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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落魄书生

正午时分,西直门外已聚集了很多进城的车马,由于关卡检查严格,进城和出城的人流行进缓慢。空地上扎着卖粥的草棚,货郎和小贩穿插在人流中叫卖,一派热闹嘈杂。

管家张有田早已跳下马车,拉着马嚼子跟着队伍向城门走去。明筝探头向外张望,巍峨壮观的城门让她眼中一热。她还依稀记得六年前被人带出城时的情景,那只装满草药的木箱的刺鼻气味至今还留在她的记忆里,这座城里有太多童年的记忆……

来不及感慨,她就发现城门前的气氛不对,她看到一队队守城的兵卒在挨个查路引。城门楼上张贴着四张海捕文书,只扫了一眼,她惊出一身冷汗。

“案犯狐族逆匪,狐山君王,年龄不详,籍贯不详,打家劫舍,杀人越货,十恶不赦,赏银百两,缉拿归案。”明筝小声念着,看到上面还有凶神恶煞的画像。想到他们才救了一个狐族人,她心里一阵后怕。再看其他三张均是江湖中人,有天龙会的、天蚕门的……

“嘘,小声点。”张有田急忙回头阻止明筝,“小姐,恐怕是出大案了,咱们还是小心为好。”

座上的李氏急忙把明筝拉回座上,三下两下拉上帘子。

管家张有田向守城的兵卒递上路引文书,一个兵卒跳上马车车厢查看,然后向车下的守卫一挥手,几个兵卒对他们的马车放行。

管家张有田赶着马车进了城。街市上熙熙攘攘,一派繁华。明筝不顾李氏的反对,趴在窗前张望。马车沿街市一路向东,过一个路口时,前面黑压压的人群挡住了道路。

老管家下车跑进人群,不一会儿又慌慌张张跑回来:“街中央躺一个人,被人刺死了。”

明筝一听,立刻往车下跳,李氏想拦住她,哪拦得住,她像泥鳅一样滑出李氏的手,任李氏在后面大叫。她跳下马车,冲李氏一龇牙:“我看一下,就回来。”

明筝转身时撞到一个瘦高条男人身上,此人衣衫单薄,脸上突兀的鹰钩鼻格外引人注目,吓了明筝一跳。被撞后那人急忙躲开,消失在人群里。明筝看着那人的背影,若是常人必不会在意,况且是人群之中,但是明筝一眼就认出,正是那夜在客栈翻墙而入的瘦高条,此时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正寻思,便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

“明筝姑娘。”人群里一个方脸的年轻人一脸喜色地叫住她。

“你?”明筝突然想起是驿站那个担菜刀赶考的书生,“你是张浩文。”

“是,”张浩文一脸羞涩地看着她,“你也是刚到吧,哦,明筝姑娘,”张浩文脸色一变,小声道,“快走吧,刚刚当街被刺死一个人,挺吓人的。”

明筝一听,管家说得没错,好奇心更强了,扔下张浩文向人群跑去,想找到刚才碰见的瘦高条,哪儿还有他的人影?

林栖没敢回头,迅速向人群里钻,他心里一阵懊恼,一路上跟着马车都没被发现,此时却被她撞见。刚才盘阳给他口信,说是狐山君王亲自出手了,他没想到狐山君王出手这么快,想眼见为实,就跑到路中央看个究竟,不想却撞见了明筝。

林栖穿过人群躲到一家丝绸坊里,从暗处盯着那辆马车。

突然,人群一阵骚乱,有人喊:“东厂番子来了。”只见十几名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官服的番子围住现场。

张浩文看见这群人乌压压跑来,急忙跑过去找明筝。明筝早已钻进人群里,她看到街中央卧着一个中年男人,地下一大摊血,一把刀直插胸口。再看那人面容,明筝吃一惊,她认出是在虎口坡跟着锦衣卫的那个狐族人。最让人感到恐怖的是他额头上竟然印着一个血淋淋的狐头。

“狐王令……”人群里有人叫出来,“不得了,死者额头上的印记是狐王令……”

番子中走出来一个档头,五短身材,一对鼠眼。此时他眨巴着眼睛冲人群嚷了一句:“有谁认识死者的,言一声。”人群立时静默了,有人认出此人,小声说道:“是孙档头,他叫孙启远,此人贪财,被他逮着,轻者脱一层皮,重者倾家荡产,快跑吧!”人群里一些怕事者纷纷溜了。

还真有不怕事者,明筝看到一位富商打扮的中年人在人群后面大声说道:“孙档头,不可触摸此物。”人群里有人认出此人,纷纷让道,明筝听见周围有人说道:“是上仙阁的掌柜李漠帆,这人可不一般,他早年曾跟师父走过镖,有些江湖见识。”李漠帆有三十出头,方脸阔眉,身形高大,明眼人一看就知是行武之人,颇有一股江湖豪气。

孙启远便追问道:“你识得?”

“档头,别忘了,我在盘下上仙阁前可是个江湖中人,看见死者额头上的印记了吗?这是狐王令,那狐王令是大明境内最神秘的族群狐族的狐王所发,狐王令虽是一个令牌,但是诡异就诡异在这不是一个一般的令牌,传说狐王个个都身怀巫术,这个令牌经过历代狐王之手,吸天地之精华,每每由人血喂养,每杀一人都要血浸令牌留下印记,百年里这个令牌上的煞气足以除妖斩怪。可想而知,被此令牌追杀的人,必死无疑。死后令牌沾上死者的血印在死者额头上,那个血淋淋的狐头就是一个封印,令死者永世不得超生。”李漠帆如此一说,周围的人不由发出一声声惊叹和一片唏嘘之声。

“啊,这就是狐王令……”

“传说狐王令上有神明……”

“江湖上传说,死后额头被印狐王令的人,都是大奸大恶之徒……”

“传说狐王令不杀无辜,只杀罪大恶极之人……”

孙启远也对狐王令有所耳闻,没想到此时竟出现在自己面前,他先是一愣,然后望了一眼李漠帆,从他表情上看此言不虚,又低头瞅了眼死者,额头上那个血淋淋的狐头似是要复活般向他张开血盆大口,让他不由心惊肉跳起来,又不好在众人面前露怯,便凶巴巴地嚷道:“呸!天子脚下,真乃妖言惑众,小子们,收尸,带回衙门。”说完,转身就走。几个胆小的番子互相交换着眼色,谁也不敢去碰那个尸身,番子们相互看着,满脸的惶恐。

