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良资产率高。尽管经过1999年成立的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来收购、管理和处置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1万多亿元,但长期以来由于弄虚作假、贷款展期、贷新还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原来不良贷款比例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贷款质量。2004年5月22日,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了第二次不良资产剥离。其中,中国银行1424亿元、建设银行569亿元。2005年进行了第三次不良资产剥离,工商银行4500亿元可疑类贷款分作35个资产包,按“逐包报价”原则出售,华融公司中标226亿元,信达公司中标580亿元,长城公司中标2569亿元,东方公司中标1212亿元;工商银行2460亿元损失类贷款委托华融公司处置。第二、三次剥离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新接收约1.3万亿元不良资产。
二是资本充足率差。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综合性指标。国内外对中国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一致看法是:国有银行基本上达不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要求。统计显示,到2000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本充足率为4.57%,农业银行为1.44%,建设银行为3.79%,中国银行达到8.5%。只有中国银行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要求,再来看看其他的股份制中小银行,截至2008年6月底,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四家上市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在10%以下,而华夏银行和浦发银行到2008年6月底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更是在5%以下。理论上,只有核心资本充足率高于5%的银行,才能在补充附属资本之后达到10%的标准。国际金融界曾有评论说:称中国国有银行在技术上已经破产有些言过其实,但仍不得不承认国有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低。
三是盈利水平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银行的盈利水平基本上呈现出一种下降的趋势。但经过国有企业3年脱困、降低营业税率等改革后,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盈利水平略有回升。2007年的数据表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2007年实现税前利润各为1151.14亿元、1008.16亿元、899.55亿元。数据显示,农业银行2007年经营效益取得历史最好水平,实现经营利润961.32亿元。截至2007年末,农行资产总额达60501.27亿元,但2007年底不良贷款余额为8179.73亿元,比2007年初增加826.86亿元。农业银行2007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18.72亿元。但排除考虑冲销国有银行的贷款呆账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剔除以贷收息因素、保值贴补支出进成本等因素,中国国有银行盈利水平仍非常低下,说明中国银行已进入到一个“微利时代”,实际上是虚盈实亏。与此同时,各家银行的应收未收利息不断增加,贷款收息率不断下降,分支机构亏损面和亏损金额相当大。
(三)国际化因素
加入WTO后,从外部环境看,外国金融机构将大量挤占中国的金融市场。外资银行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严密的业务经营管理制度、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优厚的报酬和科学公平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这必将对国内银行业的业务经营和管理形成较大的冲击。从内部经营状况看,中国金融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过去的非市场经营过程中累积了不少不良贷款,这不仅对银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较大的压力。还加大了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在遭受外来冲击时加大了金融环境的不稳定性,很容易形成金融风险。
外资银行数量的增加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将增加货币政策的调控难度。一方面,传统的以贷款指导计划为手段的直接数量控制办法失效,而间接调控体系尚不完善。外资银行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如何尚难预料。另一方面,国际资本流动更加容易,外资银行大多数是跨国经营的大型银行,其资金在全球范围内调拨以套取利润,当中国出于紧缩经济的目的提高利率时,很可能引起短期套利资本流人,反而扩大货币供应量,使货币政策失效。
资本流动及利率制度和汇率制度也将可能加大金融风险。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是资本市场开放的前提与标志,是必然的趋势。在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资本市场完全放开之后,资本的自由流动有可能加大中国的金融风险。在国家的经济基础和市场结构良好的情况下,资本流人能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但资本的异常流人会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异常波动,加重外债负担,加剧国内货币、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传递机制,从而导致投机性冲击,这又会相应出现资本外逃,加剧金融风险。同时,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冲突,使国家丧失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且汇率制度受到冲击。此外,在金融实行开放以后,要求市场利率代替现行的固定利率,市场供求形成的汇率代替现行的非市场化汇率,而中国当前金融体制的两根支柱恰恰是管制性利率和受控性的浮动汇率制。因此,中国的利率制度和汇率制度改革也面临着考验。
三、中国金融性财政风险的评估
当前,中国金融风险的主要特点是:融资结构扭曲,在金融体系内风险向银行集中;金融机构风险向央行转移;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不断暴露和扩张;分业监管体制下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薄弱。
(一)融资结构扭曲,在金融体系内风险向银行集中
中国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从企业融资看,最近几年,间接融资比重增加。从2001年、2002年到2003年,银行贷款占企业融资的比例分别为75.9%、80.2%和85.1%。这种单一的融资结构导致企业资本金不足,全社会投资杠杆率非常高,孕育着非常大的金融风险。
衡量金融体系金融风险的另外一个常用指标是M2/GDP。目前中国的M2/GDP比率几乎是世界上最高的。这一指标过高,往往蕴藏着较为严重的金融不稳定因素。这一指标的持续上升表明中国的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信贷推动特征,而且信贷资产的运用效率趋于下降。
在直接融资中,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债券市值不足股票市值的30%,债券品种结构不合理,国家财政债券比重高,企业债券比重低,市政建设债券几乎空白。
(二)金融机构风险向央行转移
截至2004年6月底,人民银行对农发行再贷款6500亿元,已形成挂账,货款本息很难收回;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贷款余额为7662亿元,预计本息不能收回,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主要是农行)再贷款余额1924亿元,其用途作为政策性专项贷款,这部分再贷款还款期限无法确定,已经实行零利率;对中行和建行注资450亿美元充实两家国有银行资本金;年初南方证券公司被行政接管后,人民银行再贷款65亿元用于化解南方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截至2002年底,经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余额为1109亿元,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拖欠、躲债等手法拒不归还;中央银行再贷款的财政化,使再贷款的收息率降低,中央银行的人民币业务连续亏损,2000~2002年亏损额分别为131亿元、297亿元、320亿元,央行的财务状况恶化,可交易资产减少,调控货币供应量的能力受损。
(三)抵御外部传导风险的压力
