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我漫无目的地走着。从别墅区到时代广场,花了三个小时。夜色降临,城市的夜色和乡村的夜色不同。曾经,我很喜欢城市的夜色,分开来,夜和色,含义暧昧,紧密相连。城市的夜掩映了色,城市的色赋予夜的精髓。乡村的夜色里,我只能抱臂坐在天井,看星空,哈的一下,从中听出千军万马,冲锋陷阱,城市的夜色里,我流连花丛,自得其乐。
现在,是到了说再见的时候。我将迎来全新的我,迎来我所期待的我,我对着闪烁不定的华灯说:瞧,我和你们一样,留在了这座城市。
话音刚落,手机铃声大作,悠悠。接与不接,我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那边跟我较上劲似的,响个不停。
我接通电话,手机举到耳边,喂的一下。
过了好大一会儿,那边才传来她怯怯的声音,她说:“叔叔,是你么。”
我说:“不是我还会是谁。”
她呐呐地:“我以为,我以为……”
我轻松地问:“有事么。”
她很失落地说:“燕子搬走了,搬去小海那边,我一个人住,平安夜没人理我,我好难受,你能不能出来一下,陪我说说话儿,我知道,这个要求有点过份,但……”
我犹豫再三:“我在外面。”
“啊,太好了。”她高兴地尖叫,刺得我耳根子发麻,她说:“你在哪,我来找你。”
我说:“时代广场附近,前面有个公交站牌,我到那儿等你。”
她耶的欢呼,急急地说:“我马上过来。”
我穿过斑马线,站上公交站点,上车下车的人拥挤如潮,悠悠住的地方过来搭乘10路车,我翘首以待,过了二十分钟,大约续上第三支烟,嗨的一声,肩膀被人猛拍一下,我打个激灵,回转身,与一个人照个面,悠悠。笑嘻嘻的。
她特意打扮过,风衣,紧身裤,高筒靴,我注意到她手里揣着两顶圣诞帽。
她得意地笑,说:“我早到了,打车来的,就想看看你能等多久,哈,吓着你了吧。”
我望着她有些清减的脸,心疼地说:“你瘦了。”
她吸吸鼻子,故作开心地说:“我减肥来着,不成想减着减着肉都跑到你身上去了,你胖了,胖了好,显得精神,比从前帅多了。”
我心里泛酸,说:“连照顾自己都不会,傻丫头。”
她偏着头,目光闪动,声音当当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心疼了吧,后悔了吧,回去退婚吧,咱俩重新来过,你作我的叔叔,我作你的小妻子。”
我摸摸鼻子,不知如何应对。
她拍着手笑,说:“叔叔还是老样子,一点幽默都不懂,逗你玩的,你呀,又老又丑,又穷又落魄,我才不跟你好呢。”
“丫头。”我苦笑,说:“好好说话,不带你这么损人的。”
她伸伸舌头,俏皮地说:“你都劈腿了,还不兴我刺你两句呀,独裁,专制。”
我举双手投降,和她争辩,自找没趣,我吃多了。
她脸上泛起一丝温柔,塞给我小红帽,说:“来,帮我戴上。”
人群中,我们面对面地站着,我抖开小帽,扣在她的头上,她捏住我的手,她的手细腻滑润,白晳异常,在我的印象里,只有伊娃的皮肤和她有得一拼。我挣了挣,放弃了,她坚决的目光无疑在表明,今晚,你是我的。
她牵着我的手,走向广场。广场上人声鼎沸,秩序近乎失控,像一锅煮开的水。人们迸发积攒一年的热情,发疯似地往空中发射着喷雪,五颜六色,泡沫飞飞,我们好不容易开出一条血路,帽子,头发,衣服上狼藉一片,悠悠哈哈大笑,中间位置,各类少数民族少男少女载歌载舞,赏心悦目,我们掺杂在欢乐的海洋,像两个不起眼的泡泡。悠悠始终拉着我的手,手里泌汗,她虽然笑个不停,但眼角堆积着不为人知的阴郁,由此可见,我终于无可避免地伤害了这个开心果似的女子,婚前的最后一夜,我最希望看到她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笑脸,似乎唯有如此,我才能真正放下心思,跟往事干杯,坦然地面对将来。
只是,我真的做得到坦然吗。我问自己,你能确定在未来的某个飘着微雨的日子,不再想起那个风雨夜晚我们纠缠在地上,她哭泣着狂热地吻我所带来的迷乱和心碎吗,我不能,你能保证接到丽莎的电话时不再错喊到她的名字吗,我不能,你能确信你和丽莎逛公园时,花丛中不会乍然间现出她甜美的笑容吗,我不能。
因而,我无法做到坦然。
你是爱她的,你骗我。我对另一个我说。
愚蠢,明知没结果,还去撞个头破血流,你给我理智些,就让你们把彼此的爱藏在心里。另一个对我说。
我说,爱着,才算活着,你被生活吓破了胆,你不敢去追,你不敢去接受,一个飘飘把你毁了,你被打趴下,抱头鼠窜,再无还手之力。
我在保护你,你追逐的脚步永远赶不上女人们变心的翅膀。另一个我说。
我说,我恨你。
另一个我说,我活在现实里,而你活在梦想里,你得感激我,没我,你早死了。
在这个有人欢呼有人哭泣的平安夜,我和悠悠踞在高高的台阶上,一人一杯珍珠奶茶,含着吸管,我们望着乌泱泱的人群,悠悠喃喃地说:“这些人,真正的快乐么。”
我说:“起码,现在是的。”
她说:“真不可思议,快乐有些也会像愤怒一样地发泄,殊不知,快乐之后,只会更加地失意。”
我说:“丫头,你想多了,没有悲伤,哪来的快乐。”
她站起身,双手合成喇叭状,像对着山谷,对着远方,声嘶力竭地喊:“叔叔,明天就要结婚的你,一定,一定要快乐哟!”