“李掌柜,你不在上仙阁,跑到这里做什么?”孙启远一身戾气地问。

“打此路过。”李漠帆拱手一揖,他眼角余光扫过死者,尽力掩饰着自己的冲动,他看到飞刀的位置直击心脏中心……使飞刀,又出手这么干净利索的没有别人,不由心里一阵窃喜,只有……看来帮主真的进京了……

“孙档头,忙完了,去我那里喝茶去。”李漠帆乐呵呵地说道。孙启远皱着眉头只想发牢骚,自己这倒霉差事不知什么时候能熬出头。两人说着话,没留意从一旁走过来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径直走到尸体旁,查看着死者的额头。

“喂,走开,你没看见正在办案吗?”孙启远瞪着鼠眼嚷道。

那人转过身,明筝在人群里一眼认出,来人正是在客栈中见过的宁骑城的随从。那人回头瞥了孙启远一眼,孙启远一愣,立刻哈腰赔礼,毕恭毕敬地说道:“高千户,这点小事也惊动了您老人家。”

高健没有理会孙启远,只是盯着尸体,脸上一片愕然。片刻后,高健低声对孙启远道:“孙档头,不用查了,死者是锦衣卫的暗桩,拉回衙门,交给仵作吧,我这就向宁大人回禀。”

明筝退出人群,她没想到这一帮人如影随形般都到了京城,这下可是热闹了。她正寻思,看见人群外一个人双手背后默默注视着这里,他身材颀长,身着一袭绣暗纹的灰色长袍,戴着宽檐草帽,帽檐压得极低,几乎遮住了整张脸,虽然衣着朴实,但是腰间的那柄镶着七星的绣春刀,还是泄露了他的身份,不是锦衣卫指挥使宁骑城又是谁,怎么哪儿都能遇到他,明筝想躲已来不及,宁骑城朝着她走过来。

“怎么见到恩公便想跑?”

“大人,奴婢只顾看热闹了,没认出是大人你。”明筝挤出一个笑容,胡乱搪塞着。

明筝看见高千户一脸慌张向宁骑城跑过来,便想择机开溜。

“大人,”高健慌不择路地跑到宁骑城面前,“是蒲源,狐王令又出现了……”

“我说高健,何时能学会不慌张。”宁骑城皱着眉头一脸怒容,高健这一声“大人”叫得四下皆是惊异的目光,本来是微服暗查,这下露出了马脚。

高健哪里管得了这些,仍然心有余悸地往下说道:“当胸一刀,蒲源一死,咱们的线索又断了。”高健一脸遗憾地道。

宁骑城脸色转白:“又一个……是狐族干的。”宁骑城显然没想到,此时也怪不得高健的鲁莽了,只觉得怒火中烧,青天白日,在他的地盘,杀了人,还从容地印上狐王令,他一阵冷笑,“狐王令……”

“这应该是出现的第三个狐王令了,前两个死者都是东厂的……”高健掰手指算了一下。

“那两个都是王振的替死鬼……”宁骑城愤怒地甩下一句,转身走向一边的黑马。他飞身上马,高健急忙跟着翻身上马,两人一前一后消失在街道上。

明筝看两人掉了魂似的跑开,正欲重新钻进人群,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喊:“小姐!”老管家总算在人群里找到了明筝,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再不松开,“快跟我回去,这里岂是你一个姑娘家待的地方,老夫人都等急了。”

明筝被老管家强拉着回到马车跟前,被李氏拽上马车。老管家再不敢耽搁,驾上马车就走,马车穿过熙熙攘攘的街市,不久驶入一个小胡同,在一个宅院门口停下。

从门里跑出一个憨态可掬的少年,体形微胖,一脸欢喜地迎着他们跑来。明筝听李氏说起身边有个干杂活的伙计陈福,想必就是他了。老管家挥手叫陈福打开大门,他拉着马车进去,陈福手扶门框,冲马车憨憨地傻笑。

这是一个二进的院落。前院正房会客,两厢住着陈福和老管家,后院李氏住着。院子不大,坐北朝南,进门是一座影壁,上雕着重彩的福禄寿喜,影壁墙边是一道山墙,修成游廊,一直通到里边的月亮门,过月亮门就到了后院。后院与前院截然不同,竟然有一池碧水,水边种有花木。虽然此时水面冰封,花木只有光秃秃的枝干,但这一切仍然给明筝不少惊喜。池塘边还有水榭、亭子,游廊一直通到西厢房。如此雅致的院子,虽说比不上当年的李府,却也别有洞天。

李氏看出明筝喜欢,笑着说道:“这都是你宵石哥哥置办的,是他选的这个小院,就是看中了这一池水,与当年李府有一丝相似之处。”

明筝心头一酸,低下头去。

“大家都乏了,还是边吃边聊吧。”老管家急忙在一旁插话道,一边向李氏使眼色,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本来高兴的事,怎么又扯到陈年往事上了,“今儿一大早陈福就跑集市采买来好多吃食,走吧,小姐你已经多年没吃过家乡味了……”

陈福已在前院堂屋摆好一桌饭菜,几个人走进来,围着圆桌坐下。老管家对李氏说道:“以前小姐不在,咱们从简,现如今小姐接回来了,是不是要添个丫头服侍小姐呀?”

李氏点点头,指着老管家笑道:“老张头,这一次你算说到点上了。”

“要添丫头?”陈福在一旁先乐起来,咧着嘴,笑了半天,“管家爷,挑个俊点的啊。”

“俊你个头,”李氏举起筷子敲了下陈福的脑门,“吃你的,莫多嘴。”

明筝心里又是一酸,黯然道:“姨母、张伯,你们还当我是李府大小姐呢,过去的李如意已经死了。”明筝说着,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哽咽着望着桌前三人,“我知道你们都是李府旧人,对父亲母亲还念旧情,但是明筝真的受不起呀……”

“傻丫头,”老管家第一个打断她的话,他双眼通红,由于激动,一只手抖个不停,“我这条老命活到今天,就是等着这一天。”

“明筝呀,”李氏目光凝重地指着老管家和陈福,“老管家是你父亲一次巡查河道时救下的,半辈子带在身边;阿福的父母都是府里老人,在菜市口被砍的头,他们都是你的亲人,都是可以跟你上刀山的人,如今咱们终于团圆了,你怎么能说出这种伤人的话?”

