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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笑的牧羊人

由楠菁南路站慢步约二十分钟,或是搭乘191路公交车,经过中民北路站,在中民中路站下车,没几步路的功夫,就能看见集才中学。

夜钧寰就住在楠菁中路的一个小区,路名很奇怪,据说这条路上曾有大量的金丝楠,因而得名楠菁路。只是现在看不到金丝楠了,道路两旁只有一些看上去极其普通,叫不出名字的树。

公交站点有楠菁北路站,楠菁南路站,但不知为何没有楠菁中路站。因此不论是步行还是搭车,夜钧寰都需要先花五至十分钟走到楠菁南路站。该区在整个广州属于老城区,偶尔能看见几栋高大的建筑,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并没有明显的都市匆忙感,倒不如说最有匆忙感的是快要迟到的学生。

集才中学由集才初级中学与集才高级中学组成,二者统称为集才中学,夜钧寰是初一新生,上的当然是集才初级中学。走去学校的路上,夜钧寰认为校名取得不是很好。“集”是“聚集”的集,“才”是“贤才”的才,“集才”二字,不如“聚贤“二字来的有文化。不过想来自己只是一介学生,还是初中生,仍会被当作小孩子的年纪,还是乖乖上学为好。夜钧寰一脚将面前的一块石子踢到马路中间,算是为自己被埋没的想法报仇。

和大部分的学校一样,集才中学的大门并没有正对着大马路,这似乎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也有可能是学校不愿意将学生上交的学费,用于聘请更多的门卫。大门开在小巷里,更能给予学生安全感。

夜钧寰一边看着走在路上,穿同样校服的学生,一边挤压手里的塑料杯,塑料杯里装着家楼下早点铺的绿豆沙。常喝的绿豆沙,今天似乎是放多了冰块,味道尝起来与以往有些许不同。虽然同样是上学,但毕竟是初中的第一天,夜钧寰的身体有些紧张。因此想着先把绿豆沙喝完,再进学校未迟。

“诶我说,你这绿豆沙里加了防腐剂。”

夜钧寰咬着吸管发愣,没注意身后有人在跟自己说话。

“帅哥,我说你手里那杯绿豆沙,加了防腐剂。”

夜钧寰回头,说话的是身后文具店的老板娘,看上去就是标准的“中年妇女”形象。文具店开在集才中学大门的正对面,中间相隔着一条马路,位置可以说是得天独厚。文具店店名叫“希望文具店”,寓意不错,学生一走出学校就能看见希望。

“是你,是在跟你说话。”

夜钧寰嘴里险些喷出“关你什么事”五个大字,再少一个字就是“关你屁事“。好在记起曾经读过的书,里面讲做人要懂礼貌,夜钧寰只好重新组织语言,蹦出另外五个大字。

“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广州这大热天的,我家里自己煮的绿豆沙啊,在冰箱放一两晚也得坏,你手上那杯没加防腐剂,那是加了什么?“

这算爱屋及乌吗?夜钧寰对从自家楼下买来的东西颇有几分好感,觉得眼前的这个人简直是在胡说八道,无非是想让自己到她店里买东西罢了。

人本就是这样奇怪的生物,不会习惯于去寻求真理,谁向他们提供良好的第一印象,他们就觉得谁是好的,谁摧毁了这个印象,他们反倒就要骂起谁来。

看来开学第一天,夜钧寰先在脑子里给自己上了一课。

可惜夜钧寰恪守从书上看来的礼仪道德,骂人的脏话虽有储备,但极少展示,说出诸如带“屁“字的话已是极限了。店里,老板也是一幅标准的”中年男子“形象,面挂笑容,却不给人市侩的感觉。

“他娘的,你小子要买什么就赶快买,学校等等就要打铃了。“

老板挥舞着指缝间的一张一百元钞票,依旧是面挂笑容,朝着夜钧寰说话。

看来夜钧寰的开学第二课是学习脏话,还是近距离面对面口头教授。要是在家里说出类似的话,夜父的几个耳光大概率少不了——其实夜父本身便爱说脏话,夜钧寰从小耳濡目染,竟没有学成,只好归咎于自己天赋不在说脏话上。

“我知道,准备进去了。”

“你要进去哪?”

