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时期西北和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迁,是历史上又一次大规模的移民潮。宁夏境内的地域位置,依旧是这一时期多民族迁移并驻足的地方。隋唐时期的移民,有两种形式:一是民族的迁徙式移民;二是军事屯田性质的移民。
隋唐时期,来自于北方的突厥民族不时南下侵扰唐朝边境。尤其是唐朝前期受战争的影响,宁夏屯田规模相对较小,加之此时还没有设立大的军镇,军队驻扎相对分散。朔方节度使设立之后,驻军大增。为有效缓解辖境内驻军粮饷供给,除部分由朝廷补贴外,主要靠屯田来提供。为就地解决边境军粮供应,有效防御突厥的入侵,与秦汉时期一样,隋唐两朝都在边疆实长期驻守防地,政府允许携带家属。这样一来,这些长期守边的军队,实际上已转化为专门从事屯田的军队。此外,还有迁徙贫民屯垦、流放安置罪犯的屯垦,都是当时屯垦的表现形式。隋唐时期屯垦地域,大多在西北边疆,宁夏是主要垦区之一,尤其是宁夏平原,成为主要的移民迁入区。
隋(581~618年)统一中国后,推行郡县制,其中属于宁夏的建置有二:平凉郡,郡治平高县(今固原),辖宁南山区及今甘肃平凉市;灵武郡,郡治回乐县(今吴忠西南),辖银川平原。隋朝的建立没有历经大的战乱,所以宁夏的经济没有受到战争太大的影响,但是仍面临北方突厥的威胁。为防止突厥南进,隋文帝把灵州和原州作为边防重镇,派精兵良将镇守。隋继承北魏的屯田政策,在长城以北地区和河西走廊的屯垦也取得显著成效。开皇三年(583年),“突厥犯边,土谷浑寇边,军旅数起,转输劳敝。帝乃令朔州总管赵仲卿,于长城以北,大兴屯田,以实塞下。又于河西,勒百姓立堡,营田积谷”,隋开皇五年(585年)郭衍就任朔州总管,管辖境内有恒安镇,“北接番境,常劳转运。衍乃选沃饶地,置屯田,岁剩粟万余石,民免转输之劳。”同时,隋朝征发役夫3万人在宁夏、陕西境内修筑长城,西起今灵武县的黄河东岸,东至陕西绥德,以此抗拒突厥的侵扰,保护屯田。由此确保了隋初边疆地区的稳定,史载:“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宴如”,也为宁夏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隋初推行均田制和轻税入官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宁夏地区人口迅速增加,《中国人口·宁夏分册》依据《隋书·地理志》的推算认为,隋大业五年(609年)宁夏约有人口27500多户,已接近西汉后期人口数。可惜未几,隋的统治即发生动摇,隋炀帝的残暴激起各地的反抗。宁夏灵武也爆发了白瑜娑领导的农民起义,使宁夏自北周开始较为兴盛的经济急剧衰退。
唐代分全国为十道。宁夏属关内道,北部地区设灵州总管府(今灵武西南),管辖回乐(今灵武西南)、弘静(今青铜峡北)、怀远(今银川市东)、灵武(今永宁县南)、鸣沙(今中宁县北)等县;南部地区设原州(今固原),管辖平高(今固原)、平凉、百泉(今固原南)、萧关(今固原北)等四县。后又分宁夏为六州:原州(今固原)、灵州(今灵武市西南)、盐州(今盐池县)、威州(今同心县)、雄州(今灵武市西南)和警州(今平罗姚伏)。唐初仍遭受突厥侵扰,李唐王朝采取剿抚并用的政策,除利用灵、原二州为中心对突厥进行军事打击外,还利用优抚政策进行笼络瓦解。贞观二十年(646年)唐太宗李世民亲赴灵州接受铁勒部朝贺,结束了与其长达26年的民族纷争,从而使宁夏得以进入和平发展时期。唐统治者吸取隋亡的教训,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招抚失去土地的流民,按人口数分给田地工具,使宁夏地区生产很快得以恢复。宁夏是唐安置内附民族的重要区域,唐统治者对在宁夏地区移民屯田亦颇为重视,因而宁夏人口数量增加快、人口流动大也是很显著的特征。
军屯是唐代发展边镇农业的重要措施。政府规定“凡均州边防镇守,转输不给,则设屯田,以益军储”,命令戍边将士“因隙地置营田”。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九月,唐王朝下诏书“袭隋府兵之制”,设置军府,实行“寓兵于农”政策。太宗贞观十年(636年),左饶卫大将军阿史那杜尔率军屯田灵州。贞观二十年(646年),李世明巡幸灵州,令“建立廨舍(屯田办事机构),开置屯田”。到高宗、武后时期,屯田已经成为定制。武则天天授初年(690~692年),调任殿中侍御史娄师德赴宁夏地区监督管理屯田事务,“往还灵夏,率卒屯田,积谷数百万(石),兵以饶给,无转饷和籴之费”。因屯田有功,娄师德被任命为宰相。武后召见娄师德时说:“王师外镇,必籍边境营田”(唐称屯田为营田),说明唐王朝对军屯实边的重视。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年),在今中卫市置丰安军,管兵8000人,中宗景龙年间(707~710年)在今银川附近置定远军,管兵7000人,“且耕且守”。随后军屯数量增加,至开元天宝年间,宁夏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的有71屯之多。《中国人口·宁夏分册》由《旧唐书·地理志》的记载推算出宁夏在贞观年间的人口是7500户,34000人,到天宝元年(742年),人口约有22500多户,108000人,增加了两倍,尚不计算军屯的将士人数在内。这其中除大量安置内附的少数民族外,还从内地大量移民。
