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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余夭回来

还没有等南歌告状,她就先遭到了看守的报复。

第二天送来的饭食清汤寡水不说还是馊的。

“这是什么?这能吃吗?”南歌指着餐盘控诉,那里面的东西只要看一眼就让人觉得太过恶心。

“你爱吃不吃。“陌生的看守态度差到不行。

“你们这样对我……还给我吃这种东西,我要投诉。找你们领导来。“南歌朝着她吼。

看守一笑了之,”就你昨晚上出手袭击我们的人这事儿,我们领导压根就不会见你。我劝你这几天都老实点,不然每天给你一杯水都已经是恩赐了。““胡说!是她先恶心人的!““哼。就你这样嚣张的个性,又是个溜冰嗑药的,做出什么事情来都有可能,我都见多了。你再怎么说都是白搭。“看守轻蔑地看了一眼南歌,然后走远了。

南歌跌坐在椅子上,满肚子的怒气都撒到了那盘潲水一样的餐盘上,一脚踹翻了东西。结果,本来就恶心的东西洒落在地上,更加恶心人了。

真他妈晦气。

熬到晚上的时候,南歌的肚子已经不知道叫过了多少回。

她无力地靠在墙边,双眼茫然地放空。

这样的日子,还有大半个月。

只要这么一想,南歌就觉得人生无望了。

这个时候,南歌会想起慕礼,曾经她就是变相地将他囚禁起来。如今轮到她自己尝到这样的滋味,她才知道自己错的是有多么的离谱。难怪……慕礼才会离开了她,即使当初是她拿着GUN(木仓)在威胁他。

如果现在让她选,她肯定也愿意为了自由付出很大的代价。

等到大半夜,周围都安静能听到自己心跳声音的时候,黑暗里面突然间出现了一束微光。

南歌吓得一个激灵。

僵持着,熬了一个晚上。

当光明渐渐盈满了整个房间的时候,南歌快奔溃了。

她去投诉,根本就没有人会搭理她。

白天哪儿有睡觉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反正看守拉他们去做一些思想教育。

等到好不容易休息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南歌发现外面天黑的时候,几乎要哭出来了。

因为她实在是太饿太困了。

她忽然间发现,即使自己不睡觉,饿到后面还是会没有力气抵抗。

恶毒的女看守已经把这些都算计好了。

在她即将绝望到犹豫着要不要吃潲水一样的清粥的时候,慕礼来了。

哦,不对,是林思致。

“走,就是跟我回去结婚。不走,就呆在这儿。“他隔着铁门问。

南歌瞅见角落里面那个女看守畏畏缩缩的闪闪烁烁的眼,咬牙答应了。

“我跟你回去。“林思致不为所动,“回去就结婚。”

“好。”南歌几乎都要哭了。

“跟着我,能够让你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上了车之后,林思致看着南歌十分强势地说。

南歌眼里有闪烁的光,她问,“可以有自由吗?”

林思致微微一笑,伸手拂过南歌微乱的发,将它们理顺妥帖地放到她的耳后,这才从容地回答,“可以,只要你不离开我。”

南歌眼里有失落。

林思致将她搂到怀里,弯身带进车子里面。

“你在帮会里面呆久了。你根本就不能适应一个人生活。”

南歌偏着头看向窗外,她根本就无法反驳这句话。

她一个人逃出来,把日子过成了这样。

“结婚吧。我一直在等你。只要你以后跟着我,这些事情,我都可以不去计较。我们重新开始。”

林思致微微叹息,语气里面多了几分无奈的柔情,“你不知道,在你消失的这两天里面我多着急。吃什么都感觉没有滋味,晚上根本就睡不着。南歌,以前是我做的不对。但是你相信我,我只是太害怕失去你了,我不能没有你。我做的那些,全部都是因为我不想失去你。你要相信我。”

南歌心里面微微一动。

转头看向林思致忧郁的脸。

平心而论,阿木(慕礼)在她的面前从来不会流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他就像是一根木头,在私底下压根就不会说出这么感性的话来。可是现在林思致——有着跟阿木一样面孔的男人说出这样的话来,南歌心里面不是没有触动的。

那种感觉就像是凝固的巧克力融化了,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和暖意。

是他了……

应该就是他了……

林思致当初可是为了她才会把自己给整成跟慕礼一样。

这个男人爱自己,爱到这样,已经是很难得了。

南歌身边的很多人都会这样劝她。

回去之后,从小照顾南歌长大的管家念叨南歌。

“大小姐,你怎么能突然间玩失踪呢?你不在的这段时间,阿木多担心你啊。差点没有把人给逼疯了呢。嫁人不就是找一个对你实心眼好的。我看阿木就是一个,人又好又有能力,关键是踏踏实实对你,没有什么心眼。也就他这样的人能够忍受新娘子在婚礼前三天还玩突然间消失这样的事情了。这要是搁哪儿都是要得罪人的。”

