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生活也很快就结束了。
我又迎来了生命当中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我一直记得三年前开学那天的情景,在熙熙攘攘的校园里,我依然找到了不少初中时的熟面孔,非常礼貌性的寒暄后,我找到了我被分的班级高一年级四班,一个由全县学生所筛选出来的精英组成的尖子班,这次很运气不好的是我和晓暮没有分到一个班里,她在高一年级六班,一个由另一群精英组成的尖子班,吴晓很理所当然被分配到了一个所谓的普班里面。
高中和初中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高中要住校的。我被分到一个六人宿舍,在住进去之后我才知道我是一个多么不适合群居的动物,男生所表现出来的生活习惯使我感到如此的不适,我碰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卫生的,有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之分。我实在不能想象一个人整天不叠被子,从被窝里爬起来就去上课晚上回来再钻进去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甚至有一学期从不洗床单被套的人,还有从来不洗袜子,一次性买好几双换着穿的,一脱鞋满屋子都是脚臭味。并且几乎所有人都不注意宿舍的集体卫生,垃圾随手就扔在地上,要是我不打扫的话,地上的脏东西铺满满一层都没人清理。
而我碰到的第二个问题也是最恐怖的问题是关于睡觉的。在我十六岁以前,我从来不知道睡觉还有打呼噜的,我从小就一个人住一个房间,也没听妈妈说爸爸有打呼噜的习惯,而我通常睡觉连很粗的喘气都没有,安静到没有任何声响,有时候一个睡姿能保持到天亮连个身都不翻,可是住宿舍之后我充分领略到了什么叫鼾声如雷,宿舍有两个打鼾的舍友,一个打鼾的声音从大到小再到大,成一个开口向上的抛物线形状,一个从小到大再到小,成一个开口向下的抛物线形状。这两种交替打鼾的方式足以使我彻夜都不能寐,我想过很多种使自己进入睡眠的方法,比如往耳朵里塞棉花,又比如他们俩个打的起劲的时候下床推一把让翻个身停一会儿,可往往是把这个推一下翻身不打了,那个又到抛物线顶点了,搞的我相当无奈,也有舍友跟我一样被吵的睡不着觉的,可没过多久他就习惯了这种鼾声,有时候周末回家竟然会说听不到鼾声会睡不着觉,对我相当打击,我几乎每夜每夜都失眠,有时候会有众人皆睡我独醒的局面,面对这种情况我只能被动的选择忍耐。
在我也终于一点点的开始适应这种生活时,吴晓依然很舒适的住在家里,晓暮也不用担心去过这种集体生活,他们俩都是走读生,完全没有机会去体验宿舍生活是什么味道。
而我也苦中作乐的从集体当中去寻找一丝丝的乐趣,比如一大群人很开心的分享从家里带来的一些美食,又比如一群人天南海北的神侃,或者一个人在生病的时候一大群人来照顾你,有帮你打水打饭的,有帮你端水送药的,又有帮你洗衣叠被的,总之生活当中还是会充满许许多多细枝末节的很微小的感动存在,使你觉得一个小小的六人宿舍其实是多么温馨幸福的一个大家庭。
我的高中生活就这样开始,在精英班中我付出了比初中时更多的努力来保证自己的成绩排在全年级的前列。晓暮的天分似乎依然不减,她完全沿用着初中的学习方式就可以轻轻松松的考取和我一样优异的成绩。每学期末优秀学生发言的时候,晓暮和我都会出现在主席台前,向其他同学讲解我们的学习方法,而每次的讲授我和晓暮的观点完全呈现出两种风格,在我很努力的传达天才出于勤奋这条真理时,晓暮总会唱反调似地解释我们应该怎样更多的注意劳逸结合,怎么样去玩,去放松自己,以便更好的学习。
晓暮似乎成了一个天才,而我在这座学校里碰到的不只晓暮这一个天才少女。我碰到的第二个天才少女就是我的同桌,莫晓笛。
我现在想起莫晓笛,心中免不了生出许多愧疚,因为她只在这个学校读了不到一学期就转学了,而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我。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总之是我直接的伤害了她,从而导致了她的转学,并且自从她转学之后我至今没有得到关于她的任何消息,她倒是给我写过信,可是信的结尾却是切勿回信。
我永远忘不了我见到莫晓笛的第一眼,就像贾宝玉看到林黛玉那样,这个妹妹好像在哪里见过的感觉油然而生,有一种前世似曾相识的感觉使我心头砰然一动。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标致的人儿,她完全符合我心目中对于完美恋人的定义,明亮的眸子在眼眶里转动的神态慑人心魄。白皙的皮肤没有一点瑕疵,简直就是吹弹可破。
而当她微笑着用极其温柔的声音说出第一句话时,我完全就已经陶醉了,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她指的是我旁边的座位,我愣愣的结结巴巴的说,当然,当然可以!然后就是冲我莞尔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最后跟她描述过我见到她时的第一感觉,以及激动的心情,她竟然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十分开心的说,真的吗?真的吗?我还有这么大的魅力啊!嘿嘿!完完全全的一个可爱小女生。
事实证明她真的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生,她对什么东西都保持着极大的好奇性,她似乎对什么都有着极大的兴趣,所以她总是快快乐乐的,总是天真的极其简单的活着,她也是一位超级天才少女,智商绝对在聪明人的行列,她可以轻而易举的就解出那些令我费解的理科难题,并且会用很简单的方法就使我茅塞顿开。