安史之乱的爆发使宁夏经济遭受重创,主要表现在人口的大量流失上,被掳掠和居民自发的往内地迁移使宁夏人口锐减,到大历年间,宁夏人口“比天宝年间有十分之一”。唐王朝的国势日衰,府兵制逐渐废弛。朔方军境内再度出现屯田,“奏于灵武、邠宁起营田”。德宗贞元八年(792年),翰林学士陆贽担任宰相,因陇右道(时灵州属之)已被吐蕃攻占,边防军队饷糈绝断,建议废“番替防秋”之制(西北边疆常驻中原江淮之兵,轮番更替),将防秋军士一分为三,募集其中一部分,发给衣服粮食工具,鼓励就地屯田耕种,经过一年的收成,要求能达到自给自足,如果有余粮,官府则高价收购,以此“务奖营田”,鼓励其屯田的积极性。德宗认为此项制度“既息践更征发之烦,且无幸灾苟免之弊,寇至则人自为战,时至则家自为农,是乃兵不得不强,食不得不足,亦兵亦农,兼而得之”。防秋制度的废止和变化,说明当时军事营田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得不将营田转让给退伍军士及百姓独自经营。实际上,对宁夏大规模的移民屯垦最早在唐中宗时就已经出现。中宗景龙二年(708年)唐朝在黄河以北修筑了三座受降城,“自是突厥不得度山放牧,朔方无复寇掠”,屯垦才得以顺利开展。《通鉴·唐纪》载:“(开元二年)以鸿胪少卿、朔方军副大总管王晙兼北大都护、朔方道行军大总管……徙大都护府于中受降城,置兵屯田。”此为唐朝复兴河套地区屯田的初步阶段。唐代大规模开发移民以元和年间最为兴盛,《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元和中七年(812年),振武军饥,宰相李绛请开营田……乃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垦田三百顷,出脏罪吏九百余人,给以耒耜,耕牛,假种粮,使偿所负粟,二岁大熟。……因募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亩……垦田三千八百余顷,岁收粟二十万石,省度支钱二千余万缗。”说明唐中期进行过大规模移民屯垦。《旧唐书·李听传》载:“(元和)十五年(820年)六月,该灵州大都督府长史、灵盐节度使。境内有光禄渠,废塞岁久。欲起屯田,以便转输。听复开决旧渠,溉田千余顷。”又《新唐书·地理志》注“灵州回乐县”条称,“有特进渠,灌田六百顷,长庆四年诏开”。不仅汉代旧渠得到整修、扩建,而且新开一些渠道,如唐徕渠、七星渠、特进渠等,灌溉面积大大增加,开始由南部进至中部低洼地带。据《旧唐书·娄师德传》载,7世纪末叶,娄师德在灵州(今吴忠市北),“简校屯田,收率既多……不烦和之费,无复转输之艰,两军及北镇兵数年咸得支给”。当时数年间积谷数百万石。由于大规模的移民屯垦,至天宝元年(742年),宁夏北部地区人口已由贞观十三年(639年)的23000余人增至61000人,当时,灵州驻军兵肥马壮,有“天下劲兵在朔方”的说法。就屯垦政策而言,唐朝也为历代政策的分界点。唐以前的历朝历代,移民屯垦时政府提供全部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并在以后的数年之内不再征收赋税。而从唐代开始,政府不再无偿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而由政府借贷给移民或屯民,在一年或数年后收回相同价值的实物。为了调动移民屯田的积极性,唐朝规定凡招募移民在军事要地屯田的,5年之内不征税,自唐贞观年间,政府在“衍沃有屯田之州置营田使”专营屯田。至高宗武后时期,屯田已经成为定制。开元十五年,政府在“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军事一人,品国诸军判司,专莅营田。由于政府的重视和边镇官军的努力,到开元、天宝之交,宁夏境内有71屯专事农业生产,占全国总屯数的7.2%,移民数量相当可观,宁夏成为全国主要的屯区,屯田面积达40万亩。充分说明在政府强有力的组织管理下,宁夏移民屯垦事业长足的进展。此时宁夏到处呈现出稻浪翻滚、瓜果飘香的繁荣景象,诗人韦蟾诗云:贺兰山下果园成,塞北江南旧有名。水木万家朱户暗,弓刀千骑铁衣鸣。
自营田变为民屯后,宁夏平原的农业生产又有了新的发展。宪宗元和十五年(820年),李听就任灵州大都督,率部疏浚光禄渠,“溉塞下地千顷,后人赖其饶”,穆宗长庆四年(824年),李听率部再次疏浚灵州特进渠,新开垦田地600余顷。文宗大和六年(832年),户部尚书判度支王起上疏言:灵州“田地宽广,又复肥浓,番堪种莳”,文宗下诏准许大力开垦。宣宗大中元年(847年),帝以灵州“皆有良田,缘无居人,久绝耕种”,下诏把罪犯迁徙到边地(死囚免其死罪一同迁住),“兼借农具,务使耕种”,恢复被安史之乱破坏了的生产。
五代时期,宁夏虽然先后臣属梁、唐、晋、汉、周等政权,但仅为政权的更迭易帜,宁夏社会经济并没有遭到破坏。五代时期宁夏的历任统治者均继承唐朝在宁夏移民屯田的安置政策,在宁夏境内“广屯田以省转饷”。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933年),汝州防御史张希崇被任命为灵州留后,为解决军粮匮乏问题,率镇戍边将士“广务屯田,岁余,军食大济”。明宗亲书嘉奖,升迁希崇为灵州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