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终于到来了。
天一亮,袁亦方就来到医院,同林子午商谈为天明改造
房子的问题。两人不谋而合,林子午立即下令修建队火速出发,在天黑前办完此事。然后,他同袁亦方就医院的职工生活问题交换了意见,还透露给他自己关于安排秦国祥的设想,得到袁亦方的热烈赞同。
一辆出租汽车把吴珍由天明家接到了袁家。这是她临时的“娘家”——她将在这里度过她未婚前的最后一个白天。然后,当夜幕降临的时光,她将由这里出发,进入白天明的住所——那是她的新家,她将在那里走完她生命的旅程。
吴一萍俨然是她的母亲,小心地陪伴着她,安慰她激动的心,为她做最后一顿“姑娘时代”的爱吃的“家常饭”。袁静雅今天轮休,她象妹妹一样地在即将出嫁的姐姐身边转来转去,由衷地赞美因为幸福而变得更加美丽的珍姐是那么雍容与端丽。
叶倩如也来了。她带来了盛开的和绢绒做的花朵。鲜花是要新嫁娘捧在手里的。那素雅美丽的花,将同如花的容颜相映照,给新郎一个永难忘怀的印象。那绢绒的红花是佩在新人胸前的,它将把喜庆的红光反射到白皙的面庞上,又犹如一颗浸透了爱的蜜汁的心,在幸福中震颤。
童先生也来了。他是这次婚礼的“庶务主任”。他从友谊商店买来了新婚礼服,他坚持要吴珍穿上白纱的嫁衣,为了好让他用手提电影摄影机拍下婚礼的场面,回到美国去放映给吴珍的父亲看,以安慰那颗年老的心。他还买来了结婚的戒指,要在婚礼上由新人交换,以庄严地约束自己承担起爱护对方的责任。他是基督徒,但他没有提出在教堂结婚的要求,因为白天明曾经明确地对他说过,他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同基督教义无论如何扯不到一起,这点常识童先生还是有的。吴珍也不愿意过分的奢华,她只想按照故乡的仪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她渴求了多年的恋人。然而,谁也指不出北京婚礼的法定或习惯的方式究竟是什么。鼓乐花轿拜天地,早已成为陈迹,吴珍不愿意成为信奉旧物的笑柄;新式的集体结婚,又需要有几对新人和较大的场所,她等不得,而且身体也忍受不住那盛典;请吃酒席,旅行结婚,都是不可取的方式;唯一能够接受的,也是客观允许的仪式便是家庭的小型庆祝。中西合璧,亦庄亦谐,小而热烈,又有亲友的祝贺,象是西方农家的婚礼,这就很好,很可以满意了。
袁亦方的意思是应该尽可能地庄重,以给吴珍的心以最大的满足,因为她很可能带着这满足走向天堂。所以,他赞同了童先生的做法,而且自愿以师辈的身份充任男方的家长,而让童建中以女方家属代表的身份出席婚礼。证婚人应该请林子午,他比神父要高贵尊严得多。伴娘一职早被倩如抢去。伴郎呢?袁亦方忽然想起侄子吴国华,请他即刻梳洗换装,扮演他一生中头一次扮演的角色。静雅和沈玉敏自然该充当新婚夫妇的亲属来招待宾朋。而宾朋绝不可以过多,只要有个热烈的气氛便足够了。太多的人将会添乱,只能让新娘疲乏。一切戏谑的玩笑都该禁止。这是一次喜形于色,悲在其中的婚礼,任何玩笑都只能破坏那庄严的气氛。他命令梁晓晨把守门口,抵挡一切不速之客。
吃过午饭,他命令所有的人都离开袁家,让吴珍好好地睡一觉,以迎接晚上的辛劳。
鸟雀呀,停止议论吧;风啊,收起翅膀吧。这一刻需要绝对的安宁,因为一个待嫁的新娘,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在生命的边界才寻找到幸福。在幸福降临前的一刻,让她在故乡的怀抱里甜甜地睡上一觉吧。
下午五点半钟,吴一萍轻轻地叫醒了吴珍,按照北京的规矩,给就要离开“娘家”的女儿,吃一顿她亲手包的饺子。小巧玲珑的饺子,每一个都包着细软的肉馅,象是母亲的心意,一点点吞落到女儿心底。
吃罢饭,她给吴珍梳洗,更衣。当她干枯的手指滑过吴珍那飞爆般细软浓密的黑发时,老太太真象要送走亲生女儿一般地哭了。她生平只给静雅梳过头,但她却觉得好象老早老早以前,她就一次次给吴珍梳过头一样。她颤抖地拽下梳子上梳落的长发,揉成小小的一团,放到桌上的扑粉盒里。吴珍看见了,把这些头发拿起来,放到自己胸前挂着的鸡心坠里。当她在镜中看见老太太闪着泪花,为自己拔下了一根发黄的白发,她再也忍不住了,扭头扎进老太太怀里,轻轻叫了一声,“妈妈!”