“学校。”

“这里是高中部的大门诶,你要再往前面走一段路,才是初中部。”

“我当然知道……谢谢。”

夜钧寰当然不知道,所以还是道了声谢。集才中学的初中部与高中部通过一道铁门相连,所以从高中部也能走到初中部。夜钧寰不知道这些,所以不敢乱走,害怕会在学校里迷路。到时候找不到课室,在开学第一天迟到可就不太好了。

学校里,墙上路上满是指路标识,看来挺为刚入学的新生着想。据标识来看,夜钧寰所属的初一一班,位置在邻近初中部大门的教学楼二楼。

————————

刚走进一班的课室,夜钧寰的好心情就被头顶的排气扇排走一半。课室里已经坐了不少同学,整个环境十分嘈杂,说话声汇聚成一股陌生的气氛,让夜钧寰感觉难以融入其中。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更像是把一只鹅赶进鸭圈,怎么样也难以混习惯。

靠近门口那群背蓝色书包的像是同盟国,身边这堆穿黑色鞋子的像是轴心国——夜钧寰对二战有些了解,眼睛像英国的雷达,扫描一个三百六十度大圈过后,觉得自己应该是二战时候的中立国。只不过中立国也有区分,是瑞士还是芬兰,会不会因为形势的变化而加入阵营,这连夜钧寰自己都不知道。要是每位同学都如他这般中立,班上就会趋向和平,从而趋向安静,老师们都喜欢安静的班级。

“好了同学们,请大家先安静一下。”

课室的前门走进来一个三四十岁左右的女性,看上去是老师模样。脚上穿着锃亮的低跟鞋,全身的服装介于平凡与潮流之间,十分符合教师这一职业的风格。要说最显眼,还得是鼻梁上那副方框眼镜,给整个人增添一分文质彬彬的气质感。

“老师好!”

不知道哪位同学,突然就大声向她问了一句好。

“你好你好,我是大家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名字叫卢墨。你们可以正常地称呼我为卢老师,也可以像我带的前几届的学生那样,叫我‘卢老’。直呼我的原名最好就不要了。”

卢老从讲台上拿起一根白粉笔,把笔头掰下一段,在黑板上写下“卢墨”两个字。由于名字是由上往下写的,甚至能听见有同学偷偷叫卢老“卢黑土”的声音。不过卢老刚刚说“带的前几届学生”,莫非她已经当了很多年的老师么?

“我呢,当老师当了十几年,并且刚参加工作就是做班主任。”

卢老有读心术似的,立马解答了刚才夜钧寰心中的疑问。

“大家是一班的学生,一班向来都有一个魔咒,有同学知道是什么吗?”

“很一般!”

稚嫩的回答声过后,又零零散散响起一些稚嫩的笑声。

“是的,说的很好。校长说我是带一班的能手,每次都专门派我来破解这个魔咒。三年前,六年前,九年前甚至更多年之前的九月一日,我都是像今天看着你们这样,看着当时我的那些学生,一直看到中考。所以,大家,有没有信心,和我一起破解这个魔咒呢?”

“有信心!”

并不是所有学生都作出了回应,课室里还有空着的座位,也有像夜钧寰这样不开口的。但无论怎么说,卢老确实只用了三言两语,就使整个课室活跃了起来。

“男同学,来几个上来把课本发给大家。”

“我来!我来!”

好多双手积极地举起,卢老随机点了几个。明明是干活,那几个被点到的却像是捡到了宝,十分开心。夜钧寰此时也十分开心,原因是即将能拿到许多新书,先前被卷走的一半好心情也都转了回来。

首先下发的是语文书,夜钧寰最感兴趣的书。语文书拿到手里那一刻,一个男同学出现在课室前门,急急忙忙地朝夜钧寰的方向跑来。也是在此时,夜钧寰才注意到自己同桌的座位是空着的。

“嗨!”

“……嗨。”

出于礼貌,夜钧寰向对方回了个嗨。

“我没迟到吧?”

“不清楚。”

“现在是在发书吗?”

“刚发完语文书。”

“那我桌子上这本是你特意留下的吗?”

“不是。”

“这样啊……”

同桌脸上显露出疑惑的神情,并没有继续尝试跟夜钧寰说话,而是翻开刚拿到的语文书,看书前几页的插图。

“同学们注意一下,拿到新书呢就赶紧写上自己的名字。另外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互相认识,我们一边发书,一边做自我介绍好不好?”

