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会计规范用以核算与政府相关的各种活动,如行政活动(或称政务活动)、权益活动(如政府举办的企业)、事业活动(如政府举办的学校、医院)等。预算会计规范用以核算政府的预算活动,或称政府的法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于政府的预算活动只是政府各种活动中的一个侧面,因此,虽然它贯穿于政府的行政活动(美国采用固定预算)、权益活动(美国采用弹性预算)和事业活动(美国一般采用固定预算),但是,预算会计规范只能从属于政府会计规范,是政府会计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GASB于1999年6月出版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汇编》一书的第一部分“一般原则”和第二部分“财务报告”中分别将“预算会计”和“预算报告”作为一个专题。
五、政府会计报告披露政府整体财务状况
政府及其组成部分要向使用者提供可以表明对所使用资源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如何筹集资金并满足其资金需求的情况,政府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和提供有助于评价政府在服务、成本、效率、成果等方面业绩,要求政府会计报告披露政府整体财务状况。
在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美国政府主体都应当编制和公布一份年度综合财务报告,该报告由概况部分、财务部分和统计表组成。其中,概况部分包括目录表、咨询资料以及其他从管理的角度看应该列入的资料;财务部分包括审计报告、通用财务报表(或合并报表)、要求的补充信息、联合基金、单个基金以及账群报表和附表等。
统计表包括按职能分离的一般政府支出、按来源分类的一般收入等。
1999年6月,GASB颁布了第34号公告,要求州和地方政府除了基金报告以外,还要编制以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整体财务报表。
又如英国,资源会计与预算系统要求政府各部提供的财政报告包括:资源总量汇总表、运行成本表、所确认的利得与损失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按各部目标分组的资源报表以及政府整体报表。
六、普遍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准则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人们开始从理论上探讨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领域运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并开始了实践上的尝试。现今,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已经在政府会计中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而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则引入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许多后发国家也开始对政府会计进行改革,逐步摒弃完全的收付实现制,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在新西兰,1989年起,先后颁布《国有部门法》和《公共财政法》,开始在政府部门引入权责发生制,成为政府部门改革的基础。《国有部门法》给予部门管理者足够的管理自主权,同时要求其承担更大的管理资源的责任,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部门产出责任。《公共财政法》主要是为了衡量政府部门的绩效,将企业会计的方法引入公共部门,在预算和会计系统执行权责发生制。1992年,第一份正式的公共部门权责发生制年度财务报告出现;1993年,编制出了第一份完全合并的中央政府财务报表并通过《财务报告法案》。新西兰的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分为“部门报表”和“整个政府报表”两个层次。整个政府报表是由部门报表合并而成的,有资产负债表(说明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运营表(说明政府的收入、支出和差额)、现金流量表(反映来自运营、投资和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承诺事项和或有负债表(报告资产负债表外风险情况)、借款表(提供政府债务的详细情况)。1993年9月通过的《财务报告法案》(Financial Reporting Act),重点在于强化公共部门对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应用,主要是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1994年,通过《财政责任法案》,编制了第一份完整的权责发生制政府预算。其目的是建立准确、有效的财政管理系统,并要求政府定期公布短期及长期的财政目标,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以求稳定政府支出、改进政府效率和逐渐减少政府债务。新西兰在政府会计和预算中推行权责发生制,提高了政府财政的透明度,财政状况明显改善,财政支出得到了控制。政府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公共服务得到了改善,政府成本得到了控制,改革的成效显著,对公共部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又如英国,它通过构建一个独特的“资源会计”体系并将其落实到政府各部门,以实现向权责发生制基础转型。1995年,英国政府向国会提交了名为《改善对公共资金的会计核算:政府资源会计与预算》(Better Accountingfor the Taxpayer‘s Money:Resource Accounting and Budgetingin Government)的政府改革白皮书,正式宣告政府部门将引入资源会计与预算(RAB),确认应使用资源会计作为公共事业支出和预算控制的基础。2000年议会通过了《政府资源与账户法案2000》(the Government Resources and Accounts Act2000)。该法案提出,要编报一套包括整个公共部门的政府整体账户,其目标是使部门预算和账户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编制,以便引入资源会计与预算。
该法案为新的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框架——资源会计奠定了法律基础。2001~2002财政年度,资源账户正式取代收付实现制基础的拨款账户;2001年4月起全面实行资源会计,英国资源会计可以更为迅捷地发现更好的有关成本和资产方面的管理信息,使对公共部门提供的服务的使用更具效率。
