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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叶仲坤觉得如今他更喜欢和姜黎黎呆在一起。当你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你老是觉有一首叫欢乐的歌在唱。她的眼神散发出无限的快乐,笑的时候,圆圆的鼻头皱巴巴的就像是婴儿一样。她大腿内侧有一粒红宝石一样的痣,每次做完爱她就要看它是否会发光,她说那粒红痣很通灵,爱情会使它光芒四射。洗澡时她把手伸进阴部,她说多么可怕,这里竟然能爬出一个孩。

姜黎黎能避重就轻,让你时刻尝到快乐的滋味。周绮瑟却总是让你感知灵魂的存在,而灵魂是沉重的。不过,暗地里他从来还没有把这两个女人放到一块儿比,因为这没法比,他对姜黎黎存在深厚的感情,但那不是爱情。

他常常和她煲电话粥,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有时聊着聊着就忍不住相约见面。姜黎黎在电话里的声音甜的腻人,结合她那完美无缺的笑声,总是让你如沫春风。那一天,他有点感冒,她在电话里告诉他一定要吃药,吃完药安静地睡上一觉就会好。可是聊了十来分钟,她又忍不住约他去她家。“你来嘛,我照顾你,保证你的病好的快,”她说。

他在床上懒得动,后来经不住她哄骗,起床穿上衣服,兴冲冲地去她家。结果那天的愉快给报销了,姜黎黎把事情搞砸了,一切都搞砸了。首先令他感到异外的是,她儿子陈城在家,她正在教他绘画。他一进门,姜黎黎就高兴地要她儿子喊叔叔。

陈城五岁,五官活脱脱是从他妈妈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很漂亮。但只要一丝恍惚,你就发现隐藏在他身上的陈伟明,他父亲的形象。你说不出哪儿像,但是只要你见过他爸爸,你肯定会感觉这孩子还是像他,这是叶仲坤最厌恶的一部分。

姜黎黎去做饭,要他陪陈城绘画。陈城把画好的画给叶仲坤看,“叔叔,这是我画的桥,可以走十三个人和一辆车,这是小河,里面有一只小鸭子。这个是太阳,这是房子,我们的学校,"孩子说到这儿放低声音,悄悄告诉他,"有一间教室里有一个魔鬼,我不怕它,只有我一个人可以看得见,所以你在这上面看不到。我告诉你,你要替我保密,不能告诉我的同学张小月。”

孩子的武器就是天真,它可以一瞬间征服你内心全部的领地。他不知道今天姜黎黎为什么把儿子留在家里,每次她都是提前把儿子送回娘家。难道是我得了感冒,我们在一起干不了别的事,她干脆把儿子留在家里吗?他很快发现他错了。

饭桌上他对姜黎黎的菜赞不绝口,姜黎黎学着郭晶晶的口气说,“好吃就多--吃点。”她顺便建议他不如搬来她这里住,房子够宽敞,省去付房费的钱,也免的在外面吃快餐,生活比较踏实。

这使他意识到姜黎黎把儿子陈城留在家里原来是别有用心,她希望他能和孩子建立感情,关系亲密起来。既使和他不像是真正的父子关系,也要像他真正的后爸。因为他一搬过来,就意味着他们成了一家人,一家三口,多么美好的家庭。只要他答应,他马上立刻就有了老婆和儿子。

他觉的这太荒谬啦,他自己都像只冬天的鸭子,下河怕水冷,怎么能够做好爸爸呢。他认为这对孩子也不公平,当他觉得这孩子与他没关系的时候,直觉得他可爱。要是一想到他会成为这孩子的后爸,那隐藏在孩子身上的陈伟明又跳了出来,让他马上直觉得这事恶心。可这孩子为什么要接受一个,直瞧着他厌恶的人闯进他的生命呢?对于孩子,他认为他和姜黎黎都没有权利这么做。

“我已经习惯了旅馆,不想动。”

