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整理完毕后,再套上一套网上淘来的白色廉价运动服,背上一只小巧双肩包,水沫儿就急乎乎的跑来酒吧上班。
然后,然后就遇着了那个疯女人。
水沫儿不禁悄然长叹了一声。
思来想去半天,现在,基本上可以断定,这照片上搂着自己的男人,就是那晚的五十块。
只是,这照片是谁拍下的?什么时候拍的?
还有,自己只是想多卖些力气,多挣上一点点钱,就有这么难么?!
累死累活不说,今儿倒是搭上一个丧权辱国的大嘴巴子了。
外加,所有的认识自己的人,都确信是自己跑去当三儿了。
水沫儿只觉得自家的鼻子酸酸的,却偏无泪流。
只是将那张该死的照片一把揉皱,抛到一旁的废纸篓中。
然后,握紧双拳,长长尖尖的指甲,立时刺破了掌心的细嫩肌肤,引来一阵刺痛。
这些个,该死的!
水沫儿恨恨的暗咒了一声。
偏生,严妈急三火四的冲了进来,一叠声的连声嚷道:
“沫儿啊,你坐在这边,这么久了还不上台,是不是又在想你那位相好的了?!就是想,也得分些场合呀,外面的客人,都开始在起哄敲桌子了!”
水沫儿固执的仰头辩道:
“严妈,我想起来了,照片上那人,就是那晚的一百块!”
“啥个一百五十的,管他是谁,咱们现下都没空去想,赶紧的上场去唱,才是真的!你看客人们都着急了!”严妈急得额间青筋暴涨,只管拿手来拖水沫儿。
水沫儿长叹一声,只得低头,认命的拿起一支麦,提裙缓步而出。
五光十色的小舞台上,灯火通明。
水沫儿朝着观众浅浅的欠了欠身,而后,冲着音响师微微的点了点头。
一段熟悉的前奏,立时轻柔舒缓的响起。
水沫儿眼睫低垂,只在那一霎那,那种忧伤的感觉,立时满布了全身。
因着母亲过世得早,父亲一人带着俩个年幼的孩子,家境困苦,所以,那种无奈而又忧伤的感觉,曾经是伴着水沫儿过完了一整个灰色的童年。
用凄婉的歌声,唱出心中点滴伤痛,对于水沫儿来说,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出来混了这么久,水沫儿早就练成了一套翻唱机般的过硬本领。
任一首当红曲子,只要拿过来简单的听上几遍,再记记歌词,一首水记新歌立刻就能横空出炉,马上就可以登台唱了。
而且,每次唱歌,凭着水沫儿当时不同的心境,她还能唱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味道。
所以,喜欢听水沫儿唱歌的客人,一直都是很多。
她待的这间酒吧,也因着这个缘故,生意跟着火爆了许多。
轻启樱唇,这一次,水沫儿翻唱的,是时下最流行的《致青春》
他不羁的脸,像天色将晚。她洗过的发,像心中火焰。短暂的狂欢,以为一生绵延。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我冬夜的手,像滚烫的誓言。你闪烁的眼,像脆弱的信念。贪恋的岁月,被无情偿还。骄纵的心性,已烟消云散。
疯了,累了,痛了人间喜剧笑了,叫了,走了青春离奇。良辰美景奈何天,为谁辛苦为谁甜。这年华青涩逝去,却别有洞天。良辰美景奈何天,为谁辛苦为谁甜。这年华青涩逝去,明白了时间。疯了,累了,痛了人间喜剧笑了,叫了,走了,青春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