夜已深沉,人群散去,我送悠悠回家。她让我陪她走着回去,十三站路。我不忍拒绝她最后的要求,我们并肩走在沿江大道上,江风习习,路灯映射下,背影拖得很长。一个人漫步万分凄凉,两个人漫步十分温馨,美好的句子已不适用于此情此景,她的清香和隔江而来的玫瑰花得揉合,冲击着我的鼻腔,我嗅到了薄凉的味道。我数度张开嘴,想对她说点抱歉的话,千言万语压在心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倒是说个不停,喋喋不休,似乎要把一辈子要说的话全倒掉,从此清空。从此变成一块坚硬的小石头。
……
叔叔,以后少抽点烟,一个人要先学会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
……
叔叔,对她好点,她是个好女人。
……
叔叔,我要走了,这个城市我无所留恋,我要去深圳,那个稻田里耸起的城市,我去追寻我的梦想去,或许我将来会成为一个歌星,或许我会快乐起来,你不用担心我。
……
叔叔,再看我一眼,最后一眼,记住我的样子,不要把我忘了。
……
我说,让我最后一次地抱抱你。
夜色下,路灯里,城市的中央,身影相合的瞬息,我的心喀嚓一下,禁锢封闭的防线如同玻璃般倒塌,破碎。我的脸磨蹭着她的发丝,闻着她的清香,沉浸在这一刻。
突然,她抬起头,一脸惊恐,尖锐紧急的刹车声划破了夜的宁静,她作出一个反应,把我奋力往路边推,我一下子明白了她的意图还有我们危在一线的处境。
人在灾祸降临时,通常只有两条路,一条闭路等死,一条冷静应对。我属于后者。人的体内有一千个神经元,千钧一发之际,我体内的一千个神经元同时接到一个指令,救她。一刹那中的一刹那,我爆发出巨大的能量,抄起她,远远地抛了出去,她头发飞扬,苍白惊绝的脸对着我,向旁边飞速掠去,我微微一笑。
哐啷一声闷响,我天不是天,地不是地地飞了起来。
走马观花的,我脑海中浮现出无数的画面,心里叹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
她悲痛欲绝的尖叫回荡在夜空。不知过了多久,我爬起身,扶住疼痛欲裂的脑袋,懵。天在旋,地在转,肇事车辆侧翻于二、三十米外,屁股冒着烟。
悠悠连滚带爬,冲到我面前,她语无伦次地说:“叔叔,你没事吧,你看着我,看着我,说说话。”
我裂了裂嘴,扯出一丝笑容,她惊骇地大叫。血从我的鼻子,嘴巴,眼睛,耳朵里徐徐淌出,力气如同扎破了气球似的噗地激荡而去,我软软地跪下,倒下。我面向星空,大口大口地溢着血,我要死了。死神的镰刀好快,我几乎感觉不到痛苦。
我的手抖动着,想要去触碰她的脸,想要告诉她,别怕。别慌。别急。每个人都会有这一天。在意识渐渐远去,残剩的凝成一副画,我死后,烧成灰烬,骨灰洒在盒子里,她站在我灰白的遗照前,无限的怀念和懊悔。我不甘地闭上眼睛,带着一丝歉然。
我无法想像在我晕厥后悠悠怎样面对人生中突如其来的灾难的。我对她残忍至极,夜色凄楚而仓皇,我冷冰冰地没在血泊中,对她的六神无主,高声呼救无动于衷,我,最终还是制造了她的麻烦。
对不起,我的爱人。再见了,我的爱人。
永别了,我的爱人。
不问人世的我度过了漫长的空白的八天。漫长是指守候在我身边的朋友们,空白是指我的思想,行为,情感,知觉,我连一个梦都没有,连黑暗都没有。梦和黑暗本身就是一种感觉。如同白马过际,只是一瞬,我醒了。
雪白的墙壁,厚实的窗帘,雪白的床被,桌上摆满鲜花和水果,心电图,呼吸器,晃动的人脸。
“啊,醒了醒了,老天保估,你,你终于醒了。”悠悠激动莫名,喜极而泣的声音。
我艰难地蠕动嘴唇,悠悠倾过耳来听了听,多么熟悉的玫瑰花样的柔香,活着真好。
“小子命大,撞断了三根肋骨,脾内大出血,颅骨破损,奇迹啊,也好,省了花圈钱。”宁宁没心没肝的声音,“悠悠,你让让,我来看看,傻了没,这是几,阿来,我竖几根手指,你眨几下眼,明白没。”
他挤开悠悠,竖三个手指,在我眼前晃晃。
我眨了眨眼。
宁宁怪叫:“完了,完了,这小子被车撞坏了脑壳,悠悠,你大好青春跟着玩完,赶快找个好人家嫁了算了。”
