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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古老传承

第二天中午,大匣在睡梦中被格瑞丝揪着耳朵叫醒。“快起来,沃尔特森早已在注视你。”

“别揪、别揪”大匣迷迷糊糊的应道,“姐,好不容易睡个懒觉,再说我还没穿衣服,你矜持一点行不行?”

昨晚同利普帕尼告别之后,大匣又去拜访比特,矮人都小心眼,早点去显得咱们重视。矿道商会,在镇子靠北的位置,距离工厂和港口更近,交通便利。比特带着族人在这里不仅开设酒馆,铁匠铺,魔药店,还建起一座神庙。

宗教建筑很特殊,有道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任何一个种族对自己的信仰都十分看重,神庙一但建立,就不容许轻易放弃,否则责任人会成为“罪人”,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矮人这次来了几百人,不过没有女眷,都是优秀的战士,除负责保卫神殿,还承接矿业技术指导,稀有金属鉴定等其他业务。

本来大匣喝酒就没量,在埃拉尔那里喝了些葡萄酒已经小脸通红,到达比特的酒吧,脑子还没清醒。借着酒劲把人家好一通夸,结果矮人听得高兴,比脑袋还大的酒杯,一下就端上来四个。在矮人的文化里,这端上酒桌的酒必须喝掉,大匣抖了一个机灵,和比特两个人一起喝,这样可以减少一半负担。

没想到比特更高兴了,四杯还没动,又招呼端上来八杯!至于最终究竟喝了多少实在是没印象,迷迷糊糊的记得,在比特的笑声中,自己好像是爬出酒馆的。后来在街边呕吐,再后来为缓解头部的不适,将脑袋抵在地上撅了好久。似乎后边又干了些什么?喝高的后遗症仍在,脑仁疼得厉害,无法集中精力思考。

不过女人显然不想放过他,“快起来吧!不然你要错过午饭了,真不知道你这兵是怎么当的!就这点本事还能从北岸活着回来?”

“你和老板晚上加班折腾,还起来的这么早?”大匣抱怨的同时围着兽皮起身。

这个玩笑开的有些过分,格瑞丝听着心中不满,脸色泛红抬手就打。“你哪来这么多废话?”

女人本意是给大匣一个脑嘣,拇指和中指已经做好准备,不想她快,大匣更快,伸出食指刚好点在对方手心。

两个人僵持片刻,格瑞丝开口道:“你就这么光着不冷吗?”

大匣才意识到只顾着耍帅,兽皮掉了,连忙收手去捡:“抱歉,没注意。”

“别遮了,我都看见拉!”女人还在一旁补刀,之后转身离开,“在楼下等你,午饭准备好了。”

“我有神之内裤护体,你看得到才见亡灵。”上次被小黑丫头唬了一次,这回绝对不再上当,真以为系统是假的?这内裤,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经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信得过产品。

楼下埃拉尔和泰德已经开始吃饭,而且边吃边讨论着过冬的物资准备,见他下来,连忙招呼入座,伙食不错,主菜是一只烤鹅。昨晚的酒劲没过,大匣并没有什么胃口,一旁的格瑞丝体贴的送上一杯蜂蜜水。

“下古西,你姐夫跟我说,你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武技训练,完全凭自己摸索是吗?”

“也不算,后来我师从纳伦拉奇大骑士,以及……。”说不下去了,似乎还真的没好好学过战技,至少得算半自修,这么长时间没被人砍死,主要是高敏和高感知加持,当然,自己的谨小慎微也有一定功劳。

“那这次你多住几天,姐姐我教你点真本事。”格瑞丝很热心的打包票,大匣既然愿意帮两口子担下奴隶贸易的麻烦,他们也想有所回报,更何况,大匣实力提高,对付捣乱者也更得心应手。

剑舞武技据说承传自精灵时代,格瑞丝很大方,在亚瑟王国类似的知识很难获取,而且禁止传播,但人家是魔法王国人,因此不受此类禁令的限制。据女人说,魔法世界大致可以分为巨人时代、精灵时代,至于更早的巨兽时代缺少足够的文献,只能当做传说听听了。

人类接受精灵武技的传承,结合自身的情况创造出更适合种族的战斗技艺,而且逐渐延伸出三种不同的风格,堡垒武技、剑舞武技和大剑武技。这三种武技到也不好硬分谁高谁低,只是三种战斗思路的具体体现。

堡垒武技侧重点在于生存力,传承者一般都会持盾,战斗风格强调均衡,以静制动;剑舞武技侧重点在于爆发,传承者往往持双剑,发动进攻就如狂风骤雨;大剑武技侧重点在于一击必杀,传承者都用双手剑,一出手就是必杀之式,锐不可当。

