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较文学本科生教学的再思考
如果把华东师范大学1978年开办的讲座看作新时期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的破晓,那么到2008年,中国比较文学教学将与复兴后的中国比较文学一道走过30年的历程。30年来,中国比较文学教学从专题讲座到专业选修课,从专业选修课到专业基础课,从研究生培养到本科生教育,从文科院校到理工科大学,正逐渐步入一个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然而,在这个良性、健康的轨道上,唯独缺少“规范”这个关键词。没有规范的教学大纲,就不会有规范的教材;没有规范的教材,就不会有规范的教学内容;没有规范的教学内容,规范的知识结构也无从谈起;而没有了“规范”,所谓“良性”和“健康”也打了折扣。尽管教材出版了一本又一本,但基本上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一直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之中。本文仅以比较文学定义性为切入点,对比较文学本科生教学规范的迫切性谈一点想法。
一、一个学科的世纪困惑
当我把“什么是比较文学”再度摆放到桌面的时候,或许还会招致非议。数年前,当我在一次会议的发言中公开“招认”搞了这么多年比较文学,至今还不知什么是比较文学的时候,就曾遭到过奚落和白眼。而当在场的同行们让那位奚落我的人告诉大家什么是比较文学时,他也尴尬得无言以对。
人们好像都知道什么是比较文学,人们又好像都无法说出它的准确定义。尴尬的不只是那位学者,而是整个比较文学界;尴尬的也不只是中国,而是全世界;尴尬的更不是个别时期,而是整整一个多世纪。别看比较文学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路程,别看比较文学被人们视为“显学”,别看比较文学引起过广泛的关注,但“什么是比较文学”这一最基本的问题至今还是一桩“悬案”。
作为比较文学的发源地,法国学者们最先尝试对“什么是比较文学”做出回答。
这是梵·第根的定义:
真正的“比较文学”的特质,正如一切历史科学的特质一样,是把尽可能多的来源不同的事实采纳在一起,以便充分地把每一个事实加以解释;是扩大认识的基础,以便找到尽可能多的种种结果的原因。总之,“比较”这两个字应该说摆脱了全部美学的涵义,而取得一个科学的涵义……
这是卡雷的定义:
比较文学是文学史的一个分支:它研究在拜伦与普希金、歌德与卡莱尔、瓦尔特·司各特与维尼之间,在属于一种以上文学背景的不同作品、不同构思以至不同作家的生平之间所存在过的跨国度的精神交往与实际联系。
这是基亚的定义:
比较文学就是国际文学的关系史。比较文学工作者站在语言的或民族的边缘,注视着两种或多种文学之间在题材、思想、书籍或感情方面的彼此渗透。
从上述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梵·第根的定义、卡雷的定义,还是基亚的定义,虽内容不同、表述不同,但出发点和内涵是一致的:重视文学史研究、重视事实联系研究、重视以跨越为前提的研究、排斥审美分析。尽管他们的定义因过于崇尚实证主义,过于强调事实联系而淡化了文学的审美分析,在一定程度上使比较文学变得缺乏生气,但文学的本体内涵并没有丧失,文学的主导地位并没有动摇。
在日后的岁月中,这种实证主义的定义支配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考据式研究模式,人们似乎已经认可了这种没有美学分析的研究方法,人们似乎认为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是比较文学。直到异军突起的美国学者向法国人的传统定义发起挑战之时,人们才发现比较文学的定义还有另一片广阔的天地。
这是奥尔德里奇的定义:
比较文学并不是把国别文学拿来一国对一国进行比较,而是在研究一部文学作品时,比较文学提供了扩大研究者视野的方法——是他的视野超越国家疆域的狭隘界限,看到不同国家文化的倾向和运动,看到文学与人类活动其他领域之间的关系……比较文学是从超越一国民族文学的角度或者从其他一门或几门知识学科的相互关联中,对文学现象进行研究。
这是雷马克的定义:
比较文学是超越一国范围之外的文学研究,并且研究文学和其他知识及信仰领域之间的关系,例如艺术(如绘画、雕刻、建筑、音乐)、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如政治、经济、社会学)、自然科学、宗教等等。简言之,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文学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
这是威斯坦因的定义:
比较文学既可研究哲学、历史、艺术,也可研究文学演变史和批评史,不过主要的是以文学为中心,凡是与文学有关的各个方面,都可列入讨论范围……
虽然也强调跨越,虽然也强调不同国家和民族文学之间的比较,但是在美国学者定义中,法国学者所坚守的“文学关系史”、“事实联系”和“排斥审美”等阵地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文学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这就是日后被学术界总结出来的“平行研究”和“跨学科研究”。它们与法国人创造的“影响研究”并驾齐驱,成为目前国内比较文学界公认的三大研究类型。尽管雷马克的定义引起过很大争议,一段时期内并没有得到普遍认可,但是,却在大学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中被接受下来。