明筝心头一热,泪水大颗大颗掉到桌面上,其他三人一见,也慌了,大眼瞪小眼地瞅着明筝。

明筝抬起头,破涕为笑,嚷道:“好,你们认我这个小姐,是不是要听我的?”

“那是,”老管家一本正经地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咱府有了当家人,人人都要听当家人的,老夫人也不能例外,是吧?”老管家扭头看着李氏。

“是这道理。”李氏喜极而泣,“我当年服侍夫人,如今就让我服侍小姐吧。从今以后,咱府里的规矩也要立起来,”李氏道,“哪有下人跟主子一起吃饭的。”

“这个极是,”老管家点点头,“下不为例。”

“不行——”明筝用筷子敲着桌面,看到他们三人完全沉浸在往日李府的陈规旧矩里,她决定改一改规矩,也好行使一下自己这个大小姐的权利,“你们想不想听我说——”

“你说——”李氏鼓励地望着她。

“好,从今以后,必须一个桌子吃饭。还有,姨母不准服侍我。还有,以后我和陈福一起做饭。”明筝一口气说了三条规矩。

“使不得,使不得。”陈福叫起来,“出力的活,我干。”

老管家看明筝小小年纪,这么有主意,分外高兴,便打起圆场:“我看这样吧,老夫人呢,就不用服侍小姐了,但小姐也不能去做饭,这让外人知道了成何体统。”

李氏点点头,突然她被一事转移了注意力,眼睛死死盯住陈福,叫了一声:“阿福,你吃几个馒头了?”

陈福立刻闭上嘴巴,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一圈,两个腮帮鼓成两个包,慢腾腾地伸出四个手指。

“四个?”李氏盯着他面前的空盘子,拿筷子敲他的脑门,“足足有六个,贪吃贪睡不干活……”

老管家一笑:“也不多他这一口……”

“这是一口吗?”李氏气哼哼地说道,“有下人一顿吃六个馒头的吗?”

“吃……”陈福瓮声瓮气地说道,“我一顿可以吃八个馒头,但我每次都少吃两个,只吃七分饱,你见过不给下人吃饱饭的东家吗?”

“你……”李氏气得跳起来,陈福从桌上抢过一个馒头就跑,李氏去追,陈福围着圆桌跑,一边跑一边喊:“打下人啦……”

老管家似乎习以为常,淡定地慢条斯理地喝着粥。

明筝早已在一旁乐得捧腹大笑,这个新家让她倍感温暖。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后,还有一群这样至亲至善的人陪在身旁,便不觉前路孤单和艰难。

明筝突然想起一件事,大声叫住正追赶陈福的李氏:“姨母,我宵石哥哥几时来?”

话音未落,陈福和李氏突然停止追逐,两人身体僵在那里。当着明筝的面,他们三人非常古怪地交换着眼色,似乎是没有达成统一意见,看来他们一直对她隐瞒着什么。陈福偷眼瞥了下明筝,嘟囔了一句:“我去劈柴了。”说完就溜了出去,老管家稍停了片刻,推开粥碗道:“我去看看水缸里可还有存水。”

明筝感到屋里气氛变得压抑,跟她提到宵石哥哥有关。

李氏回到桌前坐下,这是她见到明筝后这么长时间第一次说起宵石:“那年,我带宵石回河南老家祭祀他祖父,本来应该是他父亲去的,只因老爷临时出门,让宵石父亲留府照看。来回也就一个月光景,却不想府里就遭受灭顶之灾。我和宵石悲痛欲绝,宵石四处喊冤,身上银两用尽,最后是喊冤无门,被打得遍体鳞伤,走投无路,宵石一怒之下,把自己卖到乐户,筹到银两,打听到乱坟岗家人埋骨地,买来五口棺木,偷偷运到城外妙音山,起了一个坟头。他如今就在长春院,柳眉之是他的艺名。自他进了长春院,家里慢慢有了起色,后来老张头和陈福也找了回来,李府里一百多号人就剩下这几个人了。”李氏说着,抹去了脸上的泪,“只是,苦了你宵石哥哥,你也知道他自小就好强,如今我都不敢去看他……”

李氏的话让明筝惊得瞪大双眼:“什么,他进了乐户……”明筝没想到宵石哥哥以这种方式独自支撑着这个家,她眼前浮现出六年前宵石伴她读书时的情景,他聪明好学,连父亲都说他将来一定能考取功名。可如今,入了乐籍,世代相传,不得除籍,不能科考……他面对的将是永远的黑暗……

明筝刚刚好转的心情又一次跌进谷底,脸上的泪大颗大颗掉下来,她咬着嘴唇忍不住哭起来:“姨母,我对不起宵石哥哥,是父亲连累了他,宵石哥哥……”

“傻孩子,怎么能怪老爷呢,这是他的命……”

明筝双手拉住李氏的手,母女俩头抵头挨在一起,眼中都泛着泪光,往事如烟,转眼已物是人非……

母女俩相依说着悄悄话,不觉已到掌灯时分。这时陈福愣头愣脑地闯进来:“老夫人,不好了,门口躺着一个死人。”

一听这话,李氏和明筝都站起来。李氏知晓陈福太憨,脑子不好使,不放心地交代他:“去把管家找来,我们这就过去瞧瞧,怎么这么晦气呀!”