格瑞丝掌握的就是剑舞武技,传授方法也是从实战开始。两个人占据民兵的操练场,女人手持双剑,大匣则鸡贼的拿出一柄双手大剑,长度接近自己的身高,大约一米七。他毕竟有和蒙奇格拉斯战斗的经历,明白自己绝对没对手快,还是保持距离安全点。

“妖精”对大匣的小心思做出一个鄙夷的表情,用眼神示意对方先出手。大匣自然不会客气,直接一个斜劈,不想女人一扭腰就避过了剑身,然后近身手中的短剑直接刺向对方腰腹。我去,幸亏出手时就留着余力,大匣急忙顺着剑势也扭身飞扑躲过女人的突袭,在空中同时挥剑反击。

格瑞丝一招得势自然不会放过对方,贴身紧逼,一边格挡大剑,另一只手上的短剑已经直指大匣胯下。咋招招都奔着下三路?大匣只能是一退再退,危难之际想起来纳伦拉奇的教导,双手剑,必须稳在中路,必须和敌人保持距离,索性也压低身子,前挑着剑尖,封挡住女人的所有进攻线路。

两个人接下来的战斗虽然紧张,不过大匣仗着高敏速度快,凭借双手剑的长度优势紧守中路,只守不攻,就和女人耗着,最终格瑞丝因体力不支,不得不结束这场较量。

“无耻,”这就是“妖精”对大匣的最终评价。

“姐姐教训的对,我一定再接再厉。”这场战斗大匣没用魔法,格瑞丝也没用秘技,双方交手看着激烈,其实就是彼此了解一下对方的实力。大匣就这水平,完全真实的展示给对方,没啥好遮掩的。能混到现在,完全是靠属性堆出来的效果,根本没啥过人之处,这也就是在操练场上,如果战斗发生在屋内或者其它能给女人辗转腾挪的地形,大匣绝对会被打出翔。

高强度的战斗消耗很大,特训在第二天才正式展开,先从持剑开始练起,就这一项,大匣就不合格。他没选双巧手天赋,而且年纪也大了,根本练不来左右配合,左手持剑耍不好,反而会成为右手剑的负担。

更要命的还不是这个,关键是反应速度慢,他现在的身手完全是凭借高敏获得,虽然速度快,但是架不住自身脑子反应慢,只不过是由于敏捷堆得高,因此不明显,可女人一让他训练手指的灵活度,就暴露了。方法特别简单,就是通过几个手指摆弄一枚硬币,使硬币正面反面的不停来回在手指间摆动,练好了特别有观赏性。这真是要了亲命了,倒不是他的速度有多慢,关键是总停顿,无法连贯。

身法训练,人家格瑞丝的腰是货真价实的柳腰,盈盈一握,做动作特别好看,而且行云流水,能够借助势能增大攻击力。大匣是真学不来,况且他本身力量也足够,这些连续技对他来说完全没有必要。

步伐训练到还好,这是妖精姐姐唯一没有摇头的训练项目,凭借着高敏,大匣做的还不错。

“下古西,我得好好想想,你的情况有些特殊。”格瑞丝对于大匣的情况显得很谨慎,她想静静。

“没事,姐姐,别有负担,我已经学到很多了。”有些人可能是好战士,却未必能做一名老师,不能强求。再说和这些经过千挑万选才脱颖而出的人才不同,他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本身资质确实比较差,如果对方真的生搬硬套,他也会喊停,因为根本学不会。

格瑞丝一下消失了两天,大匣没事就在广场努力练着步伐,还真有点收获。晚上不敢再到矮人的酒吧嘚瑟,就在夜市巡逻,顺便看脱衣舞,享受着众星捧月般的待遇。上次“妖精”叫他起床给他难堪也是因为这个,他那次喝多后,晃晃悠悠就走到了红灯区。

“迷人姑娘”露天舞场在正在演出,说是为艺术献身,其实就是脱衣服表演,而且收费的。大匣不知道啊!还以为免费的,醉醺醺的观看表演,人家别的观众为了哄托气氛,吹个口号,叫个好的,姑娘们也更卖力。他有攀比之心,可叫好的人太多,不出彩,吹口哨又不会,干脆咱放魔法助助兴!

