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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节日习俗篇(6)

有一天,老婆婆把两个儿子叫到床前说:“我死后,不需你们花什么钱,用破草席把我一卷,埋了就行。不过你们要从今日开始,天天看看屋后面槐树上的乌鸦和山树林里的猫头鹰是怎样过日子的——直到我闭了眼为止。”

兄弟俩经老娘一提醒,出工收工时便不由自主地注意了起来。原来,乌鸦与猫头鹰都是很细心地喂养自己的孩子,这些小家伙不管妈妈衔吃的有多快,总是张大嘴巴,嗷嗷待哺。

当小乌鸦长大后,妈妈飞不动了,就让她待在家,衔来吃的填在她嘴里,等小乌鸦老了,又有自己的孩子喂养她。反哺之情,代代相传。而猫头鹰却不一样,妈妈老得不中用了,就把妈妈吃掉。

兄弟俩越看越内疚,渐渐地改变了对老娘的态度。可偏偏这个时候,她老人家过世了,兄弟俩后悔莫及。为了记取乌鸦与猫头鹰善恶孝逆的教训,安葬那天,他们模仿乌鸦羽毛的颜色,穿一身黑色衣服,模仿猫头鹰毛色,披一件麻衣,并下跪拜路。

从此以后,这个风俗就逐渐流传开来。有些地方的百姓比较穷,穿不起一身黑衣服,就裁一条黑布戴在胳膊上。

殉葬的由来

奴隶社会,用人殉葬十分流行。《墨子·节葬》中记载:“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那时用人殉葬已成为一种制度,并根据爵位高低决定殉者多少。

殉葬者中,女子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西汉时,广川王盗掘西周末代君主周幽王的坟墓时,见“百余尸,纵横相枕藉,或坐或卧,亦独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墓中“惟一男子,余皆女子”。

春秋末期,“人殉”的做法开始引起非议,并逐渐改用陶俑代替活人殉葬。

《礼记·檀弓下》记载:齐大夫子车死后,其妻和总管商定用人殉葬。子车的弟弟子亢却对他们说:“如果哥哥在阴间需人侍候的话,没有比他的妻子和总管更合适的了。这件事要不就算了,如果一定要坚持,我就准备用你们二位生殉。”子车的妻子和总管不愿去死,只好同意取消人殉。

汉朝至元朝,由于人民的反抗和社会的进步,强制性的“用人殉葬”制度已不复存在。

到了明朝,“人殉”之事,曾一度死灰复燃。

《朝鲜李子朝世家实录》记载了永乐二十二年逼殉宫女的悲惨情景:“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哭声震殿阁……”

据资料记载明朝天顺八年(1464年)正月,英宗病危时下遗诏表示:“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也。”这才废止了野蛮的“人殉”制度。

城隍庙的由来

我国许多地方都有城隍庙,每年的特定时期,人们会去祭拜城隍爷,赶庙会。

相传,城隍是守护城池的神,乃神鬼世界中的一城之主。道教认为城隍能“剪恶除凶,护国保邦”,能应人所请,旱时降雨,涝时放晴,保谷丰民足。

据史料文献所载,三国时期(即公元239年)就有了城隍庙。城隍虽属道教之神,但历代帝王也很敬重它。后唐末帝李从珂封之为王;元文宗又封及其夫人。

城隍本没有姓名,自宋代后,人们多以殉国的忠烈封为本城城隍。《宋史·苏缄传》记载:“缄殉节于邕州,邕州人呼为苏城隍”。

上海城隍庙中供奉的城隍老爷,是元末明初的士大夫秦裕伯。据说他是秦少游的七世孙,元末进士。明太祖多次请他为官,但他以一臣不事二主为由加以拒绝。他死后,明太祖下诏说:“秦裕伯生前虽不为我臣,死后要为我主城郭、守疆土,封秦裕伯为上海城隍。”