英国地方政府会计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包括省、市(县)、乡村三级政府部门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单位在内的约1万个预算单位都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并且实现了会计报表合并。中央政府会计改革晚于地方政府,目前,除少数几个政府部门仍处于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过渡阶段外,其他中央预算单位会计改革都已基本完成。按照计划,英国政府在2006~2007财政年度实现全面的政府会计报表合并,这个合并范围包括中央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
(第四节重构政府会计体系,完善政府成本考核)
建立合理的政府会计体系,健全政府会计制度,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政府对其控制资源的会计信息,满足政府职能转变和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有利于评估和提升政府的业绩。将中国的预算会计改革为政府会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先发国家的政府会计的成功实践和企业会计经验,重构中国政府会计体系,加强政府成本控制。
一、从预算会计转型为政府会计
现代服务型政府是精干而高效的政府,会计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是建立现代服务型政府必不可少的条件。可以说,廉洁、高效的政府离不开政府会计的真实核算和有效监督,而规范、健全的政府会计又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前提和基础之一。
建立政府会计,可以政府活动为依据,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政府应该重新界定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正确解决“缺位”与“越位”的关系。从而要求政府应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单一管理走向多元管理。政府职能必须向提供公共服务与服务转换,以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在政府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从预算会计转型为政府会计,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中国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财政单位会计必将产生冲击,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改革,将逐渐趋向于一级政府为中心,核算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情况,从而推动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共同组成政府会计。
从预算会计转型为政府会计,可以客观真实地评价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实现其会计目标。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只能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而不能提供整个一级政府的营运业绩和财务受托责任的会计信息,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政治的、社会的和经济的决策。会计信息是国际商业语言,从预算会计转型为政府会计,也是与国际政府会计接轨的要求。积极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是加快中国预算会计改革步伐的手段,也有利于与国外政府会计的交流,对发展和完善政府会计理论与实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分阶段推进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
政府会计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精心设计改革的目标与次序才能取得进展。中国应从实际出发,参照先发国家预算会计实践的成功经验,分阶段推进会计制度的改革。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提供全面、及时、完整和可靠的信息以帮助核心部门有效监控预算执行过程,并能有效度量政府成本,完善政府成本考核体系,以及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第一阶段,将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覆盖支出周期的全过程。核算范围过于狭窄、不能追踪完整的支出周期全过程,是多数后发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预算会计普遍存在的缺失。应采取行动将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扩展。如果对承诺进行正式的会计记录尚有困难,那么可以通过备查账对尚未清偿付款的承诺进行记录。另外,还可以考虑通过会计报表附注的方式披露承诺(支出义务)信息。
第二阶段,由现金基础会计转为修正的应计基础会计。从现金会计基础转向完全应计基础需要经历一个过渡阶段,从现金(或修正现金)基础转向修正应计基础是最常见的过渡方式。修正应计基础的基本特征是对某些经精心选择的项目,如或有负债等,采用应计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
由于现金基础不能提供前瞻性信息,当或有负债转化为负债(坏结果发生)后,决策者和管理者已经来不及采取任何预防性行动。不仅如此,处理突如其来的坏结果经常会对公共组织的预算执行和财务状况造成严重冲击。因此,先发国家和国际性组织十分强调对或有负债的记录与报告。或有负债的范围非常广泛,有贷款担保、未决诉讼、挽救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国有金融机构的可能性等。最近十余年来,中国各级公共部门积累了大量的或有负债,尤其是贷款担保,成为财政风险的主要来源。这些或有负债在会计上一直没有得到全面的计量和确认;,管理者和决策者得不到这方面及时、可靠和全面的信息,难以采取预防性行动,因而有可能造成无法收拾的局面。之所以如此,一个关键性原因在于缺乏应计基础会计来系统地记录和报告或有负债。
第三阶段,修正的应计基础会计转向完全应计基础会计。在公共部门中实施完全应计基础需要非常苛刻的条件,而这些条件目前并不具备。因此,只是当所有的改革行动都已实施并奠定了牢固基础后,才可考虑转向完全的应计会计和相应的财务报告。鉴于实施要求苛刻,应计基础应渐进实施,首先,在那些迫切需要评估完全成本的支出机构实施。其次,根据先发国家的实践经验,可以先在政府会计领域中引入应计基础,然后再扩展到政府财务报告领域,最后再扩展到预算系统和拨款系统。在哪一级别的政府中率先引入,是在政府整体中还是在支出机构中率先引入,也是需要认真考虑权衡的问题。可以先进行局部性的改革试验,在地方政府的某些支出部门中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