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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帮老公泡妞(2)

于是,我们也就变得没有计划起来了。本来定好的节奏紧凑的景点观光计划,也就变得若有若无,每天睡到自然醒,下午随便去一个什么地方,然后回来就在古城里闲走。碰到顺眼的馆子就进去小吃一顿——不敢饕餮,怕两小时内不能消化,以至于无法开始下一顿。在大理,吃,完全是一件一提起来就让人泪流满面的事情。气锅鸡、砂锅饵丝、野生菌、烤茄子、炒茉莉花、凉拌树皮,还有没来得及吃的木瓜鸡和酸辣鱼……写得我腮腺直酸!

大理的悠闲,奠定了我们接下来一周的旅游基调——无计划,走哪儿算哪儿,犯懒,能坐着就不走,能躺着就不坐。所以,在车水马龙的丽江,我们可以走到半山腰,在一家纳西族老妈妈家的阁楼上,一盘鸡血凉粉,几支烤串,看屋外房檐滴答着雨水,就将为期半天的丽江游消磨干净。所以,在旅游景点众多的香格里拉,我们只花了小半天去看了最近的松赞林寺和草原,剩下的时间只在古城区二楼的沙发上瘫软着,就着藏式糌粑喝酥油茶,听窗外风铃随风清脆,看白晃晃的寂静街道上两个藏族儿童玩耍。

爱上大理,其实主要是因为爱上了那里爱答不理的气质。那里的生意人好像对赚钱兴趣都不大,即使你主动问起,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可是我们就是犯贱,越是对我们爱答不理的,就越爱往里钻。主动的只有陌生人的调情。不仅在文艺青年众多的酒吧,即使你在大排档吃一个小午饭,也有当地人隔着好几张桌子对我们喊:“两位金花,晚上一起去广场喝酒吧!”每每遭遇类似情景,我和叶三都以齐声哈哈大笑作为回答,实在不成,就谎称同性恋。

大理的天,永远是叠满白云的蓝,即使在夜里。一晚,我们在草地旁边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之类的酸歌,突然抬头看天,面目不清,便不约而同地失落道:大理的星星都跟眼眉一般齐!临别大理的最后一个黄昏,我们走在大理古城墙上,踏着安静的阔大青砖,望着伸手可及的苍山和瞬息万变的晚云,都不想说话,任由各自的心思在各自的身体里叮咚作响。这样的静谧与辽阔,只适合用来忧郁。

恍惚间,便走进了夜色。恍惚间,便遗失了相机。心疼的不是钱,是相机里的山花、闲狗与无穷多的云彩。遗憾的不是记忆,记忆已然刻在脑子里——而是记忆不能与爱人分享。那一晚,心痛至极,可第二天醒起,仅有的一点悲伤便被一顿下关车站旁边大食堂里好吃得让人伤感的酥肉汤冲走,被接下来越来越高的山路和越来越低的云化走。

丽江的海拔只比大理高五百米,我就已然胸闷气短。香格里拉的海拔只比丽江高五百米,我已然行若老妪。高原反应让我们的举止祥和了许多,但嘴依然不闲着,指东骂西,蛋逼不绝。只有在去香格里拉的山路上,我们才真正安静了俩小时——那一路的壮观终于封住了我俩永不疲倦的嘴。金沙江(后来查地图确认是金沙江)边的大山,随便一座搬到中原去都是一座泰山!面对美景,脑子中翻来覆去出现的竟然是“壮

丽的大好河山!”

车盘上高原,看见了传说中的草原与纷纷坠落其间的牦牛,但心思依然在大理。

大理满地是狗,所有的狗都没有链子,所有的狗都跟人一样放松和悠闲,不是躺在酒吧里和着酒气醉眼迷离,就是躺在草地上懒洋洋地打滚儿——来生有幸,托生为苍山脚下一条狗!是我和叶三共同的心愿。

和叶三在大理游玩,从古城夜店闲逛归来,沐浴更衣,舒坦地躺在床上,想给亲人发短信做晚汇报的时候,我才发现手机不见了。打手机,已然关机,心下大凉。不抱什么希望,但还是穿上衣服匆匆出门赶赴最后一家去过的小店。

刚赶到那小店门口,白族小姑娘就认出了我俩,双方同时说出:“手机!”