我去。听到这倒霉孩子的话,我死了,也要从坟墓里爬出来踹他两脚。我眨眼的意思,是想告诉他把他的臭肘子挪开,压得腿疼。
悠悠说:“不许胡说,我听到了,他刚才叫我悠悠。”
宁宁说:“哎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这哥们不知修了几世的福,讨了你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可人儿,还没怎么地,你就这般地袒护。”
悠悠鼻子里哼哼,说:“你管不着。”
“我是管不着。”宁宁搬张椅子,坐到我对面,说:“从来只闻新人笑,哪里听见旧人哭啊,唉,哥们,你这一出整的,话说那天,我兴高采烈地去赴喜宴,不二话,先上红包,一个月的收入,全给了新娘子,我空着肚子去的,原想的捞点本回来,哪知等啊等,等得我前心贴后背,头重脚轻,结果等来了你在医院的消息。嘿嘿,婚礼盛典,你成了落跑的新郎。那个场面啊,大乱,新娘子当场昏倒,两老气得不行,面子里子丢了个清洁光光。”
我眨眨眼睛,瞟瞟悠悠,瞟瞟他。
宁宁会意地说:“她们俩啊,见了,谈了,完了。”
屁话。说了当没说。悠悠挤开宁宁,说:“起开,我来说。”
她坐下去,手肘支放于腿上,手掌合住下巴,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用一种恍若隔世的眼光看着我,好半天。
宁宁竖起耳朵,急不可耐地说:“开腔呀。”
悠悠不客气地剜去一眼,宁宁笑得贼贱说:“了解,了解,非礼勿视,非礼勿闻。我去也。医生说过,不可让他太激动,宽衣解带,以身相许什么的,你就不用了。”
悠悠说:“数三下,滚。”
宁宁哈哈笑着而去。
悠悠目光回到我这边,欣喜地左看右看,好像我脸上有花,怎么看也看不够似的。
我嘴唇动了动,她忙说:“你别说话,我说,你听。”她歪着头,想了想,说:“打哪说起呢,就从你最关心的事开始吧,我和她和平解决,安心,中间没起冲突,她是个明事理的人,君子成人之美,她退出,成全了我们。我跟她说,我爱你,哪怕你成了瘫子,瘸子,甚或植物人,我要陪着你,照顾你一生一世,她说她做不到像我这样的爱你,我一点也不感激她,你们在一起,就是个误会,而你,本来就是我的。你跟我说你要结婚的时候,我退缩了,我在某些方面的确不如她,但我现在想通了,我的爱凭什么交给别人裁决,我要做真的自我,给你做饭,给你洗衣服,给你生孩子,我们共同努力,买套房,再没人能把我们分开。我一见你时,猜得没错,你就是一个贼,你偷走了我的心,叔叔,迄今为止,你还敢说你不爱我么,你押上你的命,来救我的命。”
她把脸贴到我的脸上,痴痴地说:“你是我的。”
一场车祸,悄然改变了我们的命运轨道。我和丽莎还能回到八天前,装作若无其事,什么都没发生吗,不会了。我和悠悠的交往还会一如以往白云般的纯粹和随意吗,不会了。所有的一切已翻开新的篇章,在我濒临死亡的一刻,我心中唯一的挂念,是这个集世间千好万好于一身的女子,我算是死过一回的人,老天既然放我回来,就是要我爱已所爱,了结人间未尽的情缘。
我掏出了心里话,说:“我爱你。”
声音细如蚊蚋,微不可闻,她听到了,一定听到了,轻轻地搂住了我的脖颈,眼里涌出欢喜的泪,劫后余生的两人,陶醉在心心相印的喜欢里。
当我伤势渐愈,已能从口里吐出一句完整的话时,我对忙碌不已的悠悠说:“丫头,问你一个问题。”
悠悠将我换下的内衣打包,拿回去洗,她说:“问吧,我知而无不言,言而无不尽。”
我问她,像十年前夺去飘飘初夜之前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问题:“不欺骗,不背叛,你做得到吗。”
她啊的一下,我强调说:“做得到吗。”她用力地点头。我说:“我想亲耳听到你的许诺。”
她举起小拳头,宣誓似地说:“不欺骗,不背叛,我做得到。”
我微笑,说:“丫头,我们在一起罢。”
她回眸一笑,光华百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