陈福应了一声,转身跑出去。明筝扶着李氏一路疾走,过了影壁,来到大门口,看到门边斜躺着一个穿灰布衣衫的年轻人,一脸灰白,似得了什么急症昏厥了,一旁散落着他的行李,几卷书和笔墨等物品滚了一地。

“像是一书生。”明筝联想到路上遇到的几个进京赶考的举子,起了恻隐之心,立刻上前去查看,探了下鼻息,尚有温度,便叫道:“有气,还活着。”明筝叫身后的陈福:“阿福,快,来抬他。”

陈福被李氏从后面拉住:“慢着,此人来历不明,咱不能收留呀。”

“姨母,你又来了。”明筝回头嚷起来,“你看这地上的书,明摆着是个书生嘛。”

老管家听见陈福喊他也赶过来,一看这情景就跑到年轻人身边:“让我看看,哎呀,此人眉目清秀,衣衫虽不华丽,但样式新颖,做工考究,应该是个殷实人家,所拿物品皆是考试用具,应该是三月会试的举子,为何流落至此,等他醒了一问便知。”

明筝很满意老管家的说辞:“张伯,你看人不会错,来吧,先救人要紧。”说话间,三人已把书生抬起来,李氏被三人挤到一边,气得干瞪眼。

陈福背着昏厥的书生走到前院西厢房陈福的房间,正好这间房空着一个炕,将他放上去。老管家从茶壶里倒出一碗热茶,陈福托着书生的背,把热茶灌进书生的嘴里。书生喝了一口,剧烈地咳了一会儿,然后把剩下的茶一口气喝完,喝完后,书生有了意识,望着他们,张了张嘴,虚弱地说了一句:“有吃的吗?”

“啊,敢情是饿的。”陈福嘟囔起来,“刚才我少吃一个馒头就好了。”

“你何时少吃了?”李氏伸手指戳了下陈福的鼻子,转身出去了。不多时,李氏端着一碗面走进来,面上还卧了一个白胖胖的荷包蛋。书生二话不说,端起碗就吃,呼啦啦一碗面眨眼的工夫便吞到肚子里,惊得炕前四人面面相觑,这得几天没吃饭呀。

书生吃完面脸上的气色好了许多,竟是一个清俊的人物。他站起身向面前的四人深深一揖:“学生姓萧,单字一个天,曲阜人氏,此番进京参加贡院会试,不想路遇劫匪,盘缠尽数被劫,挨到今日倒在贵府前,得诸位贵人相救,小生感激不尽。”

屋里四人看着书生,见他身姿挺拔,眉目清秀,又见他举止有礼,温文尔雅,极为同情,不禁大骂世道艰难,跟着唏嘘了一阵子。明筝听他一番说辞,眉头一皱,突然问道:“你也是从虎口坡而来吗?也投宿在西罗镇客栈?”

萧天一阵错愕,竟然一时无语,眼光定定地看着明筝。

明筝笑道:“你别介意,我随便问问,听你话音有些熟悉,以为在客栈见过呢。当时那里有几个进京赶考的举子,兴许我弄混了。”明筝望着他,接着说道,“那你以后做何打算?”

“听天由命吧。”萧天叹口气,垂下头,消瘦的面孔一片惨白,此时他身上已惊出一身冷汗,看来他真是低估了这位姑娘,他去除了伪装,她竟能辨认出他的声音,只能再赌一把,便低头说道:“已是打扰各位,就此告别。”说着,他低着头向外面走。

“慢着,”明筝叫住他,然后对着屋里三个人道,“你们不是要找人服侍我吗?不用找了,就是他了。”

屋里三人愣住,大眼瞪小眼。

“小姐,哪有找个男人当丫头的?让他服侍你?”陈福瞪圆了眼睛。

“哎呀,谁让他服侍了,让他在家里帮陈福干活,行吗?”明筝大声问。

“不行,我的活凭什么分给他呀。”陈福嘟起嘴巴。

“明白了,”老管家笑起来,“小姐宅心仁厚,想留这位公子在家里住下,如果这位公子考取功名,岂不是一件美事。”

“是呀,”明筝笑起来,“谁没有落难的时候,岂能袖手旁观。”明筝转向李氏,“姨母,你说是不是呀?”

“哼,要说是不多他这一口,但是这一口,要从你们嘴里抠,尤其是你,阿福,从今以后,你只能吃四个馒头。哼!”李氏不满地瞪了他们三人一眼,气呼呼地走了。

“啊,姨母答应了。”明筝欢喜地转向书生,“这位公子,你就放心住下吧,我的家人都是极仁善之人,你不必拘谨。”

萧天又惊又喜,忙转向三人,又是深深一揖。

翌日一早,明筝就被前院传来的争吵声惊醒。常年的寺庙生活使她养成了早起的习惯。她翻身坐起,藏在白色中衣里的那本书掉出来,她爱惜地捡起,重新藏好。

这时,她突然瞥见床边整整齐齐摆放着几件花花绿绿的襦裙和外衫,猜到一定是昨晚自己睡下后姨母悄悄进来放到这里的,心里一热,儿时对姨母的全部记忆瞬间都找了回来。

她再也不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孤儿了,她有了家。这种新奇的感觉让她既兴奋又幸福。前院的争吵声再次传过来,她辨认出是陈福的声音,便再也待不住,下了床,从床边选了一件藕色的裙子,外搭一件月白色的比甲,在铜镜前一照,穿惯了尼姑庵里粗布衣衫的明筝眼睛都快晃花了。

这是自己吗?明筝揪了下头发,她头上好看的发髻是临走时姨母给她梳的。她在尼姑庵属于寄养,不落发但也不能露出头发,一大把头发盘在头顶插着一个木头簪子,六年都没变过。明筝对着铜镜把耳边一些碎发规整好,心想着一会儿还要缠着姨母再梳一个新发髻。

明筝沿着游廊跑到月亮门,一出门就听见陈福的声音:“举好了,不准动,没有我的允许不能放下……”

院子中间,陈福手拿一根木棍,比画着……他旁边站着萧天,样子古怪地双手举着一个水桶,胳膊只要一动,水桶里就会有水花溅出。

“我告诉你,外来的,在这个家里,以后得听我的,听见没有!”陈福趾高气扬地说道。

“喂,阿福,”明筝快跑几步,走到两人近前,“你们在干什么?”

“小姐,你……你怎么起得这么早呀?”

“阿福,我再不过来,你就把人家折磨死了。”说着,明筝走到萧天面前,从他手上接过水桶,气哼哼地扔到地上,水桶倒到一边,水泼了一地。

明筝最见不得欺负人的人,那些年在尼姑庵由于年龄小明里暗里没少受年长尼姑们的气,纵然有隐水姑姑保护,但是她仍然没少吃苦头,直到有一天,她打败了最厉害的福慧师姐,她的苦日子才结束。如今,在自己家里阿福明摆着欺负这个落魄的书生,还想出这么缺德的招数。明筝越想越气,直瞪着陈福。

“小姐,我……我在代你教训他,他……他想偷东西,被我逮着了。”陈福解释道。

“别小姐小姐地叫我,叫我明筝,”明筝一愣,“你说什么?”