苏州的城隍是春申君,杭州的城隍是文天祥,等等。不管是哪里的城隍,也不论何人为城隍,人们都把它当作本地方的保护神。

坟墓周围种柏树的由来

我国北方野外的墓地上,人们常常能看到一簇簇柏树,民间俗称坟柏。每当严冬,荒芜的原野上点缀着星罗棋布的坟柏,颇有肃穆庄严的感觉。

据说坟周围种柏树的习俗,源于三国时期的诸葛亮。

公元234年,蜀国军师诸葛亮率兵伐魏,在五丈原与司马懿隔渭水对峙时,病死军中。诸葛亮以身殉职后,遗体葬在定军山。刘禅亲自下诏,在墓地种了54株柏树,象征诸葛亮享年54岁,以表彰他鞠躬尽瘁的精神。

杜甫的《蜀相》云:“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那些坟柏,至今仍有22株尚存。后人仿效此法,于是坟柏相继在民间流传开来。

皇家建筑用红墙黄瓦的由来

皇家建筑通常是黄色的琉璃瓦,红色的砖墙。这与我国人对颜色的看法有关。

黄色,自古以来被认为是尊贵的颜色。“五行”学说认为,黄色代表中央方位(中央属土,土为黄色)。唐代,黄色被规定为代表皇室的色彩,其他人不能使用。到了宋代,封建帝王开始采用黄色琉璃瓦顶,并一直沿袭下来。

红色,被视为一种美满喜庆的色彩,意味着庄严、富贵。周朝(公元前11世纪)宫殿建筑就普遍采用红色,并一直流传下来。

因为,封建帝王的宫殿是最高统治者的活动场所,必须处处显示“至高无上”、“尊贵富有”,因此,绝大多数古代宫殿都是红墙黄瓦。

红色表示吉祥的由来

世界各国都有自己喜欢的颜色。我国特别偏爱红色,红色意味着吉祥。每逢节日庆典或操办喜事,人们总要张灯结彩,来个“满堂红”,以表示喜庆、吉祥。其实,我国早期并不是用红色表示吉庆的。

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用黄色代表吉庆,也曾用过黑色和白色代表吉庆。到了汉朝,汉高祖称自己是“赤帝之子”。“赤”就是红色,从那时起,红色就成了人民崇尚的颜色。

汉朝以后,我国各地崇尚红色的风俗已基本趋于一致,并一直沿袭下来。于是,红色就成了我国人民表示喜庆、吉祥的颜色。黄色,则表示尊贵,成为皇家用色的象征。

红色作危险标志的由来

太阳光谱包括紫外线、可见光和红外线三大部分。其中可见光部分,由红、橙、黄、绿、青、蓝、紫7种单色组成,且红光波长最长。

太阳光射入大气圈后,遇到空气分子和悬浮在大气中的微粒,就会发生散射,而波长较长的红、橙、黄等色光的透射能力较强,能够透过大气到达地面。

由于红光透射能力强、传播远,又最为醒目,所以许多危险标志及其他重要标志都采用红色。这样,人们在灰尘弥漫或大雾茫茫的情况下,也能够在较远的距离看到红色标志。

雄鸡象征吉祥的由来

我国民间,人们都将雄鸡当作能避邪的吉祥物。关于雄鸡象征吉祥、能避邪的由来,说法不一。

一种说法是,雄鸡唱晓,驱走黑暗,迎来光明。毛泽东词曰:“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并且,鸡是毒虫的克星,像蜈蚣、蝎子、蚂蚱等都是雄鸡的美味食品,因而人们认为鸡可以驱毒避虫。

另一种说法,源于我国古代的神话传说。据说,雄鸡是由玉衡星变成的,它的眼睛能驱散妖魔。

其实,雄鸡表示吉祥的缘由,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鸡”与吉祥的“吉”发音完全一样,人们就用鸡来谐音“吉”了。

“V”型手势的由来

“V”型手势表示英语“Victory”,即胜利。它的由来,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法西斯侵入西欧各国,许多人纷纷流亡英国。当时有个叫维克多·德拉维利的比利时人,每天利用电台向比利时进行短波广播,号召同胞们奋起抗击德国占领军。

1940年末的一天晚上,他在广播里号召人们到处书写“V”字,以表示对胜利的坚定信心。几天之间,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和其他城市的大街小巷,甚至在德军兵营、岗楼和纳粹军官的住宅里,都出现了“V”字。

