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经沉黑,低压的云夹着迷蒙的雨色,啜泣在天目山山崖间。几许黯淡的云疏松地挂在天空,露着些许惨白的微光。林过从一辆黑色帕萨特的车后厢拖出花厚基的尸体,毁尸灭迹,原本就是他的拿手好戏。当然,扭断人的脖子,更是他的看家本领。
他警惕地环顾四周,确定没有动静,就往左边的山路上走,扛着一具死人的尸体,似乎并不影响他行走的速度。瞬间,林过到了黑风潭边。
尸体被林过用铁块绑得结实沉重,绑绳是特殊材料制作成的,遇水即缩,会把尸体捆得更严实。这潭水深数十米,千百年来,从未干涸过,基本上排除了尸体被人发现的可能性。
林过看着尸体迅速下沉,潭面上除了一点涟漪,再没半点声息。一个人,就这样从此告别人世间,永远沉没在数十米深的水里,与鱼虾为伍。他从怀里抽出一根香烟,点燃,暗夜里可以看到,林过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似乎这个死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也是个杀手。只不过,他没有范子的天赋,一直就是干些杂活,为范子打前站探风,或是事后为范子清扫痕迹。有时候,林过也在想,做个清道夫也不坏,起码不要太动脑筋,只是动动手脚。他十分怀念从前福利院无忧无虑的岁月,那时他喜欢打架,每次都是他惹事,然后被打得头破血流,每次都是范子替他打回面子,尽管范子回来的时候也是鼻青脸肿,满身伤痕。可是他们的笑声,总是那样的畅快。
直到范子流走海外,林过终于被抓了,罪名是寻衅滋事,判了三年徒刑。范子回国后,千方百计打听到他的下落,通过花钱找关系,上下打点,让林过提前释放。出狱后,范子给他的任务就是保护好小砚。
关于小砚的事,林过早就知道。以前也一直认为,这个媚动四方颠倒众生的女人会是范子的归宿,所以也一直叫她嫂子,这一叫就是十年。
想得太多了。林过把烟头扔到潭里,站起身来,突然他倒吸一口冷气,只见一个黑影横在路口,正目光炯炯地盯着他,默不作声。要不是林过胆大,只怕早已吓得昏过去了。
“谁?”
“你又是谁?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干什么?往潭里面丢了什么东西?”那人一口气问了三个问题。
林过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要杀死这人吗?他想着,双腿凝聚着力量。
“啊,也不是。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周爱平语带羞涩,全无平时的洒脱劲,也无刚才打斗时的狠劲。
“我明白了,你是看到我从小砚的家里出来,是吧?”林过恍然大悟,他虽然粗鲁,也不是完全不晓得人事,见周爱平一提到小砚就神色不对,心中已经明白。
“嘿嘿,我真的只是好奇,没有恶意。”
“我知道,确实是这样,半夜三更的从一个姑娘家拿出一大包东西,你想必以为我是小偷吧。哈哈哈……”林过也不想挑破,“我和小砚是十几年的朋友了,这样吧,明天,就明天,我介绍她让你认识一下。不过,我可提醒你哟,她可是有夫之妇。哈哈。”
周爱平像一个初堕爱情的少男般低下了他原本高昂的头颅,心里想的却是那张宛如天使的脸,散发出一种由内而外的神韵,美得令人心碎,这样的美,真是有毒啊!
耳边仍是林过呵呵的笑声:“小砚整理了一些以前的东西,又不想让人看,所以让我沉入这潭里。你要当真想看的话,可以潜水下去看看,呵呵……”
他不在乎林过往潭里扔什么东西,他在乎的是谁这么幸运,能让上天眷顾,娶到洗小砚这样的人间绝色。
是那个男人吗?
