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就快要死了,这一点他十分清楚。
尽管已经知道了这个注定的结局,但他还是有些不甘心。
做好人好事的确需要勇气,而他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来到这个世界。
一般人的开局,对他来说就是个奢望。原因很简单,与他一起出现的,还有眼前这个界面。
上面的那枚符文晦暗无光,只显示着:
【符文同步率98.7%(未激活),宿主灵魂完整度1.3%(即将消亡)】
虽然已经尝试过无数次,但这上面的数值并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
前者一直在增长,而后者一直在减少。如此明显的互补,不仅仅是数值上的变化。
从他醒来到现在,这个身体的机能也在不断的衰减着。时至今日,罗格已经能够预估自己的剩余时间。
很多人之所以蔑视死亡,那是因为不知道它必然会来临。但如果死亡直接以倒计时的形式出现,那没人能够淡然处之。
不过,这其中显然不包括罗格。此刻,某人正在淡定地谋划着一些事情,一些他必须处理好的事情。
就比如,怎么才能不在羞辱中撒手人寰。罗格满脑子天马行空,完全没注意到一块擦着他发梢打飞的石头。
“嘿!废物,又在做梦呢?”院墙缺口处传来一个公鸭嗓。
“又是他!”看着这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嚣张少年,罗格不由翻了翻白眼。
这家伙的父亲是王国直属官员,按照《米兰达敕令》的采邑管理办法,在罗格“有能力”保卫领地之前,将一直“代管”他的封地——维森特镇。
这法令美其名曰保护领主权益,其实不过是王室侵吞小领主的遮羞布。
出生在开拓骑士家族的罗格,理应以效忠国王为天职。但他父亲多年前以身殉国,非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抚恤,现在就连赖以生存的封地,也快被代管没了。
不仅如此,罗格在醒来以后,便接手了前任主人的一切记忆,包括那场几乎置“他”于死地的意外。
所以无论是原来,还是现在的罗格,处境都十分危险。死于夺权阴谋或者灵魂碎裂,都不是他所想要的结局。
好不容易重活一次,他可不想就这么匆匆离去。毕竟,谁都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机会。
再想到这家伙父亲对自己的“特殊照顾”,罗格自然没什么好脾气。
“哈!你倒不是废物怎么不上天?”罗格头也不抬,懒洋洋地回了他一句。
“别急,等我成了法师以后,你这种废物都不配给我提鞋。”少年不无得意地反击着。
“倒也是,听说你家新主人今年弄到了赞助名额,恭喜你荣升法师役从喽~”罗格一脸“羡慕”地盯着少年,嘴角却流露出耐人寻味的笑意。
“哼!你等着,过几天看你还笑得出来。”少年瞬间涨红了脸,丢下一句狠话转身就走。
看着少年远去的背影,罗格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
法师,是这个世界金字塔顶端的存在。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权利、地位、财富的化身。极度稀缺的天赋比例和与之对等的能力补偿,无疑让法师成为了众神的宠儿。
罗格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初,也曾把施法职业规划书当做自己的主线任务。可惜这个想法不过存活了几秒钟,便被创始人又丢进了垃圾桶。
没错,罗格没有丝毫的施法天赋。不仅如此,他还是千年难遇的厌魔体质。
如此开挂的特点,让世界的魔法元素和他很不对眼,非但不能滋养他的灵魂,还会不断侵蚀他的身体。这或许也是他不断衰弱的原因,但他却没有丝毫的办法。
看着“自己”修长匀称的身材,虽说没有帅到惊天动地,但也比原来的肥宅套餐强太多。
罗格满是遗憾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嘴里也碎碎念念道:“好想体验一把读条搓火球的快感啊~”
随后,一个忽然响起的呼喊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罗格,罗格,不好了!”一个焦急的身影冲了进来。
罗格一把按住险些撞着自己的大头,拉开距离看着来人:“赛门,淡定点,又怎么了?”
眼前这个刚到他腰间的急性子,是罗格为数不多的死党之一,半身人赛门。
别看这家伙满脸胡须,其实也只是个少年,平时没少帮过罗格的忙。
“淡定个毛线,刚才宣布王国命令了,为了保障北境的防御力量,征召领主们限期集合。”赛门满脸无奈地看着罗格。
维森特镇位于大陆最西陲,自由民不过几十人,即便算上佃农和其他类人种族,总人口也不超三百。
所以每年的财政收入十分感人,就算死命压榨异族和过路商旅,也不见得能拉起所需要的队伍。
但这都不是关键,就以罗格现在的身体状况,让他去前线无异于送死。
“不是已经上缴过盾牌钱了么,还有什么好担心的?”罗格有些疑惑地挠挠头。
“哼!你以为我想不到么?”