“他偷东西。”陈福手指着萧天。

直到此时,萧天才走上前一步,拱手一礼,浅笑道:“小姐,实属误会呀。”

萧天从明筝一走出月亮门视线就没有离开过她。

从第一次在虎口坡被她所救,接下来跟随马车到驿站,短短的相处使他对她有了初步的认识,这是一个爱憎分明、有着侠义心肠的少女,刚才听到她与陈福的对话,他越发对这个有着鲜明个性的少女充满好感。

越是如此,她手上那本神秘的《天门山录》就越让他摸不着头脑。家里这几个人,都是朴实的普通人,虽说陈福处处刁难他,但他是个没有心机的憨人。显然他们根本不知道那本书在江湖上的恶名,它就如同一个火蒺藜被他们抱在怀里玩耍,一个不小心,一丝火星,就会引爆。

萧天越是跟这家人待得长久,就越能感受到这家人的平和善良,就越是揪心,但又不好明说。今天早上,他起得很早,陈福还在酣睡,他心里的好奇使他不觉走到正堂,想了解一下这是个什么背景的人家。

但是很奇怪,正堂里只是摆放着一些应景的物品,能够显示主家身份的一应物品一样也没看到,连一幅字画或画像都没有。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呢?这样一个似乎远离江湖的人家,怎么会与神秘的《天门山录》有关系呢?这本搅动江湖的书是如何落入这个少女之手呢?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他。那日在驿站,让他做出如此荒诞决定的原因就是想弄清楚这些。

只是没想到,自己在正堂走动时,由于心神不定没有设防,被陈福逮个正着。被陈福揪着罚举水桶,举就举吧,只当是今天晨练了,没想到惊动了明筝,此时,他还真有些说不清了。

“你偷东西?”明筝惊讶地转向萧天。

“不,没有……”萧天涨红了脸。

“没有,是吧?”明筝转身冲陈福大叫,“你看他这个样子像是去偷东西吗?他偷什么了?”

“这……这倒是没看到,不过,我把他揪出来了,他不敢了。”陈福前言不搭后语地胡说了一气。

“我看你就是逮个机会欺负人,”明筝转向萧天,“萧公子,他说你偷东西你为啥不说清楚?让你举水桶,你就举,你也太软弱好欺了。以后他再欺负你,你告诉我,让我来收拾他。”

萧天红着脸低下头,陈福一看他这模样,以为他真的软弱好欺,便挑衅地瞪着他。

萧天一笑,道:“谢谢明筝姑娘,陈福对我很好。”

“看看!”陈福得意地一笑。

“坏了,时辰不早了,一会儿老夫人起来,饭还没做好,我又该挨骂了。”陈福突然脸色一变,对萧天叫道,“萧天,快去劈柴!”

萧天急忙应了一声,跟着陈福走了。这时,老管家也醒了,三个人开始七手八脚地在厨房里忙活,虽说是三个男人,但一点不比女人差,明筝走过去想帮忙,被老管家支了出去。

不一会儿,饭菜端上桌,大家一起围着用过早饭。明筝便嚷嚷着要出门,被李氏拦下。

“不可呀,明筝,现如今街坊们都说,宫里的太监都出来了,满大街寻找有姿色的女子,开春就要选秀女了,人家姑娘躲还来不及呢,你倒要满大街跑。”李氏急惶惶地说道。

“那我就不能出门了?”明筝满心的喜悦被当头浇了一桶凉水。

“不可呀,你在家陪姨母吧,我该教你学学女红了。”

“什么?我才不要学那些东西,你不让我出门,我何时才能见到宵石哥哥,我还要还他那本书呢。”明筝说着,从衣襟里掏出那本书在李氏面前晃了一下,“你不让我出门,我爹的深仇大恨,我何时才能报?”明筝意识到自己失语,急忙搪塞,“我想去街市逛逛。”

一旁的萧天听到明筝的话心里一动,他又一次看到那本书,原来书的主人另有其人,宵石是谁?萧天微微有些激动,看来自己荒诞的举动还是有成效的。刚刚明筝提到她爹的深仇大恨,她爹又是何人呢?

萧天正在寻思,不想李氏盯住了他。李氏在路上是领教过明筝的野性的,生怕她又想出什么幺蛾子来,便想出一个稳妥的方法,她缓和了语气,跟她商量道:“要不这样,你呢,换上男装,再让这位萧公子陪同你一起出门,去见你宵石哥哥,这样大家都放心了。”从短短的相处中她看出萧天是个谨慎稳妥之人,比明筝明白事理。

“什么?让他陪同我?”明筝笑起来,“出了事,是我保护他,还是他保护我呀?看他这么弱不禁风的样子,还得我出手。”

“就是嘛,老夫人,还是我陪小姐出门吧。”陈福探身道。

“算了,我才不让你陪,就萧公子吧。”明筝白了陈福一眼,看到姨母总算答应让她出门,已经很高兴了,也不再挑剔谁陪同了。不然,闷在这个院子里急都得急出一身病来。

李氏在几个房里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件适合明筝穿的男人的袍子,不是长就是胖,最后还是萧天出了个主意:“不如先到成衣铺买一件吧。”

李氏和老管家这才停止折腾,又开始千叮咛万嘱咐,走到门边,李氏把一个装碎银子的荷包交给明筝,又嘱咐萧天:“她宵石哥哥如今改了名,叫柳眉之,不要说错了。”又叮嘱了几句,明筝和萧天方出了院门。

此时艳阳高照,街市已开,往来行人车马川流不息,甚是热闹。明筝久居深山,即使是自己的出生地也早已忘记当初的模样。她一边走着,一边四处张望,眼睛根本不够使。只苦了萧天,一边要查看四周情况,他记着老夫人的话,一路上都留意着宫里的人,一边又要跟着明筝,一不留神,她就跑人群里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成衣铺,萧天叫住明筝:“明筝姑娘,就这家吧。”

“这是卖衣服的?”明筝看着铺子门口摆着茶摊,以为是一家茶馆呢。两人刚要进去,一个蓬头垢面的老道士被从屋里撵了出来,白发长髯,几乎遮住了面孔。一个穿着绸缎绣袍的男人在身后骂骂咧咧地叫道:“出去!你个疯道士,跑我门前化缘,有多远滚多远!”

