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长风练了一晚上武功,没睡觉,没吃饭,就被没良心的张骞逼着赶路!
任大高手嘟嘟囔囔,骂一声你奶奶的,赶紧跟上了大队伍!
老子骑在马上睡觉。
等老子每天走三趟拳,练成后今天在场这些人都得揍一遍!
新兵蛋子们,和以前不一样了,兄弟现在是江湖高手。
惹恼了老子,一个个摔你们都狗啃屎。
在长安,任长风向来打不过自己。
所以听见小混球骂骂咧咧没教养,沈浪非常的不服气。
当场就打算较量几招。
就你这一脑袋浆糊,他喵的一晚上还能成高手?
张骞非常悲哀的看着几个大头兵,认真的啃完最后一口狗肉烧饼,用手摸了摸嘴角。
吃饱了的张骞,嗓门大的和未央宫太监有的一拼。
西天旅行团,出发喽!
谁耽搁了赶路,谁去炊事班帮厨哦。
一路上颠簸,一晌午顶着大太阳。
任长风在马上半睡半醒,非常的没有精神。
也难怪,晚上不睡觉,早晨不吃饭,高手也顶不住啊!
看着任长风不停的打哈欠,躺在简易拉车上面的周猛颇为看不惯。
“喂,兔崽子,挨揍又不用费力气,你咋像折腾了一晚上姑娘,那么没精打采的,还他妈冒充高手?”
言下之意,周猛嫌弃自己的小弟了。
这种睡不醒的模样,确实给大哥丢人。
任长风恼火,非常的恼火。
自己用光了半辈子运气,碰见一个高手师傅,身手突飞猛进,回来后被这群鸟人欺辱,被周大哥嫌弃。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小弟,老子不当了。
有必要让周猛见识下扶风奇人传授的《手战十三经》。
周猛看着任长风练拳。
眼前的玄衣少年,左手握拳,右手亮掌,其掌大小鱼际相合,大拇指尖后仰,小拇指凸显张力。
相冲相合,从身姿到气场,细腻、微妙!
明显任长风对武术的认识已经深刻到周猛看不懂的境界。
悲哀啊,当初在长安一起当保镖,为非作歹祸害大姑娘。
如今任长风这孙子走狗屎运变成了高手,自己成了残废。
张骞啊张使君张大佬,到底能不能带兄弟们活着回长安,迎娶白富美,飞黄腾达?
任长风背部力量下沉,敛臀,尾闾前扣,小腹自后向前凸起,任督二脉后下前上,飞旋落地仍是形成一个自下而上的攻击结构,身体的弧线以裆胯部分为中心旋转运动,已经有了后世内家功法缠丝劲、转八字的意味。
倒是也没指望周猛看得懂,任长风如今对十三经只是死记硬背,一知半解。
拳法修行,路途遥远,困难程度不亚于此去西行寻找大月氏。
所以看着面前的周猛人有点伤感的意思,任大公子也算体谅,难得谦虚一次,居然对着周猛,没露出一丝一毫炫耀的神情。
反而看看山,看看遥远的天,露出一丝求道的感觉。
然后仰着头问周猛:“大哥,你说当晚我如果回不来,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这些人还能不能完成皇上嘱咐?”
周猛看着昔日的兄弟,像看一只烧包一样,对烧包自然不用给面子:“娘希匹,练了两天三脚猫的功夫,还真他妈把自己当大人物了。”
泼冷水,浇死他。
于是周猛不装病号了,他从木头小车上做起来,舒展一下仅剩的胳膊,感觉自己好像康复的差不多了,都快习惯当残废了。
在任长风的搀扶下,周大哥从车上慢悠悠的跳了下来。
不就是少了个胳膊,小事。
周猛和任长风开始散步,用仅有的胳膊搂着任长风的膀子,微笑着说:
“兄弟,你想多了,你见过张使君夜里出过门吗?
哪像你们这些人,一个个吊儿郎当不知道轻重。”
任长风看着周猛大哥的胳膊,周猛咳嗽一声,继续教训小弟:
“骞哥知道责任在肩,任务是肯定要完成的,找不到大月氏,我们这些人惹事生非即使死绝了,张使君照样能一个人完成任务,回见皇帝。你就是个打手,少了你汉朝照样牛掰。年轻人,别把自己太当回事。”
任长风感觉和残疾人探讨人生,非常的不给力,没意思。
一路上都无聊,西游旅行团,没意思。
甘父骑马返回,看着拖慢进度的任长风和周猛,挥鞭就打。
结果任长风左手五指轮转,鞭子就这么被任公子抓在手中。
甘父知道姓任的,和那个扶风白胡子学了一个晚上,原本以为是学的是些没用的套路,谁料还真的他妈有用!
甘父非常有性格,见风使舵:“任大哥,张使君说到了前面山口,找个避风的地方休整。你老人家慢慢散步,想吃什么吩咐,我安排人准备?”
任长风松开辫梢,对着甘父挥了挥手,滚!
甘父飞快返回,给张骞添油加醋的描述任长风的武功。
张骞倒是没什么表示。
总之,西行艰险,一路上多个高手在身边,总归是好事。
可武功好,能挡住匈奴人的一千只,一万只箭?
黄土高原,千沟万壑!