然而,历史的发展并非总是如人所愿。当人们认可了法国的定义后,美国的定义便颠覆了人们对比较文学定义的传统理解。而当美国的定义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之后,法美两大学术冤家的后继者们又呈握手言和之势。
这是法国学者艾金伯勒的定义:
历史和历史主义并不总是进步的,而美学也并非总是反动的;它会有助于发展这么一种比较文学:它将历史方法和批评精神结合起来,将卷案研究与“文本阐释”结合起来,将社会学家的审慎与美学家的大胆结合起来,从而最终一举赋予我们的学科以一种有价值的课题和一些恰当的方法。
这是美国学者唐纳德·A·吉布斯的定义:
在多数人看来,比较文学就是超越了单一的民族文学范围的文学研究,而它主要关心的是不同的文学之间的实际联系:它们的起源、影响,传播媒介等,始终围绕着关系这个题目。然而比较文学也包含这样一种内容:对互相之间毫无联系的文学进行比较。
在法国学者的定义中,我们看到了美国学者的观点;在美国学者的定义中,我们又发现了法国学者的观点。不再偏激,不再排斥,不再固执己见,而是变得大度,变得冷静,变得客观,变得宽容,变得互通有无。那么,两者的结合是否就意味着“什么是比较文学”的准确定义呢?答案依旧是模糊的。因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学者们对“什么是比较文学”也有自己的理解。新世纪伊始,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困惑了比较文学学科近一个世纪的话题将不可避免地带入21世纪。”今天看来,这句话“不幸”被言中了。
二、30年教学历程的迷惘
高等院校是比较文学的摇篮,比较文学的诞生始于比较文学教学。国外如此,中国也不例外。1978年,当第一个比较文学讲座在百废待兴的校园开设的时候,大概不会有人想到它既是中国比较文学复兴的萌芽,也是新时期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的起点。而中国比较文学教学一经起步,便如同燃烧的火种,在各大高校迅速蔓延,并很快就呈燎原之势,生根、开花、结果。
但是,自上而下的中国比较文学教学从一开始就呈现出多元化的“不规范”局面。而这种“多元的”、“不规范”局面的始作俑者恰恰是定义的多元性。换言之,是定义的多元性导致了教学的多元性,是定义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教学的不规范性。“什么是比较文学?”教师的迷惘,学生的迷惘,教学的迷惘,始终伴随着新时期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的脚步,30年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20世纪80年代的比较文学教学,如同复兴后的中国比较文学一样,处于借鉴和探索之中。这时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理解,基本上以引进和介绍为主,并在此基础上开始尝试自己的解读。
这是《比较文学导论》的定义:
比较文学是超越国界和语言界限的文学研究,是研究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彼此影响和相互关系的一门文艺学学科,它主要通过对文学现象相同与殊异的比较分析来探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文学与其他艺术形式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寻求并认识文学的共同规律,目的在于深刻认识民族文学自己的独创特点(特殊规律),更好地发展本民族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它是一门有独立的研究对象、范畴、目的,方法和历史的文艺学学科。
这是《比较文学简编》的定义:
通常说的比较文学是狭义的,即指超越国家、民族和语言界限的文学研究,主要研究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学之间的相互关系,两国或两国以上文学之间的互相影响,找出它们之间的异同,通过这些关系、影响、异同的研究,认识各民族文学各自的特点,探索文学发展的共同规律。广义的比较文学还可以包括文学与其它艺术形式(音乐、绘画等)、与其它意识形态(历史、哲学、政治、宗教等)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研究。
这是《比较文学概论》的定义:
比较文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文学研究,它具有宏观的视野和国际的角度,研究跨民族或跨学科界限的各种文学关系;在理论和方法上,它具有比较的自觉意识,又具有兼容并包的特色。
这是《中西比较文学教程》的定义:
比较文学是一门不受语言、民族、国家、学科限制的开放性的文学研究学科,它从国际主义的角度,历史地比较研究两种以上不同文学之间的关系,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在世界文学的背景上,通过比较寻求各民族文学的特点和文学发展的共同规律。
