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么说你拿到票了?”
“嗯,三张。”
“你,我,艾叶?”
“唔。”
“你考虑得还真是周全。”
我从视线前撤去报纸,看了阿苗一眼,后者正心不在焉地夹菜。素烧茄子和肉炒土豆丝,中午食堂的老几样。一向的味道寡淡,油却不少,油汪汪地快要溢出不锈钢餐盘。我看看自己盘子里的类似物,不觉发起呆来。四周照例是到处走动的人和嘈杂的人声。
“讲‘周全’是什么意思?”
阿苗抬起头,睁大眼睛看着我。我给她盯得简直有点儿心慌。
“没什么,夸你考虑得仔细呗!”
是人都能听出弦外之音。
“三张票是人家给的,”我试图辩解,“舞剧这种东西,除你我之外,身边没多少人感兴趣……正好叫上艾叶一起,她又不是圈外人。”
“这还用说,我们都是圈里人。”
我低头喝汤。薄薄的黄瓜片在蛋花汤里上下浮动,形状有点古怪,像一个巨大的感叹号的末端一点。味道清淡平常,一如往日。
“你就这么偏爱她?她这么与众不同?”
不用问是谁。当然,像我和阿苗这样铁的关系,一切都应直话直说。
“她嘛,乍一看冷冰冰的,其实是个有意思的人,真的。”这个“真的”一加上去,倒显得是无意识的画蛇添足,我不禁有点懊悔。
“或者说她有她的魅力。老实说,第一眼见时我不喜欢她,现在……”我接着说。
“唔?”
“现在觉得她相当不错。咱们圈里的人嘛!”
我佯装无事地笑笑。阿苗总是直白地说出一切事情,且深入本质。那些我刻意掩饰不谈或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事物,她总能风轻云淡地讲出来。同样直率的是她的为人,都是我难以练成的洒脱。
“你知道吗?”她说了当天同去聚会的一个人名,“她跟我说,之前在论坛上,大家都觉得艾叶是男孩子呢。”
“真的?”我不置可否,“我没猜过。”
“说话的感觉多像啊。”
我没再问。话题再继续,就近乎于八卦了,这是我所不熟悉的领域。从书包夹层掏出三张票,看了眼表,对了下时间。
“舞剧《卡萨布兰卡》。在大礼堂,礼拜五,晚上八点。进去要过安检,不能带水——还真是麻烦啊。”
“我们坐地铁去。”阿苗说。
“从我家走,先坐公交到地铁站。”
“不,是轻轨站啦。”
大多数时候,生活都像食堂里油腻的饭菜一样,难以下咽。偶尔它会像一碗清汤,忽然澄澈起来,令你不胜感激。但最美味的东西——比如漂浮的蛋花、黄瓜片、虾米皮、一点点紫菜——也是最难抓住的。很难说你最后喝到嘴里的是什么。那少得可怜的一丝鲜味,很有可能只是鸡精作用在味蕾上的幻觉而已。即便如此,我们也心满意足地一饮而尽。有饮鸩止渴的先例,一碗平淡的清汤,何足惧哉?
现在生活要求我们端起碗来,一饮而尽,无视其庸俗乏味。好啦,让幻觉阴谋论见鬼去吧。世界将向它所偏好的方向运行,我们只是顺应了它的轨道而已。老米倘若听到这里,一定击节称赞:这可是他偏好的斯多葛式论调。
2
再度想起这个比喻,已是三年之后。
阳光浓得炽烈。蓝得发黑的潭水映出清幽的景色。雪白的花岗石桥,苍绿的老树,四周峭拔的群山,山顶隐约银白一片,不知是雪线还是阳光穿过了云层。温暖的日光照透树荫,恍若当时情景,不知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的初次相见。或又是某个被雪光映亮的夜,窗口看去,无法忘怀的瞬间。
天光蔚蓝,是记忆中最美的蓝色。
“最喜欢什么颜色呢?”那时我问艾叶。
“蓝色啊。湖水那么深的蔚蓝,像刚刚降下的夜。”
本来坐在桥边,我猛然站起身,把余下的记忆同血液一起从大脑里清出去。
求求你们,不要随时随地都找上门来,我受不了。
“子渊你怎么了?”