“你倒是说说看,究竟怎么了?”
“镇长已经宣称,您为了彰显领主责任,今年将亲自带队,报告已经送出去了。所以,你完蛋了,罗——格——大——人。”
听到这里,只要不是傻子都会明白,这就是为了置罗格于死地。
罗格虽然名为领主,但却由于没有受封,迟迟没能摆布好自己的位置。
如果放在以往,这事还有回旋的余地,但镇长的那份报告,已经彻底堵死了所有的退路。
想通这一切后,罗格深吸了口气道:“看来只能听从命令了。”
“你疯了?且不说你根本没有士兵,就算有,就你现在的状态,也只会死在半路。”半身人像是在看傻子一样,冲着罗格吼道。
“不去也行,那咱们逃吧。”后者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半身人。
“……”半身人满脸为难地低下了头,泄气地说道:“我这拖家带口……”
“照你这么说,孤身一人就该去死。”罗格有些无语地挠着头。
“没有啦,我只是觉得自己没用,这么关键的时刻,我却帮不上忙……”赛门原本就袖珍的身形好像变得越发矮小。
“喂,别这么伤感好不,一定会有办法的,相信我!”罗格笑着拍了拍半身人的肩膀,转身便向屋外走去。
罗格的住所距离镇子中心不过几百米,途中还得穿过商业区。说是商业区,其实只有几家规模可怜的商铺。
镇上的酒馆,是个退役老兵自己开的,听说年轻时也曾有点名气。
后来在某次战役里,膝盖很不幸地中了一箭,就回到了维森特镇开起了这家小店。
小镇地方不大东西也便宜,酿酒虽然门槛不高,可在缺地少粮的镇子里,也算是奢侈消费了。
罗格推门走进酒馆,挤过人群来到吧台前。还没等他坐稳,身后就传来一个大嗓门的声音。
“老板!给我们一人来杯麦酒,有什么吃的也赶紧弄点过来。”
伴随声音的是几个魁梧身影,几下分开人群便挤进了酒馆里面。
这帮人满脸疲惫,几乎个个身上都带着蜈蚣一样细碎的伤疤,明显是久经战阵的狠角色。
看着这些凶悍的佣兵,普通酒客纷纷避让,场面一时间混乱不堪,罗格的视线也随着声音落在的为首之人身上。
领头的佣兵大约四十岁左右,锃亮的光头上,一道恐怖的伤疤由额头延伸到下巴,几乎将他的面孔一分为二。
雄壮的身形几乎要把房顶撑破,即便现在坐下来,他一个人也占据了整张桌子。
“来喽,佣兵大人,这是您的麦酒,小店还有特色的烤猪排,都是迷雾森林里的上等货色,别处可品尝不到这美味。”酒馆老板熟练的招呼着佣兵,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
在维森特这种小地方,也不是没有佣兵路过,但大多都是送信跑腿之类的小角色,三五成群也就顶天了。
像今天这样有实力的佣兵小队,即便是酒馆老板以前从军时,也是不怎么多见的。
“给我们每人来一份肉排,还有,能弄到迷雾森林的地图吗?钱不是问题。”为首的光头佣兵问道。
平缓内敛的腔调配着脸上扭动的伤疤,看起来让人格外异样。
“这个嘛,地图还真没有,不信您可以出去打听打听。”
酒馆老板沉吟了一下继续道:“麦酒三十个铜鹰、猪排一个银狼,十人份总计十三个银狼,您给我一个金龙就好了,小本买卖,概不赊账。”
“这是两个金龙,再来十杯麦酒,我们吃完就走,别急。”光头佣兵丢下钱不再言语,埋头对付起眼前的吃食。
酒馆老板还想解释些什么,就听后厨传来一声喝骂:“死瘸子,赶紧给老娘滚过来,肉快糊了。”
“来喽,我的老婆大人~”酒馆老板在众人的哄笑中,如同兔子般窜进了后厨。
罗格也笑着摇摇头,酒馆老板看似为人粗豪,其实能从外面冒险回来,又有哪个人是简单而言的。
听酒客们说,老板以前是个军官,即便受伤退役,也用不着回来,当个教官是足够了。可惜不知道从哪讨了个悍妇,最后回到家乡开起了这小店。
酒馆老板说不赊账的确是想驱赶这些佣兵,但没有地图却是真话。
迷雾森林之所以得名,就在于里面飘忽不定的迷雾,而这迷雾的由来也颇有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