哦,妈妈!这对吴珍来说是多么陌生的称呼啊。小时候,从她懂事起,只有姑母,而没有妈妈。当她越海而去来到妈妈身边时,妈妈又早已埋进了黄土。代替她的位置的是一个比自己只大十岁的女人。那女人的眼圈涂得比自己的眼圈还蓝,指甲抹得比自己的指甲还红。“妈妈”,这声称呼,还没有诞生就死灭了。这是吴珍生平喊出口的第一声。还有什么比这声称呼更能打动人心。
静难靠在门边,默默流下了泪。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是哭自己,还是哭吴珍?是为这个异姓姐姐的幸福而饮泣,还是为她的不幸而流泪?她只觉得心里象是堵上了一块石头。
老太太捧起了吴珍的头,用细软的手绢擦去她的泪,可自己却还在流泪。她象劝亲女儿一般劝她:
“闺女,天明是个好人。他厚道、实诚。他不会欺负你。好歹吧,我是他师娘。师徒如父子,他算我个儿子。你呢,是我贴心的肉,好比失散了多少年,高低了儿又把你找回来了。我的女孩儿,嫁给我的义子,这是亲上加亲。他会疼你,敬你。一辈子交给他,比守着娘好。去吧,高高兴兴儿的。你就是静雅的姐姐,我生的另一个姑娘……”
“妈!……”
静雅提醒老太太,这并不是真实的事情。可老太太已经相信了自己的幻觉,仿佛她真有个女儿,自小失踪,后来流落到外洋,如今又我回来一样。她得尽多年该尽而又未能尽到的责任。
老太太扭过脸刘静雅说:“傻站着干吗?给你姐拿衣裳,该上头了!”
雪白的轻纱结成花朵,绽开在吴珍的黑发上。那薄纱的裙裾穿在她身上,轻盈得如同海的浪花,吴珍轻轻地站起来,深深地弯腰,亲吻这如同生母一样的幻想家的手,把女儿的泪水洒在老太太的手掌上。
叶倩如正在此时走进屋门。她看见俏丽的如同十八岁处女的吴珍,看见她如此虔敬地亲吻那干瘦的老太太,一刹时呆住了。一股庄严的情思涌上心头,耳边响起了辉煌的旋律,好象谁在演奏圣乐。瞧那老太太,脸上多么慈祥,多么光辉,拉斐尔的圣母像也不过如此。只是那老太太的脸上褶子多了一些罢了,可那每一条皱褶都满溢着母爱。难怪静雅总是那么温存和文静,不象自己似地疯疯癫癫。她们这一代人,从母亲那里承袭了更多的东西,而我们则有点儿瞧不上这些老祖母了。
汽车来了。披红扎彩的汽车,停在门前。吴一萍突然哭起来,一把搂住吴珍,在她脸上亲呐,蹭啊,好象把迟到的母爱尽可能多地溶进这孤女的心。
静雅和倩如扶住含泪的吴珍,把她扶进汽车,象侍卫女官一样地分坐在她左右。倩如拍拍司机的肩,递给他一条大中华牌香烟。司机半推半就地接过这喜礼,让它立即化为可爱的动力,灌输到发动机里,让车平稳而又飞快地驶出袁家的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