加大中国应对外部传导风险的防火墙是资本账户管制,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资本管制有效地保证了中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但在中国对外贸易高度开放、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相互融通的情况下,资本账户管制措施的有效性大打折扣。汇率改革将逐步增强人民币汇率的灵活性,在汇率改革的过程中可能刺激资本大规模流动,导致汇率大幅波动,严重偏离其合理均衡的水平,并有可能造成国内信贷过度膨胀,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由于存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可能过度举借外债进行低效投资。截至2004年3月末,中国外债余额2023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823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比重为40.7%。如果短期外债用于长期的国内投资,由于企业的收入是人民币,容易出现币种和期限的双重错配,一旦汇率预期逆转,汇率大幅波动,容易引发债务危机。
(四)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不断暴露和扩张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积累的问题多,潜在较大风险,主要表现在:银行业集中度偏高,影响银行业的竞争,公司治理普遍薄弱;按照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口径,2003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约为20%,2003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7.62%,但如果严格按照国际审慎资本监管方法计算,资本充足率还比较低,银行负债经营,支付不足风险还很严重。
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模糊,业务范围迅速膨胀,2003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1904亿元和1139亿元,分别为资本金的24倍和23倍,与资本金比例极不相称。
农信社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但财务风险仍很严重,2004年6月末,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4720.76亿元,不良贷款率达24.38%,历年挂账1347亿元;杲账准备金余额258.17亿元,与实际风险资产总量相比严重不足;有价证券投资余额2233.77亿元,部分国债投资资金被券商挪用,投资风险开始暴露。
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严重,占总风险的50%以上。国有股减持问题悬而未决,政策无法预期,市场结构和体系存在很大缺陷,缺乏针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机制,市场诚信程度较低,监管制度尚不完善,严重打击了投资者信心。
当前保险业的社会信誉度不高,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中资保险公司产品单一且雷同,恶性竞争问题严重。寿险公司资产负债期限匹配风险较高,资产平均期限与负债平均期限相差10~15年,随着寿险业的迅速扩张,各寿险公司若再不重视资产负债的匹配,在偿付高峰到来时期可能集中爆发流动性风险,严重时会引发偿付能力危机。
(五)分业监管体制下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受到削弱
混业经营发展迅速,不断有金融创新产品推出,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流动增多,关联风险增大。银行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证券市场,国债回购、委托理财、质押贷款均存在较大风险,银证通增加了监管的难度;金融控股公司在缺乏任何法律法规或监管条例的情况下不断涌现,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金融控股公司持不置可否的态度,这种法律真空状态使金融控股公司长期处于灰色地带。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水平较低,股权结构复杂,内部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很多公司违反“金融业和工商业相分离”这一国际通行原则,甚至违法融资、帮助非法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存在着大量的风险隐患,也造成了巨额损失,新疆德隆集团就是一个例证。
中国严重的金融风险现在没有演化为金融危机,主要是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政权的稳固和国家信用担保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金融风险隐患积聚的时间越长,解决问题的难度也越大,一旦金融危机爆发不仅会影响中国经济的正常运行,也会危及社会的稳定。
四、中国金融性财政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金融风险财政化存在着诸多弊端,因此,金融风险财政化模式的完善,除了要做一些技术性改进外,更重要的是要在政府宏观财政、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上下工夫。
(一)深化国企改革,理顺和规范银企关系
由于中国金融资源有60%集中于国有商业银行,而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源又有70%流向了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尽管占用了70%左右的银行信贷资源,但对GDP的贡献率却不到40%。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到20%。所以国有企业整体效益不佳是导致金融、财政风险的主要原因。要改善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应深化国企和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理顺银企关系,使银行和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市场法人主体。并割断国有企业对国有银行的依赖关系,建立起激活国有企业从而使其具有还款能力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银行内部信贷管理
对信贷资产风险变化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提升贷后管理和维护债权的层次,尤其对不良贷款大户要重点关注,并且要建立灵敏的、动态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逐步提高各个层面的风险意识,防止因风险意识薄弱而错失维护银行债权的最佳时机。同时,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积极探索多元化、市场化、批量化处理不良贷款的新渠道,加快不良贷款的处理进程。
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不但要继续加大对违规贷款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而且要逐步扩大责任追究范围,尤其要对因内部因素影响造成银行贷款损失增大的各层面的相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加强各银行间的相互合作,共同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管理水平
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是中国银行业的共同任务。需要各银行间加强沟通与合作,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共同进步。目前,各银行需要在竞争中寻求合作,将合作从务虚转到务实。进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例如在强化公司业务上的合作、强化货币市场和衍生产品上的合作、强化国内代理业务上的合作、会计制度方面的合作以及与外资银行竞争、宏观经济及调控政策研究等方面都应该开展深入广泛的合作。另外,还应当加强风险信息的沟通,对信用极差、恶意套取或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客户,各银行间要联合进行制裁,避免同业恶性竞争。同时,中国银行业还应积极充实资本,提高核心竞争力,可借鉴国际同业的先进经验。通过各银行间互相持有对方的次级债等方式,打通多种补充资本的渠道,加强资本合作,促进商业银行理性经营,降低经营风险,从而实现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四)加快相关的立法进程,逐步运用市场手段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中国在处理金融机构“退出”问题时,主要依据的是《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与之对应的也只有整顿、接管、关闭等行政手段,损失由政府埋单。不分规模大小、性质差异,对所有金融机构均采取一视同仁的做法,其弊端除了前面已经谈到的几个方面以外,还存在经济运行中的市场功能被弱化,以及政府财力不堪重负等问题。所以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应健全立法,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投资人保护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将政府从最后埋单人的困境中“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