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阅读报刊和文学作品时,常常会碰到一些应归贵族的头衔和爵名,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爱丁堡公爵菲利普·蒙巴顿”,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风云人物“温斯顿·丘吉尔爵士”,著名科学家“艾萨克。牛顿爵士”等等,这些爵衔式样繁多。
爵位前面可以是封地地名(如“约克公爵”),也可以是人的全名或姓氏(如“乔治·高顿。拜伦勋爵”或“拜伦勋爵”);在英文原文,爵位先行,其后面可以是人的名字获全名等等。这些不同的爵号,有些什么区别,以及不同的称谓方式,有什么区别?在一个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国家里,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封建色调颇浓的古称谓呢?
英国的贵族,现在指有资格充任议会上院即贵族院议员的人,分为“宗教贵族”和“世袭贵族”两类。“宗教贵族”只有二十六人,他们是:坎特伯雷大主教、约克大主教、伦敦主教、达姆勒主教、温切斯特主教和其他二十一个主教区的主教。所谓“世俗贵族”,矢志不以宗教为职业的贵族,又分为“世袭贵族”、“终身贵族”和“法律贵族”三种。
顾名思义,“世袭贵族”的爵位可由子孙后世永远程曦。这是英国贵族的主体。英国的“世袭贵族”实行长子继承制,是代单传,继承顺序里男性先于女性,年长先于年幼。如某贵族物子嗣,他死后爵位则传给亲属关系最近的人,“世袭贵族”由英王或女王根据首相的建议加封,近二百年来其数量激增,十九世纪前,英国仅有一百四十多名“联合王国世袭贵族”(指苏格兰贵族和爱尔兰贵族以外的英国贵族),十九世纪新加封了约二百五十名,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又加封了四百多名。
为了防止议会上院议员人数无限制增加的状况,195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并经女王批准成为法律,规定英王可以根据首相的建议加封一些贵族,其爵位仅限于本人,不得程曦。这就是“终身贵族”。1964年以来,英国新加封的贵族全部都是“终身贵族”;其爵位都是“男爵”,即男男爵和女男爵。
“法律贵族”实际上就是执行上院司法职能的几名高等法官。按照英国宪法惯例,议会上院是全国的最高司法机关,是英国本土各级法院的上诉院,可是上院里的贵族老爷们有多数不懂法律业务,难以胜任这项职能。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议会在1876年通过的“上诉裁判法”中规定,英王可以根据首相的建议,在任期十五年以上的高等法官中加封数名“常设上诉审判贵族”,来执行上院审判上诉案件的司法职能。这些“司法贵族”一般不参加上院法律业务以外的活动,爵位也只限于本人,且多为难决。
英国的“世袭贵族”共分五个等级,即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承袭这些爵位的女性则相应的冠以女字。只是到了近代,一些女贵族才不是通过继承而是由女王直接加封,获得自己的爵位的。这五等爵位中,公爵以下的死等,一般都统称为“勋爵”。英国贵族的称谓非常复杂,可以沿用家姓作为爵号,放在爵位后,也可以用某个地名作为爵号,连在爵位之后称呼。如前工党领袖艾德礼在1955年辞去首相职务后,被封为伯爵,他仍沿用家姓作为爵号,称为艾德礼伯爵;而前保守党领袖艾登在1957年辞去首相职务后,也被封为伯爵,他用的爵号是一条河名阿冯,因为阿冯河流经选举他为下议院议员的选区沃里克城,从此他就叫做:“阿冯伯爵”或“阿冯勋爵”了。一些古老世家的世袭贵族往往会在自己的爵位前标明承袭该爵位的辈数,以示家族的荣光,或者为了便于区分,因为往往几代的带爵位称号都完全相同。
英国现有一千一百余名上院议员,除了二十六名宗教贵族以外,世俗贵族中有法律贵族九人,终身贵族二百人和近九百名世袭贵族。这近九百名世袭贵族中,仅有一百人是本人直接受封的,其余约八百人都是通过世袭继承的爵位。除了九名法律贵族外,所有的贵族都没有薪金,只是在出席议会时间内,每天有少量的车马津贴。二十世纪以前,许多届英国首相都是贵族担任的,可是到了二十世纪,贵族却一律不能担任首相职务了。这时,一些企图跻身政界的贵族反而希望扔掉头上的爵位,以便参加竞选。终于在1963年,议会通过了“贵族爵位法”规定世袭贵族可以放弃本人的爵位。英国1963——1964年间的首相霍姆就是根据该法宣布放弃爵位后,才得以进入唐宁街主政的。
除了贵族以外,英国还有一些属于平民阶层的荣誉性衔位,如“从男爵”是一种世袭性爵位,始设于1611年,当时英王詹姆士一世为了筹集经费保护英国在北爱尔兰的种植园。特别设了这种低于男爵的爵位以供中小地主购买。但从男爵不算贵族,不能成为上院的当然议员。英国从1964年起,就再没有加封这种爵位了。
英国的“爵士”是由中古时期的“骑士”沿演而来的一种非世袭性爵位,其等级和称谓特别繁杂,共有九个等级。
英国现有男爵士约三千人,女爵士仅二百人,英国人对称呼十分讲究,对贵族称爵位和爵号,对从男爵和爵士称Sir,只有对平民才称先生。