老道士脚下不稳,眼看就要摔倒,明筝一步上前扶住了他。明筝看着他如此年龄受此欺凌,有些气不过,回头叫道:“喂,你一个开店铺的,和气生财懂不懂?干吗对人家老先生如此无礼。”

“嗬,哪来的野丫头,爱管闲事。”

明筝看着老道士,想到那些年自己跟隐水姑姑云游化缘所受到的白眼和欺辱,便不能释怀。

“谢谢你,姑娘,没事,我已经习惯了。”老道士突然开口说道,“我只是去看看有没有我能穿的袍子,你瞧,我这件道袍都这样了。”老道士说完就躬身告辞。

“慢着,”明筝叫住老道士,“你等等,我给些碎银子,你叫人给你另做一件吧。”明筝说着,从怀里掏银子,却把那本书掏了出来,在手上掂着,又掏出荷包取碎银。

她这一掏,惊得萧天面色大变,魂差点飞出去,大白天在街道上,她拿着那本《天门山录》晃着……与他同样魂飞魄散的是对面那个老道士,一瞬间他面色惨白如雪,他盯着那本书,指着它吞吞吐吐地说道:“经文……可否借我一阅?”

“这个不行,是我大哥的,我要还的。”明筝把银子递给老道士,把书又塞进衣襟里。老道士一愣,眼神里闪烁的寒光被耷拉下的眼皮遮住,老道士接过银子,竟没有道谢,匆匆走了。

萧天望着老道士的背影,一时愣怔着,老道士的神情引起他的注意,虽然道士面部被毛发遮挡,但那眼神让他想起一个人。

成衣铺老板真是见银子亲,一见这个小姑娘拿碎银施舍,认定是个有钱的主,马上笑脸相迎,笑嘻嘻地说道:“姑娘真是仁善啊,要不要进来看看,我铺里新近从苏州进了一批丝绸呢。”

明筝大大咧咧走进去,从一排颜色鲜艳的女子衣裙边走过去,走到一排男子的袍子跟前,她指着一件月白色镶边的公子袍说道:“就这件了。”

一旁一个伙计古怪地看着她:“姑娘,你确定是要这件?我们铺里规矩,出门不退。”

“给我找件尺寸合适的,我现在就要换上。”

“快点,愣着干啥。”掌柜在世面上见多识广,见怪不怪地吆喝伙计。

明筝接过袍子,走进里面一间空房间,进门前回头对萧天说道:“喂,这个帮我拿着。”

萧天冷不防怀里落进一个东西,再一看,萧天头“嗡”一声,面色一阵阵发白,胸口一阵阵颤动,双手止不住抖起来,他怀里就躺着那本书……

上至朝堂,下至江湖,有多少人在打这本书的主意,为了确认到底是不是《天门山录》,他抖着双手迅速翻开,刚看到此书所用的纸张,就一阵惊奇,怪不得刚才那个老道士说成经文,竟然是一种市面上少见的藏经纸,这种纸出现在唐朝,如果不是他家学渊博根本不会认出来。

藏经纸颜色黄褐,犹如茶色,只有寺院的长老处才会有这种纸。此书的第一页书名处被撕去,贴上了一页白纸。第二页是目录,萧天只看了一眼,就像有炸雷在耳边响起,一阵阵胆战心惊。

目录上详细地将此书划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名山,涵盖了大明境内大部分山脉的名字,包括物产、村镇、地形、地貌;第二部分名寺,涵盖了几乎所有重要的寺庙、道观,包括具体位置、历史传承、历任主持、寺内供奉、殿藏宝物等;第三部分帮派,江湖上势力最大的十大帮派尽在其中,包括各帮派的势力范围、驻扎地址、历任帮主、令牌暗语、门派密术、所藏宝物等;第四部分族群,涵盖了大明境内最神秘的族群,包括部族集聚地、衣食住行、信仰图腾、族长传承、族中密术、镇界之宝等。萧天面色苍白地合上书,身上出了一身冷汗,毋庸置疑,这就是那本被江湖上誉为天下奇书的《天门山录》。

此书如果落入心怀不轨之人手里,后果不堪想象。但此书却与他还有过一段渊源。这就是为何刚才碰见那位老道士让他想起一个人——吾土道士,就是此书的作者。七年前在狐地檀谷峪狩猎时,林栖从崖头背回一个道士,道士落入崖下,伤势严重。他见此人虽然伤重仍然风度翩然,一副道骨仙风,便动了英雄相惜的念头,让林栖背回狐地救治。这个落崖之人就是吾土道士,他在狐地住了半年之久,陶醉于狐地的风土人情、山川景致,流连忘返,不思离去。

在此期间,他与吾土道士也有不少交往,酒余茶后谈古论今,吾土道士对他敞开心怀谈起自己有写游记的喜好,正在写的《天门山录》有效仿古籍《山海经》之意。当时他听到这些,以为只是一个云游道士对大地山川的感怀,对人文风土的热爱,其心至善。

谁承想,吾土道士离开后不到三年,由他一手写就的《天门山录》竟在江湖上掀起如此大的风波,不仅给狐族也给其他帮派带来血光之灾。后来据传,吾土道士是在一次酒醉后失书,曾发动江湖几个门派的弟子寻找,均没有下落。吾土道士悲愧交集,远遁江湖。与此同时,东厂的高手在全国各地大肆搜缴奇珍异宝,屡屡得手。江湖上就有传言,这本丢失的奇书最后落到了王振的手里。很快传言成真,王振派东厂督主王浩凭借此书到各地搜缴宝物,后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锦衣卫百户宁骑城屡立奇功,凭借搜缴宝物升任锦衣卫指挥使并得到王振宠信。

后来,宁骑城突然停止搜缴,后来又有传言说此书被人夺走。是谁竟能从锦衣卫指挥使手里把此书夺走,一直是个谜。要不是在雪地被明筝姑娘所救,并在马车里被她认出狐族护身符,他无论如何不会相信,此书如今竟落在一个少女手中。

萧天低头看了一眼书,下意识地望了一眼街面,如此一走了之——这个念头一闪,他就被自己竟生出如此龌龊想法所震惊,七尺男儿,岂能如此作为!另外,此书如今真正的主人还没有露面……正寻思间听见有人唤他。

“萧天——”

一个俊俏潇洒的美少年出现在他面前。明筝本来就有几分男儿性格,又加上多年来的乡野生活,身上也无闺阁女子的脂粉气,穿上男装更加风姿奇秀。萧天看着,思绪也从别处转回来,不由暗自赞叹。

明筝看了一眼萧天,只见他双手捧着书愣头愣脑的样子,差点笑出来,此人真是老实得有些迂腐了:“喂,怎么样啊?”