要是换做平常,南歌肯定会管家呛声对着干。可是今天,南歌洗完澡之后,一声不吭就上床去睡觉了。

脑子里面想了很多,直到整个人困倦的不行的时候,感觉到额头上轻轻一暖。

她瞬间屏住了呼吸。

“明天,我们就是正式的夫妻了。晚安。”

是林思致的声音。

当关门的声音传来的时候,南歌缓缓张开了眼。一滴泪顺着脸颊快速流过。

这辈子,会愿意陪着她的,估计只有林思致了。

南歌忽然间对明天的婚礼有所期待了。

“你还有心情练瑜伽?”

突然间出现在余娆面前的余夭,在看到余娆居然在家里面慢悠悠练瑜伽的时候,不禁震惊了。

“这些年,你到底是去哪儿了?我还以为你是死了呢!一点儿消息都没有!你倒是狠心,你为了躲那个姓沈的,你倒是给家里面一点儿消息啊!一开始的时候还知道给家里面寄送一点东西,后来愣是一点儿消息都没有了。”

余娆一见到余夭就忍不住数落她。

若是以往,余夭肯定是特别不乐意听到余娆说这些。可是经历过很多事情之后,余夭明白,只有真心对你好的人,才会这样念叨你。不相关不在意你的人连看你一眼都会觉得多余。

“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就喜欢瞎想。我要是藏得不好,姓沈的不得抓我回去弄死我?”

余夭满不在意地说。

“可是你的俩孩子……”

“孩子?孩子跟着那样有钱的爸爸不是很好吗?总比跟着我受苦受累的好,我再有钱,再努力奋斗到死,也比不过沈国浩这大半辈子奋斗的多。再说了,沈国浩不能娶我,我就对他没有感情了。结婚就是一个投资,如果让我去当见不得光的小三,然后再被正室给弄死什么的,太没有意思了。单身母亲什么的,我更加没有兴趣,我脑子又没有问题,傻子才会做这种事呢。”

余夭嘴巴快,有时候说话压根就不会过脑子。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把余娆给骂进去了,她用一种并不诚恳地语气抱歉,“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骂你。”

余娆哭笑不得,满脸尴尬。

“其实像你这样也不错,至少有一段时间熬出头了。只是你中间吃了太多苦。我本来以为你是媳妇熬成婆了,谁知道慕礼回来了,居然跟变了人似的,娶别的女人?!孩子也是你在养吧?你说你有意思吗?最后什么都没有捞着。我才不要做为了孩子拖累一辈子的女人。我要过我自己的生活。”

余夭真的是洒脱,她说放下就放下,所以去到国外呆了一年。在她这个年纪,几乎很少有人能够和她的经历相匹敌。尤其是,她还是草根出生,并不是富二代之类的。

余娆知道自己和余夭的观念差别很大,也不在这个方面绕圈子了,说多了容易吵架。余娆把自己的情况跟余夭说了一遍。

余夭听完之后脸色很是微妙。

“做得好。”

余夭竖起大拇指,“别让那对狗男女什么便宜都占全了。”

末了,她又开心地笑起来,举起手机示意余娆看。

余娆凑过去,发现照片上的人居然是南歌。

“你怎么会有她的照片?”

余夭却神秘地笑,“你多看几张。”

余娆照做,发现这上面却是南歌被人押走的照片。

“这是在哪儿?你怎么会有这样的照片?”

余娆惊讶地问。

“巧合!”

才怪!

有这样的照片是因为她当时在现场,好巧不巧地撞到了南歌在洗手间里面,然后,南歌就顺手在南歌的外衣口袋里面塞了点东西。反正那东西,也是她刚刚从别人手里面拿到的,正发愁没有地方用。送南歌去看守所里面呆上几天,应该是不错的。

不过,这事儿余夭是不会对余娆说的。到时候肯定又要挨上一顿念叨,真是够了。

余夭漫不经心地拨了拨头发,“这是在机场,这女人被警察给抓走了。估计得呆上个十天半个月吧。谁知道呢?反正这婚礼……应该是举行不了了。”

“哦。”

余娆没有任何其他的反应。

余夭瞪大眼睛看着余娆,“你不高兴吗?”怎么说,那个小三被抓,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啊。

“有什么好高兴的。南歌那样有****背景的人做出这样的事情不是很正常吗?”

“不是!”余夭翻个白眼,大上个四五岁而已怎么感觉就跟大上了一个世纪那样,这人怎么会每次说话都GET不到她的点呢?

“南歌被抓,婚礼可就举行不了啊!”

“哦。”

余娆仍旧是没有什么反应。

“姐,你真的对慕礼没有感觉了吗?”