这四本教材,基本上代表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的水平,其中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回答也基本上体现出当时中国的学者们对定义的理解:(1)比较文学是一种具有“跨越”性质的文学研究。(2)比较文学是一种对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学关系的研究。(3)比较文学是一种对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关系的研究。从借鉴的角度上看,法国学者的定义和美国学者定义均被涵盖其中。从探索的角度上看,“跨越”的意识更加明确,“跨国界”、“跨民族”、“跨语言”和“跨学科”等提法更加鲜明。
20世纪90年代的比较文学教学,如同从借鉴引进走向自主创新的中国比较文学一样,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解读,逐渐摆脱法国和美国定义的窠臼,开始提出具有中国自主“定义产权”的观点。
这是《比较文学史》的定义:
如果硬要下一个定义,可否这样认为:“比较文学是以国际性眼光来探讨国际文学关系和世界文学发展规律的,跨越文化界线的文学研究。”这种跨越文化,可以是大的文化圈的跨越,如东方与西方;也可以是小的文化圈的跨越,如英国与法国,等等。
这是《比较文学》的定义:
我们认为,把比较文学看作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的文学研究,更符合比较文学的实质,更能反映现阶段人们对于比较文学的认识。
虽然在这期间,也有《中外比较文学》和《新编比较文学教程》等教材对“什么是比较文学”表达了自己的理解,但《比较文学史》和《比较文学》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回答应当是90年代中国比较文学教材的最大亮点:(1)首次提出比较文学是跨文化的文学研究。(2)首次用“四跨”即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为比较文学命名。“四跨说”在一定的时期内被中国比较文学所认可,也被中国比较文学教学所接纳,在一定时期内对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的“规范”产生了积极良好的影响。
新世纪以来,中国比较文学教学如同中国比较文学一样,进入了繁荣发展的成熟阶段。这期间,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探索依旧没有停止,对“四跨”的解读开始引向深入,同时,新的定义又崭露头角。
这是《比较文学教程》的定义:
比较文学是一门以人文关怀为宗旨,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的文学研究为手段,通过全球文学的交流、沟通、对话、互融、互补、共建来谋求改善文化生态和人文环境,为传播新的人文精神和建设人类的多元文化而架桥铺路,从而为实现尊重、理解、宽容、和谐的合理化社会作出贡献的学科。
这是另一本《比较文学概论》的定义:
比较文学是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与跨学科为比较视域而展开的文学研究,在学科的成立上以研究主体的比较视域为安身立命的本体,因此强调研究主体的定位,同时比较文学把学科的研究客体定位于民族文学之间与文学及其他学科之间的三种关系:材料事实关系、美学价值关系与学科交叉关系,并在开放与多元的文学研究中追寻体系化的汇通。
这是另一本《比较文学教程》的定义:
比较文学是以世界性眼光和胸怀来从事不同国家、不同文明和不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它主要研究各种跨越中文学的同源性、变异性、类同性、异质性和互补性,以实证性影响研究、文学变异研究、平行研究和总体文学研究为基本方法,其目的在于以世界性眼光来总结文学规律和文学审美特性,加强世界文学的相互了解与整合,推动世界文学的发展。
上述定义中,前两个定义延续了“四跨”的观点,但在此基础上对“四跨”的内涵进行了丰富和完善。而第三个定义则把比较文学界定为“不同国家、不同文明和不同学科之间的跨越式文学比较研究”。不但颠覆了“四跨”,而且颠覆了“跨民族”,将“跨国、跨文明”、“跨学科”作为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最新诠释。随着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深入,中国特色的比较文学定义还将出现更多的解读。而面对着不断变化的定义,最苦恼的是教学一线的讲授者。身处迷惘之中,面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疑问,他们只能回答:Idon’tknow!
三、对规范化教学的反思
几年前,笔者在一篇论及比较文学教学的文章中曾有如下话语:
本科生教学本来是最讲究规范的。但是,偏偏在比较文学的教学中,我们却无任何的规范可循。……我们可以理解比较文学诞生百年来的定义之争,我们也可以理解比较文学作为一门发展中的学科存在定义之争的必然性;我们不怀疑所接触到的诸多定义都有其合理的内涵,我们无权指责各类定义的对与错。我们只想搞清楚一件事:当我们开始这门课程教学的时候,如何面对学生?是把比较文学的定义都告诉学生,让他们自己去做选择填空,还是告诉他们至今也无法弄清什么是比较文学?还是从中归纳、总结、选取一个相对准确,相对可以稳定一个时期的定义,以规范比较文学的教学,使其不致再“混乱”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