吃过饭,叶仲坤坐到沙发上去心不在焉的翻着电视频道,身体陷进柔软的沙发。“只怕那时就这样温柔乡成温柔陷阱,”叶仲坤在心里说,多少还是了解自己一点,他是那种顺应了一种环境,就懒得动的人。

这一点,姜黎黎很清楚,姜黎黎比他本人还了解他。不过她了解的也是过去的叶仲坤,那时的他一粒沙子都难以揉进他的眼里,如今这个城市太多沉重的事物融进了他的灵魂。

姜黎黎了解的叶仲坤是个很容易受诱惑的男孩,她仍然没有放弃,她说乔非儿很赏识他的才华,想聘他为公司设计总监,她说的非常婉转。叶仲坤说,他想不起乔非儿是谁。姜黎黎提醒他,就是那天带一位德国佬来参加她生日派对的那个女人。

叶仲坤拒绝了,他认为人他妈的生来就不是为了一份工作的,我为什么非要工作不可呢? 姜黎黎的好意他心领了,他对她的爱充满敬意。他觉的在她那变幻无穷的外表下,那颗温柔的心是不变的。

她的外表可真是变幻多端,叶仲坤在心里暗暗把“恋衣狂”罗可可和她比了一下,罗可可虽然恋衣,但风格却是不变的,姜黎黎的风格毫无规律可行,但你又从来不觉得她穿的不美。

有一次他走在街上,看到前面走着一位风姿绰约的女郎,他心里马上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把她弄到手,便紧跟上去用手往她的香肩上轻轻一拍,“小姐,这是你--”,小姐回过头来,他惊讶地发现原来是姜黎黎。

当然这事从来没发生过,这是有一回姜黎黎来找他,他差点没把她认出来时瞎编给她听的,只不过在这个故事的开头,他添了一句“有一个叫叶仲仲坤的老色鬼",在故事的末尾添了一句"原来是他的老情人”。

起先,他觉得姜黎黎娇媚百态,像个小妖,以为她大学刚刚毕业二十出头,结果她三十三。他以为她适合与他谈恋爱,她却冒出了一个糟糕透顶的老公,接着发现她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他以为她生活上是个小白痴,结果她深刻得就像是一位哲学家。她似乎什么都会,这老让他吃惊。

整整一天,他都呆在姜黎黎的家里,她家的房子大而无当。客厅像个舞台,各种家具的摆设就像是舞台上的道具,那里上演着一幕幕人间悲喜剧。叶仲坤看到第一位上场的是他的老祖母,她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她慈善、和蔼可亲,她的模样是银幕上任意一位老祖母的形象。倚着窗子伫立的是他妈妈,妈妈的脸对着阳光,她凝视着窗外的风景沉思。窗外的树也浸透在浓得像金黄色的蜂蜜的阳光里,树叶闪闪发亮,在风中婆娑起舞,而她母亲看着树,想得却是他不了解的事物。一切那么安然有序,然而在他眼里,房间里的一切与他却是兵戈相见,说到底,他不能忍受这种温馨的家庭氛围。他已经从家里好不容易逃出来,逃出妈妈和祖母温柔的魔爪。“可能是我太年青了,旅馆比家来得更具魅力。”他在心里说。

可姜黎黎怎么理解呢?要是她试图通过温馨的家庭氛围,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来留住他,那她就错了。午餐她准备的那样精心。浓香的汤汁对胃有好处,样样菜都美味,他简直说不出哪道菜才是姜黎黎最拿手,每次来,她都变着花样给他做吃的。进餐的饭厅乡村味极其浓郁,有一面墙壁装饰着一幅巨大的乡村壁画,树林、草地一片青翠,有一条乡村小路通往冒着炊烟的有着红屋顶的小房子。他注意到这壁纸是新贴上去的,以前来没有。

叶仲坤注意到姜黎黎的卧房整个儿也焕然一新,衣柜和床换成了白色,窗帘也是白色的,墙壁新刷了橙黄和海蓝色的漆。这变化并没有讨得叶仲坤的喜欢,使他感觉陌生,他倒是乐意姜黎黎原来的那张大床。那张大床应该是姜黎黎和陈伟明的婚床,第一次和姜黎黎在那张大床上做爱的时候,觉得爽到了极点,有种强烈的征服感。

