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成叹口气说:“男儿当有此志。其实,一年前我家里人已经告诉我你爷爷的死讯,我那时怕你受不了,做出傻事来,也就瞒着没有告诉你。现在好了,你的翅膀硬了,这些事你已经能自己扛住了。那就再等等把,把自己炼成一块好钢,总会有出头之日的。到那时,只要一纸公文,什么事都解决了。”
王经默不作声,他知道这是赵成在安慰他。他没有赵成那样的天才,要等到赵成所说的出头之日,恐怕会过很久。但希望总还是有的,只要父母还在世,总有办法可想。于是他对赵成说:“走一步看一步吧,自古忠孝难两全,我在这里从军,就算是为朝廷尽忠吧,至于父母的事,过些年总会有消息的,到那时在想办法吧。”
赵成如释重负,说:“能这样最好不过,你就在这里安心戍边,倘有消息我再帮你想办法。”
新年就这样过去了,开春后,营中发生了三样变化:第一,因为去年的胜利,圣上龙颜大悦,赐还了大部分劫掠所得,这样营中的装备得以改善,刀手们都换了套新的战袍铠甲,旧铠就甩手扔给长矛手们穿。这样镇胡营就淘汰了旧式的皮甲,成了真正的一支重装步军,整个营里都是金光闪闪的。第二,因为霹雳箭的事,习武升官了,成了仁勇校尉。上面拨了三百弓弩手归他指挥,起名叫神射营,把营盘扎在离镇胡营不远的一座山上。两座军营遥遥相望,呈犄角之势。习武几乎是一夜之间从一个普通士兵变成了麾下有三百人的军官,这让他在连云堡一带名声大噪,很多不甘于沉沦下僚却又没有赵成那样突出才能的人,都把习武当成是自己的榜样,这里面也包括王经。唯有李校尉心里却有点不自在,镇胡营名气再响,满打满算也就二百四十多人,习武一下子手里就有三百人,这让他有点难以接受。好在赵成也充分考虑到了营中老长官的情绪,在请功的文书中极言李二带兵有方,结果龟兹大营很爽快地给了李校尉一个御侮校尉的头衔,比习武整整高出一品,保全了李二的面子。
第三件事:王经变了,变得有点沉默,却也更加果敢了,处理很多队里的事情不再畏首畏尾,往往能用简单的几句话,如“准!”“不准!”之类,表达他明确而又坚决地态度,让队里的士兵都没有空子可钻。士兵们背地里常议论,去年还是个嫩茶茶的新兵蛋子样,怎么过了个年就学会摆队长威风了,这还是他么?只可惜李队的胳膊就快好了,他再威风也就是个队副,掀不起大浪来。
士兵们的议论王经也有所耳闻,但他并不介意自己有没有那个正队长的职位,他只是想试试自己的能耐。结果他发现,人的能力是不可估量的,只看你把自己当成是怎样的人。你若把自己当成是一个真正的队长,那真就会有队长的威风,士兵们眼见着就怕你三分。要是在战场上你把自己当成一员勇将,那敌人就会怕你,刀箭都躲着你走。赵成恐怕也就是这样想这样做,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士兵们的日子紧张而有序,谁也没有想到一场大风浪正席卷而来。
二月初三的这一天,是王经轮值站岗的日子,天气大好,太阳照在人身上,让人感到了初春第一丝温暖。王经带着元辅仁,懒洋洋地站在门口守值。元辅仁用刀支着身子悄悄打盹,王经装作没看见,他专注地眺望远方,在这个平庸的日子里他太希望发生些事情,来打破弥漫在军营中的安逸无聊的气氛了。这种气氛从前他很喜欢,但现在却开始厌恶起来。因为这种气氛有如一潭死水,在这潭死水当中他无法改变自己的现状。
好在安西不是一个死水潭,很快,一骑红尘出现在王经的视野里。
来者是一个魁梧的胡人,金发碧眼,骑着一匹高骏的大宛马。大约是跑了很多路,所以人和马看上去都很疲惫。但王经一眼就看出这个人绝对是有来头的,因为一般的胡商看见唐军的哨卡,都会屁颠颠地点头哈腰地过来孝敬些东西,这个人却没有这样做。他是策马飞奔而来的,一直跑到快撞上王经鼻子时才勒住马,而且甚至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主动跳下马来的迹象。
王经火了,他感到这是一种羞辱,于是他大喝一声:“放肆,天朝军前岂能纵马!”
元辅仁被吓醒了,差点跌了一跤。随后,他也看见了眼前站着个很放肆的胡人。
金头发的终于跳下马来,但气势丝毫没有收敛,他带着一张略显疲倦的脸站在王经面前,用沙哑的嗓音操着一口惊人标准的汉话,说:“带我去见你们的头。”
王经和元辅仁都愣了一下,他们没想到这厮汉话讲得这样好。随后,他们又一致意识到眼前的人已经无理至甚了。
“混蛋!咱校尉是你相见就见的!”元辅仁首先发难,抡起巴掌朝那个胡人扇去,他要狠狠杀杀这个家伙的威风。
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元辅仁全力抡去的一巴掌,没有碰到那个胡人的毫毛,反被他牢牢抓住了手腕。借着就只听见元辅仁“哎呦呦”地一声叫唤,那胡人用力一推,元辅仁就重重地撞在城墙上。
王经见状,抡起陌刀用刀面朝那人用力拍去。金发人用手臂格挡,刀杆就像打在铁柱上一样,顿时弹回来,震得王经虎口生疼。
此时城楼上的李丞嗣听见下面的响动,带了一队刀手冲出来,怒斥道:“何方狂徒敢咆哮军前?给我乱刀砍死!”
