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刚如愿以偿的吃了大餐。这是李默闻请客,感谢吴志刚帮他找到了那个女孩子。吴志刚和李默闻的关系本来就好,所以这种“趁火打劫”的事情不干白不干,再说李默闻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从人家的穿着就知道了。
不过李默闻给吴志刚说了个意想不到的消息。“吴志刚,你知道那个李佳影的父亲是谁不?”
“谁?“
“阳南大学副校长李一鸣的女儿。“
“啊,他的女儿!“吴志刚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看着李默闻。“看来这天鹅肉可不好吃哦。”
“兄弟啊,帮我想个办法呗?“
“不是吧,你真的是一见钟情,马上就一往情深了。“
“差不多吧!“
吴志刚也不知道如何帮他,他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又不想太显得自己没有主意,于是给李默闻出了个主意。
“大凡恋爱,必从写情书开始,要不试试?”
“情书?这头痛啊,要不兄弟你给我代劳,你写我送!”
吴志刚出了个点子,但是又把点子自己给揽了过来,本想不写的,但看到李默闻那么诚肯的样子,又吃了喝了人家的,这个时候,怎么说也要为朋友两肋插刀一下。
“好,我写就我写,明天上午给你!”吴志刚想,写封情书还是难不倒我的,不就是一个小时的功夫嘛。
到了晚上,宿舍的几位室友都已安睡,吴志刚决定开始大显身手,晚上安静,不容易被外界所扰,所以这时候正好下笔。吴志刚想起和李佳影上次在图书馆相遇,并且她手里拿的是诗集,估计也至少是个文学爱好者,那么这个情书就应该写得文雅一点。
吴志刚落笔如下。
李佳影:
您好。
我是李默闻。也许你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但是你若想起前些日子,那个在路上挡你“驾”的男孩,我想你就知道我是谁了。
自从一面见你,白衣胜雪,红唇白齿,袅袅之姿,远胜西子。又见青春之秀,飒爽英姿,举手投足之间,满是英范逼人之气。于是乎,如一日未见,如隔三秋,只能远步而观,以慰相思之苦。然终其日日,只是可远观而不得近交,心如猿意如马!忧心如焚。
美人如诗,我想我是那一本诗集,你是诗集中跳跃的字句。
美人如画,我想我是那一本宣纸,你是那画上七彩的笔墨。
美人如歌,我想我是那五根琴弦,你拔动每一弦都是我的相思。
我们交个朋友吧!
一见钟情你的人:98计算机李默闻
吴志刚写完之后,又仔细斟酌了下,觉得会不会写得太强烈了。会不会起反作用呢,不过回头一想,反正这一切都是未知数,第一封信那就乱写吧,当作是投石问路。
吴志刚第二天把情书交给了李默闻,李默闻看了之后,连声称赞:“不错不错,我要是成事了,我请你吃大餐!”
吴志刚说:“这个信先投石问道,先试一下水。成与不成就看对方了。”
“记得你的好,兄弟!”李默闻屁颠颠的拿着信就走了,看来李默闻急不迫待的想知道结果了。
这是吴志刚写的第一封情书,也不知道怎么写,所以就胡乱以自己的想法和看到的事情就组合编在一起。古人一书退敌的故事,他吴志刚能否一信动美人?吴志刚很期待这个答案的结果。
不过信的答案还是让吴志刚沮丧了,李默闻信送出去之后,连个水泡也没有起,李默闻不但没有收到李佳影的回信,并且李佳影看到李默闻就故意昂着头,看都不看他一眼就从旁边走过,这说明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吴志刚的信是肉包子打狗,屁用都没有,而从现在的情况上来看李佳影根本没有看上李默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