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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剑客李长庚

任长风练了一晚上武功,没睡觉,没吃饭,就被没良心的张骞逼着赶路!

任大高手嘟嘟囔囔,骂一声你奶奶的,赶紧跟上了大队伍!

老子骑在马上睡觉。

等老子每天走三趟拳,练成后今天在场这些人都得揍一遍!

新兵蛋子们,和以前不一样了,兄弟现在是江湖高手。

惹恼了老子,一个个摔你们都狗啃屎。

在长安,任长风向来打不过自己。

所以听见小混球骂骂咧咧没教养,沈浪非常的不服气。

当场就打算较量几招。

就你这一脑袋浆糊,他喵的一晚上还能成高手?

张骞非常悲哀的看着几个大头兵,认真的啃完最后一口狗肉烧饼,用手摸了摸嘴角。

吃饱了的张骞,嗓门大的和未央宫太监有的一拼。

西天旅行团,出发喽!

谁耽搁了赶路,谁去炊事班帮厨哦。

一路上颠簸,一晌午顶着大太阳。

任长风在马上半睡半醒,非常的没有精神。

也难怪,晚上不睡觉,早晨不吃饭,高手也顶不住啊!

看着任长风不停的打哈欠,躺在简易拉车上面的周猛颇为看不惯。

“喂,兔崽子,挨揍又不用费力气,你咋像折腾了一晚上姑娘,那么没精打采的,还他妈冒充高手?”

言下之意,周猛嫌弃自己的小弟了。

这种睡不醒的模样,确实给大哥丢人。

任长风恼火,非常的恼火。

自己用光了半辈子运气,碰见一个高手师傅,身手突飞猛进,回来后被这群鸟人欺辱,被周大哥嫌弃。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小弟,老子不当了。

有必要让周猛见识下扶风奇人传授的《手战十三经》。

周猛看着任长风练拳。

眼前的玄衣少年,左手握拳,右手亮掌,其掌大小鱼际相合,大拇指尖后仰,小拇指凸显张力。

相冲相合,从身姿到气场,细腻、微妙!

明显任长风对武术的认识已经深刻到周猛看不懂的境界。

悲哀啊,当初在长安一起当保镖,为非作歹祸害大姑娘。

如今任长风这孙子走狗屎运变成了高手,自己成了残废。

张骞啊张使君张大佬,到底能不能带兄弟们活着回长安,迎娶白富美,飞黄腾达?

任长风背部力量下沉,敛臀,尾闾前扣,小腹自后向前凸起,任督二脉后下前上,飞旋落地仍是形成一个自下而上的攻击结构,身体的弧线以裆胯部分为中心旋转运动,已经有了后世内家功法缠丝劲、转八字的意味。

倒是也没指望周猛看得懂,任长风如今对十三经只是死记硬背,一知半解。

拳法修行,路途遥远,困难程度不亚于此去西行寻找大月氏。

所以看着面前的周猛人有点伤感的意思,任大公子也算体谅,难得谦虚一次,居然对着周猛,没露出一丝一毫炫耀的神情。

反而看看山,看看遥远的天,露出一丝求道的感觉。

然后仰着头问周猛:“大哥,你说当晚我如果回不来,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这些人还能不能完成皇上嘱咐?”

周猛看着昔日的兄弟,像看一只烧包一样,对烧包自然不用给面子:“娘希匹,练了两天三脚猫的功夫,还真他妈把自己当大人物了。”

泼冷水,浇死他。

于是周猛不装病号了,他从木头小车上做起来,舒展一下仅剩的胳膊,感觉自己好像康复的差不多了,都快习惯当残废了。

在任长风的搀扶下,周大哥从车上慢悠悠的跳了下来。

不就是少了个胳膊,小事。

周猛和任长风开始散步,用仅有的胳膊搂着任长风的膀子,微笑着说:

“兄弟,你想多了,你见过张使君夜里出过门吗?

哪像你们这些人,一个个吊儿郎当不知道轻重。”

任长风看着周猛大哥的胳膊,周猛咳嗽一声,继续教训小弟:

“骞哥知道责任在肩,任务是肯定要完成的,找不到大月氏,我们这些人惹事生非即使死绝了,张使君照样能一个人完成任务,回见皇帝。你就是个打手,少了你汉朝照样牛掰。年轻人,别把自己太当回事。”

任长风感觉和残疾人探讨人生,非常的不给力,没意思。

一路上都无聊,西游旅行团,没意思。

甘父骑马返回,看着拖慢进度的任长风和周猛,挥鞭就打。

结果任长风左手五指轮转,鞭子就这么被任公子抓在手中。

甘父知道姓任的,和那个扶风白胡子学了一个晚上,原本以为是学的是些没用的套路,谁料还真的他妈有用!

甘父非常有性格,见风使舵:“任大哥,张使君说到了前面山口,找个避风的地方休整。你老人家慢慢散步,想吃什么吩咐,我安排人准备?”

任长风松开辫梢,对着甘父挥了挥手,滚!

甘父飞快返回,给张骞添油加醋的描述任长风的武功。

张骞倒是没什么表示。

总之,西行艰险,一路上多个高手在身边,总归是好事。

可武功好,能挡住匈奴人的一千只,一万只箭?

黄土高原,千沟万壑!