“说没有是骗人的吧。两个人相处,很多东西都可以改变。比如可以为对方改了脾气,为对方改掉生活中的一些坏习惯,甚至是为对方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但是,对方不爱你,这事儿是你怎么都无法去努力的了。他已经不爱我了。那些爱情,随着记忆的流逝,都消失了。可地球仍旧在转动,我的心也依旧,可是我却不想再和他在一起了。”

余夭拍手,“对!我支持你,就不要死皮赖脸地哀求。要么就和你在一起只有你一个,要么就远远地滚开。谁稀罕和他玩那些见不得人的小手段。但是,这样放过他,真的甘心吗?”

余夭爱恨分明,有仇就会想着去报了,才甘心。

余娆却不是这样。

“怎么说,他也是我这一辈子唯一爱过的人。即使他现在不爱我了,即使他曾经那样对我。只要一念起当初他对我的好,好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我就应该什么都放下。就算是做不到祝福他,我也别去幸灾乐祸吧。”

当事人都不在意,她还能够说什么?

余夭往沙发上大喇喇地一躺,打量起余娆现在住的房子的环境。精装修的双层公寓,一个将近三米的大飘窗,薄纱的窗户半敞开。还有一个圆弧形状的阳台,放着两把竹藤椅子。处处都透出小资的气息。

余夭忍不住走到阳台上去眺望整个城市的夜景。

一年没有回来了,这座城市却没有变得陌生,因为它曾经多次在她的梦里面出现。

视线暗中落在了某一处的山上。在那儿的半山腰,也就是沈国浩的别墅。她这辈子是没有资格入住沈家的老宅了。也不知道两个孩子如今怎么样。应该是过的很好的,毕竟,没有听到任何沈国浩新娶的妻子生孩子的消息。只要那个女人没有生出孩子,沈国浩这人肯定会把孩子当成眼珠子一样疼着。

余夭微微苦笑,只有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她才会露出失落的表情。她怎么会不想孩子,那可是她肚子里面怀胎十月掉下来的肉。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她要给孩子最好的,她是看到了余娆是怎么煎熬过来的,她自认没有余娆那样强大的心力做好单身母亲这样的伟大的职业。

她自己都是个孩子,还怎么照顾孩子?

“这儿挺不错的。你买的?”

“不,不是,这是别人借给我住的。”

“隔壁这家和你家阳台都放着百合花,挺巧的啊。”余夭注意到了隔壁的百合花。

“是啊。我早上的时候也发现了。”

“隔壁住的什么人?”余夭伸长了脖子去看。无奈隔着玻璃,什么都看不到。

“不知道。我搬来也没有多久。”余娆伸手去拉余夭,看着她在高空边上做危险动作,让人胆战心惊,“你吃过了吗?想吃什么?”

“就随便弄点吧。我想吃饺子,牛肉馅儿的那种。”

余娆无语,包饺子还叫随便弄点?

“我在国外的时候最想要吃你包的饺子了。”

余夭这一句话让余娆的心彻底软下来。

“行。”

她爽快地答应了。

阳台门关上之后,隔壁的阳台轻轻开了一个角。

“刚才我没有看错吧?那不是余夭吗?这人不是失踪了好久了吗?沈国浩都找不到的人,我还以为是死了呢。”

季子庭一说完,脑袋上就挨了一记。

“你是眼睛有问题?不要拉开窗户!”慕礼不留情地将季子庭给拉开,用力将窗户关上。

季子庭悻悻地说,“干嘛这么谨慎啊!隔壁不是都已经进去了吗?”

慕礼凉凉扫了他一眼,“隔着窗户不是也能看吗?这种玻璃,我们能看到外面,外面不能看到我们。要是你打开了。他们俩谁突然间出来了,看到了,怎么办?”

季子庭走回沙发上坐下。“你知道吗?明天那个假慕礼就要举行婚礼了。”

他一边还将一张请柬扔到了桌子上面。

“这人倒是会装,胆子还不小,居然给你以前的老朋友都发了结婚请柬。他也不怕我们这些和你很熟的人发现了他的破绽。”

慕礼拿起来,只是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给丢到一边去。

看到和自己相同长相的人搂着其他的女人结婚,不是一般的诡异。

“他反正有失忆这么一条正当理由。谁能发现?”

慕礼冷笑着说。

“也是。”

季子庭点点头。

“那你由着他败坏你的名声到什么时候啊?”

季子庭都有些等不及了,一旦知道真相,就忍不住收拾这个假货。

慕礼微微一笑,“不急。”

“还不急?这都要娶南歌了!”

“娶就娶,反正又不是我娶。”慕礼并不在意。

季子庭无话可说。

慕礼看着他,“季子玉人呢?听说他失踪了好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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