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创新高。以2008年为例,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611万人,比2007年增加52万人。作为即将毕业的高职生,就要直接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能否在面对人生的一大转折关口,主动认清形势,找准自己的位置,并在就业心理、就业观念和技能等方面做好调整和准备,对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进行有效规划,是高职毕业生能否顺利完成从“学生人”向“职业人”转变的能否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不失主动权,从容就业的关键。高职院校开展就业指导的目的是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正确认识和了解自我,并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社会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并能发挥最大才能的职业和岗位,确定好自己的发展轨迹,实现自己的认识价值。
第一节 就业指导概述
就业指导是在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相对传统的毕业生思想教育而提出的概念。它作为一种专门的社会服务工作和研究课题,最早起源于美国。1916年清华大学首先在国内提出这一研究课题。
一、就业指导的涵义
劳动者为了维持生活,实现自身的价值,为社会作出贡献,就必须选择最能发挥自己才能的职业,与生产资料和工作岗位迅速有效地结合。为这种结合开展的工作就是就业指导。就业指导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就业指导是指给求职择业的劳动者传递就业信息,为其与职业的结合进行中介服务,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广义的就业指导是指为劳动者选择职业、准备就业以及在职业中求发展、求进步提供知识、经验和技能。就业指导的过程是一个帮助求职者选择职业、为就业做准备和在任职中求发展的过程。就业指导包括预测就业市场,汇集、传递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政策咨询,进行思想教育,培养劳动技能,组织劳动力市场以及推荐、介绍和组织招聘与就业有关的综合性社会咨询服务活动。
高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包括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与理念教育、就业心理引导、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政策与法规,角色转换与艰苦创业,求职择业的方法与技巧和就业工作基本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帮助高职生了解人才市场行情,把握政策,掌握方法,了解程序,为顺利求职择业和创业做好准备,迈好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一步。通俗地讲,就业指导就是帮助毕业生找到职业,找到工作,起到帮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沟通的“红娘”作用,使毕业生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二、就业指导的历史改革
1.就业指导的产生
就业指导作为一个专门的社会服务工作的研究课题,产生于19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在现代社会,由于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出现了大量的可供人们选择的职业,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程度逐步提高,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他们需要重新选择职业,就业指导就随之而产生。学校为了适应社会发展,也需要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所以,就业指导在美国、欧洲等西方国家的学校首先得以产生和发展。据记载,美国加州工艺学校早在1894年就有人推行就业指导。之后,在德国、苏格兰等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开展了专门的职业指导活动。就业指导的创始人、美国的帕金斯首先使用了就业指导的概念,1909年他出版了《选择职业》一书。1911年,美国的哈佛大学首开先河,在大学生中开设了就业指导课。
2.我国就业指导的历史改革
我国的职业指导发端可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初期。1916年,清华大学校长周寄梅先生首次将心理测试的手段应用在学生选择职业中,这标志着职业指导在我国正式开始。
1919年,黄炎培等老一辈革命家、教育家在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社刊《教育与职业》杂志上发行了《职业指导号》,从介绍西方国家职业指导的理论与经验入手,结合当时的经济与社会状况,指出了在我国开展职业指导的必要性。
1920年,中华职教社成立职业指导部,组织力量对社会职业状况进行调查,对职业选择方向进行演讲,开展了一系列职业指导活动,如:1924年在上海、南京、济南、武汉举办了针对中学生的升学与就业指导课。
1927年,中华职业教育社创办了我国第一个为社会服务的组织“上海职业指导所”,1929年,成立了海外职业指导部,此后,各地又建立了一批职业指导所,为发展我国职业指导事业奠定了基础。但在旧中国,因经济凋敝,职业指导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和就业的统包统配等多种原因,职业指导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从国情出发,开辟多种就业渠道,创建和发展劳动服务公司,并通过这一机构组织、培训、协调劳动力的供求,职业指导也随之发展起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随着所有制和产业机构调整以及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就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发展多种就业形式,运用市场调节就业结构,形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就业机制,为职业指导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1986年,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编写了就业训练统编教材《就业指导》,供各地对求职人员开展职业培训时使用,并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开展了初步的职业指导工作。
1994年,劳动部颁发了《职业指导办法》,明确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应开展职业指导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指导员,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
同年,国家教委颁发了《普通中学职业指导纲要》,正式在普通中学引进职业指导。这样,以就业指导为重点的职业指导成为当前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下岗职工再就业已成为职业指导的热点话题,职业指导工作被纳入“再就业工程”之中。劳动保障部明确要求要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试行“一三一工程”,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实施职业指导。
当前,职业指导工作的范围更加广阔,其工作内容开始渗透到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创业指导和用工指导等领域,在形式上也更加多样化,如利用各种媒体、网络进行指导,以“一对一”或“一对众”的形式进行指导,根据求职者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等。
1999年,劳动保障部又推出了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组织编写了全国统一培训教材,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的鉴定考核,并按《职业指导办法》的精神,逐步做到职业指导员持证上岗。
