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从生死边缘爬了回来,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王启天也终是在生死边缘体验中,再一次开发了身体的潜能,完成了将体内天地灵气转化为妖气的转变。
这种转变完全依赖于,他体内那个在丛林后形成的新的肉核器官,现在,该称之为“妖核”了。
“妖气”,与其他同样由天地灵气转化而来的“天地七元气”不同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会彻底改变生物体的生物构造。
一旦一个生物修炼出了妖气,那么这个生物就称之为“妖”。
目前,王启天就是这种情况。
在他被妖蟒缠住几近身死时,他便把所有生的希望都赌在体内之前还称之为肉核的存在上。
当时,他把从外界吸取而来的天地灵气全部贮藏在肉核里,而当肉核储存了足够多的庞大天地灵气后,这股天地灵气在肉核内急速旋转起来,并且以十倍之前的速度从外界吸取新的天地灵气,旋转的速度也由新的天地灵气进来而变得更快,当天地灵气的速度与数量达到一个临界点后,忽地停止了旋转,一股新的更为强大的感觉从体内喷涌而出。
体内的天地灵气在肉核作用下全部转化为了妖气,而肉核也由原来桃核般大小变成了鸡蛋般大小。
王启天身上也散发出了独属于妖气肉眼可见的乌黑色光。
妖气诞出,王启天全身各处便被这股强大的力量进行了彻底地改造,现在的他肉体强度和之前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一同的还有数倍于之前的肉体力量。
也从此刻起,他从外界吸取进来的天地灵气,都会被妖核转化为妖气再让其使用。现在,本为人族的王启天将自己修炼成了人形妖兽。
人族也好,妖族也好,都是这片天地里的修行者。
王启天此刻成了妖族,意味着他再难以回到人族。
但如果他不修成妖族,可能早已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没有任何人知晓的情况下,孤独地死去。暴尸荒野或葬于妖兽腹中。
无论如何,活着才是王道。
整理了心中的百般念头后,王启天想着:既然修妖,就修成一个让世人惊讶的妖!
他本不是特别多愁善感之人。只是从人族到妖族的转变,一时半会还难以彻底接受。
王启天走到被他一拳打碎脑子的妖蟒尸体前,此时即便大脑死亡,妖蟒躯体仍具有一定活性。
王启天清晰地感觉到妖蟒体内的天地灵气正在散失。
现在的他仍然看不到,但是能感觉到。
“散失到天地里,不如给我用吧。为我所用,也是对你的尊重。”
说着王启天将手放在妖蟒躯干上,一个念头,妖蟒躯干内贮藏的天地灵气,顺着他的手向他身体内涌入,而妖蟒的躯体也伴随着天地灵气丧失迅速干瘪起来。
不得不说,妖蟒体内贮藏的天地灵气不可谓不庞大。
王启天感觉自己的力量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着。
大概一刻钟后,王启天便感觉到再难以从妖蟒躯体内吸取到天地灵气了。妖蟒躯体也缩水了两三圈大小,原本二十多丈的巨大躯干只剩下十丈不到。
蟒躯内残存的天地灵气应该还有一半左右,但此时的王启天无法从中吸取出来。又试了几次后,还是不行王启天便放弃了。
也许,这些残存的天地灵气只有丛林才能将其回收。或者把它吃进胃里?
想想还是算了,就算自己一顿能吃千斤肉食,但他吃掉所有残存难吃的妖蟒躯体的时间不如用来专心从外界吸取天地灵气。
没错,现在他从外界吸取天地灵气的速度也因为转化为妖族,而变得极为高效。
王启天来到之前妖蟒所处的湖边,他脱掉身上已经碎成花布无法蔽体的衣物,在湖里清洗身上的血污,稍稍借着水里的倒影,发现自己疯长的胡须头发实在碍眼,便以指为刀,稍稍汇聚妖力,刮掉了胡须以及多余的头发。发型他不懂,干脆弄成了寸头。
一张俊美邪魅的脸从湖水中倒映出来。
妖气不仅改造了他的身体,也将他的模样进行了微许的改变。鼻子更挺了,眼球更是变为了紫色。
王启天本就算是俊美之人,如今妖气对他脸部微调则使得俊美中更添一股邪魅。
之前掉形象的夸张的面部肌肉自然是消失了,身上的肌肉也没之前那么夸张,取而代之是棱廓分明的正常成人大小。
尽管体内充裕着大量妖气,甚至身上所有组织都被妖气彻底改造,但若仅从外表看去,就是个较为健壮的俊美青年罢了。
尽管这个男子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随意挥出的一拳有万斤的力道。
洗完澡后,他发现衣物难以再穿上,他便找了几片树叶把衣物当成布条缠住挡住身上的关键部位。
即便一人独处丛林,以前多年的生活习惯让他还是觉得穿上件得体的衣物较好。
于是王启天便想着弄具妖兽的毛皮做成衣裳,他现在在这片丛林是名副其实真正的王。
略微挑选后,他看上了一头品相好看的赤焰兽。将其杀死后,剥其毛皮,取些织状植物稍微编织了下,以指为刀做成了简陋衣服与裤子。他将做成衣物的毛皮凉在了七八十丈高的树顶,将其干燥。然后自己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闭目专心吸取天地灵气起来。
自从体内形成妖核后,王启天便觉着如今自己的身体仿佛一个无底洞般,无论吸取多少天地灵气进来都不觉满盈。现在的自己看来远远没达到目前形态的极限。
就这样,王启天就专心吸取周围的天地灵气过了一个多月,这些日子他也再没感觉到饥饿,其实他身体构造早已不需进食饮水,如此反而可以一心一意吸取天地灵气。
直到他感到周遭的天地灵气变得极为稀薄。
灵气没了?
王启天现在也看出了这片丛林的些许奥秘来。
这里的天地灵气全由这里的古木等植物生产,这片丛林新形成不久,或许自己把它多日来的储量用完了吧。看来他得去丛林更深处了。
王启天在做成的毛皮衣物干燥后就将其穿上,邪魅俊美的脸庞配上赤红色的毛皮衣物,显然就是野性与理性美感的矛盾体。
这点他也无奈,他多年来都未与女子谈过情,直男属性的他对衣物搭配毫无头绪。
就在他准备动身去丛林深处时,忽地发现一只极为美丽的鸟儿,在离自己很远的地方盯着自己。看它的模样,似乎盯着自己早不止一日。
要知道,他现在在这片丛林里没有几个生物敢靠近他。这只鸟竟然胆敢观察自己?甚至,观察多日自己竟然没察觉?
王启天瞬间对这只美丽的鸟儿有了兴趣,他一个起跳便欲将其抓在手中。
意想不到的是,鸟儿见王启天扑来便向丛林深处飞去,速度竟然比王启天还要快。王启天不甘落后,向它飞走的方向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