“没事。可能是有点晒吧。我坐一会儿。”
“别管她,”老米的声音,他又在说俏皮话,“那孩子平日可一点不娇气。”
是啊,我不无讽刺地想。咱从来是与娇惯毫不搭界的那一种类。什么公主病啦、中二病啦、多愁善感啦、玫瑰色的白日梦啦,对我来说,统统都是火星般的存在。对一个从小学一年级就明白“落后就要挨打”的人,你让她去相信世界上有绝对的正义、永恒的爱情,一直到死?
简直是个笑话。
但艾叶叫我“小女孩”的时候,我默认了。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也不觉得肉麻。我们之间一直保留着这默契的约定,很久很久之前,到很久很久以后。
“你忘了我们的约定。”
“我没有……”
“不,你忘了。我们说好要一起旅行。而我一直在这里,等着你来。”
“你忘了我们的约定。”
我淡然地看过去,不必说,是罗伊。
“怎么?”
“说好了今天是来拍照的,你却在这里发呆……”
“你们不是有模特了嘛。”
我努努嘴。那边素晴一手托着一只小猴,一手撩起裙角,兴高采烈地摆着姿势。她穿了一条长长的波西米亚大摆裙,火烧云一样浓艳,白衬衫,头戴一顶大草帽。手臂姿态优美地搭在桥边的雕花栏杆上。镜头前的她笑得更加灿烂,与前两日的阴郁判若两人。我几次都不能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老米在前方支起三脚架,吃力地弓着腰,摆弄相机。每一次按下快门,他脸上都写满欣喜,仿佛这一切美——风景的美,人的美——都是他的创造。我并不感到好笑:成为美的创造者,这是艺术家理想中必然的心态。
“真美啊。”我出神地说。
“素晴的确有拍照的天赋呢。”
照相的天赋。是的,她懂得身体的语言、表情的协调及一颦一笑的恰到好处。她懂得在镜头前舒展自己。而我永远那么僵硬。唱歌时也是,人一多就紧张,掌控不好气息的颤抖。从小被教育“每临大事有静气”,真该死,我怎么就做不到呢?
“我不成啊。孩子傻是一辈子的事。”
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这是某位高中同学挂在嘴边的至理名言。
“你说你自己?”
“不然是谁。”
罗伊笑出了声:“我看你可不傻。”
不信?——等着,怎么证明给他看,这是个问题。
“不信我给你拍几张。”
“算了吧,我有相机恐惧症。”
“试试嘛。”
鼓励与信任。还好,我还能听到这种声音。
我站到桥边,依据罗伊的吩咐,取下了墨镜。阳光依然刺眼。蔚蓝的水波仿佛映在天上,随云彩一样飘来荡去。
“喂,你不能笑得自然点吗?”
“如果我会的话。”
罗伊耸耸肩。镜头盖缓缓移开,一只无生命的眼睛在盯着我。
“我数一二三,到三你再睁眼。”应付阳光的有效策略。
一。二。三。
我睁开眼睛。涌进视野的是一片蔚蓝,此外一无所有,别无所有。
“看,你照得相当不错嘛。”
我抢过相机,看了几张回放,并没有在烈日下皱眉闭眼的一脸苦相。连惯于讽刺我木头人的老米都在一旁啧啧称奇。真是神了。
“都要归功于伟大的摄影师。”
“看来还是我比较省力,”老米得意地跷起脚,“就说人的天赋有多重要——”
“你想说什么?”素晴截断他。
“喂,我是在夸你!”
“别来这套,我听着总像指桑骂槐。”
“喂!”
“再这么说我可要罚你。远处那棵树下有摊位,去,给我们买冰激淋去!”
老米倒乐得遵命,屁颠颠地去了。我们在背后乐不可支。不时加些小小的笑料,生活也是够美满的,至少表面看去如此。
“想不到他真听你的话。”
或许是我的幻觉。素晴似乎有点脸红——可能只是方才拍照时日晒的结果。她该是那类易于脸红的人,如我所料。
“好吧,去看看他买了什么。我可不喜欢草莓味!”
她赌气似的拿起帽子去了。剩下我们俩面面相觑。出于八卦无能的原则,我本能地想把话题引开:“我不懂这专业。不过说来,老米的技术还是有长进啊。”
“他拍人像本来就比我强。”
又安静了一瞬。一直被压制的好奇心随着老米的不在场而水涨船高起来,直到我下了放弃压制它的决心。
“其实……我仍有个问题,罗伊。”
“什么?”