在那些恋爱的季节里,不可避免的,我们俩又成为班上的焦点人物,可是不像我和晓暮在初中时的那般青涩,所有的高中男生女生们将恋爱从地下光明正大的转向了地上。
我那时候也想着要是再不在高中谈一场恋爱,那我一生的初恋就草草结束了。而像这种同桌发生恋爱关系的几率简直高的不像样子。终于在经历过几个月的慢慢了解之后,我鼓起了勇气。
在冬天一个寒冷的夜晚,下晚自习之后,我以宿舍熄灯时间还早,不如去操场溜达溜达为借口把她约了出去。好的一点那晚还是满月,幸亏没有风,要不然非把人冻坏不可,一切的情景似乎正好符合情侣之间的表白,在绕着操场转了一圈又一圈之后,我实在想不出怎么开这个口,最后实在可能有点冷了,她说了句,要不我们回宿舍吧!外面有点冷!我当时心想要是再不说就没机会了,买卖不成仁义在,做不了情侣还可以做朋友。
终于,我提着心说了句,嗯!那个莫晓笛!事后想想,那次也是唯一一次我喊她的名字。我觉得我挺喜欢你的,咱们俩在一起挺合适的,你看能不能做男女朋友啊!我尽量保持着轻松的语调,并且表现出满不在乎的神情,根本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所以说这句话的全过程都一直是抬着头看着月亮,我非常害怕被她拒绝,心脏已经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然后我就听见了每一个女孩子都会在每一个男孩子给自己表白时的异常娇羞的回答,你给我一点时间考虑一下吧!明天告诉你答案!
对于这样的回答,我甚是满意。按照一般的惯例,这说明这戏八成能唱成,并且几乎所有男孩听到这句话其实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我提着的心已经放下了一大半,我低头时却看见了一直低着头的她,她偶然抬起时,借着月色,我清楚的看见她的脸是绯红的像朝霞一般的一抹亮色,这又为我增添了不少信心,心想这事肯定能成!
我们一起回宿舍的时候我就勇敢的抓起了她的手,我已经拿她当作女朋友看了,她也没有拒绝,她的手软软的,暖暖的。最后松开的时候两个人的手心都沁出了一层的汗。天气一下子变得不那么寒冷起来,两个人都感觉似乎有那么一小团火焰在身体里面燃烧。
我的心偷偷的乐着,没想到的是她也没有特别故作神秘的让我等到明天,而是在我已经乐开了花的心头更加锦上添花的来了一句,我愿意!然后扭头就跑进了宿舍楼门,我的心里立马感觉跟吃了罐蜂蜜一样甜蜜,整个人几乎像一个小孩子一样蹦蹦跳跳的回到了宿舍,完全沉浸在幸福的暖流当中,以至于舍友们后来说了什么,我一句都没听见,感觉那种甜蜜的幸福好像顷刻间转化成香甜的美酒,使我完完全全的沉醉了。
就这样我有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个女朋友,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而不是像晓暮一样被传说的女朋友。可是自从我和莫晓笛确定关系之后,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晓暮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地,开始疯狂的谈恋爱,疯狂的交男朋友,有时候一个月之内都能换好几个,在学校的名声一片狼藉,更有甚者恶语相加。
我每次去找她交谈劝她不要这么肆意,注意点影响,每次换回来的都是,你管我,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是你,我是我,只许你谈恋爱就不许我交男朋友啊!去照顾好你的林妹妹吧!她似乎变成了一只刺猬,谁逮她她就蜷缩成一团用尖锐的刺去刺疼对方,而且只要看到我和莫晓笛在一起,就会像吃了子弹一样,火药味特浓的说上一大堆讽刺的话,搞得我心里相当的不是滋味。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到底是厌旧了还是喜新了?总之我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就开始有点厌烦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了,我可能真的不是一位称职的男友,我现在回想起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以及她写给我的信,都使我感觉到惭愧,是我不够好,我在对待感情的问题上太过自我了,我总是以自己为出发点去考虑两个人的问题,并且还冠以这是为了我们俩好的名义,我真的对不起她,是我伤害了她,她最后的离开就是对我最好的惩罚。
我没有尽到一个男友应该履行的责任与义务,比如我从来没有给她送过什么礼物,在每次逛街时她看到那些可爱的玩具饰品时我总是说一些这么大了还玩这些的风凉话。也不把她撅起的小嘴当回事。我倒是答应她过生日时送她一个洋娃娃,可是还没等到她过生日,她就从我的世界当中消息了。又比如在对待吃的问题上,我总是很大男子主义的说这个好吃那个有营养,从不考虑她只喜欢吃零食的爱好,还说那些是垃圾食品。并且在对待吃臭豆腐这件事上,非但不陪她一起品尝还狠狠的把臭豆腐批了一顿。还有我每次走路都特别快,火急火燎似地,拉着她像飞一样的走。总之,我深深的陷入到了自责当中。对于这样短暂的爱情我甚是难过。
我永远忘不了,她最后对我说的话。开始在什么地方结束在什么地方。那天一如既往的晚自习下后,本来一晚上我都在做一些特别难的习题,计算出来的少之又少,心情就很遭,就想早点回去休息。没想到她在整理完书桌后很冷静很淡定的说了句,我们去操场走走吧!我有话要对你说!