金头发见状气焰稍收,一步跳出王经的攻击范围,大喝一声:“且慢!叫个识字的人来,我有官符与他看。”
王经说:“军爷我认得,拿来与我。”
金头发从腰间掏出一块磨光了的铜牌,扔给王经。王经看到铜牌的周边饰有虎纹,正面刻“龟兹军府”四字篆书,反面是两行隶书小字:四镇关隘,见此令牌,放行无阻。
看样子这东西确实不俗,但王经不知道它到底意味着什么。于是他跑去把铜牌交给李校尉。校尉见了大惊,这种令牌他还是在多年前攻连云堡一战中在一个突厥人手里见过的,听他的长官说这种牌整个安西也不过二十多块,是发给胡人细作传递军情用的,如果见了这块牌,就说明有很紧急的事要发生了。
校尉不敢怠慢,立刻请持牌者入营。金发胡人不敢多作停留,只喝了些水就换马出发。校尉亲自带队,一路送他至连云堡。
金头发身上带着一个牛皮桶,里面装的就是军情。但筒口有按有高仙芝印信的封泥。这样的封印,连赵成也无权打开。事关重大,赵成立即再拨一队骑兵,每人配三匹战马,昼夜轮班,马不停蹄地向龟兹递送文件。
一队骑兵飞奔三日,直跑得两匹战马口吐白沫,终于在二月初六晨把牛皮筒摆到了高仙芝案前。
高仙芝看到皮筒上的胡文署名,传送文件的金发胡人名叫弗畀,西方大秦人,这是高在长安花了五千金训练而成的。先前奉命一直伏于昭武九姓中刺探消息,此时突然归国,定然有大事发生。
于是高仙芝赶忙取出筒中的羊皮卷阅视,看完后他倒吸一口冷气,信中只短短几句话:
中丞明鉴,大食国主为石国王室复仇,联结西域诸胡,起兵十五万,不日将兵进安西。
战争机器开始运转起来,一时间安西四镇羽檄争驰,负责传送军情的四驾马车在驿道上冠盖相望。
高仙芝判断,大食国主的十七万人马不可能一蹴而就,从军令发出到各军云集至少需要四十天的时间,再扣除弗畀传递军情路途中耗去的七日,老天还留给安西军一个多月,时间是充裕的!但是,安西军只有两万人马,对手却有十七万,数量上的劣势是在一个月里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所以,他只有出奇制胜。
从大食到安西有三条路可走,南路翻越高山后借道吐蕃,随后从高地上直冲而下,一举攻克龟兹。这条进军线路对大唐来说威胁最大,因为安西腹地一马平川无险可守。但高仙芝觉得大食走这条路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他深知吐蕃国主是个忌刻多疑的人,尽管他与大食立有盟约,但让十七万大军过境,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的。假途灭虢的道理他也应当是懂的。北路绕道天山以北,随后迂回向南。这条线路高仙芝也不担心,因为天山以北有北庭都护府两万兵马顶着,倘若大食攻打北庭,那他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带兵绕道敌后,与北庭兵马两面夹击。这样既卖了他的老部下——北庭节度使程千里一个天大的人情,也成就了他的盖世奇功。这是最好对付的一路。这样看来,唯有敌人从中路进兵要小心应对。走中路,就是取道河间地区一路向东挺进。这一片都是安西都护府的防区,所以只能由安西军独立支撑局面。五万人对阵十五万人,这着实是一场难啃的硬仗。
高仙芝在山川地势图前斟酌了半日,最后,他把目光集中在唐境以西七百里的一座小城,城市的名字叫怛罗斯。这座城是西域的要道枢纽,倘若大食军队从中路或北路进攻大唐,就必然会经过这里。此城西面临河东面靠山,地势非常复杂,如果敌人从西面攻打就须渡河进攻背水而战,难度极大。而如从东面进攻,却是居高临下,非常容易攻取。高仙芝很敏锐地发现这一地形对唐军的有利之处,他很兴奋地在地图前来回踱着,一个计划在脑海中形成:首先,他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怛罗斯城,再将兵马伏于城池四周,待大食十七万人马渡过怛罗斯河时,半渡击之,即可大获全胜。这是上策;如果不利,就凭河据城死守,耗去敌军锐气。十七万人马本就是乌合之众,久必生变,到那时他再寻机破敌,此是中策;倘若再不利,他还可退入城东群山中,一面依山节节抵抗且战且退,一面飞檄奏报朝廷。等退至安西境内,朝廷大军已至,两军合兵一处,再与大食决战。此是下策。
高仙芝在脑海中又把这上中下三策仔细想了几遍,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于是叫来封长清和岑参,让他们按照方案调拨兵马,点算粮草。
三天后,镇胡营就接到了龟兹传来的军令。
五天后,作战所须补充的兵器铠甲马匹等全部拨付到位。
这一次龟兹大营出手非常阔绰,非但打造了各种奇特的攻城器,还把去年从突骑施掠来的大宛马全部分发到参战各部。现在镇胡营里几乎是人人有马,虽然不是骑兵,却也能以骑兵的速度行军,给对手出其不意的打击。士兵们都像发了横财一样兴奋。只有李校尉和老枣心里清楚:上边前所未有的大方绝不会是因为突发善心,这只能预示着接下来的仗会非常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