他觉得和一个男人为敌,战胜他的办法就是爬上他的床,打心底里征服他。这就是为什么莎士比亚送给他老婆次等的床,把最好的床留给自己,让她带走次等的床,免得被仇人玷污。莎士比亚有理由把上他床的人当作仇敌。人类的发展史拿下不出确凿的证据,表明现代人比古代人更有智慧,陈伟明憎恨那些玷污他婚床的人,却想不到要把它带走。

当然叶仲坤也不是不明白,他其实没什么理由恨陈伟明,首先是他上了人家老婆。要恨,也只有陈伟明恨他。

生活有时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敌人,让你去发泄。否则你就会与全世界为仇(从而叶仲坤认为,陈伟明成为他的敌人其实是蛮委屈的),与虚幻的国家,与社会,与一条无辜的狗或一个妓女过不去,就像是裘忍冬、塞洛和阿飞。所谓的愤青,就是你想象的东西总是与现实永远有一段距离,从这个意义来说,叶仲坤认为自己是一个标准愤青。在陈伟明没有成为他的敌人之前,他常常去练拳击,生活不如意的时候,他就不停地打沙包。但沙包不像人,怎么打沙包还是无动于衷,不会受到一点损害,你会越打越气愤。除非你在拳头上绑上小刀,有一次他就这么干了,看着沙子从沙包里沙沙地流出来,心里很痛快。但是几次下来,还是不够解恨,因为毕竟是用小刀划破沙包的。现在生活中有了一个具体敌人,其实心里蛮痛快的,至少在你恨他的时候,有个具体目标,心里挺释然的。

这并不是说,他与姜黎黎上床,就是为了报复陈伟明,事实证明他一到了床上就忘了这回事。两人趁着孩子午睡,又躺到了一块儿。不过这次和姜黎黎在一起,他没有感觉到以往的那种心荡神驰。他觉得不完全房间的变化和感冒,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大概就是从和周绮瑟闹分手,他在床上就没了以往的那种劲头。

做完爱,姜黎黎躺在他的胸脯上,用手触摸着他的下巴说,“我还有年假没休,我想去泰国旅游,你没什么事,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好啊,步行需要多久?”叶仲坤开玩笑地问,他的意思是他可没钱贡献给航空公司了。

“我可以先借给你嘛,咱们五五对开,到时候你再还我就行了。”

叶仲坤认为没这个没必要,他人就在旅途中,又何必踏上另一段旅途呢。目前他不想离开沙城,他是铁了心去对称之城的。

姜黎黎从床上跳下来,一丝不挂地伫立在窗口,房间的光线勾勒出她身体玲珑的曲线。房间的窗户正对着中心公园,那里传来叽叽喳喳的鸟语,她突然转过身来问,“你那位姓周的小姐怎么样啦?”

叶仲坤并没有感到异外,果然不出所料,像姜黎黎这么八面玲珑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绮瑟的存在。过去她从来没有问他,没有挑明这层关系,因为她知道她处在弱势。叶仲坤爱的是周绮瑟不是她,他留在沙城早已不是为了她姜黎黎了。她只有在暗中和周绮瑟较劲,方有赢的机会。而今天,她要他一起去旅行,其实就是要他在周绮瑟和她姜黎黎之间作一个决择。如果他愿意和她去旅行,踏上另一段旅程,证明他改变主意爱她姜黎黎。姜黎黎要他和她走到一条道上去,她要拥有属于他们两个的旅程。那是完全属于他们两个的爱情旅程。

“没怎么样,已经完了。"他说,"我要回去了。”

他跳下床,穿上衣服,走到姜黎黎身后。今天是星期天,公园里一群孩子在滑滑梯,一群中学生在跳街舞。阳光灼亮,他不知道什么样的未来才属于这样的一群孩子。

已经不存在这样的选择了,姜黎黎会从裘忍冬那里打听到一切,他不想作任何解释。他离开,是因为他觉的空气里已经充斥了一种不愉快的气氛。姜黎黎走过来,像往常一样拥抱他,在他的嘴唇上深深印上一吻。忽然间他又觉的什么事都没了,可这时,姜黎黎猛地抬起头来,盯住他的眼睛说,“ 告诉我,你有没有爱过我?”

