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境崖许久没有这般热闹了!
四大长老,六院教习,但凡是在唐会有点头脸的人物俱都到场。
他们各怀心思,有人盘算着能从其中得到什么利益,有人计划着如何培养这百年未有的少年……
概因四灵宝体实在罕见,这个叫晨读的男孩绝对是块美玉,精雕细琢,用不了多久绝对能成为唐会的顶梁柱。
唐无极缩在人群后面脸色阴晴不定。
这个少年资质宝贵,将来前途地位不可限量,自己与他交恶,铁定结了大仇家!
该如何是好,他脑袋里转着乱七八糟的念头。
现在晨读测明四灵宝体是谁也掩盖不了的事实,厚着脸皮利用手中的权利将萌芽掐灭在刚露头之际?结果恐怕不太妙!
四大长老中,也就捷克逊跟自己平时见面还算客气,那三个长老表面各自为政,实则同气连枝。
这一点心里如明镜似的,不能点破罢了。
果然是人多嘴杂!
莫姥姥的办公室里,站着的,坐着的,你一言我一语,名不见经传的少年,众人相互勾通打探。
不过十数分钟,已然是根底尽出——
“这小子来头不小,好像是北方五百里的冰川马场老板晨万里的亲侄儿。”
浓眉大眼名字叫常胜的汉子首先发话。
他是风长老左膀右臂似的人物,别看长相粗鲁实则心细如发,负责捷克逊的情报搜集传输。
“冰川马场是最近十年新崛起的势力……”常胜的跟班急忙给老大补充。
“切,三耳朵你这话等于没说!”有人不满这家伙这种场合也敢插话,“据传马场内拥有三千匹卷毛马,唤作什么鸡儿马,好奇怪的名字!”
那人比“三耳朵”高两个级别,是属于水银薇手下的谍报人员。
名字叫王小愚,很精明的一个人,千万别被他的名字和没睡醒似的单眼皮糊弄,在唐会他也是数得着的人物,外号“斗胆”。
他曾看见过那些马,长得比猎狗还要高大威猛了许多,浑身毛发卷曲如圈,是极为耐寒的动物。
一直惦记着在心里呢,今天提起冰川马场,自然又想起“鸡儿马”。
在交通不便的南极大陆,马匹是驮物运输的首选。
“那叫基尔马,不懂别乱说!”丰田信义忍不住了,太差劲了,都是些什么素质成为唐会的第二梯队?
他是农院的首席教习兼绿洲农场的顾问。
去年唐会向西开垦了大片土地,为了农工往返便利,他亲自去马场采购马匹。
冰川马场开出的价格惊人,一匹三百个金币,区区一匹马也太贵了吧?
自恃是凶名悼著的火云魔,曾与晨万里比试了一番,期望以武力压服那个其貌不扬,却又贪得无厌的家伙。
不料对手忒是难缠,身怀一种诡异的功夫,交手数招竟难拿下。
即便火云魔在南极大陆是比较凶悍的人物,背后也惊起细密的冷汗,基本上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进攻之力。
最后一招,晨万里凌空踹了七脚,先头六脚,目标全是丰田信义的头部。
火云魔尽力抵挡,耐何晨万里出脚速度太快,用疾如闪电形容也不为过。
被他超出人体极限的速度带偏了节奏,火云魔左右臂轮番抵挡。
亏了火云功有护体之妙,不然胳膊早就被踢断了。
饶是如此,丰田信义也被踢得晕头晃脑,劲力入体,引发全身骨骼阵阵泛痛。
第七脚踢到胸口时,丰田信义右臂格空,刹那间,情知不好,心口已经中脚。
一股微甜涌入喉间,强装镇定自若,咽下那口血。
双手本能抵住晨万里驻在胸口的左脚,才发现他双手撑地,呈倒立之态踢出这一脚。
“这是什么打法?”
忍不住震惊,问话脱口而出。
晨万里双手按地,跃然翻身而立,站在五步之外。
脸上笑意盎然,掩饰不住洋洋自得:“雕虫小技,搏拳道,自创娱乐健身而已,顺便可以抵挡几个小毛贼而已。”
这句话羞得火云魔脸色由惨白变作了酱紫。
此后丰田信义多方打探,才知晨万里习练的是一种古武,巴西战舞,其中又融合了一些凶狠拳种的打法,还有印度瑜珈的种种变态体术,几乎无招可破。
若不是火云功纯青境大成,可以抵挡平凡人的顶尖蛮力,火云魔就要败北,扫了半世英名。
火云魔扫兴而归,在唐会引起了不少的关注。
唐会内有消息暗传,强硬如风长老捷克逊唐无极之流,正密谋袭击冰川马场。
三千匹那可是黄灿灿的金山哪!
