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实现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而市场经济是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必然形式。因为这种体制可以使市场在宏观调控下运行,宏观调控以市场为基础,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商品经济存在以社会分工和各个生产者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为条件。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因为一方面社会主义生产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社会分工得到了深入广泛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并没有消除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多元化的局面依然存在。
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市场在配置社会资源方面发挥作用;第三,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客观需要。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世界经济运行离不开市场机制的调节。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脱离世界经济体系来谈自己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一种包括所有国家和地区在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错综复杂的经济局面。我们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只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
实践已经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充分的生机和活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的一个根本性原因就是引入了市场机制,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如果没有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实行和农副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的逐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不可能像今天这样繁荣;如果没有国家赋予特殊政策,率先让市场机制发挥主要调节作用,经济特区也难以有超速度的发展。大量事实说明,凡是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的地方,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比较充分的时候,经济的活力就比较强,经济增长就比较快,经济效益就比较高,人民生活改善的幅度就比较大,社会发展态势就比较好,2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不仅可以搞市场经济,而且应该搞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国家宏观调控,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总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的,而价值规律的作用机制又具体表现为市场机制。因此,市场机制在社会总资源的有效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它们各有利弊。但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搞活企业方面,市场机制比计划调节机制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市场机制容易把一切资源自发地、较准确地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通过竞争和优胜劣汰,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取得较高整体效益。这是因为,在市场机制条件下,一切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并且都有各自的利益。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都卷入到商品经济的洪流中,在市场需要的调节下去配置资源,去改变企业的产品结构,不断地淘汰老产品和推出市场供不应求的新产品、新品种;并与同行企业在降低成本、改进技术、减少消耗、占领市场等方面的竞争中不断调整企业结构和优化产业结构,从而把社会生产力不断推向新的高度、新的水平。目前,我国的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必须进一步加快市场体系的发展。凡是应当有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要进一步放开,激发经济活力。特别是竞争性产业,应当主要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基础性产业也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深化计划、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有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因为,单纯的市场调节有其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所以国家必须对市场活动加以正确的指导和调控。当代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各有不同的模式,但都有范围、程度和手段不同的政府宏观调控,以协调各种经济关系。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又处于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尤为重要。在市场经济利益多元化的条件下,国家通过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把长远利益同当前利益,整体利益同局部利益结合起来,有效地指导社会经济生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所以,发展市场经济,不是不要政府发挥作用,而是要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真正建立起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制定经济发展计划,是搞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国家计划部门要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提高制定计划的科学性,恰当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在确定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同时,提出需要配套实施的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计划要从对微观经济的控制中摆脱出来,转为主要抓好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方向、重大战略和措施,提出反映经济发展和结构变化的总量指标等,及时为微观经济决策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信息。从一定意义上说,计划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调控目标,在做好计划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财税、金融的调控作用,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关键。
宏观调控离不开财税与金融这两个最有力的调控杠杆,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必须有新的突破。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首先,要在财政收入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加强税收的征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二是要改进税收体系;三是对预算外收入要加快清理规范。其次,要在财政支出方面有新的突破,强化财政支出的审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一是要加快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不断地提高信贷质量;二是要加快非国有商业银行发展规模,打破国家对金融业的一统天下,推动金融业的竞争;三是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四是发展、完善、规范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五是要加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允许外资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促进中国金融市场与世界金融市场的接轨;六是要加强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促进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业管理。
当然,宏观调控还包括收入分配政策、价格政策、对外经济政策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但财税与金融两大政策调控手段牵动着一个国家经济的方方面面,影响着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所以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它起到社会“稳定器”、经济运行“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但是在我国长期计划经济的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覆盖全社会每个成员。改革开放之前,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团体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那时我国的社会保障可以称为是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保障。这种企业和国家包揽的社保制度,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使每个企业都像一个“小社会”,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由于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社保待遇差异很大,又影响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影响了企业的产业重组。只有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保体系,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切实为企业平等竞争、劳动者自由流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要法制化,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适应我国二元经济的现状,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改革和完善全体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基本内容是:依法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越广,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功能的作用就越强;建立国有企业下岗分流职工的再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各项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发掘可能的筹资渠道,并且要对基金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理追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提高收缴率,保证保险费的按时足额收缴。
第三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思路,这标志着“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的新体制将取代中国已实行50多年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也标志着中国的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
一、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发展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核心是在解决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后,完成经济运行载体的制度性构造。因此,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是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发生了两个重要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二是经济发展从落后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到1995年,产品总体市场化程度超过60%,要素总体市场化程度超过30%,在国民经济整体框架上的反映是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变化。
买方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形态,买方市场的形成才能充分展现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律。因此,国有企业必须适应市场化的改革,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但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国有企业,大多数还不适应买方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屡遭失败。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在上升,而国有企业的盈利率却在下降,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是国民经济市场化对国有企业的严峻挑战。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不可逆转,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其次,国有制改革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关键。国有制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结合,必须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和经营机制进行改造。以产权关系而论,要把产权不明、政企不分、作为政府机构附属物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企业,就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政府与企业的职能不分(政府直接经营企业,企业承担大量社会职能)向政府职能与企业作为独立经营法人实体的职能分离转变;二是由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管理者的行政职能与政府作为出资人的所有者职能不分向职能分离转变;三是由实行承包经营的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向实行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转变。只有实现了“三个转变”,才能实现国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真正结合,使国有经济在整体上充满活力。
再次,只有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才能壮大我国的经济实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外开放的实质就是对市场的开放。对外开放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对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也同时加重了国内企业的竞争态势,对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主要是跨国公司的产品进入挤占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跨国公司的资本进入缩小了国有企业的资源配置空间,对那些尚不适应国内市场竞争的国有企业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将会形成全面的压力。国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是我国经济参与世界竞争的基本力量,因此,只有搞好国有企业才能壮大我国的经济实力,提高我国的经济地位。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
(一)过去
13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及目前状况过去13年的改革,主要是沿着两种思路进行的:一种思路是“搞好”国有企业,其实际含义是在现在制度的框架之下,搞好每一个企业。包括五方面措施:放权、让利、监管、“输液”、减人。五个措施支持着一个目标:搞好国有企业。另一种思路是“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着眼点是经济大局而不是单个企业的盈亏。包括四个方面的措施:公司化、股权多元化、放开中小企业、破产兼并。“搞好”和“调整”,互相支持和衔接。十五大以后,调整的思路占了主要部分。从1992年开始到十五大以来,出现了两个突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行“有进有退”的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基本上全部推出来。
目前国企改革出现两种情形:一些国有企业由于自身条件和当地环境比较宽松,按照这两个思路抓调整抓创新,使其制度、体制变过来,获得了新生,如联想集团等,在国有经济的框架下实现了制度创新,成为有竞争力的大企业;而大部分国有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按照政策要求深化改革,在竞争中仍然处于困难境地。近5年来,大部分国有企业发起了扭亏攻坚战,成效显着,来之不易,但更多的是依靠政策的支持,如债转股、技改贴息、改制上市等。由于脱困基础不牢固,加上现代企业制度没有建立起来,还有返亏的可能。据统计,“当前去盈复亏的国有企业在40%以上”
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竞争力不强,国有经济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二)十六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
十六大以后,国有企业改革核心的问题,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行使所有者职能,所有者职能实际上就是股东的职能,这在公司法中界定得很清楚。因此国家首先要把行使所有者职能的这套机制建立起来。十六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两个方面向前推进了:一是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提出探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过去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围绕国有企业本身,一直没有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十六大提出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两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