“爱过,就是在深圳的那一次,对你来说是标准的一夜情,对我来说是爱。"叶仲坤说,"因为你选择了我,而不是我讨厌的上司。就是冲着你当时说,'操,要是为了公司那点破事,今天在这里的就不是你了。'我立刻爱上了你。总监一直把我当作眼中钉,我其实可以另谋高就,但我偏偏要在那里当他的眼中钉,就是要他难受。但那时我这枚钉子越来越不好过,快要在他的眼中呆不下去了,我感觉他太强大,而我是那样的弱小,他随时眨一下眼睛,就把我从他的眼球里蹦出去。我正想着放弃这份工作,带着挫败离开,而你那句话又鼓励了我,让我觉的我总有比上司强的地方。但是一来到沙城,看到你那位丑陋的老公,我就没法爱你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你是个混球,和我一样。”姜黎黎说,她笑了,鼻子又皱到了一块,像婴儿一样。

他表示赞同,在如何把生活搞的一团糟方面,他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上,如果他的性格不是这样的优柔寡断,老是在她们之间兜兜转转。假如当初,他在周绮瑟和姜黎黎之间选择一个,一心一意的爱下去,今天也不会把自己弄成这样。他了解姜黎黎,就如同了解自己一样,她配得上他去爱她,但他没有去爱。

姜黎黎认为她在精神上属于那种永远飘泊不定的人,她曾经想她的灵魂到底是什么东西--她的灵魂有飞机一样旋转时发出巨大的嗡鸣声的螺旋桨,她常常听见它发出这样巨大的声响,嗡嗡嗡,在城市的上空越过一幢又一幢的高楼大厦,像是在寻找什么,她一直不明白它在寻找什么。它的形象就像是一只怪物,长着这世界上还没见过的奇怪的模样。它有螺旋桨,有两只绿色的古怪的眼睛,有银灰色的足球一样圆的身体,有章鱼一样的触角,当它碰到令它恐惧的东西的时候,它就不自觉的缩回来。遇到令它快乐的东西,它就把触角伸过去,包围它。它像风筝,又不是风筝,但它像风筝一样永不知疲倦,有一条拉向地面的细线。陈伟明就是那个拽着她灵魂细线的人,她之所以选择了他,是因为她觉得他这个人罪恶。

当她这样跟叶仲坤讲的时候,叶仲坤忍不住大笑。“怪物”,他叫姜黎黎的灵魂。姜黎黎解释她的灵魂上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根始终拉向地面的细线,自然是害怕飘的太远,迷失了方向。她希望有根,却又不愿意依附于根上。

她小时候认为自己是最乖最听话的小孩,她的父母却觉得她太叛逆。她父母很穷,早就下了岗,她一生都用来为她父母赚最后一枚铜板而拼命,他们就像是老虎一样不满足。总认为她为家里着想的不够多,没让他们过上更好的日子。而她的姐姐,从没为父母做过一件事,他们却认为她姐姐最孝顺。因为她姐姐总是会说好话给父母听,当她父母谈到她姐姐时,“她只是太穷了,没办法。”因为姐姐顺应父母愚昧的思想,和他们一样愚蠢无知,遗传了他们所有的缺陷。她母亲年青时是个美人,但是她任其她身上粗暴的脾气、任性、悲伤的情绪、皱纹像爬山虎一样迅速占领了她的身心。她的父亲,其实也蛮有优点,但是和她母亲一样,任其自身的缺陷像雨后的春笋一样暴长。母亲没日没夜地守在胡同里打麻将。父亲有一次突发奇想,为她着想过一次。跑到山那边的人工湖里去偷鱼,结果炸掉了一只眼睛和手,从此就和她母亲在麻浆桌上做搭档。她挣钱不断要为他们挣生活费,还要维持他们在麻将桌上的开支。