“好!”

“你喊得这么大声,不如就从你先开始吧。”

在同学们的一片笑声中,坐在讲台正前面的一位同学走上讲台。夜钧寰与纸质带字的物件分属于电磁的两极,加上“夜”字笔画较多,导致夜钧寰的学号较为靠后,便一头扎进眼前的黄金屋歇息去了。一心难以两用,讲台上同学的自我介绍几乎是一句没入耳,对他们自我介绍丝毫不感兴趣也占据大部分原因。

下发英语书的时候,该轮到夜钧寰进行自我介绍。夜钧寰走上讲台,仅仅是说了一下自己的名字,沉默了一会儿,又加上“爱看书”这一生活爱好。台下同学听完,有满脸写着惊讶的,似乎爱看书在这个时代是一件稀罕事。

“夜钧寰,你把你的名字写在黑板上,让大家看看。”

不是什么不可理喻的要求,却让夜钧寰犯了难。只因其从小写字就有张旭与怀素的书法风格,六七年尚未修得正果,只有半桶水。此时在大家面前挥毫,被人嘲笑学艺不精不说,难免留下个“伪大师”的称号。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还是转身题下自己的大名。自己是学生,卢老是老师,地位比自己高,“夜钧寰”三个字被写在了“卢墨”的右边。随后丢下粉笔,等待来自台下五十余位批评家的批评。

“这是什么字啊,从来没见过。”

“我看他是把家字写错了。”

“这个字我之前查字典的时候看到过,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台下七嘴八舌的讨论声,大家貌似都挺赞同夜钧寰的书法,否则绝不会越过外表来评价内在,这跟评价一个人相类似。有关名字的疑问,夜钧寰从小听到大,也就听怪不怪了。倒不是现在社会的平均识字水平在降低,只不过字这东西,好比花圃里的花。常见的梅花兰花菊花,人们一眼便认得。倘若搬出朵鸡蛋花,人们几乎没见过,一下说不上来名字也挺正常。

“这个字念huán,我们以后会学到,不过大家现在应该先把它记下来。”

台下真的有几个同学立即做出记录的动作。这一情形可把夜钧寰乐坏了,继在脑内给自己上完开学第一课之后,全班同学的开学第一课竟是由自己来上,还是以自己的名字为上课内容。尽管声音是从卢老的喉咙发出,说到底这个名字属于自己,要是邀功,理当多领一份奖赏。

夜钧寰就这样边想边笑边走回自己的座位,顺手抄起刚递到自己桌上的一本书。打开发现尽是男女器官,身体结构部位之类的图片。翻到扉页,发现标题是“心理健康”。夜钧寰书固然读得不少,可此类内容怕是比过了滤的空气还新鲜,脑子只能不断默念“非礼勿视”,以减少眼前景象所带来的罪恶感。可夜钧寰的眼神直直的,都能马上拿来作丈量身高的标尺。

“喂!我的天,看什么呢那么好看,整个人定住在那里的。”

“呃,没什么。”

“这还没什么?我看看我看看。”

同桌的男生伸手来夺书,书被夜钧寰死死地藏在背后。

“我的天,看一下都不给……你的名字很特别嘛,一般人都不认识那个“寰”字。”

“呃,什么?”

“我也是之前看到过才知道,没记错的话,好像是查字典的时候,顺便看到的。”

“呃,喂,你叫什么?”

夜钧寰赶紧把书合上,胡乱塞进柜子里。为了应对眼前的窘状,夜钧寰把话题转移到问同桌的名字上,对方把自己的名字推敲得有点透彻,自己如若称呼对方作“喂”,未免也太没面子了。

“到你了到你了!”

同桌的前桌转过身子,向同桌打着招呼。同桌比了个OK的手势,蹦蹦跳跳地走上讲台。当然夜钧寰不明白,正常走上去不就行了,干嘛要蹦蹦跳跳的,还要多花力气。

“大家好,我叫袁音舜,喜欢打篮球,除此之外没什么其它特别的爱好,希望能和大家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

“打篮球,打得过我吗?”