云彩像是无精打采的棉花团,挂在干燥的青空。

天空时而飞过人字形的鸿雁,令人伤感!

马上就到大汉边界了,前方的陇西郡,就是汉帝国西部边陲的最后据点。

早在长安的时候,张骞就听窦婴丞相讲过陇西太守李长庚的事迹。

窦丞相说李长庚当将军绰绰有余,当太守差点火候。

这是个有意思的人啊。

在那个没有膜拜的偶像的年代,李长庚,就是少年张骞唯一向往的神秘人物!

经过窦婴的讲解与演绎,李长庚已经在张骞的心目中非常的熟悉,印象非常的深刻,好像张骞同学一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出李长庚长什么模样。

即使李长庚李大人对张骞一无所知。

对偶像的膜拜,就是一场心灵的单相思。

对方并不在意,自己却沉醉其中。

李长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一名剑客。

年轻的时候白衣飘飘,行侠仗义。

最特别是他的两只眼睛。

曾经有苏州城的丝绸世家大小姐,非常的崇拜剑客李长庚,为此跑了五千里,从苏州跑到长安又到边陲,终于见到了正在边疆练剑杀敌的大剑客长庚先生。

可李先生那时候一心杀敌,一意练剑,根本不懂消受美人恩。

苏小驴姑娘就此伤心离去,可苏姑娘对李长庚非但没有丝毫的怨恨,反而对这个奇怪的男人更加的刻骨铭心。

据说在苏姑娘的回忆中,李长庚最使人见之难忘的就是他的一双眼睛。

不只是眼珠剔亮,像饿老虎的眼睛一样。

当时的李长庚,和苏姑娘见面的时候已经32岁,在边疆没日没夜的经受风吹雨打,长庚先生看上去已经不再年轻。

他的眼角同样布满了细密的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多姿多彩的半生所经历的故事。可他的眼睛却似乎永远年轻。

这是一双有着奇异能量的眼睛,似乎有点混血的基因,仿佛是碧绿色的,像是渭城四月春风吹动的沿河柳枝,飘逸而灵活,又仿佛夏天艳阳天下的海水,冬天小火炉边的火光。

这双眼睛有一种令人愉快的活力。

据说李长庚至少已经迎娶了三位夫人,而痴情的苏姑娘至今未嫁,已经成了一个老姑娘,打算在苏州城相思一辈子。

万一三个李夫人都去世了,自己不还有机会?

除了那双神仙的眼睛,李剑客还见鬼一样是个话痨。

明明是个练剑的江湖浪子,可李长庚非常爱发议论。

他议论汉朝和匈奴的风俗习惯,也议论宫廷嫔妃的韵事。

对历史,哲学,流行,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李剑客表示汉朝人的衣服笨笨的,但好看,匈奴人的服饰,看上去野蛮,但实用。

相比之下,还是边城儿幸福。

万马奔腾,射雕引弓,这才是真男儿该过的日子。

为此李长庚得罪了当时的大文学家扬雄,可李长庚不在乎,他自己在江湖中也有一票追随者,论个人魅力,不输给长安大侠郭解。

据说前朝的几个禁宫妃子,听说了李长庚的事迹,居然找到皇帝主动要求出家当道姑。

为的就是找座名山道观,能和当时第一剑客见上一面。

这是一个颠倒众生不费吹灰之力的明星。

最过分的是,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家伙,除了在边疆那几年身穿黑衣服,平常从蜀中道齐鲁到吴越到长安,李长庚喜欢穿紫袍或白袍子。

就这么潦草随便的找块黑纱在头上一缠,紫皮袍往身上一穿,潇洒的就像松林中的风,清高而舒缓绵长,看上去非常的令人舒服,经常性引领汉帝国男人装新时尚。

按说剑客当男模也就算了,好好的当一枚小鲜肉,李长庚也不会走进张骞的偶像名单。

他暴力起来简直神鬼莫近。这神人身上永远带着刀子。

他是一名剑客,学的是道家的剑法,可李大哥却经常性的把宝剑弄丢,要么送给落难的公子书生,要么送风华绝代的美人。

有时候心情好,在月光下喝酒,解下身边剑,扔进湖水中,这样美丽的事情,整个汉王朝,估计也就李长庚做的出来。

早在参军之前,李长庚已经开始杀人,他肯定参加过郭解那样的下层地下组织,或许是后来感觉没意思,就此抽身而撤。

李长庚还是一个正儿八经的道家弟子。他虽然向往匈奴人的自由自在,可精神上却是老庄的精神世界那一套逍遥。

他经常在名山大川,一个人带着道书,寻访高人,看流水高山。

最有意思的是,李大剑客也不高冷,经常性的和底层人们打交道。

比如在不知名的小巷子喝酒,他会给店主人留下身上的顶级玉佩。

在旅行的时候在寻常人家讨一碗饭吃,李长庚也会落泪,为苦难的生活,乐天的人们感慨。

如果说汉初有仙人,一定是李长庚的模样。

在张骞的心目中,李长庚是一个背着一把剑的剑客,大眼睛,挺精神,穿着紫衣服,带着短刀,有时候拿一卷道书,一个人走在大山中,各地游荡,爱好议论,也会和普通百姓交心,远远的看上去,仿佛一个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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