由于它形式简单明了,很快流传至欧洲各沦陷国。朋友们见面,伸出食指和中指,打个“V”字,代替其他一切招呼。用这种无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愿,成为当时一种时尚。此风传到美国后,妇女们纷纷佩戴起“V”型胸针。

文身的由来

文身分两种,一种是刺青,即在身上刺某种等图案或文字。因刺进皮下,所以难以去掉。另一种是在人体上彩绘,可以随时洗掉。近年来,还有一种不干胶彩画,往身上一贴即可。

在原始人类时期,古人就会用白泥或染料在身上、脸上画出纹络。用以美化自己,并可吓唬敌人。文身也是原始社会崇敬图腾和装饰艺术的反映。

我国古代江南吴越一带有文身的习俗,雕镂皮肤作为文身,后来由仲雍(周太王次子)的小孙女以刺绣服装取代文身。

现在世界各地还有各种文身风俗。最近,又兴起人体彩绘艺术,这虽与原始的文身有本质区别,但都是文身的延伸。

理发的由来

很久以前,人们认为头发受之于父母,不能随便剃除。故当时男女都留长发,只是盘发的方式不同。

到了汉代,有了以理发为职业的工匠。南北朝时期,南朝梁的贵族子弟都削发剃面,那时的理发业已经很发达,出现了专职的理发师。

宋朝出现了专门制造理发工具的作坊。那时,对剃发的称呼为“待诏”。后来,理发业逐渐发展成一种技艺。元朝及明朝,人们理发更为普遍。

清朝时期,满族贵族为了达到长久统治的需要,强制下令男子一律剃头梳辫。理发业空前发展起来,当时,到处都有理发挑子,理发工手执铁夹(一种音叉)沿街叫喊,给人理发。

清朝顺治年间,奉天府创建了我国第一个理发店。当时店内设备简陋,服务对象主要是男子。辛亥革命以后,许多在日本的中国理发师纷纷回国开设理发店。

烫发的由来

埃及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烫发的地方。那时,妇女把头发卷在木棒上,涂上含有大量硼砂的碱性泥,在日光下晒干,然后把泥洗掉,头发便出现美丽的涡卷。

1872年前后,在巴黎,法国美容师马鲁耶鲁发明了用火钳烫发的技术。

1900年前后,在伦敦,威亚尔兹·内斯拉发明了一项烫发技术,他将人的头发排卷在铁棒上,涂上重亚酸钠等药物,再用火卡子加热,使头发较长久时间保持弯曲。

1905年,德国人内斯拉采用碱液洗头,使头发变软后,再缠在小棍子上烘干,这样能使头发卷儿保持较长时间。

电烫技术,据说是美国美容师查尔斯·奈恩勒研究成功的。他把头发一束束排卷在铝棒上,采用电阻丝导电加热。也有人说,是法国人在1933年左右发明的,他们将通电加热的卡子,放在头发上,然后就切断电源,就能形成卷发。

1937年,英国的杰·斯皮克曼等人在美国发明了化学烫发。他们把头发一束束排卷在小木棒上,涂上硫化乙醇酸、胺水碱、石灰水等药物,用热毛巾捂上氧化,使药剂迅速渗透到头发里,再用还原剂,即可使头发的形状发生变化,形成柔和的弯曲。

化学烫法操作安全,发质光泽,卷曲自然,便于自行梳理,发丝又不易散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种方法传入日本,后又传入我国。

男人剪短发的由来

在过去的一段历史时期,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男人和女人都是长发,只是梳头盘发的方式有所不同。

欧洲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男人普遍流行戴假发,而且假发同女人的头发一样长。

1509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登位后,下令男人一律剪短头发,女人一律留长头发,不过男人可以留胡子。詹姆斯一世登基以后,又恢复了男人留长头发的习惯。

法国路易十四时代,所有的男人都戴假发,而且假发越长越好,还要烫许多发卷儿。

19世纪以后,欧洲才形成了男人留短发、女人留长发的风俗。

我国留短发是在辛亥革命以后,那时认为男人剪掉满清的长辫子就是“革命”。故而有“留头不留命,留命不留头”的说法。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就有生动的描述。

