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教室,我平复了情绪,面对着孩子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按照我昨天晚上一遍又一遍的模拟的那样开始上课。
太投入似乎让我忘记了紧张,直到练习时间,我满意的巡视,满意的看着我的成果在纸上生根发芽;再满意的投入的指导,注意每一张桌子上的每一张纸的字,字上的每一撇每一捺。
不知不觉走到末排的时候发现一张宣纸上俊美的毛笔字,那字吸去了我的眼球。我又惊诧又开心,欣喜间顾不得看那字主人,拿起那纸,仔细端看,那字写的很有水平,颜筋柳骨,颇有风韵。
我偷偷的移开宣纸,瞥了一眼那字的主人,那字的主人正襟危坐,面无表情却双眼含笑,看着我,是何大叔。那时孩子们都转了回来看着我,空气突然安静下来。在安静中,我赶紧用宣纸挡住自己,也试图挡住何大叔的脸,和他杀死人的眼睛。
我顿觉尴尬,耳朵和后脑勺开始不住的发烫,心不觉的跳的很快。思索了几秒,一不做二不休,于是,我拿着这幅字转过身,朝着孩子们说道:“同学们,何同学写的好不好呀,我们给他点掌声好不好?”
“好!”
雷鸣般掌声响了起来,我轻呼了一口气,然后又露出我的标志性笑容转过身恭恭敬敬的把大叔的字放在了他的桌子上,就赶紧快步走向讲台。
终于熬到了下课,都没怎么敢往后看。下课时,我正打算飞速的出去,逃离现场,一声男声冲进了我的耳朵,“走这么快干什么?”
那一声让我一颤,感觉头皮发麻,一咬牙转过身,那时我平视前方时,只能看见他的那一撮小胡子,那一撮修饰良好的胡子。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迫使我不敢抬头,就这样看着他的胡子。
“别紧张,你讲的很好。”
他的语气温和却也洋溢着喜悦。
听到别人夸我,似乎丢掉了什么包袱,不禁抬头看了看他,开心的大笑着说道:“是嘛!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哈哈哈哈!”
后来,我们在回办公室的路上,谈天论地,那条路很短,可对于那天来说,它又变的很长,长的不到边。和他说话很舒服,春风扑面一般,从前我从未发觉这种舒服,也许那时十六七岁认识他时是以学生的身份认识的,总是有些隔膜,而那时的年纪稚气未脱成熟不够,又多了些反叛。
那种舒服超越了年龄,超越了十余年的距离,没有长辈对晚辈的庄重,也更没有上司对下属的居高临下,就好像认识了很久,很久以前的老友。
我不敢确定那是什么感觉,只知道我很喜欢,也很享受。
有些人在人群中只需要一眼,就那么一眼,就像爱了很久一样,没有陌生,没有生疏,没有欺骗。而那么一眼中,不会让你心惊胆战,而让你头皮发麻,那颗心脏像被电击中了一下。随后的相遇相识,或许那个你已不再是你,不自觉的变成了情人的样子。也许,这就是佛曰,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