“喜欢打篮球,体育课可以一起打嘛,干嘛非要争谁厉害……”

袁音舜虽然嘴角不上扬,眼角没皱纹,但总给人一种在笑的感觉,姑且评价他是一个爱笑的人吧,给大家朝气十足,充满活力的感觉。并且,人如其名,整体透露出一丝难以明说的豪迈感。

同桌一番公开演讲式的自我介绍,弄得夜钧寰兴致全无,自己估计和这个同桌合不太来。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同学们都愿意和袁音舜这种善谈的人交往。像夜钧寰这种,好比是被淋湿的衣服,还是在一边晾着为好。袁音舜做完自我介绍,又是蹦蹦跳跳地走下了讲台。

“诶诶,听见了吗,刚刚自我介绍完了,我叫袁音舜。”

说罢,同桌提起笔,在语文书的封皮上写了一遍他的名字。

“舜吗?三皇五帝……”

“啊?我就是我,三皇五帝是什么新兴的明星组合吗?”

“呃,就是古代……很多年之前中国的人物。”

夜钧寰本想大肆讲解一番,但考虑到袁音舜的认知层面,恐怕无法理解自己说的内容,便选择了一种自认为清晰的方式进行解释——再怎么说,袁音舜也是自己在初中认识的第一位同学。

袁音舜侧着身,托着腮,眯着眼,听下夜钧寰超过两句的大论,姑且称之为夜钧寰的知音吧。有的人追求合群,有的人追求合身。现在看来,眼前这人应该和夜钧寰是一类人,判断理由是:袁音舜至少没有两根手指堵住两个耳朵。而且他的名字和自己一样,第三个字都是比较少见的字。

人说在新同学身上,往往可以找到老同学的影子,可夜钧寰属于行星一类,自然也不能在袁音舜身上找到什么影子。“所谓文化人,举止大方,谈吐有度。”忘记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为展现自己是一个文化人,至少要比袁音舜有文化。夜钧寰觉得自己应保持文化人的那份矜持,直接问“也有很多人不认识你的名字吧?”不太恰当。这份奇怪只好塞在牙缝,等哪天没事的时候再剔出来看看。

————————

“语文,是每个中国人都需要学习的科目,简单来说,学好语文跟你学好走路一样重要,说句不太恰当的,同学们肯定都是先把脚趾头用来走路,再把脚趾头用来算数的吧。”

初一每个班的第一节课都由班主任来上,话糙理不糙,这样的话卢老大概说了十几年,面对着几十个稚气未脱的初一新生,显得游刃有余。游离在空气中的尴尬和陌生,都被卢老的热情与幽默,慢慢烧了个精光。两侧墙壁上的风扇也跟着同学们嗡嗡作响,课堂像热水壶里的水慢慢沸腾,课堂的气氛很快被顶到天花板。

这堂课学的是《论语十二章》,卢老要求同学们齐读一遍课文。夜钧寰不愿意开口,趁着这个间隙,脑子里胡思乱想了起来。

语文这门学科在夜钧寰心目中就像树干,只要树干没事,其它的枝叶掉光了也无妨。原因不仅仅在于爱看书上,且要认为夜钧寰特别热爱语文学习是大错特错,一切要从小学的一堂语文课说起。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课堂上的读书声和年级成反比关系,初一课堂的读书声明显不如当年的小学课堂。这并非是哪个统计学家给出的数据,而是夜钧寰亲身体会,显而易见的。

“鲁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和开山巨匠,不仅我们中国人对他评价很高,在西方国家也享有盛誉,其他作家一辈子写下的文章,都不一定比不上鲁迅这两个字,由此可以看出鲁迅的伟大。”

同学们读完了课文,自然而然地看见文章后头跟着“熟读并背诵全文”一行,个中怨言不断。夜钧寰读完课文,认为只有鲁迅能站在中国文坛的巅峰,其他作家都得从山脚排队到半山腰。老师替鲁迅进行完自我介绍,稍稍停顿一小会儿,问了一句题外话。

“同学们已经学习过很多课文了,老师也带着大家一起了解过很多作家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国有名的作家特别多,但我们到现在却只有一个人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先问问,有人知道是谁吗?”