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爵位是英国封建地主阶级的等级和荣誉标志,爵位制是封建统治阶级维持统治的重要手段。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社会日渐发展,这些爵位早已失去了它们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标志的这种意义,贵族头衔也早已不为地主阶级一家所独有了,按照英国“贵族爵位法”的规定,“凡是对于国家有功勋或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有杰出贡献”的人,都可以由首相建议,由英王加封为贵族;凡是内阁大臣,退休后都可以授予贵族爵位。
据法新社10月16日报道,素以行为********而着称的英国皇室前王妃、安德鲁王子的前妻莎拉·弗格森又被曝出准备以拍****的方式为慈善机构募款的新闻。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英国小报《太阳报》对于莎拉的“壮举”非但不加褒奖,相反还呼吁读者联名抗议,要求这位现年45岁的前王妃不要以****“伤害”世人。
据透露,莎拉即将于不久之后替世界名牌卡地亚珠宝和一款女鞋出任广告代言人。届时她将几乎****出镜,虽然“重点部位”会被价值连城的卡地亚珠宝巧妙地加以遮住,脚上一双精致的红色高跟鞋却会让整幅画面更加惹火煽情。至于拍摄这则裸体广告的巨额收入,将捐赠给英国著名歌手艾尔顿设立的艾滋病基金会。
出人意料的是,超级小报《太阳报》却尖刻地指出,作为裸体女模,莎拉过于丰腴的体态以及若隐若现的皱纹让公众的眼睛“很受伤”。在16日发行的《太阳报》上有这样一行字:“亲爱的弗格森,请你,请你不要让全世界都流传着你的****。”
虽然他们只是国家的象征性权力,但是他们是传统和文化的代表,是国家的精神力量,在国民心中还是很重要的。他们的作用不可忽视。不然他们也不会存在至今了。
公元前地中海伊比利亚人,比克人,凯尔特人,先后来到不列颠。公元1~5世纪大不列颠岛东南部为罗马帝国统治。罗马人撤走后,欧洲北部的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朱特人相继入侵并定居。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许多小国并成七个王国,争雄达200年之久,史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829年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统一了英格兰。8世纪末遭丹麦人侵袭,1016年至1042年为丹麦海盗帝国的一部分。其后经英王短期统治,1066年诺曼底公爵渡海征服英格兰。1215年约翰王被迫签署大宪章,王权遭抑制。1338年至1453 年英法进行“百年战争”,英国先胜后败。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树立海上霸权。1640年英国在全球第一个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先驱。1649年5月19日宣布成立共和国。1660年王朝复辟,1668年发生“光荣革命”,确定了君主立宪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801年又与爱尔兰合并。18世纪后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19世纪是大英帝国的全盛时期,1914年占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国,自称“日不落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开始衰败。英国于1920年设立北爱兰郡,并于1921年至1922年允许爱尔兰南部脱离其统治,成立独立国家。1931年颁布威斯敏斯特法案,被迫承认其自治领在内政、外交上独立自主,大英帝国殖民体系从此动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经济实力大为削弱,政治地位下降。随着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相继独立,到60年代,英帝国殖民体系瓦解。1973年1月加入欧共体。
英国首相,代表英国王室和民众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官员,英国政府首脑。一般情况下国会下议院的多数党党魁或执政联盟的首领自动成为首相人选,人选经国王/女王确认并任命后才正式成为首相。
1721年,辉格党(Whig)领袖华波尔爵士(Sir Robert Walpole)被英王乔治一世(George I)任命为内阁首领,是为英国首相一职之始,但职位正式名称并非首相(Prime Minister)。
1905年,坎贝尔-班纳文爵士(Sir Henry Campbell-Bannerman)获任命为英国首相。在任命他的英王敕令上,首相(Prime Minister)一字首次出现,成为一个正式的英国官衔。
首相可向国王/女王提名政府内阁成员,亦可提出解散下议院的请求。
从高到低依次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