夜幕笼罩,天空是一片青黛色的空间,银星凝眸,凉风习习,秋月宾馆,这座在平湖市数得上数一数二的大酒店,高耸入天穹,被银月裁成一幅剪影,富丽堂皇中又不失素洁雅净。
宾馆前壁,无数种颜色的霓虹灯溢光流彩,组成一幅幅或气势磅礴或玲珑剔透的图案。金黄色银白色的光波变幻陆离,图案也流动无序,令人眼花缭乱。远伫放目,天穹、银月、楼群、灯波交织辉映,一派都市雍容华丽的风光。
一座喷水池里,假山怪石砺砺,水波柔光粼粼,周围是城市已经难得见到的小片树丛,剪裁得错落有致,有的像宝塔,层层叠叠,有的似一团跃跃欲爆的火球,蓬勃而有朝气。
平时,门前的停车场上总是座无虚设。奔驰车、宝马车、奥迪车、丰田车等等,俯首皆是。
中秋节后的第三天,宾馆前拥挤的人群里不知不觉中忽然多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他们悠闲地转来转去,眼睛却像鹰隼一般搜集着每一个可疑的人每一处可疑的角落,手插在裤袋,仿佛随时准备拔出来干些什么。这时,有经验的老顾客或值班的服务员便会不约而同地明白:这些是穿着便衣的警卫人员。
然后,一辆让人看了永远难忘的超豪华防弹轿车从宾馆的边门直接开了进去。
又过了一些时间,天色更晚。先后有三辆挂着本地牌照的轿车驶了进去,不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挂着一到二号的车,肯定是市委书记和市长的用车,还有一辆是警车,自然是新上任的公安局长罗卫东乘坐的。
今晚宾馆肯定不会再住什么人了。
周爱平暗暗咒骂自己卑鄙无耻,堕落到利用职务便利,打探小砚的个人资料,了解到她的生活情况。
他忘不了她。自从第一眼望见她,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她已在他的心泥上印下娇痕,教他如何能忘,又怎能在忆起时,能不感到须臾的惆怅?
那天,他跟踪小砚来到了蓝凤凰酒吧,瞥眼望着她。她独坐在灯光最暗淡的屋角,独要了杯龙舌兰酒,静静品尝。她穿着一件紫色衣裳,别致的发夹夹着她如瀑的黑发,长而密的睫毛上隐隐闪亮着深思的目光。而最令他心醉的是她别样的支颐的倦态,她的曼长的手指,她的落漠的神情,有意无意间的叹息,都在刺激着一个警察原本坚硬的神经。
她的那个男人呢?
周爱平原本以为今生是做定和尚打光棍,想要找到让他心动的女子,茫茫人世,机会简直是微乎其微。而现在,他却认定,小砚便是上天派下红尘,为他这个和尚随喜来了。感谢那个八月的黄昏,让他看到了生命里永远的娇影,凝静而深远。
以前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周爱平也常常呆在酒吧里,昏黄的灯光,掩藏着许多男男女女迷幻不定的表情。黑暗的舞池里情人们时而拥抱着,时而扭曲着身体,随着音乐声不停地变幻着身形,空气中飘浮着灰尘和****的味道。
她有心事。周爱平想道。她的眼神不像别的女子,像觅食的猫,目光迷离而饥渴。她的忧郁中带着想念的意味,流离着蜜甜的孤独,眼神里,也带着蜜甜的悠暇。
而他,也就在喝下第三杯威士忌苏打后,沉醉在她的那份蜜甜的忧郁里了。
清醒过来后的周爱平,发现自己竟然来到小砚的小区里。深夜的小区冷清寂静,独倚在小石长椅的他抬眼望着小砚的窗户,房间里亮着灯光。然后就看见了一个男人从她的屋子里出来,手里好像提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放进了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的后备厢里。
出于警察的一种本能反应,周爱平觉得这个长得有些难看的矮个子男人有些可疑,更主要的,这个矮个男人的目光凶狠,举手投足之间杀气十足,不像善类。要不是,他亲眼看见小砚在窗前凝伫的身影,他还会担心她的安危呢。
于是,他招了辆的士跟着那辆黑色帕萨特,来到了黑风潭边。只是为了不让矮个男人发现,他不敢跟得太近。但可以肯定,矮个男人把那个大大的旅行包扔进了黑风潭里,这样的深夜做这种事,只能用鬼鬼祟祟来形容。
周爱平是习武之人,自然看出矮个男人脚步沉稳,显然是个练家子。见他要走,就现身相问了。
“老子要来便来,要走便走。你又是谁?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干什么?”林过反问道。
“我是警察,请你拿出身份证。”周爱平拿出警官证,比划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