小时候她一直不明白父母为什么不爱她,尽管她样样事努力,而姐姐却什么都不干就能赢得父母的爱。那时她以为姐姐身上有什么魔力,她在深夜里对着月亮跪下来,求神赐姐姐身上的那种魔力给她,她认为月亮就是神。等她长大了,有一天,她妈妈抱怨她给他们的钱太少的时候。她忽然明白,她可能用她的钱,永远买不来父母的爱。她越是给他们钱,他们的感情就变得越是麻木,他们的意识被轻而易举获得的钱蒙蔽了。钱使他们的距离变得越来越遥远,他们简直觉得她处于另一个世界,处于她父母失去的那个世界。这就像是穷人恨富人,工人阶级恨资产阶级一样,她和她父母处于不同的阶级。而她的姐姐,她的父母从她身上看到了他们自己的影子,觉得和他们处于同一个世界,所以才觉得亲近。从那之后她永远再也不渴望得到父母的爱,她再也不买一些漂亮的礼物去哄他们,只给他们钱。

这是她的责任,并不是说她做不到彻底抛弃他们。自从她不再渴望爸妈的爱,她再也不爱她的爸妈,很奇怪,就连对他们一点怜悯的感觉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给他们钱,是因为她不想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那样她既使生活在天堂里也一样有一种罪恶感。她的心里会因这样的罪恶感变得抑郁不欢,而她生来就喜欢快乐,喜欢无忧无虑的像只小猫。为了不让这种罪恶在她心底滋生夺去她的快乐,她还是愿意给他们钱。

结婚之前,姜黎黎爱过一位在中学教几何的老师。几何老师漂亮的像一座金字塔,两人感情甚好,他向她求婚。姜黎黎看到她和几何老师这样的婚姻前景:有一套房,经过多年的努力可能会有一部国产车,永远不能拥有一件奢侈的物品,会生一个孩子,然后等孩子长大背叛他们。不能有一次婚外情,拒绝所有诱惑,否则只有离婚。姜黎黎看到她和几何老师的婚姻前景就像一只廉价的玻璃杯,保不准随时都会被她不小心摔个粉碎。

为此她接受了另外一位求婚者,陈伟明。首先是,她觉得嫁给陈伟明,如果她背叛他,她心里会问心无愧。其次她可以改变她的社会环境和物质享受,她可以随心所欲地拥有她喜欢的名牌。她认为她有足够的忍耐力和陈伟明生活在一起,结果还是低估了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的糟糕程度。直至离婚的时候她才猛然醒悟,这场婚姻的真正赢家不是她也不是陈伟明,而是她的父母。他们搬进了一套舒适的大房子,把赌局开到了家里,没日没夜地打。他们突然变得很怕死,对生命的眷恋达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父亲唯一的一只完好的眼睛揉进了一粒沙子,马上立刻打电话给她,要她赶快送他去医院。妈妈有一点伤心感冒,吵着要去住院。

她在记忆里不停地搜索,在和陈伟明结婚之前,她抛弃爱情,难道当时就没想过一半的原因就是为了爸妈吗?没想过,肯定没想过,这个意识潜藏得太深,现在才冒头。她发现原来她在骨子里还是忠实于爸妈的,这种忠实令她感到恐惧。她再次用上了她的武器--背叛,她想到要想彻底的背叛她的爸妈并不是不给他们钱,而是重新回到爱情之路上。她应该忠诚于爱情,让爱情来排挤父母在她心里的位置。