罗伊迅速停止擦拭镜头,抬起头来。他又恢复了那种随时随地保持警惕的神情,并且我预感到,他已预料到了这个问题的真实动机。我心中一震,但话已经到了口边。
“如果我问‘蔚蓝迷宫’这名字的由来,你会告诉我吗?我要听真实的一切。”
不出所料,他脸上的肌肉一跳。而我只是安静地看着他。他很快恢复了平静,但我感觉到,他尽力克制的某种情绪不属于愤怒,而是偏于悲伤。
“我会说的,子渊。但不是现在。”
我戴上墨镜。远远看见老米拿着四个甜筒走来,素晴有说有笑地跟在他身后,像古罗马集市上押送奴隶的监工。我们相对笑笑,继续将八卦精神的眼光钉在这一对身上。分析他人的一切总是轻松的,比分析自己有趣——后者永远像把自己的良心血淋淋地祭在手术台上。而别人的事情永不会让我们如此不安。
“赶快吃,一阵就化了。”
于是我笑着撕开包装纸,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咬了一口凉而滑的蛋卷冰激淋。薄而脆的外皮包裹着浓郁的香草味道,我最喜欢的类型。老米居然还记得他哥们儿的口味?算了算了,我不损人家了,积攒人品也是一生的事业——
总是这些轻松愉快的时刻多好。可惜幸福和痛苦总是相伴而生,相依为命。像我的班主任说的:“经过高三,你才会更加珍爱自由。”
活到今天,我依然不懂得自由是什么。就像这蔚蓝的天,大家习以为常,可谁都知道空气是没有颜色的。
3
“在哪里?”
“你知道我是路盲。”我自嘲地耸了耸肩,“出了地铁站,地面上的路我便一窍不通。”
“那,你总知道离剧院多远吧?”阿苗几乎泄了气。
“只在这附近,其余一无所知。”
“……你啊。”艾叶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我的鼻子,我连忙闪躲。在阿苗面前她的微笑简直带着纵容的意味,这可坏了,我暗想。
“你早该学会认路。尤其是,在比你更不认路的人跟前。”艾叶继续说。
“很遗憾,这不是我的特长。”该死的阿苗,你们俩在玩四手联弹吗?我悻悻地想。
“你的特长?我怎么从来没有发现呢?”阿苗继续打击我。
在雨中行走。我穿着质地柔软的黑色连衣裙和凉鞋,外面罩着姜黄色的大衣。针叶一样细密的雨水静静洒在宽阔的街道上,四周一片空旷,近乎死寂。不时有车辆无声地驶过,彗星一样拖着长长的白光的尾巴。一道道橙色、淡青色、蓝紫色的探照灯光柱,好似来自数万光年外的遥远星系,按各自的轨迹扫过路面。听见自己说话的声音,声波遥遥撞到地面,又弹起来,带出奇异而空洞的回响,好像小时玩惯的塑料弹球掉在地上。
“简直可以演《雨中曲》。”她忽然说。
“来,跳一段吧!”
“我不会呀。”
“那怎么演?”
“你们俩可以唱嘛。身高也合适。”
“看看,数你最狡猾了,不会唱还忽悠别人——”
我不禁笑了,阿苗也是。可这会儿哪有心情!过了时间也要闯进门去。现在还是一心一意低头找路为好。
艾叶把手插在口袋里,哼着歌,专注地看着前方的濛濛雨雾。仔细一听,是老片《毕业生》的插曲《寂静之声》(TheSoundofSilence)。我随着她吹起口哨。夜空中不断滴落的雨水像是这支古怪二重奏的背景。
“你觉得还有多远?”我不禁问。
“不远,就在前面。”
“凭什么知道?”
“直觉。”她缩了缩脖子,雨水润湿了她短短的发梢和睫毛,“这方面我有的是经验。”
“哼,经验……”
“——那儿!”
她极其迅捷地一指前方。我费力地从防水外衣中伸出头去。细密的雨帘几乎遮挡了视线,但我仍可辨认出那幢建筑的轮廓。它矗立在这条街道密密的阴影里,依旧静默、庄严,远远地,与我们隔着一条街的距离。
“要开始了。”阿苗看着表,时间已近八点。
“跑吧!没时间了!”