夜钧寰不多想,拉着书中正在刺猹的闰土,一起推荐鲁迅。只因当时学浅,记得下名字的作家,最厉害就是鲁迅了。毕竟不可能将李白杜甫之类的古人从棺木内搬出来忙活。后来才得知,是一个叫莫言的人早把奖领了,自己的推荐作废。“什么磨盐磨盐,盐本来不就是碎的,还需要磨么?”到头来,夜钧寰连组成“莫言”的是哪两个字都不清楚。

“莫言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家里条件差,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现在的学习条件真的比以前好太多了。”

老师说完,轻轻叹了一口气,低下头,仿佛她也是小学辍学。

这个世界上向来是成功者少,失败者多,大多数人都累倒在通往成功的不归路上,然后拿出梦想当作强心针,给自己猛地来一下,以获取短暂的兴奋,挣扎着往前趟几步。殊不知这样做,还不如脚踏实地,慢慢地走来的舒服。

老师一席话震动了夜钧寰的心,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于是下定决心,只要日后上好语文课,一定能比莫言强上千百万倍,毕竟莫言没有像自己这样好好上过学。然后终有一天,也能获得那个什么贝尔诺氏奖。哪怕当时连作家是个怎样的岗位都没搞清楚,酝酿的语言不能说夸大其词,也称不上雄心壮志。

梦想,先是梦,后是想。两个以意识为主的单字,组成了“梦想”这个词语。且不同于“追求”,“目标”等词语,梦想给人难以实现的感觉。根据这个标准来判断,夜钧寰想要当作家,确实算作他的梦想

夜钧寰越回忆越起劲,思绪渐渐飘出窗外。袁音舜作为同桌,倒没有提醒他要认真听课。

卢老对本应该认真听课的同学,在底下走神感到不满,干咳几声作为警醒。可惜夜钧寰悟性较差,还要通过袁音舜的反复推搡,来确诊卢老的那几声咳嗽并非感冒引起。下课后,夜钧寰幸运地在办公室接受了卢老的召见。

“怎么样啊,第一天上我的课就走神?”

“呃,什么走神?”

“你两只眼睛都恨不得放到窗户外面去了,还说没有走神?”

“……我,我在背书。”

“背书?那你背来听听,让我看看你的成果如何。”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

夜钧寰心里清楚,这些东西自己在小时候就背诵过,不过忘了是幼儿园还是小学哪个年级时候的事,刚刚说上课在背书是骗人的。可卢老不知道这些,听完夜钧寰当面背出全部内容,略微有些惊讶,但这份惊讶仅仅停留在眼神中。

“很好,背的不错,但这不是你上课走神的理由,所以惩罚还是必要的……就罚你在下节课给班里的同学介绍一句《论语》里的其它内容吧,你读过《论语》吗?”

夜钧寰大惊,在校老师没把《论语》归为“闲书”或是“课外书”,已是万幸。现今还对此书产生兴趣,一如牛学会了吃肉,甚至点名要吃牛排一样怪异。一日为师,终身为母,母命难违,夜钧寰只好老实吃下这一惩罚。出于礼貌,离开办公室时还说了句“谢谢老师”,尽管不知道需要感谢些什么。

————————

放学后的希望文具店,给人以一种春运时人们挤火车站的感觉。校门口前的一条街有许多流动商贩,广州人称之为“走鬼”,大概是因为他们像鬼一样难以驱赶。夜钧寰随着人流走出校门,身旁是不知为何要一直跟着自己的袁音舜。

“哟,袁音舜!”

身后冲出来一个人,奔跑时鞋子碰撞水泥地弄出了很大声响,周围同学都不由自主地往这个方向看。夜钧寰感到十分尴尬,低下头,默默地加快了脚步。那人跑到袁音舜身边后停下,将手搭在了袁音舜的肩膀上。

“干嘛干嘛,勾肩搭背的。”

“诶嘿嘿,你在哪个班啊?”

“一班,你呢?”

“我二班,就在你隔壁,没看见我吗?”

“没注意,到时候我看看。”

“真是……那我先回家去了,拜拜!”

“拜拜。”

“哈……”

两人相隔距离其实不远,不回头也能听见袁音舜打了个哈欠,然后夜钧寰就回头了。

“什么人?”

“你说刚刚那个吗?和我同一个小学的,现在在二班。”

袁音舜小跑到夜钧寰身边说话。

“后面这个我听见了。”

“是嘛,我还以为你有屏蔽外界信息的能力。”

“我是普通人,没有那种能力。”

聊着没什么意义的内容时,两人经过一个卖糯米糍的车子,糯米糍的香味吸引了夜钧寰,也同样吸引了袁音舜。

“哎,这个多少钱?”