沐浴的由来

我国沐浴的历史悠久,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就有沐浴的记载:“沐”指洗脸,“浴”,指擦洗全身。《周礼》中也有“王之寝中有浴室”的记载。

春秋时期,已有专门的设施来洗澡。据史书记载,公元334年,东晋石虎在邺城盖了“龙温池”,这是我国较早的大型私人浴室。西安临潼的温泉浴室“华清池”,建于唐代。

宋朝时期,由于商业的繁荣,商业性的公共浴室应运而生。宋代吴曾的《能改斋漫录》中,有“公所在浴处,必挂壶于门”的记载,说明那时的公共浴室还挂有招徕顾客的标志。

非但如此,当时还出现了代客擦背的专职务人员,他们很受洗澡人的欢迎。苏东坡曾在一首《如梦令》词里赞叹过他们的劳动:“寄词擦背人,昼夜劳君挥肘。”

16世纪,我国的公共浴室已相当普遍。这些浴室一般以白条石为池,拱形砖顶,池下有大锅。虽池池相通,但分热、温、凉三种,以适应老少的不同需要。

现在,沐浴已成为人们的休闲方式之一。我国不仅有自己风格的沐浴方式,还引进了西方的土耳其浴、芬兰浴、桑拿浴等各种洗浴方式。

缠足的由来

缠足是封建社会时期的陋习,是对女性的一种摧残。

据说这种陋习大约是从后蜀开始。相传南唐李后主曾造七尺高莲台,令宫嫔睿娘以帛缠足,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从此,开创了后世缠足之风。

宋朝时期,缠足之风愈来愈盛,女子的脚越小越受赞赏,小脚已成为美人的标志。

清朝时期,康熙曾下诏禁止女子缠足,但长期以来所形成的陋习一时难以改变,为此还闹出了不少纷争。康熙七年,王熙奏免其禁,以至民间又公开缠足。

乾隆年间,满族妇女也盛行缠足之风,以至乾隆皇帝屡次降旨严责,不许旗女裹脚,旗女才得以保存那天然的双足。

封建社会时期的妇人,如果听人背地评说自己脚大,会感到异常的羞愧。母亲越是喜爱自己的女儿,越为女儿死死缠足。于是,此陋习得以盛行。

《圣经》的由来

“圣经”一词源于希腊文biblia,意思是“一组小书”。它是许多卷书的合订本,是不同时代、不同作者的著作汇编。

《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所以《圣经》又称《新旧约全书》。全书译成汉文约100余万字。

《旧约》原为犹太教的经典,后被基督教所继承,它包括《律法书》、《先知书》和《圣录》三部,共24卷,为希伯来文。犹太人称这是神与人订立的“约定”。它包括世界和人类的起源,犹太民族的历史,以及法典、先知书、诗歌、格言等作品。

该书各部分形成时间不一,可能开始于公元前10至公元前9世纪,完成于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1世纪。《旧经》最初是口头创作,后来传世的有公元前2世纪的亚历山大城希腊文译本。基督教继承了《旧约》,剔除了其中不符合独尊耶和华的内容。全书的卷数和次序,基督教各派略有不同。

《新约》是基督教的经典。基督教认为,耶稣创立基督教后,神与人重新订立约定。原来订立的约定被称为“旧约”,新订立的约定被称为“新约”。《新约》共27卷,分成4个部分,其中,《福音书》记载耶稣的生平和言行;《使徒行传》叙述早期教会的活动情况。此外,还有《使徒书信》和《启示录》。《新约》原文为希腊文。

公元4至5世纪,全部《圣经》译成拉丁文。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前后,《圣经》在欧洲被译成各种文字,对各民族语文的形成与统一起到很大作用。中世纪时,西方的文学作品,很多取材于《圣经》故事。

原罪的由来

在西方,许多文学作品都涉及了“原罪”。“原罪”一词源于《圣经》。

在《圣经》中有这样的记载:上帝创造了亚当、夏娃以后,将他们安置在伊甸园中,过着幸福的生活。上帝嘱咐他们,不可以吃园中智慧树上的智慧果。但蛇引诱夏娃偷吃智慧果。夏娃经不住蛇的诱惑,就吃了“禁果”,而且也给亚当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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