她不容分说地牵过我和阿苗的手,奔跑起来。三个人一同跑过细雨里空旷无人的大街。街边的泥水浸湿了脚下的运动鞋,溅上了风衣的下摆。风雨声、霓虹的光影、汽车急促的鸣笛声在耳边一响而过,像流星的光芒那么猛烈、那么绚烂。身旁我只听见她的脚步声,轻盈的落地的声音,以及那轻微的喘息。那声音如此切近,简直让人屏起呼吸。一时间我几乎忘记了我们是三个人。她跑着,甩开长腿,敏捷如穿过森林的黑鹿。我下意识地随她奔跑。她去往何方,我亦前往;她停下,我便停下。侧前方她的身影包拢在一片黯淡的濛濛雨雾中。有一朵蔚蓝的云,从她蓝色的大衣下摆缓缓升起。
她刹住脚步。我们停在身后,一米不到的距离,喘着气。雨声渐渐大了。我看不见她的正脸,形状好看的雨滴顺着她耳边的发梢一滴滴滑落下来。
“进去吧。”她说。
找到座位时,离开演只差两分钟。我真是被这一而再再而三的幸运惯坏了。
“多亏了你的直觉。”幕间休息时,我才说出这番话。
“不,多亏了你的票。”
“那不过是熟人的关系。”
父母中确有管票务的熟人,常有赠票落到手里。每次享受这种小优惠时,我总是略感惭愧,虽然票的位置往往不怎么样。阿苗说毕竟是个资源。
灯光亮起来,十分钟后又暗下去。一个小小的循环,人生不过如此,只有短暂的时间能被光芒照亮。那是怎样的光芒呢?
“你该谢谢我呢,小女孩。”黑暗里,她凑到我耳边轻轻说。
“为什么?”我忍不住逗趣道。
“你自己明白。”
这话听着像是威胁。等等,有这么柔软的威胁吗?我忍不住笑起来。
“好吧……拿什么谢你呢?”
大礼堂的演出厅已经有点过时了,音效不佳,舞台也偏于陈旧。而我直视前方,惟一的光线从前方那片小小的长方形舞台上放射出来,像万花筒那么明亮。我早已顾不上看剧情了。人们唱歌、跳舞,带着幸福的表情,至少此刻是这样,今天只有此刻是这样。
她没有答应。在等待回答的时间里,心落入一片近乎惶恐的黑暗之中,像不见光的海底。
“一切都在于你,我的朋友。”
最终还是她在黑暗中塞了礼物给我。我再次触到她的手指,又长又凉。
“是曼秀雷敦的唇膏,特意给你。”
我收起它,恢复了专注自若的神情,继续欣赏演出。今晚的乐声显得那样动人;我宁愿相信那是音乐本身的魔力。事实上这是场糟糕的演出,而我却装出喜欢的样子。是那场雨和那个化腐朽为神奇的瞬间拯救了它。
“那时候你的确是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的人啊。”
一个人的旅馆房间,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话语的尾音飘在迷雾般的空气里,像星尘,像日冕,像一声叹息。
4
后来有一天在车上听广播。换到音乐栏目,主持人正推荐一首歌,WetheKings的Checkyes,Juliet(《答应我,朱丽叶》)。我很少听过于激烈的摇滚,理由是声势大不一定就好。但这首歌的旋律把我震住了。歌词并不复杂,却译不出那种简洁而强烈的韵味。之后上网看到MV,内容是摇滚小青年对贵族少女的约会邀请。为了躲开严厉的父母,她从二楼窗口跳出来,两个人在大雨里跑着,像一对逃亡的情侣,手拉着手,快乐得昏天黑地没心没肺。
时隔多年依旧记起,那一夜大雨中的情景。
Run,baby,run
Don’teverlookback
They’lltearusapart
Ifyougivethemthechance
Don’tsellyourheart
Don’tsaywe’renotmeanttobe
Run,baby,run
Foreverwe’llbe
Youandme
Youandme!自WetheKings同名专辑《WetheKings》(2007)。
跑吧,宝贝,别回头。别背叛你的心,别拒绝一切开始的可能。跑吧,宝贝,跑吧,我们将永远在一起。
别忘了我不相信这一套。作为拜金主义象征的钻石广告,流行音乐打造的廉价爱情誓言,言之凿凿的竞选承诺和政策方针,人间一切被给予高度重视的事物,放到宇宙无垠的背景下,都一下子变了,变得那么轻浮可笑。这生命在世间的孤独漂浮还能有几年呢?亏你们还厚着脸皮说什么永远。
三年算什么。最近的恒星离我们都有422光年呢。
但只要瞬间就好了。真的,只记得瞬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