萧天仍然愣怔地点了下头:“甚是有趣。”

“你说什么?”

“这,书呀……”

“我是问你这件袍子。”

“啊,哦,合适……”

明筝轻盈地走到他面前,从他手上夺过书塞进衣襟里,转身对着一面铜镜照了一下,自己也失声笑起来。萧天此时肠子都悔青了,刚才那么好的机会让他白白浪费了。

“明筝姑娘,我读过不少书,但像姑娘手中这本书还真没有读过,可否借我一阅?”萧天试探地问。

“你也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明筝回头惊喜地问道,似乎找到知己一样,“可惜,一会儿就要还给李宵石了。”明筝心里有些遗憾,“这样吧,我回去可以讲给你听,我都记下了。”

“你都记下了?”萧天一愣,急忙问道,“你记到哪儿了?”

明筝知道他误会了,就指了指脑袋,笑起来:“是呀,记在这里,这本书我都可以倒背如流了。”

萧天一惊,这是他一天里受到的第二次惊吓了。第一次是见到此书真容,这第二次比第一次受到的惊吓还要强烈,他僵硬地站在那里,半天动不了。

“喂,你怎么了?”明筝看见他脸色发白,额头上直冒冷汗。

半天,萧天才结结巴巴地问道:“明筝姑娘,你竟有如此奇秉,这……这么厚的书,你能背出?”

“嗨,别说这一本,”明筝自信地道,“两本这么厚的也不在话下。”

“明筝姑娘,你倒是让我想起一个人,早年我曾跟随父亲在京城待过一段时日,那时京城里有个神童是原工部尚书李汉江之独女李如意,就有这种奇秉,你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呀。”萧天说完,看着明筝。

明筝第一次从外人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心里一惊,想到姨母的嘱咐,无论如何不可暴露身份,便笑着含糊其辞:“真的?你带我去见见她吧,我要与她比试比试……”

掌柜的在一旁有些不耐烦了,催促着:“两位,要还是不要?”

“当然要了。”明筝付了银子,往外走去。萧天跟着明筝走出成衣铺,望着一身公子打扮得意扬扬的明筝,萧天的内心彻底凌乱了。原来的计划被彻底打乱,原想了解到书的主人,晓之以大义,当面烧毁,以保天下太平,各方都可以周全。可此书易毁,这位明筝姑娘将如何处置呢?

萧天此时就像晒干的茄子,整个人都蔫了。

明筝此时却在兴头上,热闹的街市,沿街叫卖的小贩,各种闻所未闻的小吃……明筝几乎是连蹦带跳地穿梭在各个小贩小摊之间。一会儿买串糖葫芦,一会儿买糖火烧。糖葫芦没吃完交给萧天拿着,糖火烧吃一半塞进萧天嘴里,她又看上了另一种新奇的东西……

萧天一手举着糖葫芦,一手提着新买的绿豆糕,嘴里嚼着那半个火烧,稍一分神,就不见了明筝的踪影。萧天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突然瞥见那个老道士跟在后面,看见他停下脚步,老道士躲进人群不见了。萧天心里隐隐有些不安,难道这半日这个老道士都一直跟着他们?

街边传来锣鼓声,不一会儿圈出一个场地,人群往那个方向拥过去。几个耍把戏卖艺的在场中向来往行人展示各自技艺。其中一个大汉赤膊喷火,引来不少人叫好;另一个清瘦的长者耍一根长棍,只见长棍上下飞舞,也引来一片叫好。场地前放有一个铜盆,一些行人往铜盆里扔铜钱。

这时,混在人群里几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突然拥到铜盆前,一个小个子抱住铜盆就跑,引来人群一片叫骂。一个白色身影飞起一脚正踹到小个子腿上,小个子应声倒地,铜钱撒了一地,引来更多的乞丐来抢。

萧天在远处看到这一幕,气得鼻子都歪了,那个白色身影不是明筝又是谁。他并不担心几个小乞丐,明筝对付他们绰绰有余,而是那几个耍把戏的反常表现引起他的警觉:几个人没有一个人跟过去抢铜盆,一个江湖卖艺的团伙对一铜盆铜钱不关注,那他们在关注什么?

这时,耍棍的清瘦长者目露凶光,瞥了一眼不远处与几个小乞丐打斗的明筝,向一个黑衣男子使了个眼色。黑衣男子走近他们,一边抱拳道:“几位小爷,俺们初到宝地,还请几位小爷抬抬手,赏口饭吃。”说着连拉带拽暗中出力把几个小乞丐都撂倒在地上,几个孩子哎哟叫着倒了一片。

明筝这才发现这个黑衣男子出手凌厉,她本想教训一下这几个小乞丐,但绝没有想要伤到他们,他们毕竟是孩子,心下十分不满:“喂,这位老兄,你干吗对孩子下狠手。”

黑衣男子看自己的招数被识破,满不在乎地恶狠狠地哼了一声:“多管闲事。”接着便飞起一脚,想把明筝踢出场外。这时,一道白光从那几个耍把戏的人中间向明筝飞过去,是一种市面上少有的暗器,手法隐蔽,速度极快。但是明筝全然不觉,正与黑衣男子打在一处。

萧天一看,自己非出手不可了,要不明筝必被人算计了。他又不便在明筝面前露出功夫,便使巧劲撞了过去,一只手把绿豆糕猛举过头顶,接住了那枚暗器,身体就势重重地压到黑衣男子身上。

“萧天,你乱跑什么,我找你半天。”明筝理直气壮地责备起萧天。萧天此时也懒得解释,他站起身,身下的那个黑衣人骂骂咧咧,然后一瘸一瘸地走了。

萧天低头瞥了眼绿豆糕,纸盒的一侧割开一个长三寸的口子,绿豆糕里隐约现出一个锋利的刀尖,刀身呈螺旋形。此种独门小暗器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刚才要不是飞身撞过来,以至于收不住身子,此暗器飞行速度异常快,如果打到明筝身上不敢想象后果。