回来的路上,我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得意忘形地讲述着我失而复得的种种福气。当然,得意过度的结果就是第二天又遗失了更贵重的相机。

从那之后,便不敢太张扬我的傻人傻福了。但这次的失而复得,让我实在忍无可忍,不张扬一下看来是不行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有朋要自远方来,于是我那天下午就开始翻钱包。但把大包都倒出来了也不见钱包,想,大概是落家里了,于是跟主任借了两百元赴约。

但后来回到家中,依然找不见,想,大概是丢了。可是,完全想不起什么时候丢的,也许,是在公车上睡觉的时候吧?

闹心的不仅仅是钱包里刚放进去了朋友让我代捐的五百元捐款,更闹心的是身份证和那些银行卡。但我实在太困了,所以来不及闹那么多心,就没心没肺地昏然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突然接到陌生电话,问我的家庭住址,我好生奇怪,反问何事,对方问:“你是不是丢了钱包?”

原来,我前天晚上去小区门前的药店买胖大海,付款的时候没心没肺地把钱包放柜台上就走了。如果不是他们打电话,我死都想不起来我曾经在那里用过钱包。

赶到药店时,才知道他们凭我钱包里的名片打了一天电话找我,没有结果(里面的名片都是云南的旅店、司机、酒吧……的)后,就翻出钱包里的面包房会员卡,到旁边的面包店凭卡号调出了我的个人资料,这才找到了我的电话。分文不少,半卡不少,我用现金、实物感谢他们,他们统统拒绝,说:“有规定,不能收。”我的感激无以言表,连说:“我怎么这么幸运啊?!遇到你们这样的好心人。”

幸运的不止这一次。更为离谱的是那次历时三个月的失而复得。

2000年,我研究生毕业留在院里,九月上班,领了一堆新的证件。去地安门购物的时候,放在自行车后面的包被拉开了,到家才知道,而钱包早就不翼而飞了,连同钱包里的那一大堆证件。

由于懒,所以我一直都没去办理新证件。如此拖到初冬,突然有人呼我(那时还是BB机),回,有人问我的姓名。正奇怪时,对方问我有没有丢钱包。

我嘴大张着,半天都想不起来合上。那可是三个月前丢失的钱包啊!

与打电话的妇女约见在某天桥,她说她是南城方庄一带的一个出租公司的坐班职员。上下班的时候,她总是隐约看见家附近的厕所旁边两墙的夹缝中间,有个类似钱包的东西在一根铁丝上面随风飘荡。出于好奇,有天她找了根棍子把那东西钩了出来,发现是一个除了钱各种证件都在里面的钱包。她断定是被小偷取了钱后随意抛弃的,于是从中找出我的名片,于是便呼了我……

那是一个很朴实的中年妇女。我请她到附近的咖啡馆坐着聊天,她死也不肯,说:“你丢了钱就够损失的了,就别再花钱了。”

她急着去看父母,于是匆匆别过。及至分别我才发现,我忘了问她的联系方式!这是我遗憾至今的事情。善良的举动应该被鼓励,而我,连事后的一句贴心的问候都无从致之!