云彩像是无精打采的棉花团,挂在干燥的青空。
天空时而飞过人字形的鸿雁,令人伤感!
马上就到大汉边界了,前方的陇西郡,就是汉帝国西部边陲的最后据点。
早在长安的时候,张骞就听窦婴丞相讲过陇西太守李长庚的事迹。
窦丞相说李长庚当将军绰绰有余,当太守差点火候。
这是个有意思的人啊。
在那个没有膜拜的偶像的年代,李长庚,就是少年张骞唯一向往的神秘人物!
经过窦婴的讲解与演绎,李长庚已经在张骞的心目中非常的熟悉,印象非常的深刻,好像张骞同学一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李长庚长什么模样。
即使李长庚李大人对张骞一无所知。
对偶像的膜拜,就是一场心灵的单相思。
对方并不在意,自己却沉醉其中。
李长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一名剑客。
年轻的时候白衣飘飘,行侠仗义。
最特别是他的两只眼睛。
曾经有苏州城的丝绸世家大小姐,非常的崇拜剑客李长庚,为此跑了五千里,从苏州跑到长安又到边陲,终于见到了正在边疆练剑杀敌的大剑客长庚先生。
可李先生那时候一心杀敌,一意练剑,根本不懂消受美人恩。
苏小驴姑娘就此伤心离去,可苏姑娘对李长庚非但没有丝毫的怨恨,反而对这个奇怪的男人更加的刻骨铭心。
据说在苏姑娘的回忆中,李长庚最使人见之难忘的就是他的一双眼睛。
不只是眼珠剔亮,像饿老虎的眼睛一样。
当时的李长庚,和苏姑娘见面的时候已经32岁,在边疆没日没夜的经受风吹雨打,长庚先生看上去已经不再年轻。
他的眼角同样布满了细密的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多姿多彩的半生所经历的故事。可他的眼睛却似乎永远年轻。
这是一双有着奇异能量的眼睛,似乎有点混血的基因,仿佛是碧绿色的,像是渭城四月春风吹动的沿河柳枝,飘逸而灵活,又仿佛夏天艳阳天下的海水,冬天小火炉边的火光。
这双眼睛有一种令人愉快的活力。
据说李长庚至少已经迎娶了三位夫人,而痴情的苏姑娘至今未嫁,已经成了一个老姑娘,打算在苏州城相思一辈子。
万一三个李夫人都去世了,自己不还有机会?
除了那双神仙的眼睛,李剑客还见鬼一样是个话痨。
明明是个练剑的江湖浪子,可李长庚非常爱发议论。
他议论汉朝和匈奴的风俗习惯,也议论宫廷嫔妃的韵事。
对历史,哲学,流行,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李剑客表示汉朝人的衣服笨笨的,但好看,匈奴人的服饰,看上去野蛮,但实用。
相比之下,还是边城儿幸福。
万马奔腾,射雕引弓,这才是真男儿该过的日子。
为此李长庚得罪了当时的大文学家扬雄,可李长庚不在乎,他自己在江湖中也有一票追随者,论个人魅力,不输给长安大侠郭解。
据说前朝的几个禁宫妃子,听说了李长庚的事迹,居然找到皇帝主动要求出家当道姑。
为的就是找座名山道观,能和当时第一剑客见上一面。
这是一个颠倒众生不费吹灰之力的明星。
最过分的是,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家伙,除了在边疆那几年身穿黑衣服,平常从蜀中道齐鲁到吴越到长安,李长庚喜欢穿紫袍或白袍子。
就这么潦草随便的找块黑纱在头上一缠,紫皮袍往身上一穿,潇洒的就像松林中的风,清高而舒缓绵长,看上去非常的令人舒服,经常性引领汉帝国男人装新时尚。
按说剑客当男模也就算了,好好的当一枚小鲜肉,李长庚也不会走进张骞的偶像名单。
他暴力起来简直神鬼莫近。这神人身上永远带着刀子。
他是一名剑客,学的是道家的剑法,可李大哥却经常性的把宝剑弄丢,要么送给落难的公子书生,要么送风华绝代的美人。
有时候心情好,在月光下喝酒,解下身边剑,扔进湖水中,这样美丽的事情,整个汉王朝,估计也就李长庚做的出来。
早在参军之前,李长庚已经开始杀人,他肯定参加过郭解那样的下层地下组织,或许是后来感觉没意思,就此抽身而撤。
李长庚还是一个正儿八经的道家弟子。他虽然向往匈奴人的自由自在,可精神上却是老庄的精神世界那一套逍遥。
他经常在名山大川,一个人带着道书,寻访高人,看流水高山。
最有意思的是,李大剑客也不高冷,经常性的和底层人们打交道。
比如在不知名的小巷子喝酒,他会给店主人留下身上的顶级玉佩。
在旅行的时候在寻常人家讨一碗饭吃,李长庚也会落泪,为苦难的生活,乐天的人们感慨。
如果说汉初有仙人,一定是李长庚的模样。
在张骞的心目中,李长庚是一个背着一把剑的剑客,大眼睛,挺精神,穿着紫衣服,带着短刀,有时候拿一卷道书,一个人走在大山中,各地游荡,爱好议论,也会和普通百姓交心,远远的看上去,仿佛一个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