大匣借着酒劲,在舞台下面搞起了灯光特效,为舞台演出增色不少,让节目人气暴增,那一晚连格瑞丝都被惊动了。镇子上富人是真富,那些工人是真穷,富人有了坏心思,自然就去格瑞丝开办的“绽放玫瑰”捧场,而穷人只能少花钱,到露天舞场过过眼瘾,平时两者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

本来格瑞丝就没把对方当做竞争对手,毕竟皮肉行业的核心还是姑娘,她这里的姑娘无论相貌又或者身材都是最好的,对方凭什么和自己竞争?谁想到居然冒出一个“灯光特效”,连已经进门的客人都跑出去看热闹,手下不知该如何是好,连忙去向“妖精”报告。

被打断好事的两口子自然也没有好脾气,招呼泰德去看看情况,最好将“闹事者”抓起来泄恨。泰德屁颠屁颠的带着人到达舞场一看,居然是大匣在耍酒疯,只好把他送到镇官署暂住,这才有了第二天格瑞丝的“兴师问罪”,甚至也想邀请他去“绽放玫瑰”烘托一下气氛。

大匣真的是纯粹的凑热闹,也不知道女人的小心思,因此依然只是到露天舞场搞灯光特效,无论是姑娘又或者顾客都对他热情似火,连带着舞场的生意也好上一大截。未来这里变成著名的旅游景点,甚至翻新修建更宏大雄伟的歌舞剧院,促进了当地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这是大剑武技的一些知识,我没学过,知道的并不全。”两天后,格瑞斯红着眼睛交给大匣几张羊皮纸。女人回去思前想后,觉得剑舞确实不适合对方,高爆发的副作用就是高消耗,并不适合战场。“实际上大剑武技就从剑舞武技上诞生的,只不过它更加存粹,威力更大。我连夜总结出这些知识,你能领悟多少看你自己了。”

“这么厉害你为什么不学?”大匣感觉有些莫名其妙,学为什么不学最好的?

“我要是能学为什么不学?”很难理解对方为什么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我的傻弟弟,学大剑武技不仅需要身体灵活,而且必须拥有足够的力量。”

“都缺少什么?”得,这两天睡得太晚,脑子都僵硬了,赶紧转移话题吧!

“别的都还好,大剑武技追求的就是一击必杀,但我这里缺少爆发方面的秘技。”女人也是思前想后,觉得大匣无论是在力量又或者速度上都没有短板,即使没有爆发秘技同样能提高不少战斗力。

“爆发方面的秘技?我想我有办法了。”大匣若有所思,他最先想到的就是自己身负气血爆发,如果能将大剑武技与之融合,那不就成了一刀流?谁来都是一刀。不过又立刻就否定掉这个念头,办法虽好,但是太过极端,也许,他可以找人问问。

先用两天时间搞明白大剑武技,这种立足于实战之上的武技,光靠看书是不可能学会的,不过配合训练也能大致了解一下。至于陪练,他选中是比特,格瑞丝现在最热心的事情就是抓紧时间给“小帅”生孩子,根本没心思放在武技上。泰德又不够他打,现在整个新望山,身手最好的就是比特,而且,这位还对比武很热心。

矮人的种族天赋是坚韧,具体讲就是力气大,身体结实抗揍,而且伤势的恢复速度快。他们同样可以学习元素魔法及斗气,除了外观与人类不同,其他方面差异不是特别大。比特擅长用十字镐,每次进攻都跳起拼尽全力,可以说势大力沉,无坚不摧,可惜对付500+少年这套不好用,每次都被打败。

两个人白天比武,晚上就一起喝酒,当然,每次最后大匣都是爬出酒馆。几天后,架不住大匣的死缠烂打,比特终于忍不住张嘴和大匣说起斗气爆发的秘密。为什么矮人们掌握斗气爆发不伤身体呢?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身体素质好,他们有坚韧天赋,天生就比人类身体好。斗气爆发实际上就好比七伤拳,不是这拳法歹毒,而是修炼者资质不足急于求成。

不过比特说大匣肯定没问题,白天比武晚上喝酒,连续几天这么折腾他都能坚持下来,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体质。就这样,大匣终于学到可以弥补大剑武技缺陷的秘技,而且还了解到更多秘密。原来矮人的斗气还能二次爆发,著名的狂怒突击团,挑选战士就要求被招募者必须掌握二次爆发。这技能也不难学,一方面对身体素质有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能喝火焰酒。火焰酒的酒气在矮人身体内与斗气相融合,就能练成火焰斗气,进而掌握二次爆发。

火焰酒是矮人秘制的一种酒,据说是铁匠在锻造武器时喝的酒,因喝完之后仿佛全身都在燃烧而得名。可惜大匣对自己的体质是否达标心存疑虑,况且,他也喝不了酒,别回头秘籍没学到,再把肝喝坏了,那可就得不偿失,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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