我没太在意她这句话的用意,平时下晚自习也经常去校园亲昵,可是今晚与任何一个晚上不同,还没走几步,她就很平静的说出了那句使我撕心裂肺的话。我们分手吧!
本能的我问了为什么?她只是低着头一句话都不说,再我询问了几十遍并且极力地从各方面去分析为什么的时候,她还是低着头,只是一味的啜泣。
最终我没能抵得住她泪水的冲击,这是我的一个命门,晓暮对我使出此招时屡试不爽,其她女生亦然。我感觉胸腔里有一种东西压抑的我喘不上气来,胃里也好似翻江倒海一样,我干呕了几下,吐出几口酸水来,人到悲伤的时候会难过的反胃。
虽然这是我料到的结局,我知道即使她不跟我提分手,我也会跟她提分手,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切会来的这么突然,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了好几转,但是我控制住了自己没让它掉下来,我不想在她面前表现的那么失态。我最后只是淡淡的说,那好吧!我想我们都应该冷静一下。就像当初她给我答案时的果断一样,我同样没有对她犹豫,有时候适时的放手是最好的选择。
第二天她就从我身边神秘的消失了,而且一消失就是三年。我以为她只是很生气的回家休整几天,可是直到一周后她都没有再回来,而我接到的只是她从异地寄来的信,这封信我一直完好无损的保留到现在,为的是对那份初恋留一个回忆,同时也时时警醒着我不要忘记自己对她的歉疚。信如此写道。
海浪,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另外一个学校了,你放心,我不会把自己怎么样的?我只是有点担心你的状态是不是很好,我会在这里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也会试着慢慢把你忘掉,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再次面对你的时候我应该说些什么?
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是快乐的,尤其是当你告诉我第一眼看到我时的感觉后,我简直高兴的快要疯狂了,我想我终于碰到我的白马王子了。我喜欢你也是因为你告诉我你看到我时的第一感觉是那么美好,上天注定了你我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必定会有那么一段奇妙的旅程等着我们去闯。所以在你向我表白的时候,虽然我当时的心情激动的恨不得立马扑到你的怀里朝你撒娇的说,我愿意!我也喜欢你!可是出于女孩子应有的矜持,我还是选择了让你等,但是我在略微思考了一下还是勇敢的向你说出了,我愿意!特别是你抓住我的手之后,我想我这辈子认定你了,我不想让你等一个晚上那么久,我害怕你胡思乱想,害怕你因为等待而削弱了你对我的爱!
我是那么炽热的喜欢着你,喜欢着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喜欢看你在篮球场上奔跑时的洒脱,喜欢看你思考问题时的睿智,喜欢你牵着我的手去逛大街,可是你每次走路都是那么快,以至于我都跟不上你的步伐,我多么希望你能走慢一点,好延长一下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可每次在我想说这句话的时候,你总是一副神色匆匆的样子,每次都会说还有好多题要做,难道我和那些该死的练习题比起来都没它们重要吗?难道你真的会为了荣誉放弃爱情吗?
我又是那么狂热的愿意跟随着你,所以不论你走的多么快,我都试图紧紧跟上你的步调,我不想与你在一起的时候掉出只有你我两个人的队伍。可是你那么的自我,你极少站在我的角度考虑咱们之间的事。
你答应送我的礼物我也没机会收到了,不过你一定要珍惜我送你的那双线织的手套,我知道你的手每年都会生冻疮,那是我花了好久的时间给你织好的,你要知道针织对我来说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还有你吃饭不要老说这个好吃那个又营养,其实你还不是很挑食,人也长的那么清瘦,女孩子都是喜欢吃零食的,适量的吃一点也没什么坏处,臭豆腐也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