3.高校就业指导的现状
1993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改革“统包统配”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纲要》从根本上确立了我国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机制要从计划配置转向市场配置的方针。从此,我国大学生就业分配制度发生重大变革。这一变革,顺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市场趋势,为大学生提供了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职业和工作的机会,因而得到了大学生的普遍欢迎。然而,成功的选择不仅需要个人的勇气和意志,同时还必须有把握实际的技术与能力。由于缺乏对职业和自我的合理认识和定位,加之职业决策和选择能力不足、信息搜集渠道不畅,近年来,一些毕业生难以找到理想工作的情况日显突出。大学生迫切希望得到有效的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在冷静分析大学生就业难现象时不难发现:人才市场供求信息不畅,供需双方观念不同,是导致供求双方供需结构不相称,“有位无人”和“有人无位”并存的现象的重要原因。因而,有效的就业指导,对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使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找到自己适当的位置,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高校真正意义上的就业指导工作尚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故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在就业指导的功能与内容上,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主要是围绕当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而展开的,开展就业指导的时间基本上只局限于毕业生“双选”期间,就业指导的内容也仅停留在对就业形势的一般介绍和就业政策、规定的诠释,就业指导工作功能单一,内容狭窄,难以适应当前就业形势的要求;在就业指导的方法和手段上,较为常见的方法是通过大会“灌输”,即召开“毕业生就业动员会”和“就业形势报告会”,缺乏针对学生个体特点的专门咨询和有效指导,同时由于信息来源分散致使就业指导工作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在就业指导的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上,尽管专门设立了毕业生工作的机构,但这些机构由于忙于应付大量与就业有关的事务性工作,难以有固定时间和精力来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工作,而且由于缺乏长期系统的业务培训,就业指导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无论是在占有信息方面,还是在知识储备方面均难以达到就业指导应有的要求。
第二节 就业指导的作用与意义
高职就业指导是通过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手段和方法来帮助高职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对国家、社会的历史责任感,选择自己理想的工作职业,以此发挥高校人才发展的优势,为国家和社会合理地配置人才资源。
一、就业指导的作用
由于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毕业生计划分配体制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使得相当一部分人对就业指导的内涵还缺乏了解,不少人认为就业指导可有可无,搞不搞无关紧要。甚至有这样的论调:没有就业指导,有门路的人照样找到好工作;有了就业指导,没有门路的人照样找不到工作。这种把大学生就业指导狭隘地理解为找工作,落实具体单位的观点是片面的、肤浅的。它忽视了高校就业指导的教育功能,对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式发展和育人模式的改变将产生的影响,更看不到它在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方面甚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就业指导作用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导师作用
“自主择业”使大学生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如何择业和求职。择业有择业观,求职有求职技巧。“自主择业”不是“自由择业”。有的学生能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比较满意的工作,就不希望学校来管他,而有的学生则担心不能找到工作,无法就业。这两种情况都不应该出现。在当前改革浪潮中,经济发展已转化为科技竞争,科技竞争则又归结于人才的竞争。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作为人才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往往选择经济基础好、工作环境舒适的单位,而往往这些单位因为经济效益不错所给予的报酬也较落后地区丰厚。这种不平衡易导致毕业生就业时的心理失衡,择业时易产生一些脱离实际的择业观,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物质条件,而较少考虑自身的实际条件。同时,有些毕业生在求职时因未掌握一些技巧,使自己与用人单位见面时,无法让对方了解自己的真才实学,甚至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导致求职失败。因此,需要就业指导机构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处理好理想与现实、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克服好高骛远、急功近利的思想,引导他们开拓思路,提高认识。同时,帮助他们掌握求职技巧,针对客观实际情况及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合于自己的切实可行的求职方法,从而收到良好的指导效果。
2.信息资源作用
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的。
是在有限度的情况下,使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如何使这种选择科学、合理,即使毕业生人尽其才,使用人单位才尽其用,实现人才与社会的最佳配置,发挥人才与社会两方面的最大效能,信息的咨询便显得十分重要。就业指导者一方面可以通过向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才市场发函,收集各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及拟招对象的要求条件等,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可以把学生的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健康状况、兴趣爱好及奖惩情况等,利用电脑及表格、声像等手段,提供给用人单位查阅,并向用人单位介绍、推荐合适的毕业生人选。
3.桥梁作用
毕业生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掌握了一定的择业技巧及了解了一定的人才需求信息后,接着便是与用人单位正面接触,也即供需见面。在这个阶段,实际上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检验。就业指导在这个阶段起着一种桥梁纽带作用。就业指导机构首先要为学生及用人单位精心组织,安排各种形式的招聘会和面试,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提供交流的平台。其次,沟通学校与社会的联系。通过就业指导,学校要向社会和用人单位介绍所设专业的培养方向,让社会了解学校培养的各专业的高技能性人才,并向社会推荐。同时,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情况反馈给学校,便于学校教学改革和育人工作。
这样,有利于克服学校的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实际需求相脱节的现象,增强高校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