“小朋友,这个五块钱一份。“

卖糯米糍的老板嘴上招呼着来往的学生,一手摇动铝皮圆筒后的把手,一手拿着铁质的薄片。把手每转动一圈,圆筒前面小孔挤出的糯米条便会被切下一段,自然落入底下的黄豆面里。

“那要两份吧……记得分开装。“

袁音舜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张十元钞票,递给老板。老板接过钱,用一个大漏勺把沾满黄豆面的糯米球舀起来,装入一个一次性白色泡沫盒里,两份一共装了两个盒子。

“你要哪一盒?”

“给我的?”

夜钧寰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盒子愣住了。

“不然呢,我一个人吃两份吗?”

“我没说要帮我买吧,莫非你有修改别人记忆的能力?”

“我也是普通人,没有那种能力,这是我请你喝的。”

“为什么请我吃?”

“我的天,第一天认识,我们还是同桌,来点见面礼很正常吧?”

“正常正常。”

夜钧寰打开其中一盒,拿起竹签,一口一个吃进嘴里。刚盛好的糯米糍还是温热的,口感软糯香甜,还富有一定的黏性。

“谢谢……刚刚你买东西的时候应该说‘请问’。”

“这个,说不说都没问题吧?“

“这是礼貌问题吧,就像你请我吃东西,我跟你说谢谢一样。“

“你也可以不跟我说谢谢的嘛。“

“呃……你请我吃东西,到时候没钱吃饭怎么办?“

夜家不算贫困家庭,只是夜父夜母害怕夜钧寰乱花钱,从来不肯轻易将钱交到他手上。小学时夜钧寰没有任何零花钱,因此零食是作为稀罕物存在。自打上了初中,夜母一个月会给夜钧寰三百元作为餐费。集才中学饭堂里的一份饭售价十元,这三百元餐费,是夜母掐着手指头,按照一个月三十天,一天一顿饭来算给夜钧寰的。

“我当然没钱啦,但是家里人给了我很多生活费,请你吃这点东西无所谓的。”

“……”

夜钧寰初步判断袁音舜是一个富二代,现在只希望他并不是一个纨绔子弟。吃下盒子里最后一个糯米糍,耳边忽然响起音乐声,顺着声音的来源看去,袁音舜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长方体,那是二十一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手机。

“喂,哎,还没放学呢,你放我家门口就好了。嗯,嗯,麻烦你了。“

袁音舜挂断电话,只剩下目瞪口呆的夜钧寰,脸上满是不解的神情。

“学校,不是说不能带手机吗?“

“哎,偷偷带的嘛,不被发现,不就相当于没带吗?你不会这么听话没带手机吧?“

袁音舜接完电话后,也马上将手机锁屏,塞回口袋,应该是害怕被下班的老师看见。

“呃,我没有手机。“

“没有手机?为什么,初中生有手机很正常吧。“

“家里人怕我沉迷手机,所以不给我买。“

“这样啊,确实有道理。“

“初中生有手机很正常吧。“这句话在夜钧寰的耳边循环播放,直到他坐在自己房间的书桌前,脑子里依旧还有这句话的痕迹。袁音舜兜里揣着的手机,不知道是什么款式呢。

家里所有的物件都处于夜钧寰早上出门前的位置,倒不如说位置有变动才是不正常的。

家里只有夜钧寰一人,倒不如还有其它人才是不正常的。

夜钧寰每天对着堆满整个房间的书本,自己的书不仅作进步的阶梯用,还作消遣用。大概是皇帝后宫佳丽三千见得多了,随便哪个村里的姑娘路过,也要多多看上几眼。好在人与书有生殖隔离,否则搞不好哪天,夜钧寰就要和满屋的颜如玉结婚生子了。

夜钧寰向来不敢向父母索要什么东西,手机这种昂贵且禁止的物件,更是想都不敢想,保不齐就会挨一顿揍。从小到大,夜钧寰最基本的娱乐道具就是书和电视。客厅的电视机,此时也似乎是接收到夜钧寰的脑电波频率,不住地播放关于手机的广告,听得夜钧寰心里直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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