失而复得,除了狗屎运气,有的时候也要凭自己的努力。

2001年春天,终于告别了呼机,从此拥有了自己第一部手机。爱立信的,傻大傻大的,但是依然爱不释手,不管有没有人打电话,我都整日不离左右。

还记得那天是情人节,阴雨。中午下楼到马路对面的小店里买东西,半分钟的公夫,就发现兜里的手机不见了。当时觉得天旋地转——那是我当时唯一的贵重家产!镇定半秒,便迅速环顾四周,人来人往,都行动如常,丝毫分辨不出谁是小偷。突然发现二十米开外两个下岗工人打扮的中年男人在远远地冲着我比比画画地交谈,便径直走了过去,问:“你们有没有看见谁偷了我的手机?”确认我丢了东西后,两人边嘟囔着“肯定是那个人”边拔腿向前追去。他们不是跑,而是疾走,走到正拿着我手机得意扬扬打电话的小偷身边,突然一个漂亮的擒拿将小偷掀翻在地——原来,两人是在这一带蹲点的便衣!蹲了俩月了,天天接到报案,但没抓到一个现行。而我,帮他们终结了“百日不破案”的屈辱历史。那天去派出所录口供,发现全所民警都喜气洋洋的,跟真过上了情人节似的。他们自己都说:“就没听说丢了手机能马上找回来的,你真好运气!”

我的确是个幸运的人,总是遇见匪夷所思的好人好事,而内心总是承受着各种各样的感动与温暖。

十四岁时遭遇的一件意外死亡,使我一夜之间从一个没心没肺的快乐儿童变成了一个彻底的虚无主义者——人总是要死的,那活着干吗呢?不如早点死吧,还是。

那时,每天上学走过喇蛄河桥头,就好像能走进对面的山里;每日放学,走回过桥头,又好像要走进山对面的山里——我家四面环山。

放学时的“走进”,最终让自己终老深山,永远不再出来,而只在深夜偷偷下山看看熟睡的父母。离开尘世的决绝和对父母的挂念经常纠结得我走在马路上就泪如雨下。而实际上,这一切从未真实发生过,所有的绝尘而去都只在我的幻想中。

从此,我开始了双重人生。一个在尘世没有任何委屈地快乐生活,另一个则在一旁悲观地望着这一切,并时常出走和自杀。

两个自己相安无事,但偶尔也有交叉,比如1989年的秋天我认真地想过退学去草原流浪至死,大三失恋时认真设计过自杀步骤(并为此专门找化学系的同学索要实验室里的氰化钾),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因无力承受社会的虚伪肮脏而再次认真地设计死亡路线……每次都因为不忍心让父母伤心而最终放弃——放弃得很不情愿,于是又希望自己根本就是个孤儿,既然不是孤儿,就设计先杀死太爱自己的父母再自由自在地自杀——当然,都没有付诸行动,依然是两个自己一起走,一个狂热爱生活,一个拼命想死去。

杀死自己,成了我思维的常态。也就是说,每天晚上睡觉前,别人用来惶恐、自恋或者意淫的时间,我用来杀死自己一遍,不然无以安睡。后来渐渐知道,持续二十多年的这个临睡行为,医学上称之为强迫症。

二十八岁以后,由于信仰的缘故,我终于将两个自己合二为一了,从里到外地爱生活爱拉芳,但是强迫症却始终如影随形,其实很大成分是不舍得放弃这个好玩的游戏。当然,有些绝望的瞬间与现实生活和信仰都无关,那些绝望还是让我真诚地想一死再死。

临睡前的死法有很多,最被我珍爱并反复使用的有如下几种:

千斤铡刀从天而降,瞬间将自己斩得身首两处。

大砍刀斜劈过来,瞬间将自己从左肩至右腰分为两部分,或者正面劈过来,将自己从头到脚分成左右对称的两半。

十几片薄薄的精钢刀片齐刷刷落下,将自己分成整齐的十几段,每段都能在散落之前看见整齐的横剖面。

一个巨大的石板推过来,上面密密麻麻布满无数钉子,瞬间将自己扎成马蜂窝,就像《古今大战秦俑情》里的现代巩俐差点死掉的那一刻。

几十杆标枪同时射来,飞快地将我钉在墙上。标枪一拔,就里外通透。遗憾的是,这个死法被《英雄》里的李连杰抢先一步,类似地先死了一次。

用大铡刀从头皮开始,将身体一片片切下,厚薄均匀,或者相反,从脚趾切起。

从天而降,落入竖立的尖刀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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