轻的跳动,像一个红色的精灵。
叶欢左右看看,在地上找到一块被遗弃的木板,把火苗凑上去,木板很快就黑了。
嗯,火是真的火。
叶欢自己把书凑到火上去,亲自烧一下。
五秒,十秒,二十秒,真的点不着,刚刚发生的那一幕也是真的,一直到手上握着的打火机都有点微微发烫了,叶欢才熄灭打火机。
再检查一下书,一点事都没有,真是见鬼了,哪怕是消防员身上穿的防护服都没有这么耐烧吧。
我还不信邪了,叶欢把书翻开,每一页他都烧一遍,居然每一页都烧不着。
“怎么样,”对方耐心地等他折腾了十几分钟,最后才没好气地说:“我就说这书很不凡吧,如果不是真的等钱救急,别说150万了,哪怕是1500万我也不卖!”
这下叶欢服气了,连火都烧不着,普通的翻阅估计也很难给这本书留下丝毫痕迹,这倒是可以解释为何它没有被翻动的破损了。
叶欢沉吟一会,一咬牙,买了!
于是他掏出手机,问明对方的银行账号,给他转了150万。
过了好一会,对方的手机叮咚一声响,他察看了一下,然后对叶欢点点头,示意钱已经到账了。
于是双方分别前后下楼,分道扬镳去了。
等叶欢拿着买来的《道德经》下到楼下的时候,对方已经不见了踪影,居然走得这么快,叶欢嘴里嘀咕一句,不过也没多想,认明方向,也离开了。
叶欢手里捏着《道德经》,嘴里哼着歌,虽然不知道这笔买卖到底赚了还是亏了,不过买都买了,叶欢也就既买之,则安之了。
他刚刚转过一个街口,突然发现一个小女孩从斑马线上飞奔而过,穿着小碎花裙子,脚上踩着凉鞋,背后背着一个书包,估计是刚刚放学急着回家。
“危险,这是红灯啊!”叶欢只来得及高呼一声。
只见一辆红色的法拉利跑车正疾驰而来,
眼看就要撞上了,叶欢想冲出去把小女孩推开,只是他的身体却跟不上脑子的想法,根本来不及了。
幸好司机也发现了状况,慌乱之下,一打方向盘,避开了小女孩,叶欢松了口气,总算是悲剧没有发生。
然鹅,还没等叶欢高兴一下,却突然发现,法拉利居然冲自己来了!
日!我怎么这么倒霉?叶欢的脑海中只来得及闪过这样一句话,嘭一声巨响,叶欢便被撞得飞起来,重重地摔到十几米外的地上,恍惚中似乎还听到路人的惊呼,以及热心人士高声叫着:“快打120”的声音,然后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与此同时,在宇宙中渺渺茫茫具体不知何处。
某修仙星球一男青年,名字也是叫做叶欢。
这位叶欢同志用同村所有村民共同给他凑的钱,买了一张前往大城市落叶城的车票,想要到大城市去创一番大事业,雄心勃勃的他一走出车站就蒙了,只见入眼尽是高楼大厦,大街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来自农村又从来没进过城的他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
他背着一个行囊,里面装着两件换洗衣服,此外就什么都没有了,可谓是一贫如洗啊。
他光着脚丫子踩在干净整洁的道路上,心中啧啧称赞:“这城里人就是有钱,路都修得这么平整,哪里像村里的泥土路,坑坑洼洼的,下雨的时候泥泥泞泞,天好的时候尘土飞扬。”
“难怪大根叔说,城里才是花花世界,有机会一定要到大城市去生活。”叶欢在心里无声地嘀咕着。
他们村只有几十号人,大根叔是唯一的修士,也是唯一离开村里,到过大城市,见过世面的人,所以大根叔说的话,村里人都会听。
大根叔常说:“人就应该趁年轻的时候多走一走,看一看,才不枉到这花花世界来一趟。”所以平时有空的时候大家都喜欢围坐在大根叔门前的那棵槐树下,听大根叔讲他过去在大城市的威水史。
听他讲城里的人穿的衣服多么漂亮,吃的食物多么精美美味,住的房子多么豪华,玩的多么多姿多彩,一个光怪陆离,充满着无尽诱惑和魅力的大都市从大根叔的嘴里娓娓道来,引得同村的村民个个都听得两眼放光,口水直流。
大根叔还说,城里的姑娘有的会穿着半露苏胸的衣服,那白花花的肌肤就那样露着任人看,每每讲到这里,大根叔都会忍不住咽一口唾沫,咕一声响,然后围观的听众好像被传染一样,也个个咕咕声吞着口水。
叶欢发现,大根叔说的是真的,城里的姑娘真的会穿低胸的衣服,刚刚过去的那位姑娘就是,走路的时候一颤一颤的,真美。叶欢的眼光舍不得挪开,走过去老远了还忍不住回过头去看,背影也美。
带着对大城市的无限憧憬,在大根叔的怂恿下,叶欢在十六岁这天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到大城市来谋生,大根叔对他的决定赞不绝口,连夜叫全村的村民给他凑了路费,还亲自把他送到车站,帮他把车票买好,然后送他上车。
此刻叶欢想起来,这一切就好像是一场梦一样,昨天自己还坐在大根叔门前的大槐树下听大根叔吹牛皮呢,今天就走到这美丽的大城市里来了,巨大的空间变换给叶欢一种极度不真实的感觉。
叶欢一边想着,一边踩在画着条条白色横线的道路上,神情恍惚的他却没有注意到,原本跟他一起走在路上的路人纷纷在白色横线前站住了脚。
叶欢走到道路中间的时候,一辆红色的跑车向他疾驰而来,也是他倒霉,司机正好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所以没发现他。
他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呢,突然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已经飞到空中了,他听到路人的惊呼:“这小伙子怎么闯红灯啊。”
他在失去意识之前只来得及闪过一个念头:“大根叔没告诉我,原来城里这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