至于晨读为什么流落到唐会。无外乎是得罪了自家叔叔和婶婶。
这是少年心中迷惑不解的痛,众人的话语又撕开了他内心的伤疤。
同时又惊讶唐会强大的情报搜集能力。
在他的记忆里,叔叔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年轻人,岁数比父亲小很多。
小时候,他最爱跟在叔叔的屁股后面玩耍,像个跟屁虫。
叔叔有一杆可以打铅弹的气枪,听叔叔说,那是唐会学院的叶大师制造的。
真是一杆好枪!
天空中飞的那些灰雀,途经冰川马场可遭了殃。
两个人屏息静气躲在马场北坡的防风林里,来一只打一只,来两只打一双,真特么过瘾!
约摸打够四五十只,够一家人做一顿丰盛的大餐,叔叔就会把枪递给自己。
好像挺有天斌,基本上十枪下来,起码也能打八只。
最经典的一次晨读记忆犹新。那只傻灰雀不知从哪飞来,刚落在一棵紫杉树的枝条上。
正巧自己调转枪口,咦,准星中出现了一只鸟,距枪口不及半米,来不及想手指本能扣动扳机。
可怜的小灰雀,被子弹轰起两米多高才啪嗒落地,血肉模糊,乱糟糟的,显然是不能吃了。
屏住呼吸的叔叔忍不住笑了:“撞到枪口上了,这是全天下最倒霉的鸟儿了,我打了几千只也没遇见过。”
“怨我运气太好喽。”
这种直指猎物的感觉确实让人兴奋!
可惜,自从母亲让叔叔执掌冰川马场,一切都变了,叔叔对待自己不在那么亲切,疏离感每日倍增。
抵御流船登岸的那个夜晚,母亲不见了,在叔叔口中,母亲死于魔国人手里。
有一日他接回一对母女,让自己叫婶婶与姐姐,晨金枝已经九岁。
叔叔完全变成了陌生的冰川马场老总晨万里。
以后的日子里愈发艰难。
他不敢告诉晨万里,婶婶与田铁拐在极夜里幽会。因为,晨万里不再是逗他开心的那个亲爱的叔叔。
甚至有种胆颤心惊的感觉在心里滋长。
马场的生意却愈来愈好。
婶婶竟安排他侍侯前来买马的各色人等,已经将他当作小厮使唤。
也许真有命中注定一说,短暂的小厮生涯,被美丽的珍妮儿给结束了。
他忘不了珍妮儿的美,是耀眼的,野性的,惊艳的,是光芒万丈不容抵挡的。
事实证明,美女发生意外时,英雄总会以最恰当的时机和方式出场。
晨读这个心地善良的少年,这个爱美的少年,以救走珍妮儿的方式叛出了冰川马场。
本应该是一方少主的富二代,开启了流浪的岁月……
最后唐会大佬们的结论是,冰川马场原先的老总晨风云失踪数年,晨万里想霸占马场,所以要对晨读赶尽杀绝。
后来又在锦绣楼待过五年,略通厨艺,两年前来唐会后被安排在总舵后厨帮炊,帮内的人都称呼他为烧火童。
直到今日所有人才知道,叫晨读的少年原来也曾是富家子弟。
貌不惊人的小子竟然是百年难遇的四灵宝体!
所以说有欢喜的,有赞叹的,而哪些羡慕嫉妒恨的,明显是唐无极的一路人马。
乱七杂八的声音总是没用的。真正管事的四大长老,馆主莫姥姥,还有管家唐无极最后商议,晨读留在书馆养伤。
并且从即日起转入书馆学习。知他识字不多,先从文学院开始。同时铁令:“消息不得外传,违令者斩。”
末了,唐无极道:“闲瑕时侯老夫来助晨读疗伤,将功补过。”
场面话还是要说的,至于以后事态如何发展,身为唐会大佬,主动权还不是捏在自己手里。
闻言丰田信义眉头跳了跳,他知此人绝非善类,心中已有提防。
病榻上的少年不知道,他波澜壮阔的一生将揭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