她在努力地争取他的爱,他对她无能为力。如果他今天能爱姜黎黎,他也能继续爱周绮瑟,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他像一个轮子一样,继续在她们之间来来回回、兜兜转转。他隐约感觉到他丧失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就像是一种技能一样,然而又与你自身保持的某种技能有区别。技能只有在长久不用的情况下才会一点点丧失,而爱的能力,却是因为其它的因素,在你心境不佳时,在你每每遇挫时,在你绝望你灰心你穷困潦倒你不安你恐惧深深的恐惧你沉下去你浮上来你渴望着一根救命稻草你--你的这种能力就丧失了。

自从叶仲坤决定去对称之城,那些小小的龙卷风也突然停了下来,消失得无影无踪。以前走在一片明亮的阳光照临的街上,一阵阵小小的龙卷风会突然打着旋儿从身边经过,调皮地掀起女人的裙边和大衣的衣袂,在某条街拐弯的地方消失了踪影。每每龙卷风来临的时候,叶仲坤觉得上街是件赏心的乐事,就像古人老是盼着花好月圆的日子,好坐在湖心亭子里欣赏歌伎像流水一样婉转动听的歌声。

由于沙城的沙尘暴越来越厉害的原故,一些女人上街就戴上太阳镜和面纱。刚开始觉得面纱给女人频添了一种神秘的魅力,在龙卷风经过时,欣起那面纱,还能在惊鸿一瞥中一睹芳容。可时间一长,不禁让他故虑重重,事实是这种故虑不止他一个人有的。阿拉伯妇女艰难地摘下面纱之后,沙城的妇女戴面纱成为一种风俗。那时只要谁不戴面纱出门很可能就会被认为是伤风败俗,面纱就会被演变成政治事件。更可笑的是一些男人为挡沙尘暴也戴上了面纱,但那样子不会频添男性魅力,反而使他像是江洋大盗在招摇过市。

再大的风沙,叶仲坤只戴太阳镜出门。记得刚来沙城那阵,一位沙城的电视台女记者在街头采访过他一次,问他对沙城的沙尘暴和龙卷风有何看法。“还不错,”刚说完,一阵龙卷风经过,女记者的迷你裙被龙卷风测不及防地掀了起来,就像是玛丽莲·梦露穿着白裙子站在地铁口的那个经典镜头,难掩大片春光乍泄出来。

叶仲坤一直期待龙卷风的到来,他把去对称之城比如爱丽丝漫游仙境,比如加勒比海盗的大冒险。当他从另一个世界冒险归来,他会发现原来日复一日所经历的日子,并不是他现在认为的这样平庸无聊。他会变得快乐,乐于平淡无奇的生活,因为他冒险够了。他会觉得擦窗子、托地板、扫厕所这样的工作做起来都是一件很快乐事,工作的热情使他干活时老是想吹口哨。他也会重拾爱恋的乐趣,女人在他看来比新鲜牡蛎的味道更加鲜美。原来平庸的生活就像一件华丽的旧袍子,被他翻新之后,不断地挖掘出它的美和价值来。

自从下定决心,他不再在意生活的平庸无聊,等待的时间变得从容了许多。就像是一片镇痛片,让他暂时对头痛失去了感觉。早餐是一杯咖啡和两块苏打薄饼,再简单不过了。中午的时候他又睡着了,醒来后已经是下午两点,却一点食欲的感觉也没有。大森林里的动物如果都像他这样,每天把饭量减少一半,许多动物就逃脱了被别人当作盘中餐的命运,每种动物的数量可能就会猛增。后来又想不可能啊,动物像我这样减少了食欲,也照样减少了性欲,繁殖生育就减少了很多。到了最后,说不定很多动物就闹得绝了种。

阳光从薄的窗纱透进来,形成一片细细碎碎的光斑投在地上,给人一种脱离现实的感觉。天气有点热,皮肤摸上去,就像是蜘蛛网一样粘稠,全被汗液和落定的尘埃给堵塞了,感到很不爽。他爬起来洗了个澡,他一天中不知道要这样洗几次,还是觉得不爽。洗澡的时候,觉得身体舒服了,头皮又开始发痒,干脆连头发又洗了一遍。头发有点长,发梢全扎在脖颈的周围,很不爽。想去理光头,怕要老往理发店跑,怪麻烦的。后来想,跑理发店的机会根本就没有,因为他马上就要去对称之城。