萧天转回身欲拉明筝走,突然看到他们正对着一家酒楼,是京城最有名的淮扬菜馆聚宝阁,门外所停马车皆是宝璎朱盖的豪贵车马。萧天脑中电光火石般一闪,这里进出之人必是豪门显贵,他突然意识到明筝无意间搅进别人设的局中,联想到那群耍把戏之人和那枚暗器,莫非他们在这里蹲守,是要行刺某人?一想到此,萧天迅速对明筝说道:“明筝,快,我们快些离开这里。”

“怕什么?”明筝一副还没有玩够的模样,京城里这么热闹,她刚意气风发地教训了几个不良少年,正在兴头上,哪肯离开,反倒是看见萧天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感到很可笑,“萧天,你如此胆小怕事,真枉为一世男儿。”

萧天被明筝一阵数落,气得有苦说不出,只得点头道:“是,我是胆小,但老夫人和老管家有吩咐——”

“有我在你怕什么?”明筝从萧天手里夺过那半串糖葫芦,咬了一口,“我会保护你的,放心吧。”

突然,一声长啸,耍把戏的众人突然冲到聚宝阁门前,明筝也被裹挟在众人中间,跌跌绊绊几次险些摔倒。这瞬间发生的事让明筝和萧天想走也来不及了。明筝被裹挟着身不由己跟着众人跑了起来,耳边听到有人高声大喊:“狐王令者,号令天下,锄奸惩恶,佑我大明。”

“杀王振……”众人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突然一只大手猛地拽住了她,借助这只手臂的力量,她跑出人群,震惊惶恐之余这才看清是萧天。萧天拉住明筝躲到墙边,墙角聚了不少惊慌失措的行人。

此时聚宝阁门前已是一片混战,几个穿着锦袍的精壮男子抽出刀剑与耍把戏的众人打到一起,看出手皆是行武之人,一时间刀光剑影,捉对厮杀,场面顿时一片混乱。

萧天身边一个商人模样的男子突然指着其中一个人道:“那个人,褐袍的那个是东厂督主王浩,我认得他,他害得我丢了祖宅,哈……”

“听说是刺杀王振,哪个是王振?”

“以前只见东厂杀人,没想到如今也有人敢杀东厂的人了。”

“这狐王令,专杀这些人。”

“狐王令?我知道——”

“嘘,小声点。”

四周的百姓小声地议论着,不乏窃喜之声。明筝刚才也听到了那些人大喊狐王令,她也跟着点头,刚张开嘴,就被萧天捂住了嘴巴:“嘘,小姐,不可胡说。”

“放开我,你真是胆小如鼠,你别跟着我。”明筝推开萧天。萧天一脸无奈,依然站在她身后,只是紧蹙双眉冷眼注视着激战双方。

此时街道拥出一队身披重甲的锦衣卫,瞬间把耍把戏的众人围住。耍把戏的这伙人看局势骤变只能收手,只听清瘦长者一声长啸:“撤!”

这伙人与锦衣卫且战且退消失在巷尾。聚宝阁门前受到惊吓的那些人四散而去,纷纷跑到自己马车跟前,跳上马车匆匆离去。

躲在各个街角的行人,回到街面,也一哄而散。

萧天没想到这伙人刺杀的目标竟是自己的宿敌王振,想想也不奇怪,这些年王振干尽坏事,恶贯满盈,仇家遍地。只是没想到他们竟然借“狐王令”之名,他们看上去组织严密,不亚于狐族,而且功夫也不错,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呢?虽然他们曾出暗器伤明筝,但就刚才的形势,他们也是想驱逐外人。想到那枚暗器,萧天眼前一亮,他从衣袖里取出来,拿在手里端详。

明筝看街面上人都散了,打架的双方也都撤了,实在无趣,转身回来找萧天,见他手拿着一个亮闪闪的东西,便围过来看。

“你手里这是何物?”

“在地上捡到的。”

明筝好奇地拿过来,惊叫一声:“是暗器!”可以看出是以品质上乘的铁矿石熔炼而成,呈螺旋的菱形,四角皆是锐利刃尖,中间刻有图案。这个图案让明筝很感兴趣,隐约可见是一只鸟,仔细辨认似是一只画眉鸟。这个难不住明筝,她在夕山时经常与鸟为伴玩耍。图案上的画眉鸟上缘向后延伸成一条窄线直至颈侧,状如眉纹,不错,是画眉鸟。

萧天见明筝低头沉思,不免疑惑地问:“可看出端倪?”

明筝略一沉思:“暗器上的图案是一只画眉鸟,由此可推断,暗器的主人是白莲会之人,哎——不对呀,我明明听见他们喊狐王令呀,怎么——让我再看看,不错呀。白莲会有一个总坛主、四大堂主和十二护法,十二护法之首叫白眉行者,以独门暗器著称,他暗器上都会刻上一只画眉鸟,以做标识。”

萧天大吃一惊,不禁问道:“这些你是从何而知?”

明筝调皮地一笑:“拜那本书所赐,现在江湖上大部分帮派,只要拉到我面前,让我见识一两样东西,我就可以说出是哪门哪派。”明筝说完又歪着头苦思起来,“这枚暗器……”

萧天倒吸一口凉气,面前这个精灵古怪的小丫头着实让他刮目相看。看来她所言不虚,《天门山录》不仅被她牢记在心,而且已经被她运用自如。但是,单纯如清溪又涉世未深的明筝,哪里知道这其中的凶险呀!萧天本来就抑郁的心情更加沉重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对她如此忧心,也许是感念她曾救过他,他不愿她涉入险境。

“明筝,”萧天不忍她纠结那枚暗器,便开导道,“既是江湖中人,相互合作也是再平常不过了。”

“啊!对,对,有道理。”明筝立刻转忧为喜,点了点头。

“还有啊,在外人面前切不可再提此书,好吗?”

明筝抬起头,看见萧天紧锁眉头的样子失笑道:“哈哈,你怎么婆婆妈妈的,像我姨母一样,快点走吧,我要去见我宵石哥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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