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猫遛狗是我的理想。以前发小只爱养猫,小伙伴们都爱去她家撸猫,那个柔软的小动物呀,让世界充满粉红色。我还喜欢狗,漂亮的大眼睛,融化所有不开心,虽然在小孩眼里,狗还是大而凶了些。可是当爸爸告诉我,你蹲下假装捡石头,狗就会跑掉,我就开始拿流浪狗练勇气,屡试不爽。
我会把脚放到松狮的鼻子前,松狮的主人自己吓了一跳,哪来的疯丫头。我会为楼上奶奶的大白猫赶走围攻它的小孩儿,它就送老鼠当礼物。
我喜欢揉捏一只小卖铺的黑色贵宾,即使它有些脏脏的,大不了我使劲儿洗手去。它的毛发和人很像,像刚烫了一头卷儿的女郎。
农村姑姑家的大黄狗和狸花猫,邻居被人偷偷剃头的小比熊,亲姑姑养的已经成为人精的泰迪,他们真是想想就能治愈庸碌的平生。4S店里求摸摸的萨摩,总是被关着,我认为它认得我,因为我隔着笼子摸过它的头。
周遭的人不支持我养宠物,认为我伺候不了他们,周围人在养宠物方面都变成了洁癖,仿佛如果我养了,我身上会有毛,会有味,在他们眼里,我有多懒呢?我知道他们也喜欢,或许更是怕感情受伤吧,比如他们先于主人回归乐土。
好在现在有猫咖,有狗咖,有羊驼咖,好在北方冬天动物园冷清,可以进去偷偷喂非洲鬣狗火腿肠,羊驼大苹果,好在海边有大队的海鸥喜欢吃仙贝。
和它们相处真惬意。
到底是周围人的阻止让我始终没有猫狗,还是自己的惰性作祟,当看到宠物店的猫咪撒娇卖萌翻肚皮求抱走,我真的心动了,询问了价格,果然是和猫咪智商匹配的,我这个学渣不配拥有这样懂事粘人的小可爱。
于是它成了我的小目标,或许有一天我的努力能配上它的身价。真像不可企及的爱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