洗完澡他对着镜子开始用剃须刀片为自己理光头,他先是把头发用刀片削短,再一点点小心意意地刮。头顶的头发刮完后他停顿了一下,那样子像是秃顶,怪难看的。他加快了速度,结果不小心刮破了头皮,渗出了血。他低下头颅,殷红的血像一条细小的蛇滑过他光秃秃的头顶,快到脑门的时候,他用手指拦住了它。闻到这股血腥味,有些懊恼,要是去了楼下的发廊--这时他觉得被刮破的头皮痛疼的厉害,这种外在的痛疼的感觉却让他心里感到舒服,人真他妈的贱。

他把头皮和手上的血拭干净,刮破的伤口用面巾纸按了一会儿,那里不再流出血来,继续刮头发。

镜中的自己渐渐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有着光光脑袋的陌生人。镜中人表情僵硬,就像是戴上了青铜铸造的面具,一副不可侵犯的样子。他的目光怪异,正从镜中窥视着自己,他就像看到了一个怪物。

“也许他看到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灵魂。”

这么说来,我的灵魂也是一个怪物?他想起姜黎黎的灵魂,一个超级怪物。他的灵魂可能还要怪。“是什么样子,看清楚了吗?”他问镜中人。

他得重新洗头,这时想起来头顶的伤口。得去买防水的止血贴贴在那里才能洗,否则会灌水进去,可他从没准备那玩意儿。他把身体简单冲了一下,穿上衣服下楼直奔药店。

从药店里走出来,在街上忽然觉得脑子一片眩晕,眼前变得黑蒙蒙。这才想起还是早上吃了几片薄饼,饿得让他发昏。他拐进超市,在冷冻柜里拿了两袋火腿和香肠放进购物车,把车子推到货架间穿来绕去寻找快餐面。这是下午,超市里的人寥寥可数。他爬在购物车上,眼睛盯着货架上琳琅满目的物品,只管往前扫。车子不经意地撞到另一位眼睛盯着物品的女孩的屁股上去了,他低声说了句“对不起”。那女孩回身冷冷地瞟了他一眼,他从她胸前的那块绿幽灵认出了她,便猛吃了一惊。

那女孩不知道是不是也认出了她,还是他怪异的目光使她心里发悚,她逃也似的推着车子走开了。看到她闪进了另两排货架中间,他推着车子悄悄跟了上去,装着若无其事地寻找食物。那女孩就在不远处,目光的余光看到她也在悄悄打量他。她的车子里载满货物,水果和快餐食品、饮料之类的。这时他找到了快餐面,他选了几种口味扔进车里。等他抬起头来,发现那女孩悄悄离开了,在她原来位置那里是另一个女孩。他匆匆把购物车推出货架间,直奔收银幕台。那女孩正在买单,他把购物车推到另一个收银台前,在他前面的一个男人刚买完单。他想快的话,正好赶上和她一起买完单。收银小姐漫不经心地刷着条码,一共是37块三,问他有没有两毛零钱。“没有,”他说,注意到那女孩已经买好单往外走,等他买完单追赶出来。女孩消失了,他想不可能,她这么快就不见了。肯定是出收银台绕到别的地方躲了起来,直觉告诉她,有人盯上了她。

她认出了我吗?他想。

他断定她就住在附近,因为两次都是在超市遇见她。他记起她在黑暗中激情荡漾的身体,不愿意他打开灯,大概她不想让别人记住她情欲的一面。她的声音,她问他“爱不爱我?"他回答说"爱。"她认为一声"爱"救了她,"今天要是找不到一个人说爱我,我就自杀。”现在他看到她活着,对水果、快餐面、防晒霜,等都持续着热情,尽管她的面孔依然冷若冰霜。

叶仲坤想,如果他需要求救,谁最有可能救得了他呢?要是那时,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绿幽灵跑来,对他也说一个“爱”字,他就能神奇得获救,那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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