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延续了二百多年,但是清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巅峰,康熙是清朝君主集权的重要推动者。康熙皇帝对于权力毫不放松,他始终将国家的行政大权牢牢的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并公然宣称,“当今天下,无论大小事务,皆是由我一人亲自治理。绝不可以将权力任务分担给其他人”。在康熙皇帝的眼中,宰相只是辅佐君主料理事物的人,不可以侵犯掌控君主的权力,而康熙自己绝对不会将国家大权授予任何人。
康熙年轻的时候便展现出了对于权力的极大的控制欲,铲除鳌拜便是最有力的证明,从铲除鳌拜之后,康熙取消了大臣辅臣制度,得以独揽大权,后来康熙手下再也没有出现过能够呼风唤雨一手遮天左右天下局势的大臣。康熙亲政之后,将内阁的职能明确了下来,内阁的权力也随之加强,负责处理日常的政务等等。内阁中出现了一批比较有影响力的大学士,但是这些大学士绝对不可能危及到皇帝的权势。
内阁制度是从明代开始的,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明朝废除了宰相制度,实行内阁制度,内阁实际上是皇帝的顾问,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到了康熙年间,内阁的权力得到了一定的限制,当时内阁的票拟权很大程度上是承接皇帝的命令。
内阁的大学士只是依附于皇权的产物,绝对不可能对皇权产生冲突,只是担负了顾问的责任,这就决定了内阁不可能有太大的作为。在军机处设立以前,内阁部门只是负责承接书旨,整个内阁系统只是服务于皇帝一个人的官僚机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权力系统,清朝时期的内阁体现的是皇帝的意志,与当今世界的内阁制度含义相差很大。清朝时期的内阁制度与皇权不可能发生冲突,只是皇权加强的产物和工具而已。
康熙皇帝决不允许自己属下的官员在权力分配方面有任何徇私舞弊的行为,他统治期间曾经反复强调臣子不可以专权,纵然是自己的亲信大臣,如果徇私舞弊滥用权力,康熙也会严惩不贷。他曾经当面斥责河道总督于成龙,说,“用人分配的权力,怎么是臣子可以擅自使用的?我是当今天下的皇帝,用人都不敢任意妄为,你们作为臣子的,竟然敢任意妄为,有这样的道理吗?想要利用私下的关系徇私舞弊滥用权力的,如果被我发现了,一定严惩,你们要多加警戒!”康熙对于大小臣子的使用方面,以安分守己踏实肯干的人作为首先使用的对象,康熙说,“官僚们只有勤奋谨慎的人能够安守本分,不会招惹事端,而专权好胜的人,喜欢借助国家的权力来完成自己私自的欲望,这样对国家没有益处。”
为了加强皇权统治,康熙强化了奏折制度,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和创新,在康熙统治时期,奏折制度具有高度的机密性,而且得到了大力推广。康熙曾经说过,“天下这么大,我一个人的所听所闻不可能知道全部的事情,如果不采用奏折秘密上奏的办法,怎么可能洞悉普天之下如此多的事情?怎么可能很好的获取信息,很好的治理国家?”康熙要求臣子们上奏的时候,如果不使用露章的话,那么允许密奏。由于奏折制度的创新和推广,康熙皇帝对于官员的控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官员们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种制度所产生的后果引起了一些正直的官员的反对,如谢济世曾经公开指出密奏的弊端。他说,“自从开创了密奏制度之后,小人喜欢用密奏来在背后进谗言诬陷君子,而告发君子的小人不知道姓名,被告的君子也没有办法申诉,这样长久发展下去,会导致君主和臣子之间相互猜忌,产生怀疑和不信任,建议皇上除了军机大事之外,所有的奏折一律使用露章,不允许密奏。”虽然这个建议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康熙皇帝并没有采纳。
在文化方面,为了加强皇权统治,同时加深对人民的思想统治,康熙大兴文字狱,对知识分子进行文化钳制。康熙曾经制造了有名的“明史狱”和“南山集狱”。清廷借口庄廷所写的《明史》和戴名世所写的《南山集》,均有严重的“反清”思想,遂对他们进行严厉惩罚。当时,庄廷已经去世,清朝对其进行了“戮尸”的惩处,被株连而判处死刑的有七十多人,凡是与庄廷的《明史》有关的人,几乎无一幸免于难。戴名世也被斩杀,他的祖孙三代直系、旁系亲属和年龄在十六岁以上的亲属一起遭受了酷刑,株连达数百人之多。由此可见,康熙时期对于言论管制达到了空前严格和恐怖的程度。
吸取了明朝东林党的教训,在康熙统治期间,清朝禁止创立书院,实际上是不允许集群作党。同时,为了禁锢知识分子的思想,清朝禁制言论和出版自由,民间出版商只能够出版科举制度相关的书籍,如果违禁,要接受严惩。因此,整个康熙统治下的清朝文化陷入了长期的沉寂状态。
在教育方面,康熙也进行了严格的思想限制,学校所讲解的儒家经典书目,必须要以宋儒朱熹所诠释的范本为依据,其他的一概不允许。科举考试制度必须完全严格按照宋儒的集注,通过科举制度让读书人写作八股文来禁锢僵化读书人的思想。所有的读书人皆是被功名利禄和八股文科举所禁锢,这种愚民政策所造成的文化专制,完全扼杀了知识分子的独立思想,影响极其深远。
通过这一系列的手段,康熙皇帝充分表现了皇权的独裁专制,并对于后世造成了深远的影响。